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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0024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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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497 雅化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7│ 30.50│ 11.68亿│ ├───────────┼───────────┼───────────┼───────────┤ │可转债 │ 2019-04-16│ 100.00│ 7.91亿│ ├───────────┼───────────┼───────────┼───────────┤ │增发 │ 2020-12-24│ 14.01│ 14.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ATLX │ 3552.87│ ---│ ---│ 499.36│ ---│ 人民币│ ├─────────┼─────┼─────┼─────┼─────┼──────┼──────┤ │EVR │ 1662.21│ ---│ ---│ 337.62│ ---│ 人民币│ ├─────────┼─────┼─────┼─────┼─────┼──────┼──────┤ │EFE │ 1460.83│ ---│ ---│ 220.18│ ---│ 人民币│ ├─────────┼─────┼─────┼─────┼─────┼──────┼──────┤ │OCN │ 455.79│ ---│ ---│ 562.70│ ---│ 人民币│ ├─────────┼─────┼─────┼─────┼─────┼──────┼──────┤ │MHC │ 236.36│ ---│ ---│ 676.18│ ---│ 人民币│ ├─────────┼─────┼─────┼─────┼─────┼──────┼──────┤ │千里科技 │ 94.46│ ---│ ---│ 203.25│ ---│ 人民币│ ├─────────┼─────┼─────┼─────┼─────┼──────┼──────┤ │高争民爆 │ 49.91│ ---│ ---│ 9397.68│ 54.8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 │ 10.57亿│ 4487.95万│ 7.31亿│ 97.04│ 1.48亿│ 2023-03-31│ │级氢氧化锂、1.1万 │ │ │ │ │ │ │ │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 │ │ │ │ │ │ │目 │ │ │ │ │ │ │ ├─────────┼──────┼─────┼─────┼─────┼─────┼──────┤ │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 3.04亿│ 1.17亿│ 3.77亿│ 124.13│ ---│ ---│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 ---│ 1.17亿│ 3.77亿│ 124.13│ ---│ ---│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非公 │ 4.30亿│ ---│ 4.33亿│ 100.63│ ---│ ---│ │开发行股票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24 │交易金额(元)│3.6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 │ │ 2026年4月10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 │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民爆”)以自│ │ │有资金不超过36210万元收购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民爆”)全资子公司 │ │ │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安防”)51%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 │ │ │子具体办理实施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同日,雅化民爆与龙海民爆及龙海安防签署了《潍坊龙│ │ │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本次交│ │ │易完成后,雅化民爆将持有龙海安防51%股权,龙海安防将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纳 │ │ │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昌乐县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龙海安防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 │ │。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雅化实│香港公司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金恒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金恒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中鼎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以下 简称《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249,8 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售 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8日,公司股份回购时间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9,249,800股,占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80%, 回购最低价10.55元/股,回购最高价11.13元/股,成交均价10.81元/股,回购总额为100,003, 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 果的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 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 限制的价格。 4、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9,2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亦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若出售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 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 2026年11月24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3、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 4、202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0000054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四川雅化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的 0.87%,过户价格为6.44元/股。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内容。 6、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进行调整。 7、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6年3月13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 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通过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许可的方式择机对所涉股票权益进行处置。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的 相关规定,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止;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 或重大事件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该事件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四川雅化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生产产品、建设所需大宗物资及生 产所需相关大宗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 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同时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管理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主要原辅 料涉及锂矿、硫酸、烧碱、纯碱等,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材料设备涉及钢材、铜、铝等。为 降低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成本带来不利影响,保持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相关的期货品种及其衍生品,预计将有效控制 成本波动风险。 2、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相关的大宗原辅材料、产成 品的期货、期权、场外衍生品及其组合。 (2)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数量以签订订单所需原材料及产品产量为基础,原则上套期保值 持仓数量不超过已签订单所需的材料数量或产品产量。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实际工作中,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是结 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逐步开展,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业务开展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 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 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 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是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2)交易工具 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 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 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 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 2026-04-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所有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人民币,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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