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06 远东传动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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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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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 │ 12.37│ ---│ ---│ 15.75│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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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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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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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套高端驱 │ 8.14亿│ 8175.71万│ 3.20亿│ 39.33│ ---│ 2025-02-28│
│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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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0.00│ 8018.99万│ 1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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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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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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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进
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3.投资方式:公司将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
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并按照相关委托理财专项制度的规定把控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的委托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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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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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
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
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
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
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
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
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9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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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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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
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潜在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不提供担保物。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
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
融资决议。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
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银行融
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信用评价,提高未来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发展。
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巩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
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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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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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或“公司”)发行的“许昌远东传
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远东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信用评级工作。2023年6月19日,中诚信国
际对公司及上述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维持远东传动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远东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远东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和《关于“远东转债”
摘牌的公告》称,“远东转债”已于2023年10月19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1;截至2023年11月9
日收市,尚未转股的“远东转债”数量为17639张,赎回款1767956.97元已于2023年11月17日
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公司完成“远东转债”的全额赎回。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远东转债”已完成兑付摘牌,远东传动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
存续债券。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
审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
级和“远东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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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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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89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9370.00万元,
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56号》文同意,公司893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3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9月23日)止。“远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79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5.7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3日起由5.54元/股调整为5.29元/股。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5.29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4日起由5.21元/股调整为5.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计算结
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远东转债”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远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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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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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东转债”赎回日:2023年11月10日
2.“远东转债”摘牌日:2023年11月20日
3.“远东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事件概述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89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9370.00万元,
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56号》文同意,公司893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3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9月23日)止。“远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79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5.7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3日起由5.54元/股调整为5.29元/股。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5.29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4日起由5.21元/股调整为5.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计算结
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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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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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东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2.“远东转债”赎回日:2023年11月10日;
3.“远东转债”赎回价格:100.2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且当期
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3年11月15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年11月17日。
6.“远东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6日是“远东转债”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远东转债”简称将变更为“Z远转债”,2023年11月6日收市后“远东转债”将
停止交易)。
7.“远东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年11月10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远东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东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
人持有的“远东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
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远东转债”,将按照10
0.2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远东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
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东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
“远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远东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89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9370.00万元,期限6年。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56号》文同意,公司893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
3.可转债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3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9月23日)止。“远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79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5.7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3日起由5.54元/股调整为5.29元/股。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5.29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4日起由5.21元/股调整为5.11元/股。
4.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远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远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11元/股)的130%(即6.64元/股)的情形,“远东转债”已触
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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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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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远东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远东转债”前次信用评级
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主体概况、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
,出具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远
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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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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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公司二楼职工培训中心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与会职工代表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付东安先生、宋保军女士、刘金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3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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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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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本期审计费用69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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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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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进
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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