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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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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391 长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青(湖北)生物科│ ---│ ---│ 100.00│ ---│ -337.23│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 3.69亿│ ---│ 3.57亿│ 96.82│-2219.96万│ 2021-12-31│ │药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 8430.00万│ 255.30万│ 8831.82万│ 104.77│ ---│ 2025-06-30│ │原药项目 │ │ │ │ │ │ │ ├─────────┼──────┼─────┼─────┼─────┼─────┼──────┤ │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 7716.00万│ ---│ 7649.80万│ 99.14│ 4754.56万│ 2019-05-31│ │药项目 │ │ │ │ │ │ │ ├─────────┼──────┼─────┼─────┼─────┼─────┼──────┤ │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 6869.00万│ ---│ 6897.29万│ 100.41│ 1093.25万│ 2019-12-31│ │项目 │ │ │ │ │ │ │ ├─────────┼──────┼─────┼─────┼─────┼─────┼──────┤ │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 2.81亿│ ---│ 3454.30万│ 12.28│ ---│ ---│ │药项目 │ │ │ │ │ │ │ ├─────────┼──────┼─────┼─────┼─────┼─────┼──────┤ │年产500吨异噁草松 │ 3340.00万│ ---│ 3355.79万│ 100.47│ 30.79万│ 2020-12-31│ │原药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长青农│江苏长青农│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化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1.5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1.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江苏长青农│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化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长青农│长青(湖北│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股份有限│)生物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 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14元),2 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05元),长青 股份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估 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5年度,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本次 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生产经营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快国内外市场布局,培 养和扩大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强化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品牌体系建设,纵向延伸产品服 务的深度,实现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增长。 积极有效组织生产,加快推进沿江厂区新装置的产能释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 大工艺执行纪律检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通过成立 专项攻关技术小组等多种形式,推动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技术升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一直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已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4.64亿元。公司将持续根 据自身盈利和资本支出状况等情况,继续统筹好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按照中 长期(2024年—2026年)分红规划,明确分红条件、频次和比例等关键要素,积极为投资者提 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726931股,支付总金额1.20亿元,圆满完成了本次回购。 公司将适时运用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 、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立信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 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2025-04-18│银行授信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 汇票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 2025-04-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 )项目建设,同意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长青湖北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2-06│股权回购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8.95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刊登于2024年2月1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低价4.48元/股,最高价4.7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11739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2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24726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65%;最高成交价为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19976692.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成。 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8 .95元/股。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1月24日,符合回购方案关于实施期间 的要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的资金总额上限,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12-07│其他事项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 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公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第四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民主表决,选举张春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张春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春红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春红先生,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8 年至2006年11月先后在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6年11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内审部经理。 张春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 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10-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 ”)项目建设,同意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长青湖北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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