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87 维信诺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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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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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3-31│ 27.00│ 8.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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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1-04│ 7.95│ 1341.64万│
├───────────┼───────────┼───────────┼───────────┤
│增发 │ 2018-02-02│ 16.70│ 149.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28│ 4.75│ 7065.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18│ 3.03│ 324.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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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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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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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 │ 69.75│ ---│ ---│ 95.94│ -8.3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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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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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 │ 110.00亿│ 2.04亿│ 104.93亿│ 95.39│ 36.36亿│ ---│
│发光显示器件(AMOL│ │ │ │ │ │ │
│E D)面板生产线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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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 │ 8.00亿│ ---│ 7.20亿│ 100.00│ 3.29亿│ ---│
│发光显示器件(AMOL│ │ │ │ │ │ │
│E D)模组生产线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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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 32.00亿│ 4008.24万│ 28.73亿│ 99.05│ 28.28亿│ ---│
│并投资第5.5代有源 │ │ │ │ │ │ │
│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 │ │ │ │ │
│件(AMOLE D)扩产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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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 ---│ ---│ 1.76亿│ 100.00│ ---│ ---│
│并投资第5.5代有源 │ │ │ │ │ │ │
│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 │ │ │ │ │
│件(AMOLE D)扩产 │ │ │ │ │ │ │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 │ │ │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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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 ---│ ---│ 1.24亿│ 100.00│ ---│ ---│
│并投资第5.5代有源 │ │ │ │ │ │ │
│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 │ │ │ │ │
│件(AMOLE D)扩产 │ │ │ │ │ │ │
│项目资产处置收回募│ │ │ │ │ │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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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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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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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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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昆山元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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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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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商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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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明晰产权及理顺管控关系,助力昆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昆山经济100%股权划转至昆山经济│
│ │技术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同时,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昆山│
│ │元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元创”)。 │
│ │ 交易对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商总公司 │
│ │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昆山经济”)的通知,获悉昆山经济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同时企业名称变更为昆山元创投│
│ │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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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2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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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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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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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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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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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加快推进合肥市蜀山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优化区属国有企业资本布局与结构,合肥市蜀山│
│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蜀山建设”)与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合肥蜀山投资”)签署了《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
│ │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 │议》或“协议”),协议约定合肥蜀山建设将持有的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 │肥建曙”)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零对价转让给合肥蜀山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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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27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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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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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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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工融金投二号(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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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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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控股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拟引进工融金投二号(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首期增资金│
│ │额为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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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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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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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固安九通新盛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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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朋酒店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九通新盛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朋酒店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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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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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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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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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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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 │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19,036,598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
│ │部由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 │价格为7.01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744.66万元,扣除发 │
│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
│ │ (二)2025年11月7日,公司与合肥建曙签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建曙 │
│ │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合肥建曙系公司关联方,合肥建曙本│
│ │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拟发行的A股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2025年1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1)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
│ │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2)有关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3)本次发行通过深│
│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 │
│ │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
│ │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和登记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上述呈│
│ │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通过审核及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
│ │险。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肥建曙系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建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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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0亿 17.55 95.22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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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0亿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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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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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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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1.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抵│ │ │
│司 │公司 │ │ │ │ │押、质押│ │ │
├─────┼─────┼─────┼────┼─────┼─────┼────┼───┼───┤
│维信诺科技│合肥维信诺│ 26.7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司 │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合肥维信诺│ 1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贸易有限公│ │ │ │ │保证 │ │ │
│司 │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9.5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抵│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6.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广州国显科│ 5.50亿│人民币 │--- │--- │质押、连│是 │是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带责任保│ │ │
│司 │ │ │ │ │ │证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昆山│ │ │ │ │押 │ │ │
│ │国显光电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1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昆山│ │ │ │ │押 │ │ │
│ │国显光电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创投│ 4.9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资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创投│ 4.9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资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4.3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4.0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抵│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7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3.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3.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1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1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2.8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8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2.4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2.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9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8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7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创投│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资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4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4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2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2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1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昆山│ │ │ │ │押 │ │ │
│ │国显光电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抵│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9881.9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8802.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8425.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7583.2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7579.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工研院│ 7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新型平板显│ │ │ │ │保证、质│ │ │
│司 │示技术中心│ │ │ │ │押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6396.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6353.0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54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质│ │ │
│司 │公司 │ │ │ │ │押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云谷(固安│ 4708.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昆山│ │ │ │ │ │ │ │
│ │国显光电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3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1282.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江苏汇显显│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示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维信诺科技│昆山国显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
2026-07-11│其他事项
──────┴──────────────────────────────────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昆山元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属于间接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比例发
生变化;
3、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4、本次股东股
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经济”)的通知,获悉昆山经济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同时企业名称变更为昆山元创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更名的基本情况
为明晰产权及理顺管控关系,助力昆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昆山经济100%股权划转至昆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同时,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昆山
元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元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将直接持有昆山元创100%的股权
,昆山元创的控股股东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商总公司变更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服
务中心。
──────┬──────────────────────────────────
2026-06-11│对外担保
──────┴──────────────────────────────────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
,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售后回
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分两笔签署,分别为5亿元、2亿元),融资租赁期限均
为36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芯鑫租赁签署《保证合同
》。同时,公司拟以持有的固安云谷2.73%(分两笔签署,分别为1.95%和0.78%)的股权为上
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
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
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详见附件),须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
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1.56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8.56亿元(其中占用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61.53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6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5
5.47亿元。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067083X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5.法定代表人:孔
令夷
6.注册资本:1320949.0321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芯鑫租赁总资产6284496万元,净资产1687526万元,营业收入2
34719万元,净利润10535万元。
11.芯鑫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
、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
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5.65%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
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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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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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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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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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
2026年5月18日,公司持股9.43%的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
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
公司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并于2026年5月1
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昆
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173053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4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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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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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维信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公司净资产20%的中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
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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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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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0%,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
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8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公告
如下: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
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3.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对象预计
的担保额度为242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
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
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未超过年度预
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审议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获得担保额度。同
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
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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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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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
以评估价格约1.5亿元的自有机器设备与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园恒”
)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对上述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苏州园恒签署《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本次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
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
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详见附件),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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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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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中,公证天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
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2026年建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
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
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迪威尔(688377
)、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路凤霞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亚星锚链(601890)、扬电科技(301
012)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
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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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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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存在
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
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
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4849.54万元,其中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158.42万元,计
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3690.50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7473.1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
减值损失12437.74万元;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74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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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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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6]A6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2166396915.59元,实收股本为139
679604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聚焦AMOLED业务,所处的新型显示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战略
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也是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全球产业整体规模已超千亿美元。根据CINNOR
esearch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市场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9.2亿片,同比增长4.7%
。Omdia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AMOLED面板手机市场渗透率已超过50%,并将持续提升;到2032
年,预计IT产品AMOLED面板出货年复合增长率达25%,车载显示AMOLED面板出货年复合增长率
达30%。
显示面板生产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规模
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等特点,产线在发展初期普遍因单位成本较高、规模效应未能充分释放而
面临阶段性经营的挑战。所以就目前产业发展阶段,全行业及公司的重心仍在快速提升营业收
入和扩大先进的资产规模来获得长期价值成长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为:
1、2025年度,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复苏,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AMOLED市场渗透率持续提
升,OLED面板整体需求温和增长,产业发展趋势逐渐清晰,国产厂商出货量和市场份额保持向
上趋势。公司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持续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
元化需求。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2%。公司营业收入稳
步增长,但受阶段性成本费用投入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2、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2025年发生费用化研发投入10.39亿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精益生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加强成本控制及降本措施的落地,通过产能及良率提升、
物料二元化等一系列措施,对销售成本进行控制,加强经营性现金流出的管控;结合零基预算
等管理机制,降本节支;建立维信诺内部有效联动的资金计划管理机制,进行资源统筹,确保
经营活动资金收支有效匹配。优化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制
定战略性产品规划、建立前瞻性的技术储备、规范化的内部运作机制、成立产品管理平台和成
本规划团队等一系列措施应对整体市场格局变化。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经营,聚焦以客户为
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基于大质量管理理念搭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革新
,提升生产经营效率。
持续强化创新,加速成果转化。AMOLED行业仍处于技术引领期,公司将深化ViP、Micro-L
ED等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加速创新技术的规模化商用,加快8.6代线产线建设,扩大高端产
能;拓展IT显示、车载显示、智能家居、智能眼镜等AI时代下的显示创新场景,推动显示技术
与千行百业深度融合,开辟新航路,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加速市场成果转化。
凭借技术和量产的领先能力,公司持续积极推进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协同终端客户完成产
品上市应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增强与品牌客户的黏性和客户稳定性;培育潜在战略客
户和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客户。参考LCD历史发展情况,未来随着OLED产能加速释放、终端应用
场景持续丰富,以及供应链本地化程度加深将改善生产成本,行业盈利能力可以得到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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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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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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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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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
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45
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
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45亿元人民
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
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
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以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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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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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166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
.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9994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
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3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9.11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8.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087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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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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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
最大化。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含)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0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为控制投
资风险,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
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
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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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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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
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
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
行之日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公
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每年给予固定津贴16万元(税前)。公司独立董事行
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
1、基本薪酬:根据职位价值、个人责任与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年终根
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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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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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由于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
资者整体利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
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票通过
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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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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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3月7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德强先生、董事兼副
总经理严若媛女士(以下简称“团队代表”)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同日,团队代表与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徐凤英、杨玉彬、金波、霍霆、王琛、代丽
丽、周任重共同签署了《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3、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和《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一致行动方合计拥有公司
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484083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1.1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1
。
4、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和《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
更,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
2021年3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合肥建曙和集体资产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自合肥建曙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之日(2021年3月29日)起18个月内,双方对其各自行使
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或其各自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行使董事权利达成相关一致行动安排,该协议有
效期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
2022年9月8日,合肥建曙、集体资产公司与公司团队代表签署了《一致行1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
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就任何事项进行会议召集、提案、表决时
,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以各方形成的共同决定/决策意见为准。协议有效
期为自生效之日起42个月。该协议签署后合肥建曙与集体资产公司于2021年3月签署的《一致
行动协议》自动终止。同日团队代表与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徐凤英、孙铁朋、金波、周任重
、霍霆、王琛、代丽丽共同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徐凤英、孙铁
朋、金波、周任重、霍霆、王琛、代丽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740700股(占签署时公
司总股本的0.13%)授权给团队代表,由团队代表单独一方或共同地作为拟授权股份排他性的
代理人,行使该等股份之上法定的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为维护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2026年3月7日,合肥建曙
、集体资产公司与公司团队代表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各方
在公司股东会、目前及未来任何时间设立的董事会,就任何事项进行会议召集、提案、表决时
,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以各方形成的共同决定/决策意见为准。同日,为
凝心聚力,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团队代表张德
强、严若媛与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徐凤英、杨玉彬、金波、霍霆、王琛、代丽丽、周任重共同签
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徐凤英、杨玉彬、金波、霍霆、王琛、代丽
丽、周任重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6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授权股份明细见附
件)授权给团队代表,由团队代表单独一方或共同地作为拟授权股份排他性的代理人,在委托
期限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该等股份之上法定的股东
权利。
二、一致行动方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德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严若媛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为2018年2月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与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合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
德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9800股,持股比例为0.05%;严若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9800股,持
股比例为0.05%;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9600股,持股比例为0.11%。
表决权委托方徐凤英、杨玉彬、金波、霍霆、王琛、周任重所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代丽丽所持有的股份为个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与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合计,表决权委托方所持股份总数为1640700股,占
总股本的0.12%。
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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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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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
026年3月4日上午9:15至2026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2026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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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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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属于间接股东变更,不会导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比例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的通知,
获悉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就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合肥市蜀山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优化区属国有企业资本布局与结构,合肥市
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蜀山建设”)与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蜀山投资”)签署了《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或“协议”),协议约定合肥蜀山建设将持有的合肥建曙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零对价
转让给合肥蜀山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肥蜀山投资将直接持有合肥建曙100%的股权,合肥建曙的控股股
东由合肥蜀山建设变更为合肥蜀山投资,合肥建曙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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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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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
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
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
供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52亿元增加至67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
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
序的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
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
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及担保调剂事
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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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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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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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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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不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
,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
公司,下同)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
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
告。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
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
增加至45亿元,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
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
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
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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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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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
6年2月3日上午9:15至2026年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2026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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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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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1.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
歧,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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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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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董事会秘书
徐凤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凤英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2027年5月21日),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徐凤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凤英女士已严格按照公司
制度完成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凤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徐
凤英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锁定管理其所持股票,并继续遵守其做出的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徐凤英女士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将继续在公司其他岗位上为公
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对徐凤英女士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陶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
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陶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8850501
传真号码:010-58850508
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
陶李简历
陶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
务管理专业。入职公司前,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
陶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陶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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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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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3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6年1月29日(星期
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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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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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
6年1月5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2026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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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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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签署概述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
)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东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肥东欣”)以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后更名为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鑫城”)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
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上述各方同意
合作投资建设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并同意以公司在合肥已经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维信诺电子”或“目标公司”)作为该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平台。本项
目投资总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合肥东欣出资25亿元(股权占
比45.4545%),合肥鑫城出资5亿元(股权占比9.0910%),公司出资25亿元(股权占比45.454
5%),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截至目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6.3亿元,其中合肥东欣与公司各实缴出资约11.95亿元
,合肥鑫城实缴出资约2.39亿元。近期,合肥鑫城与其全资子公司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站科技”)签署了《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其持有的项目公司9.0910%股权全额转让至合肥新站科技,与标的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义务
、债权债务在本次股权转让时一并转让。
2、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协同能
力,公司拟与合肥新站科技签署《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
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合肥新站科技成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根据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合肥新站科技应在目标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及表决,董事任命、
分红、业务运作、日常重大事务,以及任何由股东实施或在股东会层面决策的事项中,与公司
保持一致行动,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按公司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同时双方确认公司取得合肥维
信诺电子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和合肥维信诺电子的控制权。《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合肥维
信诺电子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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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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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0%,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贷款业务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显”)因业务发展的需要
,拟向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的多家银行申请银团贷款业务,贷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贷
款期限为120个月。公司对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上述银行签署《银团
贷款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
围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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