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94 华斯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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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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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凯纳房地产开发│ 1000.00│ ---│ 100.00│ ---│ -57.4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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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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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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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 3.50亿│ 4.74万│ 3548.93万│ 100.00│ 659.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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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亿│ 0.00│ 1.27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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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15亿│ 3.15亿│ 3.15亿│ 100.1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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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1.00亿│ 1.00亿│ 100.2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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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4.15亿│ 4.15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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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仓储基地 │ 1.00亿│ ---│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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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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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14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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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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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14.4996%│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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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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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河北豪爵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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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河北豪爵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豪爵房地产”)持有的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南裘皮城”、“交易标的│
│ │”)14.4996%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京南裘皮城1│
│ │00%股权。 │
│ │ 近日,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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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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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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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
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80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
价格6.8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41176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17%;按回
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6.8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205882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
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3、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
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
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
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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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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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本
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
11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
量复核人员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原委派陈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唐亚波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
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磊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唐亚波离职,根据本
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廖惠平接替陈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勤接替唐
亚波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惠平:于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
量超过0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国勤:于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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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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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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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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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7)。
近日,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肃宁县行政审批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肃宁县尚村镇皮毛交易市场东侧31幢楼;
4、法定代表人:郭艳青;
5、注册资本:12621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6575500479P;
7、经营范围:皮革市场开发、租赁和市场服务;加工:毛皮服装;购销:裘皮;毛皮仓
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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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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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河北豪爵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豪爵房地产”)持有的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南裘皮城”、“交易标的
”)14.4996%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京南裘皮城100
%股权。
一、交易概述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肃宁县
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受让豪爵房地产投资持有的
京南裘皮城14.4996%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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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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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郗惠宁女士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
自董事会收到之日生效,辞职后郗惠宁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推举独立董事刘兰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孔宁宁女士(召集人)、彭学军
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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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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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北华斯生活购物广
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生活购物广场”)减资7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华斯生
活购物广场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拟对河北华斯生活购物广场商贸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减资7000万。董事会授权华斯生活购物广场执行董事负责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
的所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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