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37 誉衡药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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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6107.21│ ---│ ---│ 20549.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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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9200.00万│ 0.00│ 9200.00万│ 100.00│ ---│ ---│
├─────────┼──────┼─────┼─────┼─────┼─────┼──────┤
│GMP 技改项目 │ 1.84亿│ 0.00│ 1.83亿│ 100.00│ 9757.91万│ 2013-01-18│
├─────────┼──────┼─────┼─────┼─────┼─────┼──────┤
│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 3.31亿│ 3.31亿│ 3.31亿│ 100.00│ 1.62亿│ ---│
│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 │ │
│转让款 │ │ │ │ │ │ │
├─────────┼──────┼─────┼─────┼─────┼─────┼──────┤
│异地扩建 │ 2.45亿│ 0.00│ 1.38亿│ 100.00│ ---│ 2014-12-31│
├─────────┼──────┼─────┼─────┼─────┼─────┼──────┤
│投资哈尔滨誉衡经纬│ 9820.00万│ 0.00│ 9820.00万│ 100.00│ 548.12万│ 2010-09-17│
│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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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空港Max企业园 │ 1.38亿│ 0.00│ 1.29亿│ 100.00│ ---│ 2013-12-31│
│区房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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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 1.21亿│ 1.21亿│ 1.21亿│ 100.00│ 1.62亿│ ---│
│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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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美迪替尼专利 │ 6500.00万│ 0.00│ 5460.00万│ 100.00│ ---│ 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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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广州市新花城生│ 3380.00万│ 0.00│ 3380.00万│ 100.00│ -441.25万│ 2012-09-30│
│物科技有限公司20的│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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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菏泽市牡丹区竣│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 2011-06-30│
│博医药公司 │ │ │ │ │ │ │
├─────────┼──────┼─────┼─────┼─────┼─────┼──────┤
│投资山东誉衡药业有│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437.99万│ 2011-06-30│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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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哈尔滨蒲公英药│ 2.10亿│ 0.00│ 1.98亿│ 100.00│ 4247.01万│ 2013-03-03│
│业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
│收购澳诺(中国)制│ 4.20亿│ 0.00│ 4.20亿│ 100.00│ 4861.70万│ ---│
│药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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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 2.10亿│ 2.10亿│ 2.10亿│ 100.00│ 1.62亿│ ---│
│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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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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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 9.37亿 42.62 --- 2018-05-08
YuHeng International Inv 4.27亿 19.43 --- 2017-12-14
estments Corporation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 1.37亿 6.24 55.12 2020-03-25
vestments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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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1亿 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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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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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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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广州誉东健│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药业股份有│康制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哈尔滨誉衡│广州誉东健│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药业股份有│康制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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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天津誉衡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药业股份有│达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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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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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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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外部
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在
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14万元和16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⑵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⑶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⑷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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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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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不同时点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
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同时,为了满足公司委托理财的多样化需求,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
自有闲置资金额度在金融机构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
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
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㈠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委托理财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进行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㈢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理财产品;理
财交易的标的为中等(中等风险指:不提供本金保证,但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
不确定性)或中等以下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
证券及其衍生品。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理财产品的期限和利率情况择优办理。
㈣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㈤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㈥委托理财授权: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㈦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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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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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全体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本次投保基本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
4、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5、保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
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
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
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
费不超过30万元/年的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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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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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1653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哈尔滨誉衡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07%。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5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062.96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晓川、尹娇等8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公司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2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
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53000股,占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
况发生变化(二)解雇或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
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劳动合同到期
,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离职的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也不再享受离职日
以后的股权激励。”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晓川、尹娇等8人
已离职,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3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
前公司总股本的0.07%。
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1.2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
㈢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094062.9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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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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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2307224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42%。
2、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
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
4年10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32307224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最高成交价2.51元/股,最低成
交价2.44元/股,回购均价为2.4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合计79994101.62元
。上述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
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2307224股,占公司本次
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
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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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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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由总经理国磊峰
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
任。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国磊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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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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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
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
简称“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二、回购股
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及时
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2月
7日、2025年3月4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303
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1%的公告》。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
购公司股份900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最高成交价2.49元/股,最低成交
价2.46元/股,成交总金额223449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32307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42%,最高成交价2.51元/股,最低成交价2.44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合计79994101.62元。上述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
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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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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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杨
福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福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以及下属公司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高云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高云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原职工代表监事杨福胜先生的辞职于2025年
3月14日生效,辞职后,杨福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
附件:高云龙先生的简历
高云龙先生:出生于198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
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高级行政主管。
高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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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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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为1666.67万股至33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至1.4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此外,公司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
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3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303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7649191.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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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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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合计1653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
65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653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
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方式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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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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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
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
简称“指定媒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沈臻宇女士的《关于增加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
10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人现提出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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