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69 三维化学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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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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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 1100.00│ ---│ 60.00│ ---│ -75.94│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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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新能源科技│ 51.00│ ---│ 100.00│ ---│ -0.0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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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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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淄博诺奥化工有│ 2.96亿│ 1.04亿│ 2.96亿│ 100.01│ 0.00│ ---│
│限公司72.53%股份现│ │ │ │ │ │ │
│金对价及相关中介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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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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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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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青岛联信催│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集团股份│化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山东三维化│青岛联信催│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集团股份│化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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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山东三维隆│ ---│人民币 │--- │--- │--- │是 │否 │
│学集团股份│邦新材料科│ │ │ │ │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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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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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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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项目
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周转压力,三维隆邦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
司拟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项目建设
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
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
保内容由公司及三维隆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
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签署。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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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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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的投资。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
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
投资原则,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3月26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
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5亿元理
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
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
品、国债逆回购等的投资。
5、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授权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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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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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
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
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时,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1、在满足上述2025年中期分红
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与2025年中期分红有关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并安排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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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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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末利
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21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44690200.36元,支付2023年度股利和2024年半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259545052.00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469020.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388337.03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3590317
.6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4886263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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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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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
(8)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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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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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联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联信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保内容由公
司及青岛联信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
长决策签署。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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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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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综合考虑2024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
财务状况,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438818.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100783.33元,支付202
3年度股利人民币194658789.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
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952636.38元,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4735905.7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
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952636.38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4886263.00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84%,现金分红金
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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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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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冯艺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艺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冯艺园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冯艺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艺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冯艺园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新任,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2007
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
司投行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私人银行部、山东领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深
圳市中天佳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军先生持有公司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张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亦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张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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