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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股份(0024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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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476 新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9-01│ 23.00│ 6.4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日景矿业 │ ---│ ---│ 16.46│ ---│ -55.33│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创建国家认定企业技│ 4200.00万│ 329.93万│ 5324.89万│ 126.78│ ---│ 2017-12-31│ │术中心 │ │ │ │ │ │ │ ├─────────┼──────┼─────┼─────┼─────┼─────┼──────┤ │年产1万吨阴离子型 │ 8409.00万│ 1.08万│ 8171.54万│ 97.18│ 1718.63万│ 2009-12-31│ │聚丙烯酰胺项目 │ │ │ │ │ │ │ ├─────────┼──────┼─────┼─────┼─────┼─────┼──────┤ │年产1万吨阳离子型 │ 9955.00万│ 22.37万│ 1.11亿│ 111.81│ 944.23万│ 2012-04-30│ │聚丙烯酰胺项目 │ │ │ │ │ │ │ ├─────────┼──────┼─────┼─────┼─────┼─────┼──────┤ │北京营销和研发中心│ 6000.00万│ ---│ 5199.69万│ 86.66│ ---│ 2017-12-31│ │项目 │ │ │ │ │ │ │ ├─────────┼──────┼─────┼─────┼─────┼─────┼──────┤ │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 4507.85万│ ---│ 4507.85万│ 100.00│ ---│ 2014-04-30│ │程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 │1万吨/年驱油用表面│ 6200.00万│ 2.53万│ 6613.05万│ 106.66│ -7200.00│ 2012-04-30│ │活性剂项目 │ │ │ │ │ │ │ ├─────────┼──────┼─────┼─────┼─────┼─────┼──────┤ │2万立方米液体化学 │ 3100.00万│ ---│ ---│ ---│ ---│ ---│ │品(丙烯腈等)原料│ │ │ │ │ │ │ │仓储罐区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15亿│ ---│ 1.15亿│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8亿│ ---│ 1.48亿│ ---│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1-08 │转让比例(%) │---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81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1│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 │ │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的唯一股东海南祥长商业│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长商业”)与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叶│ │ │创新”)、罗小林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祥长商业拟向新叶创新转让其持有的兴天│ │ │府宏凌81%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捌仟壹佰万元整(81000000.00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陶旭城 │ ├──────┼────────────────────────────────────────┤ │关联关系 │公司前任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为顺应矿业投资阶段前移的行业趋势,有效缓释矿业投资风险对上│ │ │市公司基本面的潜在影响,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 │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与公司前任董事长陶旭城先生,本着平│ │ │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拟共同出资设立成都玄通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 │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下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设立目的为对所处阶段较早│ │ │、机遇风险并存、非标化程度较高的矿业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项目筛选及投资孵化。标的公│ │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成都宝莫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 │ │ │ 本的30%;陶旭城先生以货币方式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二)关联关系说│ │ │明 │ │ │ 陶旭城先生为公司前任董事长,离任时间未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陶旭城先生目前仍│ │ │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成都宝莫以参股身份与陶旭城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行为构成│ │ │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姓名:陶旭城 │ │ │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 │ │ 关联关系:陶旭城先生系公司前任董事长,离任时间未超过12个月,根据《股票上市规│ │ │则》相关规定,目前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信用情况:经核查,陶旭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吴昊 3414.52万 5.58 100.00 2023-06-21 ───────────────────────────────────────────────── 合计 3414.52万 5.5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72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00 │质押占总股本(%) │11.85 │ ├────────┼──────────────┴────────┴──────────────┤ │股东名称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02 │解押股数(万股) │7252.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2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7252.0万股给石家庄新叶创新│ │ │科技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02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25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68 │质押占总股本(%) │3.27 │ ├────────┼──────────────┴────────┴──────────────┤ │股东名称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2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5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黄河三角洲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89 │质押占总股本(%) │4.25 │ ├────────┼──────────────┴────────┴──────────────┤ │股东名称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2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4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600.0万股给国民信托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147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26 │质押占总股本(%) │2.41 │ ├────────┼──────────────┴────────┴──────────────┤ │股东名称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周**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147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4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476.0万股给周**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7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55 │质押占总股本(%) │2.61 │ ├────────┼──────────────┴────────┴──────────────┤ │股东名称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杨**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5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600.0万股给杨**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山东宝莫生│阜新蒙古族│ 9051.79万│人民币 │2020-01-14│--- │质押 │是 │是 │ │物化工股份│自治县能景│ │ │ │ │ │ │ │ │有限公司子│光伏发电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重要合同 ──────┴──────────────────────────────────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莫环境”)参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下称“招标人” )2026-2027年度驱油用聚丙烯酰胺II框架协议公开招标(下称“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supp/index.shtml)近日公示了 本次招标结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驱油用聚丙烯酰胺II框架协议公开招 标 2.招标编号:NWZ260616-1015-125579-JZ-02 3.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4.招标物资名称: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II型颗粒,特性黏数≥2500m1/g、表 观粘度≥13.5mPa.s、矿化度≤20000mg/L、油藏温度≤80°CQ/SHCG0159 5.采购规模说明:本次招标预估采购总量68730吨,该数量为暂估量,项目实际执行量以 执行企业下达订单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最低供货份额。 二、招标结果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共产生七家入围供应商,宝莫环境本次评标不含税价格为26810.78万元,经综合 评审入围本次供应商名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招标文件设置两套差异化份额分配规则,招标人尚未确定最终采用何种方案划分供货 份额: 方案一,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供货份额应大于排名 靠后的供应商; 方案二,优先选择执行价格低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执行价格低的供应商供货份额应大于 执行价格高的供应商,同等价格条件下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份额应大于排名靠后的供应商份额。 两套分配方案下,宝莫环境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评标价格排名第三,各供应商最终可获取 的实际供货份额、订单总量,均以招标人后续实际下达订单为准。对比上一招标周期,本次宝 莫环境投标报价有所上调,同时招标人本次框架采购整体预估总量较往期有所缩减。叠加份额 分配规则尚未确定、实际供货量存在浮动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现阶段公司无法合理、准确预 估本次中标后,2026-2027年框架执行期内项目可实现的供货规模、营业收入及利润贡献区间 。 ──────┬────────────────────────────────── 2026-07-18│其他事项 ──────┴────────────────────────────────── 一、补选独立董事完成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上述三位候选人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召开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监管规 定。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以下合称“离任独立董事”)在本 次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独立董事已严格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交接 事宜。本次独立董事离任及人员更替,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 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离任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任何公开承诺事项,亦不存在 公开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离任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为公司规范治理与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完 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共计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成员结构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人员配置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员发生变动,为补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空缺、保障各专门委员 会规范高效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科学决策中的专业作用,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 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胡瀚阳先生、许研先生、吴陶钧先生组成,其中胡瀚阳先生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玉珍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组成,其中刘玉珍女士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许研先生组成,其中王伟清女士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组成,其中王伟清 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7-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瀚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叶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独立董事王雁女 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其在公司所任全部职务,原定任期均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离任详情,详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8)。 为平稳完成董事会人员接续安排,规避独立董事辞任带来的治理结构合规风险,保障董事 会规范履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序稳定运行,确保董事会治理结构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 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 和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审慎、勤勉履职,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二、提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责任险投保、续保及后续管理工作效率,规范履职流程,公司提请股东会在本 议案确定的投保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采购及全周期管理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核定本次保险覆盖的责任人员范围,遴 选、确定承保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商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费标准、保 险条款及全部合同细节,签署保险合同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件,统筹办理投保备案、日常运维、 出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在本议案约定的限额标准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后续续保、重新投保工作时,无需重复 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三年。若授权期限届满、公司修 订责任险投保方案或股东会审议否决相关投保事项,授权将即时终止(以任一最先发生的情形 为准)。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 2026-06-24│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 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三位独立董事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所任职务,其原定任期均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詹桂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鲁文华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且独立董事中将出现会计专业人士欠缺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 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 辞任报告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辞任生效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 将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之前,其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职责,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 平稳过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任何公开 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公开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 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6-16│其他事项 ──────┴────────────────────────────────── 1.变更后证券简称:新叶股份;变更后英文简称:ShandongNewleaf 2.新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6年6月16日 3.公司证券代码“002476”保持不变。 一、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宝莫股份” 变更为“新叶股份”,英文简称由“SHANDONGPOLYMER”变更为“ShandongNewleaf”,证券代 码“002476”保持不变。 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2026年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石家庄新叶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统一品牌形象、提升商号辨识度,匹配母子公司差异化定位,并契合公 司以技术研发驱动创新发展的战略方向,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优化调整经营范 围、减少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宝莫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POLYMERBIOCH EMICALSCO.,LTD.”变更为“ShandongNewleafChemicalCo.,Ltd.”,并相应修订《山东宝莫生 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为进一步统一品牌形象、提升商号辨识度,同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公司的证券简称应当来源于公司全称”的规定,公司申请将证券简称由“宝莫股份”变更 为“新叶股份”,英文简称由“SHANDONGPOLYMER”变更为“ShandongNewleaf”。 本次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等情形;拟启用证 券简称“新叶股份”取自公司工商登记全称,不存在与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的情 形,亦未单独使用行业通用名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 相关规定。 ──────┬────────────────────────────────── 2026-06-12│其他事项 ──────┴──────────────────────────────────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优 化调整经营范围、减少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 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 POLYMERBIOCHEMICALSCO.,LTD.”变更为“ShandongNewleafChemicalCo.,Ltd.”,并相应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优 化调整经营范围、减少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东营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373459Q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胡瀚阳 5.注册资本:61,2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6年05月03日 7.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03│对外投资 ──────┴──────────────────────────────────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扩大产能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山东宝莫 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莫环境”)拟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与年产10万吨油田助剂项目(以下合 称“本次项目”)。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聚 丙烯酰胺及油田助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宝莫环境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出资 人民币7863万元投资建设本次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界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一)年产3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 1.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地点:东营区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闲置土地 3.建设内容:新建3万吨/年聚丙烯酰胺生产线,配套1.5万吨/年丙烯酰胺生产线,同步配 套循环水、制氮、冷冻、动力系统;对生产线实施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并完善安全消防相关 配套设施。 4.投资估算:项目投资7513万元。 5.建设周期:12个月 6.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可协同原有产能实现单位生产成本的降低,并预期可实现销售 收入与利润的稳步增长。整体投资回收期预计不超过8年(不含建设期),投资回报周期合理 ,并能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起到进一步地改善作用。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次两个项目合计投资7863万元,配套流动资金235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 款相结合。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补选董事完成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许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许研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许研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大连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大连普湾新区办公室副主任,三十 里堡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大连三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熊猫绿能(北京能源国际)首席政务官,招商局投资发展(香港)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欧力士(中国)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北京东方中科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许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5-13│其他事项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公司 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提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张世鹏先生因工作调 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法人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 展,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 过三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并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为持续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正常推进,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董事会秘 书为止。代行期间,胡瀚阳先生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业务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规定,全面履行董事会秘书各项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及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及聘任相关工作。 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46–7778611 传真:0546–7782476 电子邮箱:bdo@baomogf.cn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董事离任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王伟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伟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王伟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王伟名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全部工作交接,不再 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任何公开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公开承 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王伟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作出重 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6年4月,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伟名先生就拟辞去公司相关职务事宜与公司进行预辞职沟 通,明确因个人原因后续将正式递交辞职申请。为提前做好董事会人员衔接筹备工作,确保董 事会治理结构完整、运作规范,避免因正式辞职导致岗位空缺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许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研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 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执业证书序号: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 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 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 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 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 、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蓝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 26年审计费用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公司2026年度最终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 ,与全体董事均构成关联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 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促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8,333元/月(税前),不参与其他绩效 激励。 2.非独立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4,166元/月(税前 );如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管理职务,按其所任具体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3.任职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50%。 4.发放方式:基本薪酬及董事津贴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执行。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薪酬标准 根据岗位职责、市场水平、公司经营目标及相关制度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发放方式: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执行。 三、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列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统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报销。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新疆宝莫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莫”)和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向银 行申请授信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宝莫环境拟以部分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向相关银行抵押并申请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新疆宝莫拟以部分自有房产、设 备、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向相关银行抵押并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 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成都宝莫拟以自有资产向相关银行抵押或质押并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 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子公司依据实 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16│对外投资 ──────┴──────────────────────────────────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顺应矿业投资阶段前移的行业趋势,有效缓释矿业投资风险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潜在影 响,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宝莫”)与公司前任董事长陶旭城先生,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 拟共同出资设立成都玄通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下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设立目的为对所处阶段较早、机遇风险并存、非标化程度较 高的矿业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项目筛选及投资孵化。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 中成都宝莫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陶旭城先生以货币方式出资35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70%。 (二)关联关系说明 陶旭城先生为公司前任董事长,离任时间未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陶旭城先生目前仍属于 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成都宝莫以参股身份与陶旭城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 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 履行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陶旭城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关联关系:陶旭城先生系公司前任董事长,离任时间未超过12个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目前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信用情况:经核查,陶旭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共同设立标的公司。本次交易 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恪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基本原则,实行同股同价,相关安排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陶旭城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全球资源价格呈现持续上涨态势,矿业投资尤其是战略性矿产资源投资具备较高 的长期投资价值,但行业投资阶段呈现前移趋势,对应的投资风险亦相应上升。公司自2021年 明确矿业投资战略以来,通过子公司成都宝莫开展相关业务布局,已积累了一定的矿业投资与 运营管理经验。 本次成都宝莫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旨在搭建专业化的矿业投资孵化平台,针 对所处阶段较早、机遇风险并存、非标化程度较高的矿业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筛选评估与投 资孵化工作,并可在优质项目孵化成熟后考虑择机注入上市公司体系。该安排既顺应了行业发 展趋势,又能够有效隔离、缓释矿业早期投资风险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影响,保障公司矿业投 资战略平稳、有序推进。 此外,陶旭城先生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及丰富的矿业投资从业经验,具备本次交易所需的 履约能力,可为标的公司的运营发展提供支持。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影响:本次成都宝莫出资1500万元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标 的公司若实现盈利,公司将按持股比例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若经营不 善,公司有权在实缴出资满5年后要求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按股权评估价值与不低于5%/年回报 的本益孰高值受让股权。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相关原则,极端情形下公司的损失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整体风险可控。 2.战略影响:本次设立矿业投资孵化公司,是公司矿业投资战略的重要布局,有助于公司 提前锁定优质矿业项目资源,进一步积累矿业早期项目投资孵化经验,提升公司在矿业投资领 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矿业投资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补选董事完成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会议审议,胡 瀚阳先生、洪波先生(各自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 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山 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剩余董事空 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 二、选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长兼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同意,选举胡瀚阳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其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权 办理本次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各项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 果为准。 ──────┬────────────────────────────────── 2026-03-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 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3-05│其他事项 ──────┴──────────────────────────────────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陶旭城先生、副董事长冉卫 东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文莉女士、董事罗雅心女士因公司控制权变 更原因,分别申请辞去所任全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宝 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补选胡瀚阳先生、洪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瀚阳先生、洪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瀚阳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硕士学历 。现任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黄 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此前曾任山东高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海颐软件(832327)董事长。目前兼任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及总经理、东方电子(000682)、山高望岳(烟台)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碳生万物科技 有限公司、北辰机电(835020)、新加坡Neon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截至目前,胡瀚阳先生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 2026-03-05│对外投资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 过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收 益不确定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关注投资风险。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结构性 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及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 价值。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本次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公司拟向无关联关系的银行购买相关产品,该等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3-0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 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 2026-02-26│其他事项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文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202 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李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补选完成后,李鼎先生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职工 代表董事。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附件:李鼎先生简历 李鼎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大利亚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 务经理、业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场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且未明确结论的情况,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李鼎先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不 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2026-02-04│股权质押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 已将所持有的公司质押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概述 2026年1月15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 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的唯一股东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祥长商业”)与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叶创新”)、罗 小林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祥长商业向新叶创新转让其持有的兴天府宏凌81%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8,100万元),转让价款合计8,100万元。 本次股权变动前,祥长商业持有兴天府宏凌100%股权,兴天府宏凌持有公司96,698,030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 本次股权变动实施后,新叶创新通过直接持有兴天府宏凌81%股权取得其控制权,进而间 接控制公司15.8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瀚阳先生,兴天府宏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进展 近日,兴天府宏凌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编号:(天 府)登字[2026]第2698号),相关变更登记事项已审核通过,兴天府宏凌亦已完成营业执照换 发工作,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所载信息与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登记事项一致。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新叶创新通过直接持有兴天府宏凌81%股权实现对其控制,并 间接控制公司15.8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胡瀚阳先生,兴天府宏凌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兴天府宏凌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 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1-20│股权转让 ──────┴──────────────────────────────────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 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的唯一股东海南祥长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长商业”)与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叶创 新”)、罗小林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祥长商业拟向新叶创新转让其持有的兴天府宏 凌81%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捌仟壹佰万元整(81000000.00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兴天府宏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罗小林、韩明夫 妇变更为胡瀚阳先生,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权受让方新叶创新、新叶创新的控股股东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叶创 新的实际控制人胡瀚阳先生(以下合称“承诺人”)承诺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36个月内 ,承诺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对外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 月内,承诺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对外质押。 4.本次股权变动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本次股权变动涉及的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长商业(转让方)与新叶创新(受让方)、罗小林先生于2026年1月1 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祥长商业拟向新叶创新转让其持有的兴天府宏 凌81%股权(对应兴天府宏凌注册资本8100万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100万元。 本次股权变动前,祥长商业持有兴天府宏凌100%股权,兴天府宏凌持有公司9669803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新 叶创新通过直接持有兴天府宏凌81%股权,取得对兴天府宏凌的控制权,进而间接控制公司15. 8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瀚阳先生,兴天府宏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转让系祥长商业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权处置,新叶创新基于对上市公司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通过收购兴天府宏凌股权,取得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权,旨在 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权变动事项尚需办理兴天府宏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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