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95 双象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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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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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光电材料有│ 3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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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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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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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万平方米LDP│ 3.27亿│ 367.10万│ 2.79亿│ 100.00│ 1711.08万│ 2012-09-30│
│E/PU超细旦聚氨酯 │ │ │ │ │ │ │
│短纤维超真皮革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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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1.26亿│ 0.00│ 1.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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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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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867.40万│ 4867.4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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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44.58万│ 44.58万│ 3044.5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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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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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交易金额(元)│719.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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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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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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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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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文龙、龚建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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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与陆文龙、龚建萍│
│ │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同意收购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申│
│ │”)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款参照对苏州华申财务和资产之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收购│
│ │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本次收购之前公司未持有苏州华申│
│ │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华申100%的股权,苏州华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 │司。 │
│ │ 2024年12月9日苏州华申完成了工商变更,取得了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 │
│ │照》,交易各方已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 │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双象新材料向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19.34万元。公司不│
│ │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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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9 │交易金额(元)│719.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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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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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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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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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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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象股份”)于2024年11月27日召│
│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
│ │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 │下: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将相关资源更好地集中于公司战略业务,拟向无锡双│
│ │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新材料”)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苏州华申”)100%股权。本交易作价719.34万元,交易定价参│
│ │考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锡安瑞评报字(2024)第37号),│
│ │且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华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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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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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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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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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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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庆超纤向关联人采购蒸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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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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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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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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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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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庆光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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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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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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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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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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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苏州光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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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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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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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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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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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庆超纤向关联人采购蒸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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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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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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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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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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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庆光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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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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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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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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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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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苏州光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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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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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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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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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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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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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关联方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新材料”、“委托方”)委托无锡双│
│ │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重庆超纤”、“受托方”)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委托加工费总额│
│ │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
│ │ 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
│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住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西 │
│ │ 4、法定代表人:叶雪刚 │
│ │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
│ │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3日 │
│ │ 7、营业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永久 │
│ │ 8、经营范围: │
│ │ 普通货运,聚氨酯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增塑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加工;化 │
│ │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
│ │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
│ │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双象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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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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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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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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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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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象股份”)于2024年11月27日召│
│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
│ │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将相关资源更好地集中于公司战略业务,拟向无锡双│
│ │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新材料”)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苏州华申”)100%股权。本交易作价719.34万元,交易定价参│
│ │考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锡安瑞评报字(2024)第37号),│
│ │且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华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本次交易决策程序 │
│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
│ │论,全体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
│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
│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 │
│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住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西 │
│ │ 3、法定代表人:叶雪刚 │
│ │ 4、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
│ │ 5、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3日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333112529 │
│ │ 7、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聚氨酯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增塑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
│ │造、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
│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
│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象新材料总资产12,644.19万元,净资产10,205│
│ │.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867.77万元,净利润-289.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 │
│ │人民币)。 │
│ │ 9、股东情况: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 │ 10、履约能力分析:双象新材料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具│
│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双象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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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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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9100.00万 33.93 52.59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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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100.00万 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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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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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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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新材料”、“委托方”)委托无锡双象
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超纤”、“受托方”)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200万元。
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西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3日
7、营业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永久
8、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聚氨酯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增塑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加工;化工
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双
象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履约能力分析:双象新材料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具有
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双象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220.59万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3162.5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301.3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42.7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双象新材料委托重庆超纤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合计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加工费以产品加工成本为基础确定,加工成本包括重庆超纤提供的人工、检验、仓储
及制造费用等,所有原辅材料由双象新材料提供。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加工合同,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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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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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
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二、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类科目应收账款共计22756952.37元,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影响额为1566724.34元,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核销不
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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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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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72015721.3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9675914.96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96.76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71224038.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731758
5.00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68209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0231350元,占2024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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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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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随着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股份”、“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
模日益增长,汇率和利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
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及
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品种为金融机
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衍生品。公司不涉及境外或场外衍生
品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含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8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止,在此期间内,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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