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43 金洲管道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6-23│ 22.00│ 7.07亿│
├───────────┼───────────┼───────────┼───────────┤
│增发 │ 2013-04-02│ 7.52│ 4.8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5000.00│ ---│ ---│ 28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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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张家港沙钢金洲│ ---│ ---│ 1.35亿│ ---│ ---│ ---│
│管道有限公司46%的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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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高等级石│ 5.93亿│ 792.82万│ 5.12亿│ 86.36│ 68.99万│ 2015-01-01│
│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 │ │ │ │ │ │
│焊螺旋焊管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高频直缝 │ 9726.30万│ ---│ 9726.30万│ 100.00│ 1372.44万│ 2010-08-01│
│电阻焊管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1.00亿│ ---│ ---│ ---│
│) │ │ │ │ │ │ │
├─────────┼──────┼─────┼─────┼─────┼─────┼──────┤
│年产20万吨高等级石│ 5.93亿│ 792.82万│ 5.12亿│ 86.36│ 68.99万│ 2015-01-01│
│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 │ │ │ │ │ │
│焊螺旋焊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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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新型钢塑│ 2.15亿│ 40.05万│ 2.17亿│ 100.67│ 2867.42万│ 2016-07-01│
│复合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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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7000.00万│ ---│ ---│ ---│
│) │ │ │ │ │ │ │
├─────────┼──────┼─────┼─────┼─────┼─────┼──────┤
│银行理财产品 │ ---│-6500.00万│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20亿│ 1.20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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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董事长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董事长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 4050.00万 7.78 36.63 2026-04-30
有限公司
─────────────────────────────────────────────────
合计 4050.00万 7.7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30 │质押股数(万股) │1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92 │质押占总股本(%) │3.17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1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650.0万股给陆家嘴国际信│
│ │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5 │质押占总股本(%) │2.11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7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100.0万股给陆家嘴国际信│
│ │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质押股数(万股) │471.42 │
├────────┼──────────────┼────────┼──────────────┤
│质押占所持股(%) │4.26 │质押占总股本(%) │0.91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8 │解押股数(万股) │471.42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6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8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71.4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76 │质押占总股本(%) │2.50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0 │质押截止日 │2026-04-1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0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
│ │有限责任公司 │
│ │2025年04月10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
│ │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质押股数(万股) │2628.58 │
├────────┼──────────────┼────────┼──────────────┤
│质押占所持股(%) │23.78 │质押占总股本(%) │5.05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5 │质押截止日 │2026-04-1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0 │解押股数(万股) │2628.58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5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628.58万股给国通信托有 │
│ │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0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28.5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4 │质押股数(万股) │1571.42 │
├────────┼──────────────┼────────┼──────────────┤
│质押占所持股(%) │14.21 │质押占总股本(%) │3.02 │
├────────┼──────────────┴────────┴──────────────┤
│股东名称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2026-01-2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6 │解押股数(万股) │1571.42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571.42万股给国通信托有 │
│ │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6日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金洲管│张家港沙钢│ 1.28亿│人民币 │2025-05-22│2026-05-22│连带责任│否 │是 │
│道科技股份│金洲管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洲管│浙江金洲管│ 1.00亿│人民币 │2025-07-10│2028-07-09│连带责任│否 │是 │
│道科技股份│道工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洲管│浙江金洲管│ 1.00亿│人民币 │2024-11-08│2026-11-08│连带责任│否 │是 │
│道科技股份│道工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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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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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职工代表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马锐先生通知:因
工作岗位调整,马锐先生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
,马锐先生辞任职工董事职务,自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新任职工董事之日起生效。
马锐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马锐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会导致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锐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公司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新任职工董事之日起生效。马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二、变更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第三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赵伟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
求,本次变更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马锐先生与赵伟先生已完成职工代表董事相关工作交接事宜,本次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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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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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
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
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67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
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5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
9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8元/股,
成交均价为11.7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259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8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
6日、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6%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1)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第一期和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888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的6.70%,最高成交价为11.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31149.84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其中:公司第一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累计回购1511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90%,最高成交价为7.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3142.8
4元。公司第二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17日)累计回购1977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3.80%,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800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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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股权回购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
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67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64元/股。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97
,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8元/股,
成交均价为11.7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25,9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
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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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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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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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27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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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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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洲智慧
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金洲智慧”)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并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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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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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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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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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管道工业”)、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
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下称“沙钢金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400万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上述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4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46232.35万元,上述
担保总额度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9%,其中为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担保额度占公司净
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3.11%,为控股子公司沙钢金洲的担保额度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5.89%。
2、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拟为母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
,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44%。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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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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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
限一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机构,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
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
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
,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
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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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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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9
: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
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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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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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离任情况
谈益琴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及董事会对谈益琴女士
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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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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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6000万元人民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9000万元,以上各银行授信期限均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有效期内额度可分次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借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类履约保函、国内保理等,授信方式为信
用。
以上各银行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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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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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长期坚持现金分红,统筹考虑了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投资以及研发投入、产品开
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
续发展,有利于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该
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
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权。公司计划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情
况进行充分说明,此外还可以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表达对现金分红决策的诉
求。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
47889174.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3517714.74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4788917
.47元,减去本期分配2024年度股利102499344.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044118628.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
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20535520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
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暂以当前
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115000股后的股本505420520.00股为基数
,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5162615.60元(含税)。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为15162615.60元;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60088322.00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总额为75250937.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63%。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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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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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吴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截至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之日,吴海先生尚未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吴海先生已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吴海先生的通知,吴海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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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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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洲智慧
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金洲智慧”)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并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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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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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1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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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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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云
南先生。公司已于近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的工
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
更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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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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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强化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
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
性。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
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应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
应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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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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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
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
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马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马锐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马锐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锐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
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马锐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职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金科地产华东公司、雨润地产集团等公司。历任业务科长、资金
总监、融资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目前担任金洲管道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马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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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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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
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6年1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
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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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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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金洲智慧”)于2025年4月1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0
000股质押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0日。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上海金洲智慧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3000000股在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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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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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种类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2、调整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等
值美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美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
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投资额度、产品品种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额度调整
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调整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
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投
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调
整为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美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授权在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审部负责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后的理财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2、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投资种类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
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3、有效期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调整的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美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
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审部负责监督检查。
6、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
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
财业务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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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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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
90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6.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
成交均价为6.1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5983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此次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
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151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0%,最高成交价为7.24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3142.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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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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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0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发出。监事会于2025年08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
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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