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52 长高电气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7-07│ 25.88│ 6.02亿│
├───────────┼───────────┼───────────┼───────────┤
│增发 │ 2021-08-23│ 4.70│ 3.64亿│
├───────────┼───────────┼───────────┼───────────┤
│可转债 │ 2026-03-09│ 100.00│ 7.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千里科技 │ 180.04│ ---│ ---│ 323.18│ 90.60│ 人民币│
├─────────┼─────┼─────┼─────┼─────┼──────┼──────┤
│长沙银行 │ 0.32│ ---│ ---│ 0.00│ 0.7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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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 2.16亿│ 415.48万│ 1.72亿│ 99.43│ 8893.57万│ 2022-12-01│
│目 │ │ │ │ │ │ │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1677.28万│ 0.00│ 1677.28万│ 100.00│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 5000.00万│ 0.00│ 3418.24万│ 100.00│ ---│ 2023-09-01│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9816.79万│ 100.00│ ---│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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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 3031.24万│ 4810.53万│ 76.49│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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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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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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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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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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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
│卖方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 │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
│ │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电瓷”或“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 │币1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 │
│ │合并范围内,股权交割后,华网电力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
│ │系。 │
│ │ 近日,华网电力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
│ │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长高电新科│长沙金洲新│ 4204.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城开发建设│ │ │ │ │ │ │ │
│ │投资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电│ 4060.02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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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森│ 2528.1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源电力设备│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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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成│ 2109.87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套电器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高│ 1305.2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压开关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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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弘│ 5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瑞电气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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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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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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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2026年特高压项目第三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
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
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中标41629.72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4162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25%。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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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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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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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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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
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
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
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
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日和2026年6月9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4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43),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092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6%,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
58元/股,成交金额为1199836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9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138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
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
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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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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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浙江富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前,公司持有富特科技3%的股权,并向富特科技委派一名董事,对富特科技具有
重大影响。公司将该笔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1、2026年6月29日,富特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改选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等议
案。本次董事会改选后,公司不再向富特科技委派董事,也不参与富特科技日常经营管理,公
司对富特科技不再施加重大影响。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为进一步剥离非核
心业务投资,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已决议根据市场情况依法依规适时处置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
票。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富特科技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来源主要为处置股权所得。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
益法进行核算。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日期
自2026年6月2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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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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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
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
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5元/股
,成交金额89139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6.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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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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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文):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不变:ChanggaoElectricGroupCo.,Ltd
3、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4、变更后的英文简称:CGDQ
5、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6年6月3日
6、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52”
7、公司转债代码(127113)及转债简称(长高转债)不变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
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31)。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明晰主营业务定位、贴合行业命名惯例、强化品牌与核心业务的关联性,结合公
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长期深耕输变电设备制造领域
,2023年至2025年输变电设备营收占比分别为92.73%、94.17%、94.19%,主业高度聚焦,变更
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能够直观凸显公司电力设备制造的主业定位,提升品牌辨识度与行业
专业性,本次更名基于公司真实经营情况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聚焦输变电设备主业战略规划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9655251
3、法定代表人:马晓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3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62033.2085万元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机
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提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无异议。自2026年6月3日起,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
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长高电新”变更为“长
高电气”,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452”,公司转债简称及转债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长高转债”及“1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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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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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清算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新材”)进行解散清算,并依法注销。
近日,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长高新材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手续,本次注销后,长高新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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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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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
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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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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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按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38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840.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9000万元和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8.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相关股东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
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股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票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
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
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6.41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48.45万股(含)至840.95万股(含),占截止2026年5月1
8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的比例为0.88%至1.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由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3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6.4
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0.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6%,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
2、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
限为人民币16.4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48.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为0.8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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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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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
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
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四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
中标34627.27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34627.2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20.80%。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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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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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
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萍
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电瓷”或“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股权交割后,华网电力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本次交易对方萍乡电瓷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
冻结等法律障碍。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晏跃清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
5、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路行工业园3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竹
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股东结构:晏跃清持股82.7%,王爱云持股17.3%
8、萍乡电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萍乡电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10、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萍乡电瓷总资产为9874万元,净资产为8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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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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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择机减持参
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详
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经核查,马孝武先生现直接
持有本公司13.5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会
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议案外,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202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
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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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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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
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
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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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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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子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
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票据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时提
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21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
保的额度。对于70%以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含70%)的子公司,可以提供全额担保,但少数股
东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对70%以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限以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
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
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个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
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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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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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202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
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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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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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具
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意
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4、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金融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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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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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
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631421.4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29
12817.53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149765.91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930031103.23元。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
前的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55829887.6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情况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4439850.20元,其中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609962.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5829887.6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4439850.2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21.73%。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
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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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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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
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和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以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为主要确定依据,薪酬水平
综合参考同地域、同行业、同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一)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薪酬标准如
下: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1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1.2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利润奖励考核办法计发。
负责市场营销工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销售订单提取绩效薪酬,不参与年度利润奖励考
核的分配。
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岗位重要性来确定。董事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
算。
2、公司为独立董事设置固定津贴,每年税前10万元,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发放方式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70%按月发放,剩余30%纳入年度业绩考核
管理,在自然年度结束后,依据《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完成考核后发放。年度利润奖励或
订单提成奖等作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年度绩效
考核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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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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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及一
致行动人马晓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二人将所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高转债
,债券代码:127113,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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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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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
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电器、隔
离开关、开关柜三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中标18140.68万元
。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18140.6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10.31%。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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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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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74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长高转债”,债券代码为“12
711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75860.07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586007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860.07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9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总计573242000.00元,即573242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5.5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3月11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
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
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82482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24820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876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87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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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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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
〔2026〕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高转债”或“
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2026年3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张。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860.07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2758.02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长高电新科
技股份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10日(T+1日)主持了长高电新科技
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
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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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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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75860.07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7586007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3月9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长高转债总计573242000.00元,即573242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75.57%。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1853580张,即1
85358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4.43%,网上中签率为0.0020676435%。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8964
6978520张,配号总数为8964697852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96469785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3月1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
将于2026年3月11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
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长高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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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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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860.
0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74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http://w
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长高电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
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3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平台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网址https://eseb.cn/1vVGYA33U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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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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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
〔2026〕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高转债”或“
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点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9日(T日),申购时间
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
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
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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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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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十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六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
)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十六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六次变电设备单一来
源采购)成交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十七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35-220千
伏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
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
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中标16084.67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和本次中标的意义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16084.6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9.14%。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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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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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后,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02706878.54元,2025年度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33796.06元,2025年9月30日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0158992.89元,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068585
1.60元。
2、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
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特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股利分配以及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产能建设等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
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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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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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十四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五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
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十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五次变电设备单一来源
采购)成交公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
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分别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
公司合计中标24635.97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和本次中标的意义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24635.9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14%。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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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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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29),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计
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3%。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刘云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云强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
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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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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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十一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变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成交
公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
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分别
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中
标31275.54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和本次中标的意义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31275.5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17.77%。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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