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01 *ST利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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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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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11-03│ 35.00│ 7.63亿│
├───────────┼───────────┼───────────┼───────────┤
│增发 │ 2013-04-19│ 11.06│ 14.13亿│
├───────────┼───────────┼───────────┼───────────┤
│增发 │ 2016-02-18│ 11.26│ 1.70亿│
├───────────┼───────────┼───────────┼───────────┤
│增发 │ 2016-12-30│ 11.38│ 29.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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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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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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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 │ 39000.00│ ---│ ---│ 39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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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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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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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 3.40亿│ ---│ 3.37亿│ 98.97│ 3591.94万│ 2011-12-16│
│深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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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7亿│ ---│ 1.2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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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 2.96亿│ ---│ 2.34亿│ 79.00│ 157.21万│ 2013-03-19│
│材深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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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 14.95亿│ ---│ 14.13亿│ 100.00│ ---│ 2015-06-19│
│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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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 1.70亿│ ---│ 1.70亿│ 100.00│ ---│ 2018-04-19│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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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辆制造及铝型│ 27.00亿│ ---│ 29.56亿│ 100.00│ 593.17万│ 2018-04-19│
│材深加工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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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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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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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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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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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3539│标的类型 │股权 │
│ │4885股股份,占金利股份总股本的36│ │ │
│ │.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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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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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解协威、熊牡、翟因辉、兰继潘、奉新县新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奉新县宏志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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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6月2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利源股份”│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2026年6月2日,公司与解│
│ │协威、熊牡、翟因辉、兰继潘、奉新县新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奉新县宏志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廖四妹、北京乾景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燕梅、赵春、张雨轩、宋小年│
│ │、吴学礼、严世华、江西正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邓永鸿、翟武、张少文、潘小虹、文曦(│
│ │以上合称“交易对方”“甲方”)签署了《关于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
│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西金利│
│ │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股份”“标的公司”“目标公司”)35394885股股│
│ │份,占金利股份总股本的36.19%,同时金利股份的主要股东将其持有的剩余29.53%股份的表│
│ │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控制金利股份65.72%的表决权,金利股份成为利源股份的控股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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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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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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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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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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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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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
│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胜”)│
│ │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 │
│ │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 │
│ │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
│ │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苏州百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 │
│ │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
│ │”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
│ │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
│ │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经查询,苏州百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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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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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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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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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债务形成背景 │
│ │ 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曾用│
│ │名: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胜”)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 │
│ │,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具│
│ │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
│ │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3,000万元借款已于2025 │
│ │年6月16日全部到账。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已归还1,000万元,尚欠苏州百胜2,000万元│
│ │。 │
│ │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6年6月22日,公司与苏州百胜签署《借款延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 │
│ │尚欠苏州百胜2,000万元借款展期。展期前,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6月16日;展期后,借款到│
│ │期日为2026年12月16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仍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 │
│ │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经查询,苏州百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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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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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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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
│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
│ │”)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 │
│ │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
│ │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 │
│ │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
│ │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 │
│ │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
│ │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经查询,江苏步步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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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补│
│ │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
│ │公司提供借款。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
│ │ 202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
│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
│ │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
│ │、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一)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 │
│ │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3,000万元无息借款虽 │
│ │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
│ │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 │
│ │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 │
│ │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上述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经查询,江苏步步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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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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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百胜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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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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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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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控股子公司吉│
│ │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供应链”)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和/或其全资子公司江苏百胜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江 │
│ │苏步步高”)拟为利源供应链累计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有效期自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可用于借款等事项。上述│
│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 │ 利源供应链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公司及利源供应链无需向江苏步步高支付担│
│ │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根据利源供应链生│
│ │产经营需要,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
│ │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
│ │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江苏百胜步 │
│ │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系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本事项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
│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
│ │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
│ │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江苏步步高为利源供应链累计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事项虽构成│
│ │关联交易,但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
│ │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查询,江│
│ │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江苏百胜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百胜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的关 │
│ │联交易。经查询,江苏百胜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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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嘉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旭阳数字科技(长春│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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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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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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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
│ │开展的需要,拟分别与关联方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
│ │)、长春市嘉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物业”)和旭阳数字科技(长春)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数字”)在吉林省辽源市订立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1.51万元。│
│ │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公司与关联方旭阳集团签署《租赁合同》,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水费、电费、取│
│ │暖费由旭阳集团为公司代缴; │
│ │ (二)公司与关联方嘉阳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及员工工作餐服务合同》,关联方向公司│
│ │长春工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员工工作餐服务; │
│ │ (三)公司与关联方旭阳数字签订《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服务合同》,接受关联方提供│
│ │的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服务。 │
│ │ 因本公司董事长担任旭阳集团董事长,并对嘉阳物业、旭阳数字具有一定影响力,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
│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旭阳集团、嘉阳物业及旭阳数字的关联│
│ │交易。 │
│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 │
│ │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 │
│ │、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许明哲、杜婕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的议│
│ │案》。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 │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董事长担任旭阳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旭阳集团的关联交易。旭阳集团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
│ │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偿债能力和履约能力。 │
│ │ (二)长春市嘉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嘉阳物业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关联方旭阳集团任职,本公司董事长担│
│ │任旭阳集团董事长,对嘉阳物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公│
│ │司与嘉阳物业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嘉阳物业是│
│ │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偿债能力和履约能力。 │
│ │ (三)旭阳数字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董事长担任旭阳数字控股股东董事长,对旭阳数字具有一定影响力,按照实质重│
│ │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旭阳数字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旭阳数字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偿债能│
│ │力和履约能力。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补│
│ │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
│ │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
│ │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
│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
│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 │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 │
│ │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 │(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
│ │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
│ │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
│ │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 │
│ │ 法定代表人:居茜 │
│ │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整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
│ │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 │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经查询│
│ │,江苏步步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 3.20亿 9.01 40.00 2026-03-31
司
─────────────────────────────────────────────────
合计 3.20亿 9.0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1630.36 │
├────────┼──────────────┼────────┼──────────────┤
│质押占所持股(%) │2.04 │质押占总股本(%) │0.46 │
├────────┼──────────────┴────────┴──────────────┤
│股东名称 │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6日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质押了1630.3635万股给吉林九台农村 │
│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8485.93 │
├────────┼──────────────┼────────┼──────────────┤
│质押占所持股(%) │10.61 │质押占总股本(%) │2.39 │
├────────┼──────────────┴────────┴──────────────┤
│股东名称 │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6日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质押了8485.9332万股给吉林九台农村 │
│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21883.7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35 │质押占总股本(%) │6.16 │
├────────┼──────────────┴────────┴──────────────┤
│股东名称 │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7日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质押了21883.7033万股给吉林九台农村│
│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18.37亿│人民币 │2017-08-11│2019-08-11│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8.55亿│人民币 │2019-03-29│2022-03-29│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5.09亿│人民币 │2017-09-14│2018-09-14│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3.00亿│人民币 │2018-02-11│2020-02-11│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利源│ 1.00亿│人民币 │2017-09-26│2019-09-26│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装潢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5500.00万│人民币 │2018-01-02│2020-01-02│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5446.00万│人民币 │2019-03-29│2022-03-29│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5000.00万│人民币 │2018-05-21│2018-07-21│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5000.00万│人民币 │2019-10-18│2022-10-18│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4950.00万│人民币 │2019-08-05│2022-08-05│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4850.00万│人民币 │2018-06-15│2018-07-15│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4500.00万│人民币 │2017-12-22│2019-12-22│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4500.00万│人民币 │2020-01-09│2023-01-09│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4500.00万│人民币 │2019-11-29│2022-11-29│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4000.00万│人民币 │2019-09-11│2022-09-11│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市智晟│ 3950.00万│人民币 │2019-06-13│2022-06-13│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达资产管理│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2500.00万│人民币 │2018-05-14│2018-05-19│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2100.00万│人民币 │2018-09-26│2020-09-26│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1500.00万│人民币 │2018-09-25│2020-09-25│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1000.00万│人民币 │2018-09-25│2020-09-25│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宣达禹 │ 350.00万│人民币 │2019-03-27│2020-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制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沈阳利源轨│ 300.00万│人民币 │2018-09-11│2020-09-11│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道交通装备│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吉林利源精│辽源利源工│ 300.00万│人民币 │2018-06-29│2019-06-29│连带责任│是 │是 │
│制股份有限│程机械施工│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2026-07-11│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足
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胜”)拟向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
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
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苏州百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
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
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经查询,苏州百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7-08│其他事项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
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2.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2026年7月7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本次增持前,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李红举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李红举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拟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
2026-07-03│诉讼事项
──────┴──────────────────────────────────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供应链”)收到了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
材料,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审结
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2001.21万元
申请人:安徽鼎天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主要
内容:
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经金寨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
请人利源供应链欠申请人安徽鼎天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天”)货款20012057.20
元及利息,此款按照先本后息的原则分期支付;如果申请人利源供应链有任意一期未按照上述
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鼎天有权对申请人利源供应链下欠的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
执行;申请人鼎天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裁定如下:申请人鼎天、利源供应链经金寨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
解协议有效。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累计为253.49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履行情况,积极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
2026-07-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7.主持人:董事长李红举先生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6人,代表股份8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6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0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
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4人,代表股份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5人,代表股份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4人,代表股份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
7%。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
──────┬──────────────────────────────────
2026-06-23│其他事项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清偿的情形。具
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未披露的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约人
民币2566.97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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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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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形成背景
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胜”)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
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3000万元借款已于2025年6月16日全部
到账。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已归还1000万元,尚欠苏州百胜2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2日,公司与苏州百胜签署《借款延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尚
欠苏州百胜2000万元借款展期。展期前,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6月16日;展期后,借款到期日
为2026年12月16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仍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三)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
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四)审批程序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
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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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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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的通知,经苏州
市吴江区数据局核准,自2026年6月16日起,其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
“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其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居茜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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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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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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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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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红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红举先生简历:
李红举,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曾任职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先后任中车株洲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物流中心物流专员、沈阳公司采购经理、沈阳公司物流经理、城轨事业部区域营销经理,一
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中车株洲所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
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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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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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7、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居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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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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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非独立
董事叶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明哲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叶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2027年10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
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本报告日,许明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26%,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叶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为公司
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勇先生、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勇先生、郑宗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本次变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补
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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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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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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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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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足
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
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
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
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
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
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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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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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合
理预计的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毁损、拆除、淘汰、不需用的资产进行报
废处理。
二、报废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固定资产中部分模具资产经公司相关部门
专业人员鉴定,属于未来不需用模具且无转让价值,公司予以报废处理形成报废损失60.59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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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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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
)第4423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72,503,3
07.2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8,272,503,307.20元,公司股本3,550,000,000.00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2018年以来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司法诉讼等情况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出
现重大困难,公司2018-2019年度亏损额较大,2020年度末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执
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9亿元,2021-2025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虽然恢复,但因订单不足,固定费用摊销很大等原因导致持续经营性亏损,
所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仍有82.73亿元。
三、应对措施
1.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的深度研判,结合自
身优劣势,充分发挥自有设备等资源能力,确定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全产业链发展的发展方
向。公司在逐步缩减建材等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重点拓展汽车零部件、轨道交
通车辆型材、高科技工业型材等型材产品。同时重点加强新型材料研究,并形成产业规模。
2.全员营销,开拓优质客户群体。(1)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拓展包括一汽集团在内的各
主机厂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一汽集团各主机厂的供应商,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合作范围
。(2)依托产业优势,开拓轨道交通、高科技工业型材等业务合作。(3)依托股东等各方资
源,拓展高科技工业型材客户,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3.强化公司治理,重塑品牌架构。一是优化公司管理团队,打造快速、高效的管理机制。
二是激活用人机制,能者上平者下,愿者进怠者退。三是重新打造利源品牌,狠抓产品质量,
加强技术更新,重塑公司形象。
4.强基固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坚守合规底线,不断优化内控体系,完善流程制度,
降低运营风险。二是加强成本控制,制定全方位降本实施方案,减少浪费,提升效能,规范制
度,缩短流程。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逐步建立起技术和管理
人才梯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多渠道寻找资金解决方案,保障运营资金。一是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流动
资金贷款支持,保障营运资金。二是通过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三是借助大股东
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必要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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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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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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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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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计划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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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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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重组概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借款。
2020年11月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
020年12月11日,法院裁定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0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吉林利源精制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根据重整计划或双方协商约定,上述债务均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
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确定,
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2026年12月20日清偿完毕。
2025年4月22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
延长至2029年12月2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年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
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金。2026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12月23日和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087)《关于
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
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3773.88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本次
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
第三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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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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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一)目前,部分案件
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已有生效判决双方均提起再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
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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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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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将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部分质押。质押数量3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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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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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
(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通知,获悉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全部
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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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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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所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已部分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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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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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于2026年3月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
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
案,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5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8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完成,认购公司股票6,334,200股,认购价格为11.26元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6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锁定期已于2
019年3月7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和2019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48个月延
长至120个月(自2016年3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并修订持有人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流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6年3月7日届满后已自
行终止。
截至2026年3月7日,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3,292,200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为0.09%。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
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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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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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总裁刘树
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树茂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总裁职务,辞职
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树茂先生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2027年10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刘树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树茂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相关管理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树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树茂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树茂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
李红举先生简历:
李红举,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曾任职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先后任中车株洲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物流中心物流专员、沈阳公司采购经理、沈阳公司物流经理、城轨事业部区域营销经理,一
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中车株洲所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
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
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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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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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
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4052.78万元
原告: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按照2021年签订的《留债展期协议》中的约定立即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未
付本金人民币14479366.68元,已到期未付利息609991.90元,并支付已到期未付款项从逾期日
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六计算,暂计至2025年10月23日为24
49909.54元;
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2021年签订的《留债展期协议》中的约定立即向原告支付加速到期
的本金人民币22562673.3元,加速到期的利息425883元,并支付加速到期款项从2025年10月2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逾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按所欠金额总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超过三个月(含)的部分按所欠金额总额的日万分之六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实
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及律师代理费;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等与诉讼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累计为1923.97万元,简要说明如下: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
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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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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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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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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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
提供借款。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
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
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
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
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3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
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
应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步步高向公
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
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
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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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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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清偿的情形。具
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未披露的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
计约人民币45556675.77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8%。具体明细如下:
表1: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
注:基于谨慎性考虑,表1序号2披露的金额包括2025年12月20日到期金额1887743.67元及
该债权人按照原有留债展期协议主张已到期留债金额18224770.46元。
二、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约人民
币89278359.16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43%。具体明细如下:
表2: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
注:
1、因未能按期还款,触及公司与表2序号5最新签订协议中的违约条款,
可能导致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存在恢复履行《留债展期告知书》中约定的偿债
义务的风险,可能导致本报告中披露的对表2序号5累计逾期本金金额增加至15025929.24元。
2、上述债务类型均为留债。到期日包括2024年6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6月20
日和2025年12月20日。
3、上述债务的利息,公司已按照与各方最新签订的留债展期协议支付。
4、上述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5、欧元暂按2025年12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8.2616折算。
6、表2中,部分金额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24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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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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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
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名国成”)。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71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7941.19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28633.07万元,2024年度证
券业务收入为9853.66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收费总额为360万元。审计2024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赵德益,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原任职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24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拟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
计、股份增发等证券类业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彬,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及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张彦彬原任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副所长,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股
份增发等证券类业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复核人员:张林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11月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
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年度审计费用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
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为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30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
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
为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已知
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
配合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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