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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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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516 旷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1-24│ 20.10│ 9.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05│ 9.42│ 1.41亿│ ├───────────┼───────────┼───────────┼───────────┤ │增发 │ 2016-10-17│ 6.52│ 11.5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旷达能源技术 │ 1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旷达微电子技术 │ 1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 8500.00万│ ---│ 8416.44万│ 99.02│ 460.05万│ 2016-03-01│ │30MW并网农业光伏发│ │ │ │ │ │ │ │电项目一期10MW项目│ │ │ │ │ │ │ ├─────────┼──────┼─────┼─────┼─────┼─────┼──────┤ │陕西榆林100MW光伏 │ 4.25亿│ ---│ 4.25亿│ 100.00│ 4010.37万│ 2016-03-01│ │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 │ │ │ │ │ │ │MW项目 │ │ │ │ │ │ │ ├─────────┼──────┼─────┼─────┼─────┼─────┼──────┤ │新疆若羌一期20MW并│ 1.70亿│ ---│ 1.70亿│ 99.91│ 1124.05万│ 2016-03-01│ │网光伏发电站项目 │ │ │ │ │ │ │ ├─────────┼──────┼─────┼─────┼─────┼─────┼──────┤ │河北宣化一期30MW光│ 2.55亿│ 6500.00│ 2.16亿│ 84.60│ 721.90万│ 2018-11-01│ │伏发电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8亿│ 759.82万│ 2.59亿│ 119.08│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20 │转让比例(%) │28.00 │ ├──────┼────────────────┼──────┼────────────────┤ │交易金额(元)│22.20亿 │转让价格(元)│5.39 │ ├──────┼────────────────┼──────┼────────────────┤ │转让股数(股)│4.12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沈介良 │ ├──────┼────────────────────────────────────────┤ │受让方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22.2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183483│标的类型 │股权 │ │ │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 │ │ ├──────┼────────────────┴──────┴────────────────┤ │买方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沈介良 │ ├──────┼────────────────────────────────────────┤ │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沈介良和株洲启创│ │ │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通知,沈介良向株洲启创协│ │ │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 │ │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 │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 │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 │ │ │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 │ │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 │ │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 │:2025-029)。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具│ │ │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 │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控制权变更│ │ │已获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26日披│ │ │露的《关于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40)。 │ │ │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已完成过│ │ │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株洲高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株洲高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沈介良 1.47亿 10.00 53.68 2026-01-10 ───────────────────────────────────────────────── 合计 1.47亿 10.0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10 │质押股数(万股) │14708.39 │ ├────────┼──────────────┼────────┼──────────────┤ │质押占所持股(%) │53.68 │质押占总股本(%) │10.00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8日沈介良质押了14708.3868万股给株洲启创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2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75 │质押占总股本(%) │4.08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5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8日沈介良质押了6000万股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沈介良解除质押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0-23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02 │质押占总股本(%) │3.74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5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1日沈介良质押了55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沈介良解除质押5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3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75 │质押占总股本(%) │4.08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1 │质押截止日 │2025-11-20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9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1日沈介良质押了6000万股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沈介良解除质押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1 │质押股数(万股) │67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0 │质押占总股本(%) │4.62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5 │解押股数(万股) │679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9日沈介良质押了679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 │ │押及质押展期相关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沈介良解除质押67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6 │质押股数(万股) │14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7 │质押占总股本(%) │0.97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2025-10-0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09 │解押股数(万股) │142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沈介良质押了142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沈介良解除质押14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6 │质押股数(万股) │413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03 │质押占总股本(%) │2.81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2025-10-21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21 │解押股数(万股) │4135.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沈介良质押了4135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21日沈介良解除质押413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6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7 │质押占总股本(%) │2.04 │ ├────────┼──────────────┴────────┴──────────────┤ │股东名称 │沈介良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2025-11-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3 │解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沈介良质押了3000万股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3日沈介良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旷达科技集│富蕴国联阳│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光发电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温泉县国盛│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阳光发电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张家口旷达│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光伏发电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通海旷达光│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伏发电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菏泽隆兴光│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若羌县国信│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阳光发电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榆林旷达光│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伏发电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旷达科技集│旷达汽车饰│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件系统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股权回购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起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3日)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6-06-10│股权冻结 ──────┴────────────────────────────────── 1、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系民事经济纠纷相关方申请财产保全 所致,目前纠纷双方就事实尚存在争议。相关纠纷为股东个人事务,与公司经营无关。 2、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具体情况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3)。 二、变更完成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由“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 1栋11层1101”变更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公司变更 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70180E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柒仟零捌拾叁万捌仟陆佰捌拾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刘娟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 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 ;面料印染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信息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不变。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子公司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娟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1470838682股的0.267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未发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 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 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6、202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司完成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 7、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8、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4日上市流通。 9、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生物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长期待摊费 用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 字(2026)第110A005068号)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9596600.45元。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 59660.05元。2025年度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117667094.56元后 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62268185.33元,母公司202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52238031.17元,股本基数为1470838682股。 3、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 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70838682股,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67094.56 元(含税)。 4、2025年度,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 (1)按总股本计算,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7667094.56元(含税);(2)本年度 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3)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7667094.5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3.89%。 (二)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 红预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以下统称“ 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 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6-03-28│委托理财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 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1200 00万元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预计现金管理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7%,未达到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 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 准的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第三章第一节(证券投资)、第四节(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孙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均与公 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 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上述短期理财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 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投资或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 ──────┬────────────────────────────────── 2026-03-28│其他事项 ──────┴────────────────────────────────── 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3-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或“公司”)的下属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 、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旷达”)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08000万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核查,上述被担保的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本次全部担保额度108000万元均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资产 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 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2026年3月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旷达饰件 和株洲旷达不超过10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上述担保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止。 ──────┬────────────────────────────────── 2026-02-28│其他事项 ──────┴──────────────────────────────────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776.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5%;营业利润为23143. 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89%;利润总额为23433.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41.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9%。基本每股收益为0.1265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13.76%。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紧抓汽车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产品 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实现了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进而实现利润同比 增长。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66455.48万元,比期初增长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 权益为377573.73万元,比期初增长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57元/股, 比期初增长2.80%。 公司财务状况持续优化,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变更公司法 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住所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6年2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70180E 注册资本:147083.8682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6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东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 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 ;面料印染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70180E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柒仟零捌拾叁万捌仟陆佰捌拾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刘娟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 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 ;面料印染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信息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不变。 ──────┬────────────────────────────────── 2026-01-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10│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介良先生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 启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 公司近日接到沈介良先生通知,其已按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将持有公司10% 股份质押给株洲启创的登记手续。 ──────┬────────────────────────────────── 2026-01-09│其他事项 ──────┴──────────────────────────────────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吴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将与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的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吴凯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声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原职工代表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泽新先生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生效后自动离任,仍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泽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泽新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2026-01-08│其他事项 ──────┴────────────────────────────────── 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1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 2026-01-07│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沈介良先生的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 在株洲市天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2月29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刘娟;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街道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2;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24│对外投资 ──────┴────────────────────────────────── 一、投资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 在株洲市天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2; 6、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制品制 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面料 印染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株洲子公司100%的股权; 8、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沈介良和株洲启 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通知,沈介良向株洲启创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 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株洲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株洲 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前后,各方持股数量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交易各方须严格遵守在股份转让事项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双方签订的《股份转 让协议》内容一致,双方尚需根据协议约定完成股份担保质押、董事会改组等事项。 4、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2-10│委托理财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70000万元 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7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 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 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近期公司相关项目回款使闲置自有资金增加且暂无其他重大投资,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 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增加30000万元人民币,由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 调整为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投资期限自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止。具体情况 如下: 一、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此次追加30000万元人民币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 元人民币。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及方式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投资方式 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止。 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 有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孙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 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3、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金融市场情况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 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2025-12-05│股权转让 ──────┴──────────────────────────────────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 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 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 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 《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 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株洲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株洲 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 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沈介良和株洲启创的通知,转让双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73号)(以下简称 “《确认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 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对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 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 2025-11-21│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 展期相关手续。 ──────┬────────────────────────────────── 2025-11-15│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全 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10-23│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 2025-10-11│股权质押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5-09-06│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旷达科技”或“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2、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株洲启创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 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交 割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剩余股份(共计32668058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2.21%)对应的表决权。 3、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 者集中审查;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9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与株洲启创签署了《沈介良与株洲启创 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 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 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 权承诺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 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全 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对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45.05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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