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14 高德红外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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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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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 5100.00│ ---│ 51.00│ ---│ 17.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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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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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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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 10.00亿│ 849.79万│ 7.32亿│ 73.22│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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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 8.75亿│ 1.58亿│ 8.20亿│ 93.76│ ---│ ---│
│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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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 2.25亿│ 0.00│ 2.28亿│ 101.42│ ---│ ---│
│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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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亿│ 0.00│ 3.7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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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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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0 │交易金额(元)│878.9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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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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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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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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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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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 │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高德智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感数│
│ │科”)100%股权以经审计的2024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依据作价8,789,059.21元转让给公 │
│ │司。杭州智感数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同步变更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 │,杭州智感数科更名为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数科”),法定代表人│
│ │由公司总经理张燕兼任,该公司将承担高德红外大力进军和发展数字化智慧系统业务的战略│
│ │任务。 │
│ │ 近日,高德数科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企业名称: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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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1 │交易金额(元)│6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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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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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18.3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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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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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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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
│ │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
│ │让价款合计6200万元,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分3次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武汉高芯科技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高芯科技”)股权。 │
│ │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9日前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并受让对│
│ │应的国开发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5.92%股权,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二 │
│ │笔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并受让对应的国开发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5.92%股权。具体内容详 │
│ │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
│ │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
│ │ 一、股权转让进展及工商变更情况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价款2200万元│
│ │并受让对应的国开发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6.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高芯 │
│ │科技100%股权,高芯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高芯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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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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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18 │质押股数(万股) │1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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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2 │质押占总股本(%)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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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黄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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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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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15 │质押截止日 │2023-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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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6-28 │解押股数(万股) │14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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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15日黄立质押了1090.0万股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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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6月28日黄立解除质押141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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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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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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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非交易过户共涉及36
3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
486.0874万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5469082股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6日非交易过
户至“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7753%,过户价格为5.91元/股。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
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476.4206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0.1116%。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363名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涉可解锁股票数量486.0874万股过户至其个人账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
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486.0874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1138%。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剩余股票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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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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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珏芯公司”)、毛剑宏、谭必松、杜宇、彭成盼、
余波、陈世锐、熊雄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
起民事诉讼。
目前省高院已立案,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鉴于本次涉诉案
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就珏芯公司、毛剑宏及公司六名前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省高院提
起民事诉讼,省高院已立案受理本案。同时为了保证经济损失的有效收回,公司申请了财产保
全,省高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珏芯公司、毛剑宏及公司六名前员工名
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不动产等2亿元。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主体
原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二:毛剑宏
被告三:谭必松
被告四:杜宇
被告五:彭成盼
被告六:余波
被告七:陈世锐
被告八:熊雄
2、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原告系国内领先的红外探测器研发生产商,公司历时十年、经自主研发、投资数十亿搭建
起多条完整的探测器研发、批产线,其全套探测器生产技术、工艺流程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核心
技术,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对上述技术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
关技术的保密性。
被告三至被告八均系公司的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
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通过被告
二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被告一,使被告一在完全不符合行业
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公
司商业秘密的侵害。被告三至被告八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要求及上述人员
与公司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披露、使用和允许被告一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的商业秘密
的行为;被告一、被告二明知上述违法行为,仍存在大肆非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获利的行为
,以及被告一对公司采取挖角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上述被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扰乱了
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被告应
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特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省高院依法支持公司的各项诉讼
请求。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被告一利用原告
的商业秘密生产和/或销售一切相关产品、提供一切相关服务。
2、判令被告销毁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一切相关产品。
3、判令被告销毁专用于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制造的模具和设备。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及其他因本案和/或因制止侵
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最终该
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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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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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
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导致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出现闲置。
(二)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
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
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
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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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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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高德智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感数科
”)100%股权以经审计的2024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依据作价8789059.21元转让给公司。杭
州智感数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同步变更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杭州智
感数科更名为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数科”),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
理张燕兼任,该公司将承担高德红外大力进军和发展数字化智慧系统业务的战略任务。具体内
容详见2024年9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近日,高德数科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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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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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实现公司业绩快速提升的目标,公司全资子
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科技”)将其持有的杭州高德智感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感数科”)100%股权以经审计的2024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依
据作价8789059.21元转让给公司。杭州智感数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同步
变更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杭州智感数科拟更名为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
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法定代表人拟由公司总经理张燕兼任,该公司将承担高德红外大力进军
和发展数字化智慧系统业务的战略任务。
本次股权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的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PRPU7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
新三路29号法定代表人:黄晟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含计量器具
)、电子产品、光学及光电系统、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二类医疗器械、自动控制设备研发
、生产、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货物的进出口
、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智感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智感科技100%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高德智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CM1T6F4X(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
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幢401室法定代表人:黄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
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
系统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
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电气
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
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杭州智感数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智感科技持有其100%的股权。
2023年和2024年1-7月杭州智感数科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24BJAG1B0222)、《审计报告
》(XYZH/2024WHAA2B0254)。3、交易标的的资产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事项的协议
签署、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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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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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应
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
成本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15589.14元和资产减值损失
7684876.49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
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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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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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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