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72 伟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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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3-08│ 17.97│ 10.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9-05│ 12.15│ 473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1-03│ 12.15│ 473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07│ 8.73│ 5901.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5-13│ 7.23│ 1.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30│ 7.00│ 1.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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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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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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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 8080.00│ ---│ 60.00│ ---│ 205.9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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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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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节能节 │ 1.17亿│ ---│ 1.17亿│ 100.00│ 2145.96万│ ---│
│水型PE系列管材、管│ │ │ │ │ │ │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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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2万吨节能环 │ 2.66亿│ ---│ 2.66亿│ 100.00│ 1.44亿│ ---│
│保型PPR系列管材、 │ │ │ │ │ │ │
│管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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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节能节 │ 1.45亿│ ---│ 1.45亿│ 100.00│ 3229.35万│ ---│
│水型PE系列管材、管│ │ │ │ │ │ │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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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园一期建设│ 1.78亿│ 8515.41万│ 1.78亿│ 99.94│ 4137.90万│ ---│
│项目 │ │ │ │ │ │ │
├─────────┼──────┼─────┼─────┼─────┼─────┼──────┤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 1.14亿│ ---│ 1.14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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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环保型 │ 7536.03万│ ---│ 7535.95万│ 100.00│ 970.93万│ ---│
│排水、排污用聚烯烃│ │ │ │ │ │ │
│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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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500.00万│ ---│ 8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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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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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交易金额(元)│1.1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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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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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88.2557%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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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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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林松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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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了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领域的产品链,有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
│ │,加速推动市政工程业务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与林松月、边仙花签署了《关于北京松田程科 │
│ │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10739201.00元│
│ │人民币向林松月收购其持有的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田程"或"标的公司")│
│ │88.2557%的股权,边仙花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或类似其他优先权利。 │
│ │ 松田程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章程修改、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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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02亿 12.69 33.48 2026-01-08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万 5.03 34.24 2025-09-27
─────────────────────────────────────────────────
合计 2.82亿 17.7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3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23 │质押占总股本(%) │6.91 │
├────────┼──────────────┴────────┴──────────────┤
│股东名称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1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100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
│ │海市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29 │质押占总股本(%) │3.14 │
├────────┼──────────────┴────────┴──────────────┤
│股东名称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1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4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
│ │市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1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41 │质押占总股本(%) │2.26 │
├────────┼──────────────┴────────┴──────────────┤
│股东名称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6日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6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14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4 │质押占总股本(%) │3.77 │
├────────┼──────────────┴────────┴──────────────┤
│股东名称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1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2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
│ │市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1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15 │质押股数(万股) │4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83 │质押占总股本(%) │2.76 │
├────────┼──────────────┴────────┴──────────────┤
│股东名称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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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12日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400.0万股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 │临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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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伟星新│上海新材 │ 361.90万│人民币 │2021-01-27│2023-01-27│连带责任│是 │否 │
│型建材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浙江伟星新│上海新材 │ 222.87万│人民币 │2021-01-27│2023-01-27│连带责任│是 │否 │
│型建材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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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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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金红阳先生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基于对
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金红阳先生于2026年6月24日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金红阳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增持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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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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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红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62名,代表公司股份1,085,543,2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037,988股,其
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0,170,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71,867,988股)的69.06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18名,代表公司股份1,007,844,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4名,代表公司股份77,699,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943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2名,代表公司股份91,256,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805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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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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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
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
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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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
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
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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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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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
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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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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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07,955,777.80元,
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79.0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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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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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中“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
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
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
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
“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理财额度审批通过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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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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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为了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领域的产品链,有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加速推动市政工程业务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与林
松月、边仙花签署了《关于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10739201.00元人民币向林松月收购其持有的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松田程”或“标的公司”)88.2557%的股权,边仙花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或类
似其他优先权利。
松田程成立于2000年,专业从事市政管网用聚乙烯阀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是“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北京市首批“专精特新”企业,具有特种设备
生产资质、国家实验室认可资格(CNAS),曾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松田程是
国内最早研发生产燃气用直埋PE球阀的企业之一,其产品具有耐热、节能、寿命长,耐腐蚀,
密封性高,操作便利,安装便捷,系统适应性强等特点,获得市场高度认可;松田程也是国内
目前极少能提供供热二次网全塑化系统的企业;其业务覆盖31个省及直辖市,主要客户为国内
知名燃气、热力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姓名:林松月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
就职单位:松田程
2、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松田程88.2557%的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燕东路北
法定代表人:边仙花
注册资本:5733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0年8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21496915A
股东结构:林松月持股98.2557%;边仙花持股1.7443%
主营业务: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用聚乙烯阀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资产权属:标的公司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股权价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2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23189951.00元,评估价值156844262.10元
。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5825210.12元,负债总额为12635259.12
元,净资产为123189951.00元;2025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1899366.01元,营业利
润为-10640500.32元,净利润为-10611780.9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3182.22
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利润亏损,主要原因系松田程在市场需求疲弱、行业竞争加剧、项目延
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业务规模下降较为明显,规模效益无法体现所致。但其在市政管道阀门
领域的专业技术和市场资源,能够快速增强公司在市政管道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有效把
握国家在市政管网更新、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机遇,提升市政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3、标的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资产评估事项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是否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本次评估范围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23189951.00元,评估值156844262.10
元,增值率27.32%。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
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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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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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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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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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
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金红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0名,代表公司股份10781553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037988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0170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71867988股)的68.59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名,代表公司股份101180443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15名,代表公司股份6635094
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18名,代表公司股份79563
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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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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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方赛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2025年12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方赛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赛健先生的主要简历附后。
方赛健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方赛健先生近五年主要简历
方赛健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行政管理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营销管理经
验;曾任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暖通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等,
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伟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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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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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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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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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增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
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一条本规划制定的主
要考虑因素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股东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阶段、盈利能
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第二条本规
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一致性和
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一般以年度现金分红为主,也可以实行中期现金分红(
含半年度、三季度等)。
(五)公司根据发展情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可以尽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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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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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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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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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和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
行为,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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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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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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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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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监事方
赛健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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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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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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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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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洪义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已到退休年龄,申请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洪义华先生退休后,不再担
任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洪义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洪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
公司对洪义华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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