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52 长高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7-07│ 25.88│ 6.02亿│
├───────────┼───────────┼───────────┼───────────┤
│增发 │ 2021-08-23│ 4.70│ 3.64亿│
├───────────┼───────────┼───────────┼───────────┤
│可转债 │ 2026-03-09│ 100.00│ 7.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千里科技 │ 180.04│ ---│ ---│ 323.18│ 90.60│ 人民币│
├─────────┼─────┼─────┼─────┼─────┼──────┼──────┤
│长沙银行 │ 0.32│ ---│ ---│ 0.00│ 0.7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 2.16亿│ 415.48万│ 1.72亿│ 99.43│ 8893.57万│ 2022-12-01│
│目 │ │ │ │ │ │ │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1677.28万│ 0.00│ 1677.28万│ 100.00│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 5000.00万│ 0.00│ 3418.24万│ 100.00│ ---│ 2023-09-01│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9816.79万│ 100.00│ ---│ 2021-09-08│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 3031.24万│ 4810.53万│ 76.49│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29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
│卖方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 │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
│ │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电瓷”或“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 │币1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 │
│ │合并范围内,股权交割后,华网电力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
│ │系。 │
│ │ 近日,华网电力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
│ │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长高电新科│长沙金洲新│ 4204.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城开发建设│ │ │ │ │ │ │ │
│ │投资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电│ 4060.02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气有限公司│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森│ 2528.1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源电力设备│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成│ 2109.87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套电器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高│ 1305.2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压开关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弘│ 5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瑞电气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1│股权回购
──────┴──────────────────────────────────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
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
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
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
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日和2026年6月9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4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43),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092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6%,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
58元/股,成交金额为1199836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9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138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
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
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
2026-07-01│其他事项
──────┴──────────────────────────────────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浙江富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前,公司持有富特科技3%的股权,并向富特科技委派一名董事,对富特科技具有
重大影响。公司将该笔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1、2026年6月29日,富特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改选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等议
案。本次董事会改选后,公司不再向富特科技委派董事,也不参与富特科技日常经营管理,公
司对富特科技不再施加重大影响。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为进一步剥离非核
心业务投资,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已决议根据市场情况依法依规适时处置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
票。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富特科技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来源主要为处置股权所得。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
益法进行核算。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日期
自2026年6月29日起执行。
──────┬──────────────────────────────────
2026-06-03│股权回购
──────┴──────────────────────────────────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
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
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5元/股
,成交金额89139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6.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文):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不变:ChanggaoElectricGroupCo.,Ltd
3、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4、变更后的英文简称:CGDQ
5、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6年6月3日
6、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52”
7、公司转债代码(127113)及转债简称(长高转债)不变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
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31)。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明晰主营业务定位、贴合行业命名惯例、强化品牌与核心业务的关联性,结合公
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长期深耕输变电设备制造领域
,2023年至2025年输变电设备营收占比分别为92.73%、94.17%、94.19%,主业高度聚焦,变更
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能够直观凸显公司电力设备制造的主业定位,提升品牌辨识度与行业
专业性,本次更名基于公司真实经营情况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聚焦输变电设备主业战略规划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9655251
3、法定代表人:马晓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3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62033.2085万元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机
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提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无异议。自2026年6月3日起,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
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长高电新”变更为“长
高电气”,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452”,公司转债简称及转债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长高转债”及“127113”。
──────┬──────────────────────────────────
2026-05-25│其他事项
──────┴──────────────────────────────────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清算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新材”)进行解散清算,并依法注销。
近日,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长高新材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手续,本次注销后,长高新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
楼多功能厅。
──────┬──────────────────────────────────
2026-05-19│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按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38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840.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9000万元和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8.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相关股东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
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股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票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
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
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6.41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48.45万股(含)至840.95万股(含),占截止2026年5月1
8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的比例为0.88%至1.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由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3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6.4
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0.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6%,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
2、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
限为人民币16.4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48.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为0.8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