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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化学(00246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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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469 三维化学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 1100.00│ ---│ 60.00│ ---│ -75.94│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山东三维新能源科技│ 51.00│ ---│ 100.00│ ---│ -0.0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淄博诺奥化工有│ 2.96亿│ 1.04亿│ 2.96亿│ 100.01│ 0.00│ ---│ │限公司72.53%股份现│ │ │ │ │ │ │ │金对价及相关中介费│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山东三维化│青岛联信催│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集团股份│化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山东三维化│山东三维隆│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集团股份│邦新材料科│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8-23│对外担保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联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联信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保内容由公 司及青岛联信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 长决策签署。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8-2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综合考虑2024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 财务状况,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438818.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100783.33元,支付202 3年度股利人民币194658789.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 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952636.38元,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4735905.7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 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952636.38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4886263.00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84%,现金分红金 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4-07-19│其他事项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冯艺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艺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冯艺园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冯艺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艺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冯艺园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新任,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2007 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 司投行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私人银行部、山东领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深 圳市中天佳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军先生持有公司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张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亦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张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4-03-22│对外担保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项目 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三维隆邦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保内容由公 司及三维隆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 长决策签署。 ──────┬────────────────────────────────── 2024-03-22│对外投资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 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拟投资对原有装置进行技术改 造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CJBH280U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9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9、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24-03-22│其他事项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 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2│其他事项 ──────┴────────────────────────────────── 2024年3月21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10406号《审计报告》 确认,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412438.65元,支付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1622 15657.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241243.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50756671 .4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9712208.71元。合并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264955875.99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4658789.00元,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 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 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 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4-03-22│委托理财 ──────┴────────────────────────────────── 2024年3月21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 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董事长具 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5亿元理 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 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 品、国债逆回购等的投资。 5、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授权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3-12-07│其他事项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86%)。 近日,公司收到王文旭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文旭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文旭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48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内,王文旭先生未 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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