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95 佳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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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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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10-20│ 32.00│ 7.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3-15│ 5.13│ 787.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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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8908.10│ ---│ ---│ 18908.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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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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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鸡精、鸡粉生 │ ---│ 20.00万│ 5105.05万│ 85.08│ ---│ 2013-04-30│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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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鸡精、鸡粉生 │ 1.78亿│ ---│ 1.78亿│ 100.00│ 2831.35万│ 2013-04-30│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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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3278.40万│ ---│ 3514.11万│ 107.19│ ---│ 2014-10-31│
│目 │ │ │ │ │ │ │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 ---│ ---│ 4148.80万│ 69.15│ ---│ 2013-04-30│
│目 │ │ │ │ │ │ │
├─────────┼──────┼─────┼─────┼─────┼─────┼──────┤
│广州佳隆酱汁生产基│ ---│ 668.42万│ 1.75亿│ 97.40│ -554.36万│ 2015-12-31│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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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 2771.90万│ 4.94万│ 2212.74万│ 79.83│ ---│ 2013-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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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山东省夏津县工│ ---│ ---│ 3722.92万│ 93.07│ ---│ 2015-03-27│
│业用地使用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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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前海股权交易中│ ---│ ---│ 1.32亿│ 100.00│ ---│ 2015-11-12│
│心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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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1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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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03亿│ 1.53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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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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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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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美厨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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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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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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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
│ │拟开展酱油酱料业务。公司开展酱油业务与现有的主营业务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协同促进│
│ │效应,将为公司的发展带来诸多优势和机遇。基于降低新业务前期投入成本的考虑,公司拟│
│ │与广东美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美厨”)签署《租赁合同》,拟通过租赁其位于│
│ │开平市翠山湖新区西湖二路6号地上的现有厂房及设备资产来开展酱油生产业务。 │
│ │ 广东美厨厂房面积为39414.17m2,厂房及建筑物每月租金40万元(含税),每月租金为│
│ │10.15元/m2。设备资产每月租金1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每月租金50万元(含税)。租金│
│ │收取方式为按年收取,拟租赁期为10年,免租期为3个月。第一个年度除免租期外收取9个月│
│ │租金为450万元;第二至第十个年度租金为每年600万元;十年累计租金总额为5850万元(含│
│ │税)。 │
│ │ 公允性分析:(1)根据深亿通评报字(2025)第1033号租金价值评估报告,该厂房评 │
│ │估月租金为417790.00元,设备资产评估月租金为115080.00元,厂房及设备资产评估月租金│
│ │为532870.00元。(2)根据周边厂房即开平市国汇工业园厂房租赁情况,整栋租赁月租金标│
│ │准为11元/m2。(3)经与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报告和周边的厂房租赁情况价格对比,公│
│ │司本次拟租赁厂房及设备资产的租金与第三方评估的价格和当地租金市场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 │。 │
│ │ 广东美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租 │
│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于关联董事 │
│ │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低于3人,董事会 │
│ │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春、林长│
│ │浩、林长青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3、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50万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
│ │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型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50万元│
│ │(含税),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林│
│ │平涛、许巧婵、林长春、林长浩、林长青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美厨食品有限公司 │
│ │ 2.住所:开平市翠山湖新区西湖二路6号1、6、7幢及2-4座 │
│ │ 3.成立日期:2004年05月31日 │
│ │ 4.注册资本:3250万元 │
│ │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6.法定代表人:林泽锋 │
│ │ 7.股权结构:广州市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4.31%、林长春持股15.69%8.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 │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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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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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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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披露背景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林长浩所持公司1420500股股份,已于202
5年10月14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关于上述事项的任何报告,控股股东亦表示此前
对该冻结事项不知情,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出具书面催告
函,督促其核实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1、股东:林长浩
2、冻结股份数量及比例:1420500股,占其持股总数1.82%,占公司总股本0.15%
3、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限售流通股
4、冻结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
5、冻结法院及文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6财保571号(2025)粤0106执保13
677号
6、冻结原因:装修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7、累计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1420500股,占
其合计持股0.39%,占公司总股本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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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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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5〕158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2019年9月至今,你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股份或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控制"方某飞"等多个他人名下证券账户持有并
交易佳隆股份股票,但你未将相关持股及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并在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
报告中如实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下同)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在收到本决定书10个交易日内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整改,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同时,你
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
管要求积极整改,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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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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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补充披露的背景及原因
近日,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林长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5
8号)。经查,林长春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19年9月至
今,控制"方某飞"等多个他人名下证券账户持有并交易佳隆股份股票,但其未将相关持股及股
份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并在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共计5人,分别为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
(以下简称“全体一致行动人”),林平涛与许巧婵为夫妻关系,林平涛与林长浩、林长青和
林长春为父子关系,许巧婵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母子关系,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
为兄弟关系。其中,林长春在控制自身账户的同时,还控制了方翠飞、戚书瑜、蒋文球等3个
证券账户,并通过上述账户于2019年9月9日至2024年6月26日持续买卖本公司股票。由于该一
致行动人未及时将上述账户控制情况及股份买卖行为告知公司董事会,导致公司未能在对应定
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关股份变动信息。
全体一致行动人已深刻认识到本次未及时披露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对投资者知
情权造成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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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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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2025年10月21日下午14:30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5年10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84427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4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4941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00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2%。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86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7%;反对588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9%;弃权67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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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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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
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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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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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6887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8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4941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46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3%。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976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9%;反对50378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2%;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34
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69%;反对50378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28%;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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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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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英歌山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分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陈鸿鑫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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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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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
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
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
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道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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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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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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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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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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