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40 闰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6-23│ 31.20│ 21.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嘉禾芯锐创业投│ 2000.00│ ---│ 51.95│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 ---│ ---│ 1.82│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奈广新材料有限│ ---│ ---│ 9.88│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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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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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分散染料项目 │ 1.19亿│ ---│ 1.22亿│ 102.12│ 4495.09万│ 2014-09-30│
├─────────┼──────┼─────┼─────┼─────┼─────┼──────┤
│对约克夏化工控股有│ ---│ ---│ 4755.82万│ ---│ ---│ ---│
│限公司增资 │ │ │ │ │ │ │
├─────────┼──────┼─────┼─────┼─────┼─────┼──────┤
│离子膜烧碱项目(含│ 6.81亿│ ---│ 7.03亿│ 103.10│ 1.47亿│ 2014-09-30│
│配套项目) │ │ │ │ │ │ │
├─────────┼──────┼─────┼─────┼─────┼─────┼──────┤
│氯化苯项目 │ 1.25亿│ ---│ 6887.88万│ 55.10│ 8.35万│ 2016-04-01│
├─────────┼──────┼─────┼─────┼─────┼─────┼──────┤
│收购江苏明盛化工有│ ---│ ---│ 1.49亿│ ---│ ---│ ---│
│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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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再生项目 │ 8000.00万│ ---│ 9018.62万│ 112.73│ 2430.00万│ 2015-06-30│
├─────────┼──────┼─────┼─────┼─────┼─────┼──────┤
│萘系列项目 │ 2.00亿│ ---│ 1136.33万│ ---│ ---│ ---│
├─────────┼──────┼─────┼─────┼─────┼─────┼──────┤
│对江苏明盛化工有限│ ---│ ---│ 1.05亿│ ---│ ---│ ---│
│公司增资 │ │ │ │ │ │ │
├─────────┼──────┼─────┼─────┼─────┼─────┼──────┤
│混硝基氯苯项目 │ 1.08亿│ ---│ 7201.20万│ 66.68│ 1621.62万│ 2016-04-01│
├─────────┼──────┼─────┼─────┼─────┼─────┼──────┤
│氯化聚乙烯项目 │ 2.30亿│ ---│ 2111.21万│ 9.18│ ---│ ---│
├─────────┼──────┼─────┼─────┼─────┼─────┼──────┤
│增资江苏和利瑞科技│ ---│ ---│ 9500.00万│ ---│ ---│ ---│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苯系列项目 │ 1.80亿│ ---│ 1209.99万│ ---│ ---│ ---│
├─────────┼──────┼─────┼─────┼─────┼─────┼──────┤
│离子膜烧碱项目(含│ 4.20亿│ ---│ 7.03亿│ 103.10│ 1.47亿│ 2014-09-30│
│配套项目) │ │ │ │ │ │ │
├─────────┼──────┼─────┼─────┼─────┼─────┼──────┤
│收购浙江闰土热电有│ ---│ ---│ 1.90亿│ ---│ ---│ ---│
│限公司股权 │ │ │ │ │ │ │
├─────────┼──────┼─────┼─────┼─────┼─────┼──────┤
│手续费支出 │ ---│ ---│ 2.78万│ ---│ ---│ ---│
├─────────┼──────┼─────┼─────┼─────┼─────┼──────┤
│氯化苯项目 │ ---│ ---│ 6887.88万│ 55.10│ 8.35万│ 2016-04-30│
├─────────┼──────┼─────┼─────┼─────┼─────┼──────┤
│混硝基氯苯项目 │ ---│ ---│ 7201.20万│ 66.68│ 1621.62万│ 2016-04-30│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3.09亿│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81.01万│ 3.12亿│ ---│ ---│ ---│
│) │ │ │ │ │ │ │
├─────────┼──────┼─────┼─────┼─────┼─────┼──────┤
│氯化聚乙烯项目 │ ---│ ---│ 2111.21万│ 9.1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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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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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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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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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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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智路资本”)、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琰伯资│
│ │本”)共同向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
│ │“标的基金”)进行投资。标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全体合伙人拟认购出资总│
│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 │3,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00%。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 │
│ │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对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控制。公司无权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
│ │会委派代表,对合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对合伙企业不构成重大│
│ │影响。 │
│ │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中,其他投资方之一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
│ │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丁兴成先生为巍华新材十二个月内离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
│ │议标准,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
│ │外,公司未与巍华新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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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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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 │
├──────┼────────────────────────────────────────┤
│关联关系 │其投资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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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闰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 │
├──────┼────────────────────────────────────────┤
│关联关系 │其投资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闰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4 │
├──────┼────────────────────────────────────────┤
│关联方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西安禾盈创业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禾盈创业”)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
│ │共同向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
│ │”)进行投资。全体合伙人拟认购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
│ │合伙人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21%。公│
│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对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控│
│ │制。公司无权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代表,对合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享有参│
│ │与决策的权力,对合伙企业不构成重大影响。 │
│ │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中,其他投资方之一巍华新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丁兴成为巍华新材董│
│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
│ │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标准,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截至本次交易,过去│
│ │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
│ │巍华新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 │易。 │
│ │ 公司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巍华新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丁兴成为巍华新材董事,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
│ │易》等规定,巍华新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81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69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68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58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约克夏浙江│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50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43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4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4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约克夏浙江│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约克夏浙江│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39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37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华聚能源 │ 3681.9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32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约克夏浙江│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瑞华化工 │ 274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闰华数码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闰华数码 │ 141.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闰华数码 │ 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闰华数码 │ 2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浙江闰土股│迪邦化工 │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闰土股│闰土新材料│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闰土股│嘉成化工 │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闰土股│约克夏化工│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第二次分配方案。根据本员
工持股计划、《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1356250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8月8日过户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0103%。
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9月12日非交易过户完毕。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方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第二次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358.12
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23.875%。鉴于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
认购情形,放弃数量为6.25万股,公司决定将该部分权益计入预留份额,因此预留可分配额度
为364.375万股,其中预留第一次分配已过户130.00万股,剩余234.375万股待分配。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预留份额(第二次)不超过
36.00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4名员工进行认购。
本次预留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将剩余198.375万股预留份额暂未分配,具体以实际非
交易过户情况为准。如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公司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
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未分配份额。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年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
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的购买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的购买价格一致,为4.20
元/股。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按照持有人
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
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拆细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则当期对应的相关权益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
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
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
对应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
金与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
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
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份额不得递延,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当期其可解锁的权益数量,管
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进行收回并分配至其他持有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员
工,该新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收回价格为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若此
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
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
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并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金与原始出
资金额孰低值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预留份额的其
他规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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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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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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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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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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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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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
——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
理(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雨嘉禾”)。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2E
114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1-11-16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座21楼210
7号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备案情况:谷雨嘉禾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P1073339。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
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
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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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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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浙江
迪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邦化工”)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扬州启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0万元。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
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投资”
)。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4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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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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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标的名称: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
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
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
——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
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睿泽”)。该基金目标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1000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T30CC1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01-25
法定代表人:廖衡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60房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收
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湖南睿泽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1924。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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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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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风险提示:基金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
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结合基金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
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其强化投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全力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路资本”)、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琰伯资本”
)共同向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
基金”)进行投资。标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全体合伙人拟认购出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00%。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
合伙企业,不对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控制。公司无权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代表,对合
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对合伙企业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其他投资方之一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为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丁兴成先生为巍华新材十二个月内离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标准,
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
,公司未与巍华新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6U4P88
备案编码:P107377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国扬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11区21-11-86号主营业务: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刘国扬(99.00%),钱辰瀚(1.00%)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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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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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
至2026年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方式。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
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之日
起12个月,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某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该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
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住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3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约克夏化工(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102172.68万元,
负债总额24600.48万元,净资产77572.20万元,营业收入86060.16万元,净利润7353.76万元
,资产负债率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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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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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闰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
值提升计划。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通过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
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实施中长期激励、加强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3、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
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18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3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
划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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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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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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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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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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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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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
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
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
行、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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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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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立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朱作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强爱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金晓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
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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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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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
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
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
——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
理(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雨嘉禾”)。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2E1142成立日期:2021-11-16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座21楼2107号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
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登记备案情况:谷雨嘉禾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33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谷雨嘉禾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
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
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
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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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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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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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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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嘉禾芯愿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
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
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
——深圳嘉禾芯愿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
深圳嘉禾芯愿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雨嘉禾”)。该基
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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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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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道盈睿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
——共青城道盈睿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
共青城道盈睿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川”)。该基金目标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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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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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
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
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各类
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4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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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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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并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8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11356250股的非交易过户
手续;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9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非交易过户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1500.00万股,股票来源为2024年7月23日至20
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截
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
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690%,最高成交价为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1元/股,成交
总金额177919430.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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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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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
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各类
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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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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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
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方案。根据本员工
持股计划、《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1356250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8月8日过户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0103%。
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方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358.12
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23.875%。鉴于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
认购情形,放弃数量为6.25万股,公司决定将该部分权益计入预留份额,因此预留可分配额度
为364.375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预留份额(第一次)不超过
145.00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20名员工进行认购,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本次预留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将剩余219.375万股预留份额暂未分配,具体以实际非
交易过户情况为准。如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公司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
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未分配份额。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年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
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的购买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购买价格保持一致,为4.
20元/股。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按照持有人
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
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拆细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则当期对应的相关权益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
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
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
对应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
金与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
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
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份额不得递延,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当期其可解锁的权益数量,管
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进行收回并分配至其他持有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员
工,该新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收回价格为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若此
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
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
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并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金与原始出
资金额孰低值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预留份额的其
他规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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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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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
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
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目前,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的推
进情况与实际进度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
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其强化投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全力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西安禾盈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禾盈创业”)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共同
向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进
行投资。全体合伙人拟认购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21%。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对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控制。公司无权
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代表,对合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对合伙企业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其他投资方之一巍华新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丁兴成为巍华新材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未达到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标准,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
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巍华新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专业投资机构/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西安
禾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CM707M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叶楠
成立日期:2023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曲江创客大街2204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主要股东: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截至本公告日,禾盈创业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
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
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禾盈创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1MA
ED56XN6M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禾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3月4日出资总额:1000万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6
号楼25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标的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过程,上述基本情况信息为工商主体注
册初始信息,标的基金将在完成募集后根据最终募集情况以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进行
工商变更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
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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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并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
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1500.00万股,股票来源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截
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
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690%,最高成交价为6.89元/股,最低成2
交价为5.21元/股,成交总金额177919430.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
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
00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
1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
员工总数为75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47696250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476
9625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135625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
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
2025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3562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8日过户至“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2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356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103%。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持
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计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
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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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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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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