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92 北京利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4-13│ 42.00│ 13.33亿│
├───────────┼───────────┼───────────┼───────────┤
│增发 │ 2013-06-25│ 10.87│ 6.4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联民生 │ 31757.04│ ---│ ---│ 34953.36│ ---│ 人民币│
├─────────┼─────┼─────┼─────┼─────┼──────┼──────┤
│包头利尔高温材料有│ 3257.75│ ---│ 70.00│ ---│ -691.3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西宁特钢 │ 1207.81│ ---│ ---│ 255.60│ ---│ 人民币│
├─────────┼─────┼─────┼─────┼─────┼──────┼──────┤
│泸天化 │ 87.28│ ---│ ---│ 71.87│ ---│ 人民币│
├─────────┼─────┼─────┼─────┼─────┼──────┼──────┤
│浙江曦望智能科技股│ ---│ ---│ 9.95│ ---│ 4908.42│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60000吨/年炉外精炼│ 5796.62万│ ---│ 5796.62万│ 100.00│ ---│ ---│
│优质耐火材料项目 │ │ │ │ │ │ │
├─────────┼──────┼─────┼─────┼─────┼─────┼──────┤
│10000吨/年连铸功能│ 1.56亿│ ---│ 5456.22万│ 100.00│ ---│ ---│
│耐火材料项目 │ │ │ │ │ │ │
├─────────┼──────┼─────┼─────┼─────┼─────┼──────┤
│投资内蒙古包钢利尔│ 7500.00万│ ---│ 7500.00万│ 100.00│ ---│ 2011-03-30│
│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收购洛阳利尔公司少│ 357.53万│ ---│ 357.53万│ 100.00│ ---│ 2010-12-18│
│数股东股权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5420.85万│ 100.00│ ---│ 2013-10-1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8亿│ ---│ 1.88亿│ 100.00│ ---│ ---│
├─────────┼──────┼─────┼─────┼─────┼─────┼──────┤
│收购马鞍山利尔少数│ 2238.83万│ ---│ 2238.83万│ 100.00│ ---│ ---│
│股东股权 │ │ │ │ │ │ │
├─────────┼──────┼─────┼─────┼─────┼─────┼──────┤
│收购马鞍山少数股东│ ---│ ---│ 2238.83万│ 100.00│ ---│ 2013-05-08│
│股权及增资 │ │ │ │ │ │ │
├─────────┼──────┼─────┼─────┼─────┼─────┼──────┤
│对洛阳利尔耐火材料│ 1862.86万│ ---│ 1862.86万│ 100.00│ ---│ 2011-04-02│
│有限公司增资 │ │ │ │ │ │ │
├─────────┼──────┼─────┼─────┼─────┼─────┼──────┤
│洛阳利尔公司透气砖│ 1000.00万│ ---│ 1003.56万│ 100.00│ ---│ 2011-12-31│
│生产线扩建工程 │ │ │ │ │ │ │
├─────────┼──────┼─────┼─────┼─────┼─────┼──────┤
│马鞍山滑动水口功能│ ---│ ---│ 4018.32万│ 100.46│ 3197.13万│ 2016-12-31│
│耐火材料产能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
│马鞍山滑动水口功能│ 4000.00万│ ---│ 4018.31万│ 100.00│ 3197.13万│ ---│
│耐火材料产能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20.85万│ ---│ 5420.8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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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吨/年炉外精炼│ 1.68亿│ ---│ 5796.62万│ 100.00│ ---│ 2011-01-31│
│优质耐火材料项目 │ │ │ │ │ │ │
├─────────┼──────┼─────┼─────┼─────┼─────┼──────┤
│60000吨/年炉外精炼│ 7034.32万│ ---│ ---│ ---│ ---│ ---│
│优质耐火材料项目 │ │ │ │ │ │ │
├─────────┼──────┼─────┼─────┼─────┼─────┼──────┤
│设立上海利尔新材料│ 5000.00万│ ---│ 3577.71万│ 100.00│ ---│ 2017-09-08│
│有限公司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1.88亿│ 100.00│ ---│ 2013-12-27│
├─────────┼──────┼─────┼─────┼─────┼─────┼──────┤
│2.5万吨/年RH精炼用│ 5851.88万│ ---│ 5864.73万│ 100.00│ 2174.84万│ ---│
│无铬环保型耐火制品│ │ │ │ │ │ │
│项目 │ │ │ │ │ │ │
├─────────┼──────┼─────┼─────┼─────┼─────┼──────┤
│终止5000吨/年多晶 │ 6.00亿│ ---│ 1.29亿│ ---│ ---│ ---│
│硅工程 │ │ │ │ │ │ │
├─────────┼──────┼─────┼─────┼─────┼─────┼──────┤
│4000吨/年优质耐火 │ 2865.85万│ ---│ 2865.85万│ 100.00│ ---│ 2011-06-30│
│材料项目 │ │ │ │ │ │ │
├─────────┼──────┼─────┼─────┼─────┼─────┼──────┤
│收购马鞍山开元新材│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2011-07-02│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收购伊川建合公司 │ 568.54万│ ---│ 568.54万│ 100.00│ ---│ 2011-08-20│
├─────────┼──────┼─────┼─────┼─────┼─────┼──────┤
│10000吨/年高档陶瓷│ 4520.01万│ ---│ ---│ ---│ ---│ 2013-12-10│
│纤维及制品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2.80亿│ ---│ ---│ ---│
├─────────┼──────┼─────┼─────┼─────┼─────┼──────┤
│出售上海利尔新材料│ 1422.29万│ ---│ 3577.71万│ ---│ ---│ ---│
│股权 │ │ │ │ │ │ │
├─────────┼──────┼─────┼─────┼─────┼─────┼──────┤
│2.5万吨/年RH精炼无│ ---│ ---│ 5864.73万│ 100.22│ 2174.84万│ 2016-12-31│
│铬环保耐材 │ │ │ │ │ │ │
├─────────┼──────┼─────┼─────┼─────┼─────┼──────┤
│5000吨/年多晶硅工 │ 6.00亿│ ---│ 1.29亿│ 100.00│ ---│ 2017-07-31│
│程 │ │ │ │ │ │ │
├─────────┼──────┼─────┼─────┼─────┼─────┼──────┤
│3.5万吨/年熔融氧化│ 1.00亿│ 1.01亿│ 1.01亿│ 100.40│ ---│ 2018-10-07│
│铝复合材料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500.00万│ ---│ 2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000.00万│ 2.60亿│ 6.30亿│ ---│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20 │交易金额(元)│9.9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65.9743%│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洛阳瑞德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洛阳联创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
│ │港区华瑞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联荣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比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陈志强、孙建科、贺霄飞、王孟光、高贵华、孙建华 │
├──────┼────────────────────────────────────────┤
│交易概述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洛阳瑞德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联创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瑞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厦门中联荣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比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志强、孙建科│
│ │、贺霄飞、王孟光、高贵华、孙建华(以下合称“转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拟以人民币98961.45万元受让上述转让方各自持有的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联创锂能”、“目标公司”)共计65.9743%的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0 │
├──────┼────────────────────────────────────────┤
│关联方 │赵继增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与洛阳瑞德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洛阳联创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瑞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联荣科股权投资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比晖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志强、孙建科、贺霄飞、王孟光、高贵华、孙建华(以下合│
│ │称“转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98961.45万元受让上述转让方│
│ │各自持有的联创锂能共计65.9743%的股权 │
│ │ 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联创锂能10%股权,转让方共持有联创锂能85%股权,交易完成后│
│ │,公司持有联创锂能75.9743%股权,联创锂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继增持有联创锂能5%的股权,并担任联创锂能的董事。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
│ │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向共同投资的企业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增│
│ │加投资份额,应当以上市公司的购买投资份额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
│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
│ │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洛阳联创 │
│ │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
│ │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
│ │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赵继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 │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
│ │金属学会耐火材料分会秘书长、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会长、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
│ │司董事长。现任世界耐火材料行业协会(WRA)理事、中国金属学会炼钢辅助材料专业委员 │
│ │会副主任委员、武汉科技大学董事会董事、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赵继增先生曾获得“国│
│ │家星火科技进步奖”一项、“部省级科技进步奖”八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七项、曾│
│ │被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评为“全国科技先进工作者”、原冶金工业部评为“优秀科技青年│
│ │”,并获得“全国耐火材料专业学术带头人”、“中关村科技园区20周年突出贡献奖”、“│
│ │2009年度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中关村国家自主│
│ │创新示范区“金种子工程”首批创业导师。 │
│ │ 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183,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其子赵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27,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
│ │计持有公司24.80%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包头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孙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包头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孙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利尔高│洛阳利尔功│ 1998.59万│人民币 │2019-12-01│2020-12-01│连带责任│是 │否 │
│温材料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利尔高│洛阳利尔耐│ 1789.20万│人民币 │2019-06-05│2020-06-01│连带责任│是 │否 │
│温材料股份│火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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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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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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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7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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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和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
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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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韦炽卿律师、梁家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10人,代表股份56125851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7.1451%。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38289688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2.1629%,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份总数的68.221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395名,代表股份178361632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4.9822%,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份总数的31.7789%。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408人,代表股份266
047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477%。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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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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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
98961.45万元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锂能”、“目标公司”)
65.974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联创锂能75.9743%股权,联创锂能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在未来实际
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硅碳负极材料属于新型材料,存在技术替代、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3)鉴于硅碳负极材料属于公司战略布局的新业务领域,且标的公司与公司在企业文化
及管理制度上存在差异,后续整合过程中可能面临整合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可
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公司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
(5)标的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当前产能规模较小,量产产线尚未投产,后续存在经营
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6)标的公司量产产线尚在建设中,后续存在产线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不断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
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洛阳瑞德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洛阳联创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瑞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联荣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比晖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志强、孙建科、贺霄飞、王孟光、高贵华、孙建华(以下合称“转让
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98961.45万元受让上述转让方各自持有的
联创锂能共计65.9743%的股权,各转让方具体转让股权比例见下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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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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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5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6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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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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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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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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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6651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479%。
2、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17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
会敏、周磊、戴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6%;
2)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
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24日。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0125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375万股,并于2010年4月23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002392,股票简称:北京利尔。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500万股。
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发布2011-029号2010年度股权分派实施公告,20
11年5月6日为股权除权除息日,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7000万股。
2011年9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发布2011-053号2011年半年度度股权分派
实施公告,2011年9月26日为股权除权除息日,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4000万股。
2013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
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向李胜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82号)核
准,公司向李胜男发行38181307股股份、向王生发行9761882股股份、向李雅君发行1133652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新增59279717股股份已于2013年8月6日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
59927.9717万元。
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发布2015-038号2014年年度度股权分派实施公告,
2015年6月24日为股权除权除息日,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98559434股。
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业
绩承诺方李胜男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按照1
元人民币的总价回购李胜男应补偿股份8068595股,并于2017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90490839股
。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
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
、韩峰共17人。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
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然人股东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
、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限售期限:2010年4
月23日-2028年4月22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然人股东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限
售期限:2010年4月23日-2031年4月22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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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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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
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赵继增先生提议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7,183,872股,持股比例为24.12%。
赵继增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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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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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
薪酬制度、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领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第四部分之“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公司制订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内容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每人每年9.6万元,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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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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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
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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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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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
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
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4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
1996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5万元,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以上两项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
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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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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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2-00901号《审计报
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973948.9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35838972.5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583897.26元后,加
期初未分配利润1723876891.61元,减本期分红38454264.71元后,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897677702.21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现金流水平、应收账款规模以及未来资
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4166
7179.3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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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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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
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332.9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78%。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失以“-”号填列)。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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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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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额度用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
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公司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3、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
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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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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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6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7年5月27日止。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
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
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要素进行了变更及调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3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
上延长一年,至2024年5月27日止。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5月27日到期的基
础上延长一年,至2025年5月27日止。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5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上
延长一年,至2026年5月27日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北京利尔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5
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36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已于2021年5月26
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
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在2023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4年5月27日止。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5年5月27
日止。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5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
上延长一年,至2026年5月27日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5月27日届满,根据《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2021年5月修订稿)》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
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的议案》,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7年5月27日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
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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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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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
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
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
保证投资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投资基金还存
在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况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圆金鼎”)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和《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将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鼎新
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目
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65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47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对合伙企业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规定对本次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2、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
业的份额认购,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4、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5、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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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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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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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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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
上做出的安排。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
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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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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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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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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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57147251股
(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3444.56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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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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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
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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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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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
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询
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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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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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1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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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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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增加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乔冠芳、徐晓露作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根据大信内部工作安排,拟增加王子轩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增加后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乔冠芳、徐晓露、王子轩。
二、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子轩先生
王子轩,会计学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年,先后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王子轩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王子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进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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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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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
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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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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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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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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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等相
关事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北京利尔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
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20
25年9月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2521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1039051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5210000股,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股份余额为0股。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以
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董事长赵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继增之子。除
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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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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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合作的业务是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该业务领域市场尚未成熟,下游需求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在该业务领域技术储备尚不充分,专业人员团队尚在搭建中,后续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相关业务实施进度等事宜
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商汤科技”)、杭州曦望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曦望”)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书》,拟共同研究和探索在AI算力合作、工业制造与决策AI垂直模型的开发和应
用以及相关智能体开发和推广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杭州曦望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是国际知名的人工智能软件公司,港交所上市公司,商汤科技以“坚持原创,让AI引
领人类进步”为使命,旨在持续引领人工智能前沿研究,持续打造更具拓展性更普惠的人工智
能软件平台,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类的发展,并持续吸引及培养顶尖人才,共同塑造未来。
乙方是国内耐材行业龙头,深交所上市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全自动化生产线,经过多
年的运营拥有数量丰富、特征准确的耐材生产和经营运行的数据。同时,公司与国内一百多家
钢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钢铁行业客户资源以及钢铁客户涉及耐材使
用相关的生产运行数据。
丙方是国产全栈自研人工智能算力芯片企业,专注于高性能GPU的研发与商业化。公司首
代及第二代自研GPU产品已成功量产,在性能、能效比等关键技术指标上具备优势。曦望致力
于成为“更懂AI的国产芯片公司”,为千行百业提供智能算力基石。
目前,全球AI发展如火如荼,中国作为全球AI发展处于第一梯队的国家,无论是从算力建
设还是AI应用需求方面都存在巨大潜力,这为甲乙丙三方基于AI相关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和业务开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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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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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6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
京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
超过1.2亿元的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关于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
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2
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55、2024-059、20
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7、2025-024、2025-032、2025-033、2025-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
份2521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39051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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