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23 天桥起重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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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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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 │ 2410.00│ ---│ ---│ 0.00│ 921.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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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 │ 1798.50│ ---│ ---│ 18522.94│ 22.3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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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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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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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 7046.21万│ 0.00│ 5180.23万│ 73.52│ 1943.43万│ 2013-09-01│
│备年产120台套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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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株洲舜臣选煤机│ 4594.99万│ ---│ 4594.99万│ 100.00│ 121.60万│ 2017-12-01│
│械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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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珠海英搏尔电气│ 2227.50万│ ---│ 2227.50万│ 100.00│ 16.88万│ 2015-06-01│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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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设备年│ 5317.66万│ 0.00│ 5246.82万│ 98.67│ 701.46万│ 2013-09-01│
│产1.5万吨改、扩建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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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 5060.17万│ 0.00│ 5065.80万│ 100.11│ 1106.16万│ 2012-12-01│
│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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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湖南天桥利亨停│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136.15万│ 2016-06-01│
│车装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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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湖南天桥嘉成智│ 1530.00万│ 765.00万│ 1530.00万│ 100.00│ 260.40万│ 2018-04-01│
│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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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000.00万│ 0.00│ 3000.00万│ 100.00│ ---│ 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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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结节余资金永│ 3068.20万│ 0.00│ 3124.32万│ 101.83│ ---│ 2018-06-01│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9300.00万│ ---│ 93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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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4.23亿│ 1.27亿│ 4.17亿│ 100.49│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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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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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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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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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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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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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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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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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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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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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购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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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及其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购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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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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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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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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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2.0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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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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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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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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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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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邵阳智慧 │ 21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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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1511.4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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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856.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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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天新智能 │ 245.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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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华新机电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重机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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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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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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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约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定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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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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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2月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
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合同资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其他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
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明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
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11,072.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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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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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
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进行委
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
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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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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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
项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416640800股为基数计算,拟每10股派息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21249612元,未高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进行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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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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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彭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彭为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职工监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选举完成后监事会成员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监事占监事会人数不
少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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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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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变更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前审计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专业性
、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慎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
2.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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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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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
及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9月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合同资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
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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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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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
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春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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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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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许大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许大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生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大为,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7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依维
柯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利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公室技术部服务工程师、北京办公室商
务部客户主任;亚美派克包装(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高新区招商合作局科员、副科
级干部;株洲市政府市长热线办副主任;株洲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科长;株洲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株洲市发改委党组成
员、副主任;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区委常委、副区长。2023年7月至今,任株洲市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大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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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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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
变更。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告知函》,称株
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株洲市国资委)将其持有株洲国投90%股权
全部无偿划转至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产发集团),株洲国投
控股股东由株洲市国资委变更为株洲产发集团,变更后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株洲市国资委
。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国投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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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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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散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相对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为聚
焦主业发展,决定退出弱势业务,解散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天桥利亨停
车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利亨”)。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散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4U2J5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智勇
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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