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97 雅化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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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7│ 30.50│ 11.68亿│
├───────────┼───────────┼───────────┼───────────┤
│可转债 │ 2019-04-16│ 100.00│ 7.91亿│
├───────────┼───────────┼───────────┼───────────┤
│增发 │ 2020-12-24│ 14.01│ 14.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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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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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LX │ 3552.87│ ---│ ---│ 499.3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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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R │ 1662.21│ ---│ ---│ 337.62│ ---│ 人民币│
├─────────┼─────┼─────┼─────┼─────┼──────┼──────┤
│EFE │ 1460.83│ ---│ ---│ 220.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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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N │ 455.79│ ---│ ---│ 562.7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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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 │ 236.36│ ---│ ---│ 676.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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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 94.46│ ---│ ---│ 203.2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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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 │ 49.91│ ---│ ---│ 9397.68│ 54.8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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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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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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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 │ 10.57亿│ 4487.95万│ 7.31亿│ 97.04│ 1.48亿│ 2023-03-31│
│级氢氧化锂、1.1万 │ │ │ │ │ │ │
│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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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 3.04亿│ 1.17亿│ 3.77亿│ 124.13│ ---│ ---│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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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 ---│ 1.17亿│ 3.77亿│ 124.13│ ---│ ---│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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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非公 │ 4.30亿│ ---│ 4.33亿│ 100.63│ ---│ ---│
│开发行股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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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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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交易金额(元)│3.6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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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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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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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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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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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
│ │ 2026年4月10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 │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民爆”)以自│
│ │有资金不超过36210万元收购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民爆”)全资子公司 │
│ │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安防”)51%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 │
│ │子具体办理实施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同日,雅化民爆与龙海民爆及龙海安防签署了《潍坊龙│
│ │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本次交│
│ │易完成后,雅化民爆将持有龙海安防51%股权,龙海安防将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纳 │
│ │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昌乐县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龙海安防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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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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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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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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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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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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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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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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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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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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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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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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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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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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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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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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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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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 │
│ │ │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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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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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 │
│ │ │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 │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 │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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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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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 │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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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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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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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 │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雅化实│香港公司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金恒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金恒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四川雅化实│中鼎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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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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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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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锂盐市场价格持续上行,公司锂盐产品销量和销售均价同步增长,主营业务收
入显著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深化全链条生产运营管理,加强矿、产、销平衡,持续优化生产
效率、严控生产成本,盈利水平同步改善。受行业行情向好及内部经营提质增效双重因素驱动
,公司本期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经初步核算,预计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0万元~130000万元,
同比增长710.17%~857.48%;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17.87万
元~96117.87万元,环比增长124.65%~1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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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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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黄国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龙艳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
张龙艳女士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国城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担当,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黄国城
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努力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张龙艳女士简历
张龙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5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
师、中级经济师。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在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财务工作
;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在本公司市场部从事市场管理工作;2021年6月至2024年7月,在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5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公司治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
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龙艳女士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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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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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同意
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广期所提交
申请材料,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有利于
公司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
争力,将对公司未来拓展业务渠道和提高盈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
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
关注本次申请事宜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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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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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47人,代表股份314,321,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143,312,72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27.4921%。
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8,355,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1,143,312,72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11.2266%;参
加网络投票人数为5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5,965,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3,312,72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16.2655%,会议
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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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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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1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4%)
的董事、总裁孟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3%);
2、持有本公司股份905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副总裁牟科向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
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2%);
3、持有本公司股份5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副总裁张洪文先生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本
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1%);
4、持有本公司股份2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的董事、副总裁梁元强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
(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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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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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以下
简称《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249,8
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售
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8日,公司股份回购时间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9,249,800股,占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80%,
回购最低价10.55元/股,回购最高价11.13元/股,成交均价10.81元/股,回购总额为100,003,
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
果的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
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
限制的价格。
4、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9,2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亦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若出售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
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
2026年11月24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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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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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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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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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3、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
4、202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0000054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四川雅化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的
0.87%,过户价格为6.44元/股。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内容。
6、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进行调整。
7、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6年3月13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
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通过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许可的方式择机对所涉股票权益进行处置。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的
相关规定,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止;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
或重大事件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该事件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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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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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四川雅化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生产产品、建设所需大宗物资及生
产所需相关大宗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
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同时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管理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主要原辅
料涉及锂矿、硫酸、烧碱、纯碱等,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材料设备涉及钢材、铜、铝等。为
降低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成本带来不利影响,保持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相关的期货品种及其衍生品,预计将有效控制
成本波动风险。
2、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相关的大宗原辅材料、产成
品的期货、期权、场外衍生品及其组合。
(2)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数量以签订订单所需原材料及产品产量为基础,原则上套期保值
持仓数量不超过已签订单所需的材料数量或产品产量。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实际工作中,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是结
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逐步开展,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业务开展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
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
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
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是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2)交易工具
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
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
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
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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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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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所有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人民币,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人民币33万元,合计
含税人民币233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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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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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
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上述项目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55756.31万元。
其中: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2489.7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3266.57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共计8579.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1518.25万
元。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6年3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
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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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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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38.0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4213.9万元,扣除2025年按净利
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58.39万元和分配2024年度红利4573.25万元,其他调整452.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的利润为710967.9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83.93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193.61万元,扣除2025年按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58.39万
元以及分配2024年度红利4573.25万元,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745.9万元。按照母公司报
表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745.9万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9249800股)的总
股本(114331272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6859.88万元(
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859876
3.20元;公司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总额为6859876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5%。
(二)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
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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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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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持续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至2027年6月30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
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
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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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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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滚动累计金额不超过2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结束之日(即2026年6月1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累计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合理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
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计划安排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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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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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概述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民爆”)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6210万
元收购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民爆”)全资子公司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龙海安防”)51%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办理实施本次股权收
购事项。同日,雅化民爆与龙海民爆及龙海安防签署了《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及股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
签署〈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
二、股权收购进展
2026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昌乐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龙海安防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具
体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G1G5YK8F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川
5、注册资本:叁仟陆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年10月24日
7、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鄌部镇大沂路5618号1号楼(一址多照)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机械设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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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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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2026年4月10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民爆”)以自有资金
不超过36210万元收购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民爆”)全资子公司潍坊龙海
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安防”)51%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办理
实施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同日,雅化民爆与龙海民爆及龙海安防签署了《潍坊龙海安防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股东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雅化
民爆将持有龙海安防51%股权,龙海安防将成为雅化民爆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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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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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本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国际政治环境、宏观经济、市场行情变化
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约定合同期的第一个合同年从卖方通知产品准备装运之日起,卖方通知产品准
备装运以卖方实现稳定生产为前提,但卖方锂辉石精矿稳定生产的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而未来产品实际交付的时间存在延期的可能。
3、协议已就产品、数量、价格、违约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作出明确
约定,但在协议履行期间可能出现其他问题,仍可能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与MGLITEMP
REENDIMENTOSLTDA(以下简称“MGLIT公司”或“卖方”)签订了《承购和销售协议》(以下
简称“本协议”或“协议”),雅化集团将在MGLIT公司锂辉石精矿稳定生产后五年内向MGLIT
公司采购锂辉石精矿。
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与MGLIT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MGLITEMPREENDIMENTOSLTDA
2、注册号:31.931.255/0001-00
3、地址:RuaAntoniodeAlbuquerque,15613thfloor,cityofBeloHorizonte,StateofMinas
Gerais,Brazil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公司与MGLIT公司之
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
5、交易对手方信用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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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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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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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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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于2025年8月20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持
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
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
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
相关股东签署的《股份减持情况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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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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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优质头部客户订单稳定,部分客户终端产品市场反馈良好带动公司锂盐产
品第三季度销量大幅增长,公司加强生产运营各环节管控,加强矿、产、销平衡,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使公司经营业绩回升向好,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经初步核算,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万元—36000万元
,同比增长106.97%—132.84%;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22.67
万元—22422.67万元,环比增长245.58%-320.62%,同比增长251.37%—327.66%。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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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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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3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0,000,054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四川
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过户价格为6.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5年8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第四章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禁止性行为及业绩考核设置”之“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及《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
的制定”之“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前: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A指标完
成率Am与B指标完成率Bm挂钩。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
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以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部分(如有)归属于公司;或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调整后(调整内容加粗):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A指标完
成率Am与B指标完成率Bm挂钩。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
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可
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合并解锁。如两个解锁期业绩目
标均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
,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
人,剩余部分(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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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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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张龙艳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后续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国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黄国城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龙艳女士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担当,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张龙艳
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努力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电子邮箱:hgc@scyahua.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层
邮政编码: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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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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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目的及调整后额度: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和外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进一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
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
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根据
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和外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
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含
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
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
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二、调整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概述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与业务发展,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授权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调整为: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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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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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
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
失合计4,77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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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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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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