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70 亚太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376.52│ ---│ ---│ 4328.7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 3.00亿│ 285.08万│ 1.85亿│ 61.77│-5266.16万│ 2024-12-31│
│剂一期、二期项目 │ │ │ │ │ │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5.99亿│ 390.06万│ 1.28亿│ 21.32│ ---│ 2024-12-3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352.62万│ 0.00│ 84.41万│ 1.58│ ---│ 2024-12-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8810.00万 16.42 84.63 2021-01-09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 3450.00万 6.43 84.85 2019-12-21
司
陈尧根 2500.00万 4.66 --- 2018-05-09
吕旭幸 1000.00万 3.73 --- 2017-04-06
沈依伊 900.00万 3.36 --- 2016-12-29
陈佳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陈奕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
合计 1.77亿 36.4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5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32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13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30│对外担保
──────┴──────────────────────────────────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
000万元、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融资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票据池等。上述申请贷款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负责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
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融资担保情况
公司在使用上述农业银行授信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
业”)拟将坐落于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的自有房屋、土地作为抵押物为公司向农业
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是公司与农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权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有效,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内与银行签
署与本次融资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008822C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
5、法定代表人:岑建维
6、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陆拾捌万叁仟叁佰陆拾捌元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8、经营范围: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透皮贴剂
(激素类)、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
可证》),原料药的生产(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医
药相关产业项目的研究、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农业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在授权额度内与银行签署与本次融
资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授信、融资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21504316.6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09171060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643619.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1876965.92元,2023年度业绩亏损主要系公司计提可转债利息、原材料成本增
加毛利率下降等原因所致;同时由于历史年度亏损,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继续梳理现有资产和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经
营管理水平。在现有销售渠道基础上,积极拓展销售市场,争取集采品种的市场准入机会,加
大集采品种的市场推广力度;全力抓好CMO/CDMO项目引进,多部门资源整合、高效协同,完善
项目管理及项目激励机制,积极对接并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将继续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科技创新
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研发布局,加快制定公司产品研发中长期战略,做好项目调研、
项目立项及项目快速推进工作,特别是加快推进重点产品的研发进度,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加
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切实提升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公司将持续增强
创新能力,加强与CRO公司、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合作开发
方式,提高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管理,加强采购管理,优化采购体系,根据采购及检验周
期制定生产调度计划,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整体效率,降本增效,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
4、公司将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规定规范做好可转债存续期间的管理工作,高度
关注并积极应对相关风险,促进其转股,并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5、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积
极利用资本市场的有利平台,寻求医药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参与医药行业整合,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
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
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终止“化学1类新药CX3
002原料药和片剂”项目,对相关开发支出进行了核销。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93926.
19元,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化学1类新药CX3002原料
药和片剂”项目,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开发支出予以核销,本次核销金额为38027023
.35元。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加拿大合资公司YATAI&BBTBiotechLt
d.未取得大麻种植、萃取、销售牌照,项目停滞,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拟
清算注销合资公司YATAI&BBTBiotechLtd.,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清算、注销等
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4-03-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
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
审计费用。
──────┬──────────────────────────────────
2024-03-09│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总经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聘任岑建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岑建维先生将担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变更
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008822C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
5、法定代表人:岑建维
6、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陆拾捌万叁仟叁佰陆拾捌元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8、经营范围: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透皮贴剂
(激素类)、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
可证》),原料药的生产(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医
药相关产业项目的研究、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2024-03-02│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蔡毅峰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在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前,蔡毅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蔡毅峰先生任职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蔡毅峰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年3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叶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4-02-06│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关于注射用更昔洛韦、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一致性评价的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相关情况
1、注射用更昔洛韦适用于:(1)预防可能发生于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
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
炎。
2、注射用盐酸地尔硫适用于室上性心动过速;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高血压急
症;不稳定心绞痛。
二、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注射用更昔洛韦
受理号:CYHB2450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1.已
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1.2变更生产工艺;1.3变更
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1.5变更注册标准;1.6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1.7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
件;5.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申请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2、产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地尔硫
受理号:CYHB2450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1.已
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1.2变更生产工艺;1.3变更
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1.5变更注册标准;1.6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1.7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
件;5.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申请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
2024-01-30│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关于注射用阿昔洛韦一致性评价的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相关情况
注射用阿昔洛韦适用于: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粘膜皮肤
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治疗;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
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病人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
疗。
二、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注射用阿昔洛韦
受理号:CYHB2450072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1.已
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1.2变更生产工艺;1.5变更
注册标准;1.6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1.7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5.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
要审批的其他事项。
申请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
2024-01-03│诉讼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06民终170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港越路纺
织品市场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以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原实际控制
人陈尧根先生及公司提起诉讼,原告认为陈尧根拒不履行出资义务,且利用自己是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强势地位,将本应属于被执行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实物出资转移给公司,致使本
案原告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公司对陈尧根的合计66563016
.67元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3年4
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2)浙0603民初
4274号),判决驳回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对被告陈尧根的诉讼请求;驳回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对被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
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不服该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尧
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判决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2622元,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23-09-07│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
限公司因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注册地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迁址至浙江省
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并更名为“绍兴雅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
于子公司迁址并更名的公告》。
近日,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绍兴雅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6LJ9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研发楼五楼505室
5、法定代表人:陶跃军
6、注册资本:肆仟捌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2日
8、营业期限:2018年07月1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药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诊断试剂、诊疗技术、医疗器械、实验室设
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诊疗)、技术转让;对企业及生物医药项目的孵化;实验室设
备及试剂(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06│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基本内容
1、产品名称:注射用替加环素
申请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受理号:CYHS2302***
主要结论: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