资本运作☆ ◇002367 康力电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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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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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3-02│ 27.10│ 8.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09-26│ 10.34│ 1.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8-17│ 4.14│ 807.30万│
├───────────┼───────────┼───────────┼───────────┤
│增发 │ 2016-07-25│ 15.41│ 8.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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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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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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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新能源发展(苏│ 500.00│ ---│ 100.00│ ---│ 18.04│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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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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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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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梯智能制造项│ 3.85亿│ 6.09万│ 9017.01万│ 23.42│ 0.00│ 2019-08-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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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基于物联网技术│ 2.54亿│ 0.00│ 4557.80万│ 17.94│ 0.00│ 2020-08-01│
│的智能电梯云服务平│ │ │ │ │ │ │
│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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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梯试验中心项│ 2.40亿│ 0.00│ 1.65亿│ 68.92│ ---│ 2017-12-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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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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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6 │转让比例(%) │4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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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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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76亿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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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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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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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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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交易金额(元)│3.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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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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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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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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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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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
│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 │案》。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或“转让│
│ │方”)与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建投”、“交易对方”或“受让方”│
│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力”、“目标公司”或“│
│ │标的资产”)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27008元对受让方出让目标公司1│
│ │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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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6 │交易金额(元)│3.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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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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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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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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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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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受让方):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 │ 丙方(目标公司):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
│ │ (二)整体交易结构 │
│ │ 乙方拟向甲方转让乙方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甲方支付交易对价。 │
│ │ (三)标的股权 │
│ │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目标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 │
│ │ 目标公司持有目标地块概况: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8号,土地面 │
│ │积126193.5平方米,房屋面积87927.72平方米。 │
│ │ (四)交易对价与支付方式 │
│ │ 交易对价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叁亿肆仟叁佰零贰万柒仟零捌元整(¥343027008│
│ │.00元),最终对价以双方协商确定,并经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审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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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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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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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注销杭州法维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维莱”),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51)。
二、注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法维莱已完成注销登
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法维莱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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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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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11月实施完毕并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
购股份104073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8786187股变更为797745456股,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798786187元变更为人民币797745456元。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
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2、联系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3、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0日起45天内
4、电话:0512-63293967
5、邮编:215213
6、电子邮箱:dongmiban@canny-elevator.com
7、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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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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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因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逝世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所致。王友林先生生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由其配偶朱美娟女士全部继承。朱美娟女士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友林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
2、本次非交易过户前,王友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9%。
2025年5月7日,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朱美娟女士名下。本次继承
过户完成后,王友林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朱美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587130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7.06%。朱美娟女士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收到朱美娟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王友林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89%,为公司原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
5)苏苏吴江证字第3343号《公证书》,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由其配偶朱美娟女士继
承。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525),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朱美娟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王友林先生生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已非交易过户至朱美娟女士名下。本次继承过户登记完成后,王友
林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朱美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587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6
%,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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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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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力电梯”)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收到
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董事王友林先生家属通知,王友林先生因
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4月21日逝世,享年62岁。
王友林先生创立康力电梯28年,始终坚持以电梯产业为他一生的事业追求,以“自主创新
、民族品牌、产业报国”自勉。他几十年如一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公司发
展倾注全部心血;他凝聚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经营人才,带领康力电梯成为中国电梯行业的龙头
企业之一、中国电梯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他为公司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社会创造了丰厚价值。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王友林先生为公司的辛勤付出和卓越
贡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对王友林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和深切缅怀,并向
王友林先生的家属致以深切慰问!王友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44.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法律法规办理手
续,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
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因王友林先生逝世,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至8人,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最低人数。公司将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完成相关董事补选的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并正常
进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勤勉尽责,致力于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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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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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舟群女士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5
000股(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比例0.0470%)。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舟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舟群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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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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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
动产。
2、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
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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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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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11月实施完毕并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040731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40731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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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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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
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理财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
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
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实施方式: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
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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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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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
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及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个别有确凿证据表明无
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
2024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为
131241338.8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63%;核销资产、核销后收回、转销、抵房减少金额为22
781688.41元。
前述金额包含了已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36)中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2024年计提的资产减值项目详情如下表: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存在核销情形,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备查账,继续
全力追讨,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
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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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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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家主要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总体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
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
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
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227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具有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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