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48 中原内配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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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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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7-05│ 21.80│ 4.73亿│
├───────────┼───────────┼───────────┼───────────┤
│增发 │ 2012-09-14│ 21.52│ 5.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12│ 5.03│ 9416.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14│ 4.93│ 552.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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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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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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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 6045.58│ ---│ 99.91│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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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 5000.00│ ---│ 2.50│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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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明达氢能源│ 1500.00│ ---│ 70.00│ ---│ -683.1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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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 ---│ ---│ 100.00│ ---│ -850.29│ 人民币│
│(泰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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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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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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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1,300万只 │ 5.44亿│ 400.00│ 5.43亿│ 99.92│ 4173.91万│ 2014-06-30│
│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 │ │ │ │ │ │
│气缸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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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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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6 │交易金额(元)│1.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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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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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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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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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GKN Industrie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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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原内配”或“买方”)于2026年1月1│
│ │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 │
│ │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与GK│
│ │NIndustriesLimite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人民币14341.20万元收购与GKNIndustriesLimited│
│ │持有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吉凯恩”或“目标公司”)59%的股 │
│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吉凯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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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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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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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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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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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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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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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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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梅 1370.00万 2.27 44.56 2021-09-08
─────────────────────────────────────────────────
合计 1370.00万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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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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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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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中原内配(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上海)电子 │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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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中内凯思汽│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车新动力系│ │ │ │ │保证 │ │ │
│公司 │统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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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中原内配集│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轴瓦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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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中原内配集│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轴瓦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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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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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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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汪庆领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庆领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
后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汪庆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庆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汪庆领先生将按照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汪庆领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重要职位,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汪庆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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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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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属于公司财务部门统计结果,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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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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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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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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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2年8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与上
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舟景”)、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润”)签订了《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
舟景、有限合伙人南通海润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通海内”、“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10655.10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73.6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52.31%,南通海润认缴出资5071.
5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47.60%。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10月27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南通海内、上海公司及上海公司现有股东签订《增资协
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南通海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
元。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4)。
鉴于上海公司未能完成《增资协议》中相关的承诺事项,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南通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全部财产份额。
2025年12月22日,经多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南通海润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同意
以人民币59692336.99元的价格受让南通海润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5071.50万元财产份额。回购
完成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10645.10万元,上海舟景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
额为10万元,以上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合伙企
业部分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27MQ606T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1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认缴出资额:10655.1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811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人: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南通海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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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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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授信及担保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
鉴于前次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临近到期,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资
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瓦公司”)以部分自
有房地产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公司及轴瓦公司将持有的位于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等8宗工业用地及地上16栋
建筑物进行抵押,其中建筑物总面积为193287.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9004.36平方米
,评估价值共计42580.24万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在董
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薛亚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
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88409646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
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
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2、中原内配
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动机轴瓦、翻边瓦、止推片、衬套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
务、技术转让、技术支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注册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
道69号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84.67%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轴瓦公司以自有房地产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
省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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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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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求,公司拟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拟同意就上述授信
和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由股东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
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到期终止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授权额度。此次对外担保预计
涉及非全资子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其他
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额度。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的银行授信及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时,担
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
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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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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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
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
信心”的指导思想,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
展,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
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做强核心主业,持续优化市场和业务结构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活塞组件系统供应商,气缸套产品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龙头地位。公
司目前已形成内燃机摩擦副、制动系统、汽车电子、氢能四大业务布局,尤其是制动鼓、电控
执行器等新业务实现快速放量,经营基本面稳健、现金流充裕,全球化布局持续完善。为落实
海外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先后在香港、泰国设立子公司,稳步推进泰国基地等海外产能布局,
全面提升全球化运营能力,有效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拓展更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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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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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
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文静,2023年11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吴可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系按照立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
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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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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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进行委托理
财,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
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的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
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委
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
资的原则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是在
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投资能够
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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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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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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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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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48亿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事宜。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
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
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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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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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
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343800.61元,母公司净利润229920892.67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22992089.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40513507.45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
年度分配利润76493253.98元,加上2025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
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562666.9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79511723.8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
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117681929.20元。本次预计分配金额(含税
)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75%。
如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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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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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发生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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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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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
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
董事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回避表决,该
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核算,公司支付
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总额为525.63万元。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确定依据、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
四、2026年度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不含税,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2)除独立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董事: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报酬,其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
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在
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形式,基本年薪和部
分预发绩效按月发放;另一部分绩效年薪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
励待任期结束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相关审计程序履行完毕后,按规定一次性或分期兑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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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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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所《关于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立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权计伟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质量控制复核人权计伟先
生工作调整,改派吴可方先生接替权计伟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
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可方先生。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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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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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李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培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李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李培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辛勤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
秘书前,指定公司董事长薛亚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长薛亚辉先生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箱:xueyahui@hnzyn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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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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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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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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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原内配”或“买方”)于2026年1
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
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与GKNI
ndustriesLimite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人民币14341.20万元收购与GKNIndustriesLimited持有河
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吉凯恩”或“目标公司”)59%的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中原吉凯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
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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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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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1、本次交易背景
2022年8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
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舟景”)、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润”)签订了《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舟
景、有限合伙人南通海润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通海内”或“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10655.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73.6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
认缴出资额的52.31%,南通海润认缴出资5071.5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47.60%。
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
2022年10月28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南通海内、上海公司及上海公司现有股东签订《增资协
议》,同时,公司、南通海润、上海舟景及上海公司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上
述协议约定,南通海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上海公司的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9777.7778万元,公司对上海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5.8375%降
至62.0489%,南通海内占增资完成后上海公司注册资本的18.1818%。
其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南通海内有权分别自“第一次回购日”起
30日内、“第二次回购日”起30日内、“第三次回购日”起30日内,要求公司依协议约定收购
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本次交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南通海润发出的《回购要约通知》,鉴于上海公司未能完成《增资协议》
中相关的承诺事项,已触发公司需要回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情形。
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结合上海公司目前的经
营状况,南通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全部财产份额。经多方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5年12月22日与南通海润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同意以人民币59692336.99元
的价格受让南通海润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5071.50万元财产份额,并就上述回购事项约定各协
议主体权利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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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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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
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
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本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
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2025年12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
(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与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普智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就
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海子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
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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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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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2025年12月8日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亚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周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5人,代表股份140726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9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6790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2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93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9%
。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9人,代表股份34952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1016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27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93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689%。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
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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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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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优化资产配置,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0元价格受让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作通财
”)持有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空天产业基金”或“合
伙企业”)对应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的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
或“合伙份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履行出
资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河南空天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EU4CBN2C
3、成立日期:2025年9月6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305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10、河南空天产业基金本次份额变动前后其他合伙人不属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其关联方。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河南空
天产业基金投资,未在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任职。
12、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河南空天产业基金于2025年9月6日成立。截至目前,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人已实缴
出资2.81亿元人民币。
14、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15、公司受让的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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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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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1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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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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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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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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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
式合并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公司”或“目标公司”)的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吸收合并完成后,激光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本次吸收合
并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本公司,即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合并方: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7月11日
注册地址: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37296239584
经营范围: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发动机维修;汽车
配件、汽车养护用品、机械设备、加注机的设计、制作、销售;润滑油品、尿素液及其设备、
切削液、防锈水的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
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
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激光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
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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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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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泰国生产基地产品链布局,拓宽业务领域覆盖范围,公司拟对飞德利特汽车
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投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
币3.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加的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在泰国生产基地布局
钢活塞产品生产线等,实际投资金额以通过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
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向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由
于涉及境外投资,需经外汇登记备案以及当地注册登记部门审批通过。
本次向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泰国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delityAutoComponents(Thailand)Co.,Ltd
2、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2244
5、董事:张健、郭荣磊
6、设立地址:Highway3143road,TambolNongLalok,BanKhaiDistrict,RayongProvince,21
120
7、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零
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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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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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
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大华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2024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
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文静,2023年11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权计伟,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6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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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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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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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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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近日收到了某欧洲知名工程集团企业(限于保密要求,
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书,上海子公司被定为该客户的智能电控执
行器产品供应商。根据客户需求与预测,上述项目生命周期为9年,预计将于2027年开始批量
供货,生命周期内预计销售总金额约为4.9亿元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客户是全球领先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际一线汽车品牌。本
项目是上海子公司自主研发的柴油机智能电控执行器产品在海外获得的首个定点,实现了公司
高端智能电控执行器产品进入国际整车厂供应链体系的重大突破。本次获得项目定点,是客户
对公司在电控执行器产品研发设计、技术质量、生产能力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际
市场上的竞争力,为进一步拓展电控执行器产品的海外市场、提升产品市场份额奠定了坚实基
础。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增加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和经营
效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后续合同而与合同相对方
形成依赖。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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