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70 亚太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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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3-03│ 16.00│ 4.42亿│
├───────────┼───────────┼───────────┼───────────┤
│增发 │ 2016-08-30│ 20.61│ 12.97亿│
├───────────┼───────────┼───────────┼───────────┤
│可转债 │ 2019-04-01│ 100.00│ 9.5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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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376.52│ ---│ ---│ 4328.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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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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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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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 3.00亿│ 39.00万│ 1.86亿│ 61.90│-2055.15万│ ---│
│剂一期、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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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 6.37亿│ 0.00│ 0.00│ 0.00│ ---│ ---│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 │ │ │ │ │ │
│或到期赎回;可转债│ │ │ │ │ │ │
│摘牌后,剩余的募集│ │ │ │ │ │ │
│资金(含利息)全部│ │ │ │ │ │ │
│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 │ │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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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5.99亿│ 129.83万│ 1.29亿│ 21.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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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352.62万│ 21.22万│ 105.63万│ 1.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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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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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转让比例(%) │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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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9.00亿 │转让价格(元)│8.26 │
├──────┼────────────────┼──────┼────────────────┤
│转让股数(股)│1.09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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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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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7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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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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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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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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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
│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基于产业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
│ │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进行增资,同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雅泰利│
│ │众拟变更其经营范围。本次增资完成后,雅泰利众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 │
│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雅泰利众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
│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交易金额(元)│1.6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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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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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525566│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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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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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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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向浙江│
│ │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码SBHK56,北京浙商华盈创│
│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星宸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开立的证券户名称为│
│ │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
│ │宸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收到《深圳证券交 │
│ │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星宸投资│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
│ │共计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股受让│
│ │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28│
│ │894686股股份(238,670,106.36元)、19525566股股份(161,281,175.16元)。 │
│ │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
│ │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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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9 │交易金额(元)│2.3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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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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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894686│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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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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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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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向浙江│
│ │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码SBHK56,北京浙商华盈创│
│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星宸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开立的证券户名称为│
│ │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
│ │宸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收到《深圳证券交 │
│ │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星宸投资│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
│ │共计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股受让│
│ │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28│
│ │894686股股份(238,670,106.36元)、19525566股股份(161,281,175.16元)。 │
│ │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
│ │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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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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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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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52531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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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向浙江│
│ │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码SBHK56,北京浙商华盈创│
│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星宸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开立的证券户名称为│
│ │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
│ │宸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收到《深圳证券交 │
│ │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星宸投资│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
│ │共计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股受让│
│ │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28│
│ │894686股股份(238,670,106.36元)、19525566股股份(161,281,175.16元)。 │
│ │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
│ │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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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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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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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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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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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
│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
│ │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拟以自有资金1,│
│ │5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华盈”) │
│ │、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启真智健股权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
│ │下简称“启真智健”),并于2026年5月29日签署了《杭州启真智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雅泰利众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浙商华盈、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福莱蒽特、蒋敏明共同出│
│ │资设立杭州启真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
│ │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启真智康”),并于2026年5月29日签署了《杭州启真 │
│ │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启真智健、启真智康认缴总规模分别│
│ │为人民币4,250万元、2,65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启真智健、启真智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42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 │
│ │,公司董事杨志龙先生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宗昊先生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1、公司名称: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启真智健、启真智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42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 │
│ │,公司董事杨志龙先生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宗昊先生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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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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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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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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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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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
│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
│ │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于2025年│
│ │12月12日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就共同开发化药│
│ │1类新药STC008注射液(以下简称“STC008”)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并签署相应的《技术 │
│ │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为50,000万元(含税)。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研发布局,20│
│ │26年4月24日,公司与星浩控股、阳光诺和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星浩控股将 │
│ │“STC008”项目权益以其购买价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与阳光诺和共同推进该项目的注册申报│
│ │,按照创新药的研发申报要求进行合作项目的研究开发。 │
│ │ 阳光诺和已经完成“STC008”项目临床试验前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已获得临床默许,目前│
│ │项目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该项目技术开发费用为50,000万元,公司分阶段支付给阳光诺 │
│ │和,产品获批并正式上市销售(以开出销售发票为准)后,阳光诺和获得销售净额(不含税│
│ │)8%的销售分成。 │
│ │ 星浩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韩俊磊先生为星浩控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 │事邱中勋先生、宗昊先生、杨志龙先生、陈萧飙先生、程娜娜女士、韩俊磊先生已回避表决│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经查询,星浩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星浩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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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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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星汉博纳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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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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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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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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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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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壹零柒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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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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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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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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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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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星汉博纳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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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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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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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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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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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药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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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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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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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宁波富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宁波富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收关联方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4 │
├──────┼────────────────────────────────────────┤
│关联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新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现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
│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浙江│
│ │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
│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8,945,566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转让给星浩控股、星宸投资。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
│ │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分别受让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持有的公司28,894,686股│
│ │股份、19,525,566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成为公司│
│ │新控股股东,星宸投资为星浩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并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股份的全│
│ │部表决权委托给星浩控股。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星浩控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
│ │6,986,301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 │
│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 │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 │票预案》。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合计控制公司14.61%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表示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 │实施。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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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8810.00万 16.42 84.63 2021-01-09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 3450.00万 6.43 84.85 2019-12-21
司
陈尧根 2500.00万 4.66 --- 2018-05-09
吕旭幸 1000.00万 3.73 --- 2017-04-06
沈依伊 900.00万 3.36 --- 2016-12-29
陈佳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陈奕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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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7亿 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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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5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32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13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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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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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螺内酯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螺内酯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
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螺内酯片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9182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批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
求,批准本品如下补充申请事项:同意批准本品增加25mg规格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号
,本品25mg规格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螺内酯片适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及低钾血症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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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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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的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4285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按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857142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
时实际回购数量和比例为准。
(5)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7)拟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8)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
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
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
购股份全部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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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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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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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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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基药目录”),该目录自2026年9月1日起
施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有27个产品纳入国家基药目录,其
中新增入选5个,退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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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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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K8514G7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宗昊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综合楼二层210室
7、成立日期:2026年02月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品
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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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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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拟以自有资金180万美
元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亞太藥業國際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发生的对外投资中,尚未过会的对外投资金额经累计计算已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标准,因此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单独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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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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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基于产业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雅
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进行增资,同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雅泰利众拟
变更其经营范围。本次增资完成后,雅泰利众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雅泰利众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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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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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
部负责人尼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上
述职务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内审部负责人职务
后,尼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尼瑞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
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汪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曾任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项目财务负责人,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浙江雅泰利众控股
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浙江亚钛星浩药业有限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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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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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需要,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产业发展布局,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
拟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浙江盛曜光研药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近日,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盛曜光研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KGP2YF9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周亚健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二号楼二层206室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06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检验检测
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发酵
过程优化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
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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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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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基金名称: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
“投资基金”)
2、公司出资金额: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
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
00万元认购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扩募份额,占其认缴出资总额的30
%。
3、投资范围:将投资于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大
健康产业领域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证券等股权类资产。
4、本次投资的基金已经成立并存续,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
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短期内无合适标的
、投资项目周期长、流动性较低、投资收益不确定以及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等多方面风险,公
司本次投资存在收益不及预期或投资失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
目的实施过程,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
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以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投
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泰利众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嘉兴雨
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扩募份额,占其认缴出资总额的30%。公司全资子公
司雅泰利众已就上述投资事项与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私募基金”
)及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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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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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雅泰利众”)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发展布局,全资子公司雅泰利众拟
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浙江盛曜光研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主
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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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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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
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拟对部分
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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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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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拟以自有资金15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华盈”)、浙江
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启真智健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启
真智健”),并于2026年5月29日签署了《杭州启真智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
合伙协议》;雅泰利众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浙商华盈、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福莱蒽特、蒋敏明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启真智康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启真智康”),并于2026年5月29日签署了《杭州启真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启真智健、启真智康认缴总规模分别为人民币4250万元、2650万
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启真智健、启真智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浙江
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42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公司董
事杨志龙先生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宗昊先生为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邱中勋先生、宗昊先
生、杨志龙先生、陈萧飙先生、程娜娜女士、韩俊磊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就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44820810
3、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9层901内C903-1
4、法定代表人:朱瑾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09月30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8、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为P1071256。
9、股权结构: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陈越孟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商华盈总资产2731.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9.77
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2.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98万元(以上数
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商华盈总资产4422.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75.05
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
702.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启真智健、启真智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浙江
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42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公司董
事杨志龙先生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宗昊先生为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经查询,浙商华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
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
计核算,在公司对该基金不形成控制的情况下,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计
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5、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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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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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总经理邱中勋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061,00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7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945,5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115,44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3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115,
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9%。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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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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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合作项目“STC008”已完成临床试验前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已获得临床默许,目前
项目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
2、鉴于创新药具备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性,药品从临床试验开展至最终获批
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可能受政策、市场、现有技术水平或条件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等相关
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本项目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
均存在不确定性。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
即使未来双方合作项目能成功获批上市,后续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合同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销售提成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不
确定性。
3、本次合作的相关协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是否能够通过股东会审议存在不
确定性。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于2025年12
月12日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就共同开发化药1类
新药STC008注射液(以下简称“STC008”)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并签署相应的《技术开发合
同》,技术开发费用为50000万元(含税)。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研发布局,2026年4月24
日,公司与星浩控股、阳光诺和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星浩控股将“STC008”项
目权益以其购买价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与阳光诺和共同推进该项目的注册申报,按照创新药的
研发申报要求进行合作项目的研究开发。阳光诺和已经完成“STC008”项目临床试验前的相关
研究工作并已获得临床默许,目前项目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该项目技术开发费用为50000万
元,公司分阶段支付给阳光诺和,产品获批并正式上市销售(以开出销售发票为准)后,阳光
诺和获得销售净额(不含税)8%的销售分成。
星浩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韩俊磊先生为星浩控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邱中勋先生、宗昊先生、杨志龙先生、陈萧飙先生、程娜娜女士、韩俊磊先生已回避表决,会
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85771683F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5、证券代码:688621
6、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7、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8、注册资本:11200万元
9、成立日期:2009年03月09日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
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11、截至2025年9月30日,阳光诺和前十大股东情况:
注: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来自阳光诺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2、阳光诺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阳光诺和总资产19873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06
3.7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847.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0.95万元
(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阳光诺和总资产221094.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221
.89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576.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28.67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以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来自阳光诺和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阳光诺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阳光诺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EPR8K36A
3、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397号10幢2楼231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50万元
6、成立日期:2025年7月3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邱中勋持有其59.94%股权,庄伟持有其39.96%股权,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其0.1%股权。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星浩控股总资产21028.42万元,净资产21028.42万元;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星浩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星浩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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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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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流动性,公司拟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实际发展需要,择机处置2025
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持有的上述金融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
冻结等情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
围之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实际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择机处置2025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上述授
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属于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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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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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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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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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同时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
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244,30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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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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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票据贴现、票据池等,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等以公司最终同银行
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
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在上述授权
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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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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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
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
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
保)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
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
项等,以及在董事、高管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
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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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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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90,956,707.6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45,667,530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19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上海新高峰投资损失
12.40亿元;同时公司终止由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武汉光谷新
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相关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9亿元;对原上
海新高峰管理层引进的权益类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18亿元,从而导致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
出现大幅亏损。
2、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07,827.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
27%,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
度利润总额约
1.49亿元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687,770.15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9.94%,由于历史年度亏损较多,以及可转债利息计提等影响,致使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继续深化营销体系改革,加强营销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提高销售队伍整体能
力,提升营销策略执行力;积极拓展营销渠道,探索业务新模式,布局医药销售领域,系统性
开展优质医药产品的引进、开发与市场推广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产品矩阵,拓宽
盈利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控股股东关联方在医药流通领域和医药供应链方面为公司提
供赋能,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公司产品,助力公司拓展营销渠道;继续抓好CMO/CDMO项目引
进,推进项目快速落地;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进国际注册工作;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变
化,积极参加全国和各省的招标采购,积极争取集采品种的市场准入机会。
2、公司将继续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加大
科技创新力度,实施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战略,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与行
业头部研发公司及高校院所开展长期且深度的合作,精准布局高投入产出比的项目;积极稳妥
开展改良型新药、创新药的探索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布局;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快人才
引进、培养力度,切实提升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将持续增
强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多措并举推进降本增效,实现生产计划
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资
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公司将按计划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通过本次募集,公司将逐步向改良型新
药、1类创新药研发方向转型,为公司未来战略的布局奠定资金支持;将围绕战略发展方向,
顺应医药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在医药领域不断深耕,
密切关注、研究大健康行业投资机遇,主动寻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外延式增长机会,加大
资本、市场、技术等行业资源的整合力度,丰富产品管线,完善产业链布局,通过产业与资本
的双轮驱动,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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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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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
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协议存单等,使用期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资金的使用,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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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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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由于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
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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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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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丁
月明、彭爱民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月明工作调整
,现委派漏玉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
成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漏玉燕、彭爱民。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漏玉燕:于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2家次。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漏玉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
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2024年12月31日发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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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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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4:45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邱中勋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962,23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5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945,5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16,67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7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16,6
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588,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
.2416%;反对3,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9.4615
%;弃权26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2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2416%;反对3,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9.4615%;弃权26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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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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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04月0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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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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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雅泰利众”)于2026年3月4日与海南泰泽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泽
丰医药”)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亚钛星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钛星浩”),亚钛星浩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雅泰利众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60%,泰泽丰医药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5日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亚钛星浩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K7EM3H4X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丰云华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一号楼五层501室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03月1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
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
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
化学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
件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
;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副产
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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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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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
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于2026年3月4日与海南泰泽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泽丰医药”)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精准把握医药流通及终端市场发展机遇,系统性开展优质医药产品的引进、开发与市场
推广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产品矩阵,拓宽盈利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
全资子公司雅泰利众于2026年3月4日与泰泽丰医药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
立浙江亚钛星浩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亚钛星浩”或“合资公司”),亚钛星浩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雅泰利众出资60
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泰泽丰医药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泰泽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K80BYQX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胡泽文
5、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西路26号东紫产业园C栋3层77号(集中办公
区)
6、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6年2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
相关部门审批);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9、股权结构:胡泽文持股51%,朱少莲持股25%,胡杰波持股24%。
10、泰泽丰医药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
11、经查询,泰泽丰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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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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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K8514G7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宗昊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综合楼二层210室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02月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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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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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于近日参加了国家组织
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简称“接续采购办公室”)组织的集采药品协议期满
品种接续采购工作,根据接续采购办公室于2026年2月10日发布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
满品种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非布司他片、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头孢克肟胶囊等13个产品拟中选本次接续采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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