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78 常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9-08│ 16.78│ 11.04亿│
├───────────┼───────────┼───────────┼───────────┤
│增发 │ 2017-10-12│ 5.30│ 9.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3.81│ 4328.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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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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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 318.98│ ---│ ---│ 1700.55│ 85.13│ 人民币│
├─────────┼─────┼─────┼─────┼─────┼──────┼──────┤
│宁沪高速 │ 36.00│ ---│ ---│ 242.20│ 9.8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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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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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660焊管 │ 7.74亿│ 0.00│ 1.13亿│ 100.00│ 0.00│ ---│
├─────────┼──────┼─────┼─────┼─────┼─────┼──────┤
│高端油井管加工线项│ 2059.47万│ 2059.47万│ 2059.47万│ 100.00│ 0.00│ 2013-11-01│
│目 │ │ │ │ │ │ │
├─────────┼──────┼─────┼─────┼─────┼─────┼──────┤
│高端油井管加工线 │ 1.33亿│ 2416.83万│ 1.63亿│ 122.80│ 3744.39万│ 2013-11-01│
├─────────┼──────┼─────┼─────┼─────┼─────┼──────┤
│CPE项目 │ 0.00│ 0.00│ 3.55亿│ 99.75│-3482.54万│ 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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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用高压加热│ 0.00│ 0.00│ 1.90亿│ 110.26│ -545.44万│ 2012-07-01│
│器U型管项目 │ │ │ │ │ │ │
├─────────┼──────┼─────┼─────┼─────┼─────┼──────┤
│SUPER304H高压锅炉 │ 0.00│ ---│ ---│ 0.00│ 0.00│ ---│
│管项目 │ │ │ │ │ │ │
├─────────┼──────┼─────┼─────┼─────┼─────┼──────┤
│高端油井管加工线项│ 0.00│ 2416.83万│ 1.63亿│ 122.80│ 3744.39万│ 2013-11-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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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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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 1328.55万 1.49 --- 2023-06-19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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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28.55万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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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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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江苏常宝普│ 2.2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管股份有限│莱森钢管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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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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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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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日期: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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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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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由于工作岗位调整,路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路斓女士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路斓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根据公司安排,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常晶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常晶先生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常晶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常晶先生简历
常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3月出生,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持
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资格。2023年7月进入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担
任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助理。常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常晶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常晶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目录查询,常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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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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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贸易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
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授
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自身的信用作为保证,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
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前期已用授信额度及相应保证措施在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前述授
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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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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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具体实施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限额和余额管理
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信托、资产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
工具的市场状况,公司可以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信托、资产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
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购买的信托、资产管理、银行理财
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所购理财产品和工具的投资标的物规定
上述理财产品的标的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包括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监管部门明文规定的信托产品不能投资的其他标的
资产。
三、投资审批权限
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经营层制定具体方案,由董事长批准实施。
四、决议有效期
1、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该议案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2年,或至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
五、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合规审计部将加强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投资资金
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短期低风险信托、资产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
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低风险的中短期低风险信托、资产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
理财产品和工具进行适度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其他事项:
1、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1亿元。
2、公司承诺,在实施此类投资行为前12个月内,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在实施此类投资行为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
3、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如有)进行上述理财产品投资。
4、公司承诺未来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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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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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随着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外币业务的持续开展,
为规避外汇风险,提高现有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
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7.5亿美元,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
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日元、欧元等与公司业务
相关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票据池额度或者
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2026年度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规模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7.5亿美元,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4、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
同。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5、交易对手:银行。
6、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
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
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
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
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
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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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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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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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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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公证天业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更好的服务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
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亚明
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3月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盛德鑫泰(300
88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霞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1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
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三维股份(831834)、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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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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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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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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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的议案》,其中非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议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内部薪酬考核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经过了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及董事会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四部分
中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
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薪酬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平,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为
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
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
发放。
5、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管在其中发
挥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或高管的绩效薪酬
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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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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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
,公司取得了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
司注册资本由“90098.6228万元整”变更为“90080.4228万元整”,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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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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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予以注销,注销数量为2000股,占截至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的0.0002%。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库存股票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0806228股减少至900804228股。
一、公司回购股份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注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4),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62000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为0.74%,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32
65940.28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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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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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1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涉及激励对象2人,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资金总额为595800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26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0986228股减少至900806228股。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
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四)激励对象主动提出离职、
合同到期不续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取消前述2名激励对象资
格并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900986228股的0.02%,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136
0000股的1.58%。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1元/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00986228股的0.02%,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00806228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苏公W[2025]B056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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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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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松
林先生的辞任报告,陈松林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及职责调整原因,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辞任后陈松林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松林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陈松林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松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地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
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经
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丁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丁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七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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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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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4月28日回购完
毕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尚有2000股未使用完毕,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合计182000股尚未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将在上述股票注销完毕后,办理注册资本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900986228元变更为900804228元。
二、债权人通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23日,工作日8: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3、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213018
联系电话:0519-88814347
传真号码:0519-88812052
电子邮箱:liuzf@cbsteeltube.com
联系人:刘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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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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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常宝股份”)2025年8
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
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2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2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
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7,580,000股已于2023年9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
司开立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当时
股本总额的0.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注:1、“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根据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
度及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3,028,900.06元、634,215,246.23元,20
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244,146.29元,本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持有人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
人个人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当期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锁额度×个人层面系数。
若个人考核不达标,相应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若分红金额已分配,则收回价格还需扣除分红金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前
述未能解锁的相关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
理。
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的所有持有人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对应第二个解锁期的个人层面系数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
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总数的30%,解锁股份数量为2,274,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2524%。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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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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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前期回购库存股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4月28日回购
完毕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尚有2,000股未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变更上述
股份的使用用途,将上述2,000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库存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6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比例为0.74%,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3,26
5,940.28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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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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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
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常
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确定以2023年8月28日为授予日,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3万股。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133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136万股。
(五)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4544000股
的解除限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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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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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宝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3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900986228股的0.3483%。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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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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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
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
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共3名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5年1-6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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