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68 申通快递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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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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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8-25│ 12.50│ 4.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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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12-13│ 16.43│ 196.87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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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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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14.47亿│ 7938.89万│ 16.93亿│ 106.20│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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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 5.17亿│ ---│ 5.17亿│ 100.00│ ---│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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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 3.35亿│ -7.20万│ 3.43亿│ 102.22│ ---│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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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 5.00亿│ ---│ 2.21亿│ 100.00│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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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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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交易金额(元)│1.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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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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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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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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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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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所持有│
│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975.7│
│ │5万元。 │
│ │ 揭阳传云10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70,468,750.00元(含定价参考日至协议签署日期│
│ │间损益),成都传申10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9,288,750.00元(含定价参考日至协议签│
│ │署日期间损益)。 │
│ │ 2026年4月1日,达滕申与浙江菜鸟分别签署了《关于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
│ │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近日,本次交易已│
│ │顺利完成交割,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已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揭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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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交易金额(元)│1.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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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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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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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所持有│
│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975.7│
│ │5万元。 │
│ │ 揭阳传云10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70,468,750.00元(含定价参考日至协议签署日期│
│ │间损益),成都传申10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9,288,750.00元(含定价参考日至协议签│
│ │署日期间损益)。 │
│ │ 2026年4月1日,达滕申与浙江菜鸟分别签署了《关于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
│ │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近日,本次交易已│
│ │顺利完成交割,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已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揭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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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4 │交易金额(元)│3.6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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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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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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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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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
│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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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
│ │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浙江菜鸟供应链”)、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与浙江菜鸟供应链、阿里创│
│ │投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有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鸟物流”或“标的│
│ │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6205.02万元。 │
│ │ 近日,本次交易已顺利完成交割,丹鸟物流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
│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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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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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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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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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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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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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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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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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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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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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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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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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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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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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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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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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 │菜鸟”)所持有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 │对价为人民币27975.75万元。 │
│ │ 2、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
│ │ 4、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但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 │
│ │产业政策调整、行业周期波动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业务整合及协同│
│ │效应的实现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核心运营成本,公司 │
│ │下属子公司达滕申拟与浙江菜鸟分别签署《关于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以下简称“揭阳传云转让协议”)和《关于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 │协议》(以下简称“成都传申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持有的揭阳传云和成│
│ │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2025年10月31日为定价参考日,│
│ │协议签署日交易对价合计为27975.75万元,具体的交易对价见本公告“五、关联交易协议的│
│ │主要内容(一)揭阳传云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股权转让和对价”及“五、关联交易协议 │
│ │的主要内容(二)成都传申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股权转让和对价”;支付资金来源为公 │
│ │司自有资金。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 2、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浙江菜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浙江菜鸟之间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
│ │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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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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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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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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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被担保方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传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 │
│ │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
│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
│ │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
│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所持有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
│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揭阳传云及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 │
│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 │
│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
│ │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 │
│ │限")拟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鸟为揭阳传云和│
│ │成都传申提供的6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 │
│ │ 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担│
│ │保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计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
│ │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
│ │间进行调剂。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持有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100%的股份,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因此,在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前,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
│ │后,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 │ 三、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
│ │的议案》,同意申通有限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不超6000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 │
│ │鸟为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的6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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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的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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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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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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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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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同时持有其股份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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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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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六 │
│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现金方│
│ │式收购丹鸟物流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丹鸟物流及其下属│
│ │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 │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申通有限拟为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万象文化发│
│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象”)、湖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 │南芝麻开门”)、昆明东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东骏”)、海南芝麻供应链管理│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芝麻供应链”)、福州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州芝麻开门”)提供不超过1,031.2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浙江菜鸟”)(含下属子公司)为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1,031.│
│ │2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 │
│ │ 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后,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担保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计入公司为下属子公│
│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 │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持有丹鸟物流96.1480%的股份,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
│ │人,因此,在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前,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
│ │成后,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将自动变更为公│
│ │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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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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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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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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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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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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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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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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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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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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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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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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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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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股东受同一集团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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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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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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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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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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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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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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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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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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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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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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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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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5490.00万 16.55 --- 2016-05-24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 2.46亿 16.10 100.00 2023-03-18
司
杜佳林 2469.99万 7.44 --- 2016-03-24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 7500.93万 4.90 100.00 2023-03-18
司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4660.00万 3.04 --- 2019-03-30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 3834.45万 2.50 100.00 2019-06-20
公司
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 3066.83万 2.00 100.00 2019-05-25
谢勇 2283.09万 1.49 51.39 2020-01-08
─────────────────────────────────────────────────
合计 5.40亿 54.0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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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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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长沙申通供│ 5.00亿│人民币 │2022-03-23│2035-03-2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应链管理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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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重庆瑞重企│ 4.20亿│人民币 │2022-02-09│2035-02-0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管理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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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常熟得泽物│ 3.60亿│人民币 │2023-02-07│2038-02-0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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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南宁申通供│ 3.00亿│人民币 │2023-03-31│2034-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应链管理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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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湖北申通实│ 2.56亿│人民币 │2023-11-17│2040-11-1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投资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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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陕西瑞银申│ 1.45亿│人民币 │2023-09-20│2034-09-1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通快递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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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加盟商或其│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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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淮安子淳物│ 1455.30万│人民币 │2024-11-27│2026-03-1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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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辽宁瑞银申│ 674.13万│人民币 │2024-10-29│2025-11-14│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通快递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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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黑龙江申通│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 │ │ │ │ │ │ │
│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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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云南德赐物│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流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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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重庆市德赐│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有│ │ │ │ │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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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广州增城得│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泽物流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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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辽宁瑞德申│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通快递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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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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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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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测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6-30│股权回购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355.80
万股,回购总金额为4940.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平
均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4.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2元/股)。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2元/股。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
2026-06-24│股权回购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
元(均含本数)。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数不低于2,045.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5,000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590.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1.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
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和股
份注销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股
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操作,回购股份方案存在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
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自身
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45,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5,000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2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045.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
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590.9
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
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
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
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
前届满;(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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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
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录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周江、白日星为申通快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
人。
周江,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主
要参与的项目包括:中国东航、招商轮船、韵达股份、中国中冶、中国交建等再融资项目,鼎
泰新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顺丰控股重组上市)、武汉中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居然智家重组上市)、招商轮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其他类型项目。
白日星,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
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中国国航、海航控股、招商港口、华夏航空等再融资项目,大连港换股
吸收合并营口港、建发股份收购红星美凯龙控股权、华夏华润商业REIT等其他类型项目。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
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6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
2026-06-03│其他事项
──────┴──────────────────────────────────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录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
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
2026-06-03│其他事项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2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
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周二)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周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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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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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4月29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309.3767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353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36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
规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
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资综合中
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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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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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
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
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购买上述责任险的事项回
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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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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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
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德勤华永2
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1.97亿元。
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德勤华永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
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
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
斌先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雪宇,自201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
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王雪宇先
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一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步君,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审计服务所投入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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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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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路222号30楼,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3.5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为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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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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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
,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7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
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
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
于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低风
险固收类理财等。
(四)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
,上述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五)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情况:经股东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经股东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2、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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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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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程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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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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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周二)15时召开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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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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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据此确认董事的薪酬。各位董事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
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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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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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快递行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业务规模再创新高,快递行业业务量完成1989
.5亿件,同比增长13.6%。其中公司快递业务量完成261.39亿件,同比增长15.00%;市场占有
率为13.14%,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
2025年,随着国家邮政局强调完善邮政快递领域市场制度规则,旗帜鲜明反对“内卷式”
竞争,自8月起快递行业价格得到理性回升,快递行业竞争环境持续向好,公司的单票快递服
务收入呈现稳定上升趋势。
在快递行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基础上,公司业务量持续稳定增长带来的成本优化、运营效率
提升和行业反对“内卷式”竞争影响下公司单价企稳回升,带动公司盈利稳步增长,其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7亿元,同比增长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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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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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测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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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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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4月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312.862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42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授
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26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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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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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三)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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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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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
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
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31号),交
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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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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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
”)所持有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为人
民币27975.75万元。
2、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但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产
业政策调整、行业周期波动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业务整合及协同效应
的实现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核心运营成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达滕申拟与浙江菜鸟分别签署《关于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揭阳传云转让协议”)和《关于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成都传申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持有的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2025年10月31日为定价参考日,协议签署日
交易对价合计为27975.75万元,具体的交易对价见本公告“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一
)揭阳传云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股权转让和对价”及“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二
)成都传申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股权转让和对价”;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
江菜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浙江菜鸟之间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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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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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传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
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
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滕申”)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所持有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揭阳传云及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
”)拟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鸟为揭阳传云和成
都传申提供的6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
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担保
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计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
调剂。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持有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100%的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
此,在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前,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揭
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申通有限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不超6000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鸟为
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的6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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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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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于2026年6月末完成发行,且分别假设2026年12月末
全部完成转股或全部未转股。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
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
况最终确定。
4、据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995.
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01681.44万元。假设2025年度、2026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
%;(2)10%;(3)20%。前述增长率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34元/股(该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值,最终应为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届时根据
实际情况调整),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
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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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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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利润分
配政策保持了较好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
与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定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基础上做出
的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
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但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
前提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70%);(4)合并报表或母公
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
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三)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
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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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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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周三)15时召开公司20
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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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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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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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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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周四)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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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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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周四)15时召开公司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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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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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
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路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后将
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路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路遥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路遥先生由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
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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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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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周五)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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