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32 九安医疗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美国国债 │ 57033.44│ ---│ ---│ 212464.52│ ---│ 人民币│
├─────────┼─────┼─────┼─────┼─────┼──────┼──────┤
│国民信托 │ 15460.00│ ---│ ---│ 6334.95│ ---│ 人民币│
├─────────┼─────┼─────┼─────┼─────┼──────┼──────┤
│理想汽车 │ 13928.01│ ---│ ---│ 15141.45│ ---│ 人民币│
├─────────┼─────┼─────┼─────┼─────┼──────┼──────┤
│小鹏汽车 │ 13919.72│ ---│ ---│ 8417.02│ ---│ 人民币│
├─────────┼─────┼─────┼─────┼─────┼──────┼──────┤
│Quidel │ 9549.81│ ---│ ---│ 6586.17│ ---│ 人民币│
├─────────┼─────┼─────┼─────┼─────┼──────┼──────┤
│蔚来 │ 7025.83│ ---│ ---│ 3500.90│ ---│ 人民币│
├─────────┼─────┼─────┼─────┼─────┼──────┼──────┤
│小米集团-W │ 3502.05│ ---│ ---│ 20133.93│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 2.73亿│ 1898.36万│ 5533.09万│ 19.63│ 0.00│ 2025-03-05│
│关产品研发项目 │ │ │ │ │ │ │
├─────────┼──────┼─────┼─────┼─────┼─────┼──────┤
│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 2.82亿│ 1898.36万│ 5533.09万│ 19.63│ 0.00│ 2025-03-05│
│关产品研发项目 │ │ │ │ │ │ │
├─────────┼──────┼─────┼─────┼─────┼─────┼──────┤
│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 1151.08万│ 97.43万│ 1151.08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
│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1600.00万│ 58.53万│ 1611.95万│ 100.75│ 0.00│ 2023-03-05│
├─────────┼──────┼─────┼─────┼─────┼─────┼──────┤
│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 1500.00万│ 97.43万│ 1151.08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
│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 536.93万│ 0.00│ 0.00│ ---│ 0.00│ ---│
│研发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天津九安医│iHealth La│ 1.46亿│人民币 │2019-01-21│2022-01-21│质押 │是 │否 │
│疗电子股份│bs Europe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天津九安医│iHealth La│ 8000.00万│人民币 │2021-04-22│2022-04-22│质押 │是 │否 │
│疗电子股份│bs Europe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天津九安医│iHealth La│ 3800.00万│人民币 │2021-05-21│2022-05-21│质押 │是 │否 │
│疗电子股份│bs Europe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天津九安医│iHealth La│ 2800.00万│人民币 │2021-09-18│2022-09-18│质押 │是 │否 │
│疗电子股份│bs Europe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22│其他事项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
过12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66666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5.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
3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和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3.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
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部分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
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7:0
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天津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联系人:李凡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电话:(022)87611660-8220
传真号码:(022)87612379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2-19│股权回购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1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和减
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3.65亿元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减少注册资
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972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86%,最高成交价为40.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42元/股,成交金
额168982580.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5.00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2-06│股权回购
──────┴──────────────────────────────────
1、由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管理层认为股价已经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更好的回报股东,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
)且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若按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666667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5.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133333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和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高于3.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
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可能存在因股东大会不予通过导致的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1-17│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
1、因九安香港本次投资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进行财务性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均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2、九安香港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棠创投不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毅先生在基金管理人海棠创投的有限合伙人天津北洋海
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2.5%,任职法定代表人,该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亦不
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本次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均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
排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其他合作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根据公司对本次投资的拟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投资领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
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科技创新是发展趋势,公司希望投资于硬科技、医疗大健康、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新能
源新材料等新技术及其应用,可以给公司带来投资回报。考虑到公司所在区域情况,公司希望
可以通过充分挖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资源,寻找优质的创业团队和项目,“投早、投
小”,形成科技型企业的创业生态,实现人才、资金、产业的聚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此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AndonHongKongCo.,Limited(
以下简称“九安香港”)使用自有资金,与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海棠创投”)共同设立天津九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下简称“
九棠创投”)。九棠创投及海棠创投将共同设立天津九棠一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定名)(以下简称“九棠一号”)。九棠一号设立完成后,将做为出资主体向天津天开九
安海河海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下简称“天开九安海河海棠基
金”)进行出资。
天开九安海河海棠基金首期协议认缴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51亿元,预计九棠一号首批认
缴出资为8.75亿元,根据合伙协议,该基金首次出资比例为上述12.51亿元的40%(即不超过5.
004亿元),九棠一号相应首次出资不超过3.5亿元,后续资金计划四年内完成实缴。结合出资
规模、出资进度来看,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重大影响。天开九安海河海棠基金目标募集规模
为人民币50.01亿元,九安香港整体出资规模不超过35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出资相关手续。
天津正在建设的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天津市委“十项行动”的重要
举措,将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活跃、持续和充沛的动力。为助力高质量建设天开园,拟
在天开园设立天开九安海河海棠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硬科技、医疗大健康、人工智能、生物
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该基金兼具投资子基金和直投项目功能,有利于充分利用各合伙人的
产业资源、基金管理人海棠创投的基金管理经验及其背后的校友、人才资源,并最终为各合伙
人创造良好的回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12-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AndonHongKongCo.,Lim
ited(以下简称“九安香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与北京尚
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势投资”)共同设立天津市九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九尚创投”)。九尚创投及尚势投资将共同设立天津九尚一号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下简称“九尚一号”)。九安香港本次拟投资31298.85万
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以九尚一号为主体向境内创业投资型基金、初创企业等进行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12-21│其他事项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
23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滕忠诚先生、杨七虎先生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士宝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因大华内部项目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
崔帅帅先生接替杨七虎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先生接替徐士宝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
人员,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滕忠诚先生、崔帅帅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冯嵩先生。
──────┬──────────────────────────────────
2023-11-28│其他事项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
述事项已经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10月31日、2023年11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编号:2023-06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
:2023-063)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69)。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南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008904220
名称: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3号
法定代表人:刘毅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陆佰壹拾肆万零叁佰贰拾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
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软件外包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
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投资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3-11-21│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
以自有资金认购以下投资基金份额,投资金额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基
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基于大模型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均不涉及投资于基建、房地产、
影视、娱乐、金融机构持股等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专业投资机构情况介绍
(一)苏州砺思星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管理人
(1)机构名称: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460000MAA9209P6C
(3)成立时间:2021-09-10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铁置业广场3楼310室A-00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海南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460000MAA90GJM8P
(3)成立时间:2021-08-12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铁置业广场3楼310室A-00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3、关联关系说明:
(1)专业投资机构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否
(2)是否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否
(3)是否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否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否
──────┬──────────────────────────────────
2023-11-21│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
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高于3亿元人民
币,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
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8
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1、2023年8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
723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51%,最高成交价为37.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70元/股,成
交金额91368808.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4443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1%,最高成交价为
37.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4592884.28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99401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5%,最高成交价为
3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66236146.16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4、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155791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21%,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
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74255334.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1)。
5、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166091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42%,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
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12804202.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6、截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2030070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18%,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49378261.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3)。7、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2030070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18%,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5.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49378261.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5)。
8、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2440770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2%,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
5.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97301096.5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