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70 金正大 更新日期:2025-09-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8-25│ 15.00│ 14.03亿│
├───────────┼───────────┼───────────┼───────────┤
│增发 │ 2014-10-31│ 25.30│ 20.28亿│
├───────────┼───────────┼───────────┼───────────┤
│增发 │ 2018-08-01│ 7.29│ 9.6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 156867.00│ ---│ 100.00│ ---│ -15095.28│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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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68亿│ 824.50万│ 4.69亿│ 100.15│ 0.00│ ---│
├─────────┼──────┼─────┼─────┼─────┼─────┼──────┤
│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 12.30亿│ 0.00│ 12.69亿│ 103.16│ -2.16亿│ 2018-12-01│
│限公司年产60万吨硝│ │ │ │ │ │ │
│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 │ │ │ │ │ │
│溶性肥料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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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化服务中心项目 │ 4.30亿│ ---│ 652.57万│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3.69亿│ 0.00│ 3.70亿│ 100.36│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68亿│ 824.50万│ 4.69亿│ 100.1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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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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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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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 8.76亿 26.65 89.11 2025-04-08
司
万连步 3.84亿 11.69 64.80 2020-04-10
─────────────────────────────────────────────────
合计 12.60亿 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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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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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质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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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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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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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16-06-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03 │解押股数(万股) │2498.95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03日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498.951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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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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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金正大诺泰│ 556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集团股│尔化学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金正大诺泰│ 556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集团股│尔化学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金正大诺泰│ 556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集团股│尔化学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金正大诺泰│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集团股│尔化学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康朴(中国)│ 2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是 │
│工程集团股│有限公司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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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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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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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辽宁金正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磷化工”)、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州金正大融资
提供担保;公司拟为辽宁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
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
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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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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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
25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议
于2025年10月2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1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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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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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
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李曰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曰鹏先生简
历见附件。
李曰鹏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
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李曰鹏先生:中国国籍,男,1983年6月出生,高级农艺师,于2005年
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取得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硕士学位。2008年7月加
入公司,先后在战略发展部、办公室担任不同职务,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年9月至2025
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李曰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曰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曰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曰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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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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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
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金正大(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国贸”)、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夫特复合肥”)、施诺德特肥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诺德特肥”)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化工”)、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
州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
大”)拟为青岛国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倍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丰倍得”)拟为沃夫特复合肥、施诺德特肥融资提供担保。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
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
、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备注:正磷化工、金兴矿业为贵州金正大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的担保额度为
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是在公司及子公司财务
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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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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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2日17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
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
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郝爱玲、监事李曰鹏现场
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张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爱玲女士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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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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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集合信托计划并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同意参与认购北京信托锦程理财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以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对公
司参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
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及《关于参与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补
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2024年6月,集合信托计划已经到期,根据《北京信托锦程理财0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
托合同》其中5.2.3条第(2)款约定,“根据全体委托人或其授权代表(即优先委托人授权代表
及劣后委托人授权代表)共同出具的书面指令,或经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通过,信托计划的期
限可以延长”。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信托出具的管理报告,管理报告通知“根据委托人指令,
所有委托人共同决定延长信托计划到期时间两年,至2026年6月30日。”
本次集合信托计划期限延长事项符合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关注集合信托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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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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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2025年4月24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2025年
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菏泽金正大生
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康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朴中国
”)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磷化工”)、菏泽金正大、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安
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大地”)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磷化工、贵州新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州
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正磷化工、COMPOInvestmentCompa
nyLtd.拟为康朴中国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拟为菏泽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
超过27.78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27.78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可以滚动计算。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
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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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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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4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
处分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有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
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孟。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11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
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
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0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金正大(002470.SZ)、苏能股份
(600925.SH)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进。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
起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莱绅通灵(603900.SH)、吉鑫科技(601218.SH)
、恒宝股份(002104.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孟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女士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王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的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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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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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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