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49 国星光电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7-05│ 28.00│ 14.83亿│
├───────────┼───────────┼───────────┼───────────┤
│增发 │ 2015-06-11│ 8.98│ 4.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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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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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 26881.93│ ---│ 99.88│ ---│ 1171.42│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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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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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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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 1.32亿│ ---│ 7203.12万│ 100.00│ ---│ 2014-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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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 1.92亿│ ---│ 1.92亿│ 100.00│ 6964.63万│ 2011-12-31│
│极管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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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型LED及LED光源│ 1.75亿│ ---│ 1.75亿│ 100.00│ 5123.47万│ 2014-06-30│
│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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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款 │ 1800.00万│ ---│ 1780.10万│ 100.00│ ---│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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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TOPLED制造技术│ 2.25亿│ ---│ 2.25亿│ 100.00│ 5586.08万│ 2013-12-31│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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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背光源技术改造 │ 7466.83万│ ---│ 7466.83万│ 100.00│ 2415.54万│ 201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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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照明灯具关键│ 6296.05万│ ---│ 6296.05万│ 100.00│ 1738.15万│ 2014-06-30│
│技术及产业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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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外延芯片项目" │ 4.00亿│ ---│ 4.00亿│ 100.00│ ---│ 2013-12-31│
│国星半导体"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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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 9029.31万│ ---│ 8656.17万│ 100.00│ ---│ 2013-08-31│
├─────────┼──────┼─────┼─────┼─────┼─────┼──────┤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 4.93亿│ ---│ 4.93亿│ 100.00│ ---│ ---│
│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000.00万│ ---│ 827.21万│ 100.00│ ---│ 2013-08-31│
├─────────┼──────┼─────┼─────┼─────┼─────┼──────┤
│小间距LED及户外表 │ 2.09亿│ ---│ 2.09亿│ 100.00│ 5524.34万│ 2015-12-31│
│贴LED显示屏器件扩 │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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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备付│ 1.93亿│ ---│ 1.93亿│ 100.00│ ---│ ---│
│公司债券回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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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器件扩产 │ 0.00│ ---│ 6000.00万│ 100.00│ 3117.87万│ 2015-03-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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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06亿│ ---│ 1.06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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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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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8 │交易金额(元)│3.5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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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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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认 │标的类型 │股权 │
│ │缴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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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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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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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全资子公司高州│
│ │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70万元 │
│ │)给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千万│
│ │基金”),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 │
│ │ 转让方(甲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乙方):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转让股权、转让价款及交割方式及支付安排1.1本协议所称目标股权是指甲方持有的│
│ │高州国星49%的股权即1470万元的认缴注册资本及与其对应的股东权益,甲方拟以3.59万元 │
│ │的价格将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且完成上述股权转让│
│ │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 │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高州国星51%股权,高州国星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内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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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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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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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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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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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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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 │
│ │资金管理收益,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广晟财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
│ │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 │
│ │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
│ │ 2、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温│
│ │济虹先生、李泽华先生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
│ │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经股东会审议│
│ │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
│ │ 法定代表人:陈赟 │
│ │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7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 │
│ │有限公司持股6.94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3%。 │
│ │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109922万元人民币 │
│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广晟财务公司系广晟控股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
│ │015年6月10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5年│
│ │6月17日正式开业。2023年11月16日,取得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发的最新 │
│ │金融许可证。广晟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
│ │贷款、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
│ │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及履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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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
│ │ │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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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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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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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1 │
├──────┼────────────────────────────────────────┤
│关联方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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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全资子公司高州│
│ │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70万元│
│ │)给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千万│
│ │基金”),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 │
│ │ 2、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公司 │
│ │”以及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 │
│ │、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联董事李泽华先生、温济虹先生依照规定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 │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百千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
│ │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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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佛山市国星│国星半导体│ 1.00亿│人民币 │2018-06-12│2022-05-27│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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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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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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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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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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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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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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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
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
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泽华先生、温济虹先生依照规定
回避表决。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
延长至2027年7月29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
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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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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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
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将于2026年8月23日任职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鉴于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
、汤勇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
交接。
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柳建华先生、刘思源先生、张学达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柳建华先生、刘思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学达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的承诺函》。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
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柳建华先
生、刘思源先生、张学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柳建华先生将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学达先生将担任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刘思
源先生将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
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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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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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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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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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月8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自合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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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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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
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
2026年1-3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863.0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为固定资产,2026年1-3月核销金额总计8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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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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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
金管理收益,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广晟财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10亿元。
2、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温济虹
先生、李泽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法定代表人:陈赟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7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6.94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3%。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9922万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广晟财务公司系广晟控股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
5年6月10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5年6月1
7日正式开业。2023年11月16日,取得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
可证。广晟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固
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协议签署及履行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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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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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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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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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其他说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23年至2025年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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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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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额度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业务开展过程仍存在一定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给公司经营效益带来了较大的
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根据市场汇率的变动情况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企业
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影
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
套利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合作金融机构
在具体金融机构选择上,由于汇率报价时刻在变动,金融机构价格高低排序也有略微变化
,为保证结汇、期权等套期保值利益最大化,公司建立合格金融机构备选库,在办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时,分别选择询价时点价格最佳的金融机构为合作对象。
3、业务品种和实施范围
公司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
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4、业务期限和额度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5、资金来源: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
险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
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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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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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
池业务,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业务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业务概
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入池质押、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
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
体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三)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即有效期限内某一时点用于所有合
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
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
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根据公
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结算客户不断增加,结算收取大量的票据,
持有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票据的方式结算。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
理的成本及风险。
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效利用公司票据资产,平衡公司经
营性资金收付,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
化。
优惠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票据托收回笼的资金,可灵活配置短期存款业务,
获得增值收益,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全面盘活票
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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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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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
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及固定资产,2025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4844.11万元。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2025
年核销金额总计301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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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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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投资和经营周转以及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
,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信水平和资金统筹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
1、本次综合授信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2、综合授信额度和种类:整体向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境外融资类业务)即
期余额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含
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性业务(具体授
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包括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3、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上述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
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
整,按照优化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汇率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授信机构
、授信金额及用途等。
4、本次授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本次授
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授信品种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授信、借款、特定融
资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可降低财务成本、防控财务风险,保障公
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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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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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不涉
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变
化或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
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加强现金管理,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
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购买合适的
理财品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持有期限为短期(一般持有不超过1
年)的各类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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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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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
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
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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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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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5年9月26日被受理。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本次变
更前,签字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唐雪峰,现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杨依见、王阳光。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本次
发行的签字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佛山市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
项说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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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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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全资子公司高州市国
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70万元)给广
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千万基金”)
,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
2、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公司”
以及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高州国星49%认缴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泽华先生、温济虹先生依照规定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
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
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余健驹)经营范围:一
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出资额:伍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
05
主要股东:(单位:万元)
历史沿革:百千万基金成立于2024年12月20日,是一家专注于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的有限
合伙企业。基金以推动广东省及周边地区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使命,致力于通过
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壮大县域、乡镇经济发展。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百千万
基金总资产1142.15万元,净资产1142.1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百千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
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千万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备案登记情况:百千万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ZZ0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其中国星光电已实缴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启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蒲康工业园5号厂房3楼、4楼(住所申报)主营业务:主
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及模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为LED背光模组、LED显示模组、LED照
明模组等。
股权结构:国星光电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权属情况:高州国星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州国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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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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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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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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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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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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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工作人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国泰海通证券指定徐振宇、王宁作
为国星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徐振宇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加主板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主板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IPO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露
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徐振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王宁先生,国泰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获法律职业资格
、税务师职业资格。曾参与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主板露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广
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王宁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项目协办人:郑子健先生,国泰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部助理,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参与主板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IPO项目、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郑子健先生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姓名
张震、高嘉诚、许伟杰、孙志勉、张贵阳、周铸拉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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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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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相关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证券指定徐振宇、王宁作为国星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
徐振宇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加主板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主板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IPO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露
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徐振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王宁先生,国泰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获法律职业资格
、税务师职业资格。曾参与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主板露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广
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王宁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郑子健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参与主板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郑子健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震、高嘉诚、许伟杰、孙志勉、张贵阳、周铸拉娃。(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2号太平洋金融大厦2701室联系电话:021-380317
60
传真:021-6887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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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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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聘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成立于2009年10月
,负责人陈锦棋,2011年9月,原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整体并入广州分所;2021年
,相继成立信永中和工程造价广州分公司和湾区分公司;2024年,成立信永中和(广州)税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在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22名,在广州市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12名。
广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9号楼,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110101364401)。
(8)是否加入国际网络:是
2、业务规模
(1)2024年度总收入:40.54亿元。
(2)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
(3)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76亿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2024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
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
经验。本公司所在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3、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合伙人数量: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有注册会计师合计1780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止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700人。
(5)从业人员数量: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从业人员12,000余人(其中境内10,
000余人、境外2,000余人)。
4、机构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5、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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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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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执
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和经营状况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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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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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
证上审〔2025〕17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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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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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5年
8月1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
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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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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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
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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