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37 誉衡药业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6-07│ 50.00│ 16.6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0-31│ 10.53│ 3.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0-29│ 12.30│ 1376.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5│ 1.25│ 9048.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3│ 1.25│ 127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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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6107.21│ ---│ ---│ 20549.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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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9200.00万│ 0.00│ 9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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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 技改项目 │ 1.84亿│ 0.00│ 1.83亿│ 100.00│ 9757.91万│ 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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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 3.31亿│ 3.31亿│ 3.31亿│ 100.00│ 1.62亿│ ---│
│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 │ │
│转让款 │ │ │ │ │ │ │
├─────────┼──────┼─────┼─────┼─────┼─────┼──────┤
│异地扩建 │ 2.45亿│ 0.00│ 1.38亿│ 100.00│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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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哈尔滨誉衡经纬│ 9820.00万│ 0.00│ 9820.00万│ 100.00│ 548.12万│ 2010-09-17│
│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购买空港Max企业园 │ 1.38亿│ 0.00│ 1.29亿│ 100.00│ ---│ 2013-12-31│
│区房产 │ │ │ │ │ │ │
├─────────┼──────┼─────┼─────┼─────┼─────┼──────┤
│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 1.21亿│ 1.21亿│ 1.21亿│ 100.00│ 1.62亿│ ---│
│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购买美迪替尼专利 │ 6500.00万│ 0.00│ 5460.00万│ 100.00│ ---│ 2011-09-30│
├─────────┼──────┼─────┼─────┼─────┼─────┼──────┤
│收购广州市新花城生│ 3380.00万│ 0.00│ 3380.00万│ 100.00│ -441.25万│ 2012-09-30│
│物科技有限公司20的│ │ │ │ │ │ │
│股权 │ │ │ │ │ │ │
├─────────┼──────┼─────┼─────┼─────┼─────┼──────┤
│投资菏泽市牡丹区竣│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 2011-06-30│
│博医药公司 │ │ │ │ │ │ │
├─────────┼──────┼─────┼─────┼─────┼─────┼──────┤
│投资山东誉衡药业有│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437.99万│ 2011-06-30│
│限公司 │ │ │ │ │ │ │
├─────────┼──────┼─────┼─────┼─────┼─────┼──────┤
│收购哈尔滨蒲公英药│ 2.10亿│ 0.00│ 1.98亿│ 100.00│ 4247.01万│ 2013-03-03│
│业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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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澳诺(中国)制│ 4.20亿│ 0.00│ 4.20亿│ 100.00│ 4861.70万│ ---│
│药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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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 2.10亿│ 2.10亿│ 2.10亿│ 100.00│ 1.62亿│ ---│
│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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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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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转让比例(%)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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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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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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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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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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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 9.37亿 42.62 --- 2018-05-08
YuHeng International Inv 4.27亿 19.43 --- 2017-12-14
estments Corporation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 1.37亿 6.24 55.12 2020-03-25
vestments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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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1亿 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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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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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莱博通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药业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哈尔滨誉衡│誉衡制药 │ 2850.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药业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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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莱博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药业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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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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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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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
(专利权)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
以1115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受让取得《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及应用》的专利
权。
2、本次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3、本次《技术转让合同》涉及的“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专利是拟开发
用于靶向TLK2的基因治疗疗法,目前尚处于研发早期阶段。鉴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
、风险高等特性,本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投资,
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为推进公司创新发展战略,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
》。本次校企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高校研发优势与公司产业转化能力有机结
合,推动创新药物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公司在创新药产品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8529J
负责人:张罗
注册资本:27014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
工程/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护理学/医药学>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养/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首都医科大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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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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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0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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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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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公司股份4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826%)的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国磊
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950
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07%)。
2、持有公司股份17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90%)的副总经理李润宝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98%)。
3、持有公司股份17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90%)的副总经理王小航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98%)。
4、持有公司股份778875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9%)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月
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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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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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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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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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
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73,800股限制性股
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73,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73
,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
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2日-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方式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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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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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天
津誉衡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达”)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卫材中国药业”)签署的《终止协议》。双方就天津博达不再独家推广甲钴胺注射液(商品
名:弥可保)及结算事宜进行了约定。详细说明如下:
一、关于签订《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概述
2025年6月1日,天津博达与卫材中国药业签订了《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卫材中国药业授
权天津博达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家推广
甲钴胺注射液。
该协议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合同披露标准,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了
解,公司进行了自愿性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
司就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签订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公告》。
二、关于《终止协议》的核心内容
1、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终止协议》,即双方的推广服务合
作关系于2026年6月29日正式解除。
2、双方将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共同推进后续的交接、结算等事宜。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就推广服务合作关系的履行、解除、终止,不存在
任何未决争议或纠纷。
三、其他说明
1、该合作产品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占公司整体收入的比
例较低(2025年不足0.35%、2026年上半年不足0.1%),本次合作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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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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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的劳动关系已终止,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73,800股限制性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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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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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外部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5万元
和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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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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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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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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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33326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7057%。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
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臻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
东方6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2号私募投资
基金、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2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方圆达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7号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股227974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22%;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国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誉磐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46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刘月寅女士持股778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上述股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臻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
东方6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2号私募投资
基金、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2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方圆达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7号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股227974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22%;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国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誉磐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46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刘月寅女士持股778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上述股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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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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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980100.25元,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为755423598.76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4535582.82元,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为413293060.26
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的资本公积
254980100.2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㈠
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9日-2026年7月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㈡债权申报所需材
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㈢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
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㈣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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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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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980100.25元,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为755423598.76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4535582.82元,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为413293060.26
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的资本公积
254980100.2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公司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对收购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等影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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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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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制药”)
2、成立时间:2016年9月9日
3、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29号
4、法定代表人:何利群
5、注册资本:40208.92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与公司关系:誉衡制药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誉衡制药资产总额52714.46万元、负债总额5790.73万元、净资产4
6923.7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21.20万元、利润总额718.62万元、净利润664.67万
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誉衡制药资产总额52508.31万元、负债总额5401.71万元、净资产47
106.61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34.62万元、利润总额196.75万元、净利润196.75万
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誉衡制药单体财务数据,其中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当前,被担保人无担保、抵押、仲裁、诉讼事项。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㈡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博通”)
2、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4日
3、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13号
4、法定代表人:冯大民
5、注册资本:85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8、与公司关系:莱博通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
9、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莱博通资产总额10531.27万元、负债总额6816.10万元、净资产371
5.1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36.69万元、利润总额-163.34万元、净利润-163.34万元
。
截至2026年3月31日,莱博通资产总额11454.43万元、负债总额7639.41万元、净资产3815
.03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27.63万元、利润总额99.32万元、净利润99.32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莱博通单体财务数据,其中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当前,被担保人无担保、抵押、仲裁、诉讼事项。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董事会意见
㈠誉衡制药、莱博通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誉衡制药、莱博通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全额提供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㈡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誉衡制药及莱博通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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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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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现状、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
上做出的安排。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
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
进行调整的,由董事会制订有关议案;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经股东会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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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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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2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674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9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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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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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
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㈠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㈡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的现
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㈢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
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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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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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不同时点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
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同时,为了满足公司委托理财的多样化需求,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
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在金融机构购买中低风险或中低风险以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
,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
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㈠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委托理财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㈢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本金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发生投资损失可能性较
低)或中低风险以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理财产品的期限和利率情况择优办
理。
㈣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㈤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㈥委托理财授权: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㈦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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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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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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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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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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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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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超过30%,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如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氯化钾缓释片、安脑丸/片、鹿瓜多肽
注射液(松梅乐)等产品的销量实现了大幅/稳健增长。此外,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氟
比洛芬酯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罂粟碱等产品贡献增量。
2、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果,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
期均有所下降。
3、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了出售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尾款及利息1.32亿元
,上述款项计入到公司2025年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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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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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
(专利权)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以1415万元人
民币的交易价格受让取得《一种异喹啉类衍生物及其合成方法和应用》的专利权。
2、本次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3、《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的化合物分子为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分子,尚处于研发早期。
鉴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性,本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及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投资,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为推进公司创新发展战略,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
》。本次校企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高校研发优势与公司产业转化能力有机结
合,推动创新药物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公司在创新药产品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8529J
负责人:张罗
注册资本:27014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
工程/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护理学/医药学>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养/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首都医科大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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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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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6日;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702963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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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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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216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哈尔滨誉衡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10%。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5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实际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5131.53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鉴于公司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3人的劳动关系已终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12月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1
6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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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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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2日15: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4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6日
7、出席对象:
⑴2026年03月26日15:00结束交易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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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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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如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氯化钾缓释片、安脑丸/片、鹿瓜多肽
注射液(松梅乐)等产品的销量实现了大幅/稳健增长。此外,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氟
比洛芬酯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罂粟碱等产品贡献增量。
2、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果,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
期均有所下降。
3、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了出售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尾款及利息1.32亿元
,上述款项计入到公司2025年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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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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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司法拍卖及过户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国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誉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
藏誉磐”)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竞拍取得了合计250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
性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磊峰先生、西藏誉磐通过上述司法拍卖竞得的股份已完
成过户登记。
二、其他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誉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其中,国磊峰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4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
8%;西藏誉磐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誉磐
在过户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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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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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
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上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宋宇冰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宋宇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附件:宋宇冰先生的简历
宋宇冰先生,出生于1976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下
属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营销
中心副总经理。
宋宇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
经查询,宋宇冰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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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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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
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60000股限制性股
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1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16
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
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方式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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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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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4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609293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305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
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宇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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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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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4日15: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⑴2026年1月5日15:00结束交易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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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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