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19 银河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1-24│ 36.80│ 6.02亿│
├───────────┼───────────┼───────────┼───────────┤
│增发 │ 2014-09-03│ 13.04│ 8.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5│ 12.77│ 8396.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17│ 8.29│ 829.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8-27│ 6.19│ 296.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2-30│ 11.57│ 6363.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09│ 8.87│ 4878.50万│
├───────────┼───────────┼───────────┼───────────┤
│增发 │ 2016-09-14│ 15.60│ 15.0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洛阳嘉盛电控技术有│ ---│ ---│ 15.44│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时代华景新能源│ ---│ ---│ 14.2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格思航天科技有│ ---│ ---│ 0.92│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 5.52亿│ 0.00│ 4.25亿│ 100.00│ 932.11万│ 2020-02-15│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5亿│ 0.00│ 4.43亿│ 104.30│ ---│ ---│
│(空调系统项目变更│ │ │ │ │ │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 ---│
│(研发中心项目变更│ │ │ │ │ │ │
│)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 4.25亿│ 0.00│ 0.00│ 0.00│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 3.76亿│ 1677.37万│ 3.82亿│ 101.71│ 1.61亿│ 2021-06-30│
│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2亿│ 0.00│ 3494.39万│ 100.00│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4.43亿│ 104.30│ ---│ ---│
│(空调系统项目变更│ │ │ │ │ │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1.20亿│ 100.00│ ---│ ---│
│(研发中心项目变更│ │ │ │ │ │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1.38亿│ 100.00│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 │ │ │ │ │ │
│件产业化项目结项)│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2580.75万│ 2580.75万│ 100.00│ ---│ ---│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 │ │ │ │ │ │
│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结│ │ │ │ │ │ │
│项)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研发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9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9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9 │
├──────┼────────────────────────────────────────┤
│关联方 │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9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9 │
├──────┼────────────────────────────────────────┤
│关联方 │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8900.00万 7.90 37.17 2026-05-28
─────────────────────────────────────────────────
合计 8900.00万 7.9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8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71 │质押占总股本(%) │3.55 │
├────────┼──────────────┴────────┴──────────────┤
│股东名称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6 │质押截止日 │2031-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6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质押股数(万股) │17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31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0 │质押截止日 │2031-01-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0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50.0万股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6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3 │质押占总股本(%) │1.24 │
├────────┼──────────────┴────────┴──────────────┤
│股东名称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4 │质押截止日 │2028-07-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4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400.0万股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27 │质押股数(万股) │17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31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5 │质押截止日 │2027-11-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5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50.0万股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16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62 │质押占总股本(%) │3.11 │
├────────┼──────────────┴────────┴──────────────┤
│股东名称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4 │质押截止日 │2025-08-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04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4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50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04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统筹优化生产排产与供应链协同,全力保障订单
按期高质量交付,新能源业务及智能机电业务收入均实现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是新能源业务盈利增长及智能机
电业务减亏所致。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
熠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冯熠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冯熠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冯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
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
2026-06-02│股权回购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银河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2026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控
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996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
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对公司的持股数量和持
股比例没有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一)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以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未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决定提
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股份
本次不再减持。
──────┬──────────────────────────────────
2026-05-29│其他事项
──────┴──────────────────────────────────
当事人: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张红,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张
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4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6年3月31日,银河电
子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及有关文件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
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组织机构合法运作;应当重点加
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
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合法合规运
作;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通过贿赂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银河电子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对子公司形成
有效管理控制,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5.1条第一款、第5.17条、第8.
2条的规定。
张红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系上述单位行贿行为的实施主体,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对银河电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1条、第13
.2.3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江
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张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银河电子、张红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银河电子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
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银河电子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
──────┬──────────────────────────────────
2026-05-28│股权质押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
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再质押。
──────┬──────────────────────────────────
2026-05-0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明
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08名,代表股份26011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0922%。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4754722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76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00人,
代表股份12570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0%。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04名,代表股份17688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70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553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6%;反对1
05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1%;弃权50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为健全和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
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
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至2028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通过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前项规定
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
有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共计-7,024.7
2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9.4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24
.0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9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4098.15万元。
──────┬──────────────────────────────────
2026-04-15│委托理财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
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
券商收益凭证等)。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在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具体划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
(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一)公司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董事薪酬标
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固定发
放;绩效薪酬根据半年度或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可
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2、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
会议费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2、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
3、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营收、利润等)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可按
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
2026-04-15│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聘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00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2-27│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39,420,4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25%)的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99,6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业绩预告进行
了预审核,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2│股权质押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
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
。
──────┬──────────────────────────────────
2026-01-14│其他事项
──────┴──────────────────────────────────
1、持本公司股份2749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董事长吴建明计划在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68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2、持本公司股份56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董事吴刚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1
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3、持本公司股份6683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的高级管理人员徐敏计划在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6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
2025-09-0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明
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65名,代表股份26457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878%。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5433817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9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60人,代
表股份1023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60名,代表股份1023616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7%。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
2025-09-06│股权质押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
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在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
2025-08-09│其他事项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
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5年8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
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对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顾革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2025-07-22│其他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于近日收到某
法院送达的某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涉嫌单位行
贿提起刑事诉讼。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准确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最终
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