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6-30│ 17.82│ 4.30亿│
├───────────┼───────────┼───────────┼───────────┤
│增发 │ 2014-07-30│ 12.81│ 3.80亿│
├───────────┼───────────┼───────────┼───────────┤
│增发 │ 2014-08-01│ 21.00│ 1.49亿│
├───────────┼───────────┼───────────┼───────────┤
│增发 │ 2015-11-25│ 13.01│ 9.51亿│
├───────────┼───────────┼───────────┼───────────┤
│可转债 │ 2018-07-17│ 100.00│ 9.8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25│ 4.02│ 361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5│ 4.02│ 24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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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优刻得科技 │ 685.67│ ---│ ---│ 701.58│ 15.91│ 人民币│
├─────────┼─────┼─────┼─────┼─────┼──────┼──────┤
│海南华铁 │ 518.76│ ---│ ---│ ---│ 217.1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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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 3.90亿│ 0.00│ 2262.68万│ 100.00│ ---│ ---│
│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 2.20亿│ 109.63万│ 1.79亿│ 81.42│ ---│ ---│
│期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115.29万│ 0.00│ 6115.29万│ 100.00│ ---│ ---│
│1 │ │ │ │ │ │ │
├─────────┼──────┼─────┼─────┼─────┼─────┼──────┤
│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 4.70亿│ 0.00│ 0.00│ 0.00│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 6000.00万│ 0.00│ 0.00│ 0.00│ ---│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2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78亿│ 0.00│ 3.78亿│ 100.00│ ---│ ---│
│3 │ │ │ │ │ │ │
├─────────┼──────┼─────┼─────┼─────┼─────┼──────┤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 8000.00万│ 372.89万│ 6277.92万│ 78.47│ ---│ ---│
│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 │ │ │ │ │ │
│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 0.00│ 109.63万│ 1.79亿│ 81.42│ ---│ ---│
│期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6.8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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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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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荣 4055.00万 9.05 --- 2017-04-29
何永星 6095.40万 8.00 --- 2017-12-09
郭依勤 2276.00万 5.08 --- 2017-03-16
罗剑平 2120.00万 4.73 ---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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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5亿 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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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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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广东盛路通│ 4.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科技股份│信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盛路通│南京盛恒达│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科技股份│智能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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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南京盛恒达│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科技股份│智能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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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南京盛恒达│ 437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信科技股份│智能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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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成都创新达│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信科技股份│微波电子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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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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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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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担保事项概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项
目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盛恒达科创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南京盛恒达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30000万元
的项目贷款,并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已与北京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公司为南京盛恒达
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与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时,南京盛
恒达的其他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为南京盛
恒达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不动产抵押担保,已与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
合同》和《抵押合同》。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080)。
(二)本次变更担保概述
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经与北京银行友好协商后,将取消与
北京银行3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事项,公司在北京银行为该项目贷款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随之解除。为保证资金渠道,公司拟将项目贷款银行由北京银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并将项目贷款金额调整为不超过40000万
元。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担保事项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10号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
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盛恒达54.55%的股权,南京恒电持有45.45%的股权。
财务数据:南京盛恒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418.44万元,负债总额为3118
7.04万元,净资产为21231.40万元,资产负债率59.50%;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19万元
,利润总额为-150.81万元,净利润为-150.81万元。
南京盛恒达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017.14万元,负债总额为389
40.14万元,净资产为21077万元,资产负债率64.88%;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万
元,利润总额为-154.39万元,净利润为-154.39万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南京盛恒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
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盛恒达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贷款银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盛恒达向银行申请不
超过4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融资成本的综合考量。被担
保对象南京盛恒达资信状况良好,其他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在后续实际签署担保
合同时,南京恒电将同时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南京盛恒达将以其项目不动产(含自有土
地和在建工程)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保障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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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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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行权,该部分股票期
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止,未在
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已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
该部分已自动失效的6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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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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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
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
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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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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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9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0余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8,203.21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30,108.9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510.7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厉卫东,于2014年3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及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于202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于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5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厉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厉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均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亚太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
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18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28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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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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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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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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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司定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
5年7月24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的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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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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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最高成交价为7.36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0.85元/股
(含)。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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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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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林家琪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林家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林家琪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家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家
琪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家琪女士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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