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72 伟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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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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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 8080.00│ ---│ 60.00│ ---│ 205.9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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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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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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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节能节 │ 1.17亿│ ---│ 1.17亿│ 100.00│ 2145.96万│ ---│
│水型PE系列管材、管│ │ │ │ │ │ │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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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2万吨节能环 │ 2.66亿│ ---│ 2.66亿│ 100.00│ 1.44亿│ ---│
│保型PPR系列管材、 │ │ │ │ │ │ │
│管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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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节能节 │ 1.45亿│ ---│ 1.45亿│ 100.00│ 3229.35万│ ---│
│水型PE系列管材、管│ │ │ │ │ │ │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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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园一期建设│ 1.78亿│ 8515.41万│ 1.78亿│ 99.94│ 4137.90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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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 1.14亿│ ---│ 1.14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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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环保型 │ 7536.03万│ ---│ 7535.95万│ 100.00│ 970.93万│ ---│
│排水、排污用聚烯烃│ │ │ │ │ │ │
│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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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500.00万│ ---│ 8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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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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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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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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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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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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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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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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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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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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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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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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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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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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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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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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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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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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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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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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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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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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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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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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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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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其他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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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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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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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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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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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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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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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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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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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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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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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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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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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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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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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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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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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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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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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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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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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27亿 14.27 37.64 2023-11-28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9850.00万 6.19 42.16 202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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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6亿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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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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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5 │质押股数(万股) │4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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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83 │质押占总股本(%)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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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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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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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12日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400.0万股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 │临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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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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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8 │质押股数(万股) │4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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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64 │质押占总股本(%)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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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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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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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1-20 │质押截止日 │203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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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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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20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608.24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
│ │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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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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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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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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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上海新材 │ 361.90万│人民币 │2021-01-27│2023-01-27│连带责任│是 │否 │
│型建材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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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上海新材 │ 222.87万│人民币 │2021-01-27│2023-01-27│连带责任│是 │否 │
│型建材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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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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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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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4588号《审计报告》确
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2671657.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
95579404.88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257494390.40元、2024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
157186798.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33569873.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34706
795.7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4
706795.78元;期末股本基数为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
3、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公司于2024
年9月19日刊登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
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785933994.0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为94312079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00%。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
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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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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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中“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
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
资理财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
“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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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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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所”“本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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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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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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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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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1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现
金分红的权利。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
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红总金额为157186798.80
元。
2、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现金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87330元/股(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87330元/股=157186798.80元÷1592037988股)
计算,则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7330元/股。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方案情况
1、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
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含税)。
2、本现金分红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现
金分红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方案一
致,其实施距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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