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67 康力电梯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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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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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3-02│ 27.10│ 8.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09-26│ 10.34│ 1.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8-17│ 4.14│ 807.30万│
├───────────┼───────────┼───────────┼───────────┤
│增发 │ 2016-07-25│ 15.41│ 8.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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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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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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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新能源发展(苏│ 500.00│ ---│ 100.00│ ---│ 18.04│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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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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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梯智能制造项│ 3.85亿│ 6.09万│ 9017.01万│ 23.42│ 0.00│ 2019-08-01│
│目 │ │ │ │ │ │ │
├─────────┼──────┼─────┼─────┼─────┼─────┼──────┤
│新建基于物联网技术│ 2.54亿│ 0.00│ 4557.80万│ 17.94│ 0.00│ 2020-08-01│
│的智能电梯云服务平│ │ │ │ │ │ │
│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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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梯试验中心项│ 2.40亿│ 0.00│ 1.65亿│ 68.92│ ---│ 2017-12-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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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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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6 │转让比例(%) │4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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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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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76亿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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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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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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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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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2 │交易金额(元)│3.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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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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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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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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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或"转让方")│
│ │与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建投"、"交易对方"或"受让方")、广东康力│
│ │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力"、"目标公司"或"标的资产")签署《股│
│ │权收购合同》,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27008元对受让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 │
│ │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持续与交易对方保持积极沟通,跟进交易对方就《股│
│ │权收购合同》的审批工作进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得到全部有权│
│ │部门的审批,苏州新达未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股│
│ │权收购合同》即日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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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交易金额(元)│3.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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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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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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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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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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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
│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 │案》。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或“转让│
│ │方”)与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建投”、“交易对方”或“受让方”│
│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力”、“目标公司”或“│
│ │标的资产”)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27008元对受让方出让目标公司1│
│ │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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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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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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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及前期已披露的交易进展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或“转让方”)与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
建投”、“交易对方”或“受让方”)、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广东康力”、“目标公司”或“标的资产”)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
27008元对受让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项,以及为达成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
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25年6月25日,苏州新达、广东康力与西湾建投签署了《<股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涉及调整交易付款及相关审批延期事项:约定《股权收购合
同》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8
月31日,仍未获得各方有权部门或单位审批通过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9日、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36)。
二、本次交易终止原因及进展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持续与交易对方保持积极沟通,跟进交易对方就《股权
收购合同》的审批工作进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得到全部有权部门
的审批,苏州新达未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股权收购
合同》即日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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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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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康力电梯1号”)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2017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增持股票完成的公告》,康力电
梯1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0084286股,成交金额为419236074.1
2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3.9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该部分股票将按
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0年11月
10日止。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1年11月10
日止。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2年11月
10日止。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3年
11月10日止。
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4年11月
10日止。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5年11月10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8
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
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调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相关事项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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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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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申请授信额度的原因及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
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苏州绿色支行、兴业银行吴
江支行共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融资
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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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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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
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林根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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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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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金额: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7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7750965.37元,上述减值计提将减少2025年1-7月公司利润总额37750965
.37元。
风险提示:本次公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数据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
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注重经营发展风险管控,将继续加大合同管理及债权催收,提高应收账款回款率等,
始终力争降低债权实际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止2025年7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
备。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和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
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2025年7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个别有确凿证据表明无
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
2025年1-7月,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
总金额为37750965.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49%;核销资产、核销后收回、转销、抵房减少
金额为19926357.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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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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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
动产。
2、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
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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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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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
目的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
前注销。
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剩余的回购股份即将满三年,目前暂无新的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考虑,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库存股份104.0731万股予以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
2、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0731万股股份事宜已于202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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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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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朱美娟女士的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
朱玲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玲花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之前,朱玲花女士仍将履行相关监事会职责
,暂不履行董事职责。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全体董事讨论,
并征得董事强永昌先生同意,补选强永昌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向宁先生(主任委员)、韩坚先生、强永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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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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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注销杭州法维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维莱”),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51)。
二、注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法维莱已完成注销登
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法维莱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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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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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11月实施完毕并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
购股份104073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8786187股变更为797745456股,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798786187元变更为人民币797745456元。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
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2、联系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3、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0日起45天内
4、电话:0512-63293967
5、邮编:215213
6、电子邮箱:dongmiban@canny-elevator.com
7、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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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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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因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逝世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所致。王友林先生生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由其配偶朱美娟女士全部继承。朱美娟女士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友林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
2、本次非交易过户前,王友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9%。
2025年5月7日,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朱美娟女士名下。本次继承
过户完成后,王友林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朱美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587130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7.06%。朱美娟女士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收到朱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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