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18 科士达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1-24│ 32.50│ 8.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9-26│ 4.87│ 2585.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07│ 7.38│ 7493.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5│ 22.26│ 1.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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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 6778.43│ ---│ 3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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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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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式UPS扩产项目 │ 1.67亿│ 0.00│ 1.59亿│ 94.91│ 1.95亿│ 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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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 6300.00万│ ---│ 6368.02万│ 101.08│ 8752.91万│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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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空调项目 │ 9000.00万│ ---│ 5693.46万│ 63.26│ 1669.98万│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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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300.00万│ 0.00│ 3130.84万│ 94.87│ ---│ 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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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 2660.00万│ 0.00│ 2692.13万│ 101.21│ ---│ 2012-12-31│
│网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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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 ---│ 4403.7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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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63亿│ 1.40亿│ 5.63亿│ 100.00│ ---│ ---│
│) │ │ │ │ │ │ │
├─────────┼──────┼─────┼─────┼─────┼─────┼──────┤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 ---│ 1674.22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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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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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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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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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2.7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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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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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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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动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中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
│ │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
│ │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
│ │ 众诚科达以人民币500万元增资江西金阳光,500万元均计入江西金阳光注册资本,持有│
│ │2.75%股权。科士达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 │
│ │ 截止目前,江西金阳光已收到众诚科达缴付的500万元增资款,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备案 │
│ │变更登记,取得宜丰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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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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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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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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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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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
│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
│ │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
│ │中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
│ │的稳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
│ │ 本次增资前,江西金阳光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众诚科达拟对江西金│
│ │阳光增资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金阳光 │
│ │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00万元增加至18,200万元,由公司持股97.25%,众诚科达持股2.75│
│ │%。江西金阳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二)关联关系 │
│ │ 众诚科达是为实施本次增资扩股计划而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众│
│ │诚科达之普通合伙人李春英先生系公司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为众诚科达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众诚科达60% │
│ │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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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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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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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深圳科士达│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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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深圳毅科达│ 1.05亿│人民币 │2016-07-19│--- │抵押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源投资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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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深圳科士达│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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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深圳科士达│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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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广东科士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工业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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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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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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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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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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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
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6%,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4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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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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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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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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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即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
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针对该
事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出口占比较大,出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主,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
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拟
通过外汇远期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公司外币资产进行套期保值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公司禁止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买
入期权、外汇掉期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
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均与被保值对象在规模
、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方向上相互对冲,不得进行增加公司外汇敞口的衍生品交易;外汇衍
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董事会(即审议公司2026年度报告之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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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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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广东科
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工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不
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信用
证开立、保函开立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以上授信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科士达新能源及科士达工业均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
准。
三、董事会意见
科士达新能源、科士达工业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均在公
司完全控制范围内。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
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
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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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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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3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
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中低风险(
产品风险评级R2及以下)理财等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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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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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887824.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3560222.67元。根据《公司
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企业可以不再提取,故本年度公司未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57399199.03元。
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2001292.30元,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62001292.30元,占20
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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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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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负责范围、主要职责、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以及其他同规
模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依据,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综合考评后
确定。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内部非独立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发放的中长期专项激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5、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平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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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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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
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
相关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
支机构
负责人:兰滔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818
历史沿革: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3、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79名、注册会计师4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
,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5447.17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
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中勤万信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597.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1916.05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2211.51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5家,审计收费总
额3711.00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2家。
6、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
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
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2010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光,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拟IPO企业改制及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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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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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
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
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230.6
8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77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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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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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时石私募基金管理(嘉兴)有限公
司、宁波汇鑫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嘉兴沐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对该合伙企业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
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进展情况
根据基金相关规划,在运作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引入新的合伙人加入,以夯实资金实力
与项目资源获取能力。截止目前,基金总规模从原20010万元增加至25010万元,新增的有限合
伙人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在基金中的5000万元
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并已缴付完毕,持股占比会根据基金总规模的变化而发生变更。未来,
公司如有增加或缩减投资计划或其他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事项发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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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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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宁波科士达”)系深圳科士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0462060股,占公司总
股本56.76%。
宁波科士达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
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6%,占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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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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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中
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
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本次增资前,江西金阳光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众诚科达拟对江西金阳
光增资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金阳光的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17700万元增加至18200万元,由公司持股97.25%,众诚科达持股2.75%。江西
金阳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关系
众诚科达是为实施本次增资扩股计划而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众诚
科达之普通合伙人李春英先生系公司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
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
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李春英先生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3EBNN74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高新园区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科技工业园
研发厂房601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5-12-31
7、普通合伙人:李春英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为众诚科达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众诚科达60%的
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众诚科达其他有限合伙人系江西金阳光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所有合伙人均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
众诚科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江西金阳光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当前发展情况,经
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确定,基本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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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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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
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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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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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时石私募基金管理(嘉兴)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石私募”)、宁波汇鑫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鑫富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签订了《嘉兴沐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各方共同投资嘉
兴沐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公司以数据中
心业务为核心主业,并布局新能源赛道,双轨业务持续拓展,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的投资方
向亦是以数据中心产业为核心的上下游产业链、硬科技、AI及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等
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匹配性及业务协同性。
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2001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24.99%,公司对该合伙企业不产生重大
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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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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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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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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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
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
决,选举李春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经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春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李春英先生先后任
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
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英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1696380股。李春英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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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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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科士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31
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29日
4、首次授予行权价格:30.26元/份
5、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45.92万份
6、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74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科士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完成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
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5年
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
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
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0日
2、首次授予数量:645.92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474人
4、行权价格:30.26元/份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8、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9、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分别对研发体系、销售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平台体系激励对象设置不同的个人绩效考
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上述四个体系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可
全部行权;未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根据《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激励对象不能
行权或部分行权。不能行权的当期份额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科士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31
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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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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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0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45.92万份
首次授予人数:474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0.26元/份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年10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4名激励对象授予645.92万份股票期权。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3、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计
748.9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8222.5094万股的1.29%。其中首次
授予648.92万份,预留100万份。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
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76人。
5、行权价格:30.26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①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②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分别对研发体系、销售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平台体系激励对象设置不同的个人绩效考
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上述四个体系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可
全部行权;未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根据《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激励对象不能
行权或部分行权。不能行权的当期份额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
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5年
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
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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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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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
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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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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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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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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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将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由于
相关统筹安排工作时间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定于2025年10月10日的股东会召开日期
延期至2025年10月15日,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
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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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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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延期召开
,会议召开日由原定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延期至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原股东会
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一、原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股东会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会将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由于相关统筹安排工作时间需要,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将原定于2025年10月10日的股东会召开日期延期至2025年10月15日,原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本次延期召开股东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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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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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
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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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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