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29 海源复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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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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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12-15│ 18.00│ 6.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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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5-09│ 10.06│ 5.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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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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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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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 5000.00│ ---│ 100.00│ ---│ -116.76│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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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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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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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 3.84亿│ 2170.48万│ 1.61亿│ 42.08│ ---│ 2018-12-31│
│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 │ │ │ │ │ │
│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 │ │ │ │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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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03亿│ 2.03亿│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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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 2.20亿│ 2054.13万│ 2.27亿│ 103.24│ ---│ 2018-12-31│
│身部件生产示范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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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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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8 │交易金额(元)│963.4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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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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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条二手150MWTOPCON光伏组件产线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含相关软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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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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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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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
│ │限公司为优化光伏组件产能结构,拟向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
│ │光”)采购一条二手150MWTOPCON光伏组件产线(含相关软件),合同金额为963.49万元( │
│ │含增值税)。公司将在此产线基础上再购置少量设备升级到年产300MWTOPCON光伏组件产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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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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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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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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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德兴市中灏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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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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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或"甲方")拟转让全 │
│ │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 │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资产",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股 │
│ │权转让交易"),公司以海源智能装备评估价值为依据,经综合考虑海源智能装备未来持续 │
│ │出现经营困难、预计因员工离职补偿成本、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的影响及已发出商品后续潜│
│ │在的技术改造支出、售后维护支出及债务豁免因素,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
│ │元。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1、海源智能装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智能装备业务,业绩下滑明显且 │
│ │已资不抵债,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剥离非核心资产│
│ │和低效业务,公司拟将所持海源智能装备100%股份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兴市中灏新能│
│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灏能源"),同时拟对应收海源智能装备15732.90万元债权进行债│
│ │务豁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源智能装备股份。 │
│ │ 近日,海源智能装备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所持海源智能装备100%股权已│
│ │过户至德兴市中灏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公司不再持有海源智能装备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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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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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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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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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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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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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
│ │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19日,公司与│
│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锳”)签署了《公司与滁州市紫锳能源科│
│ │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
│ │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 │
│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对本次向特定对│
│ │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与滁州紫锳签署了《公司与滁州│
│ │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 │议》”),滁州紫锳同意将按照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 │全部股份。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
│ │人控制的企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未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
│ │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发行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51365473X │
│ │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388室 │
│ │ 乙方(认购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DPJLQ26W │
│ │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南谯经济开发区双迎路795号 │
│ │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12月19日签署《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
│ │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为“《认购协议》”),│
│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拟对《认购协议》进行修订,双方于2026年6月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 │
│ │宝安区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
│ │ 1、甲乙双方同意对《认购协议》“第一条股票发行与认购”中“2、认购价格”中的部│
│ │分约定进行修订: │
│ │ 原约定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 │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为7.01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5│
│ │.6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
│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 │ 现修订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
│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 │总量)。” │
│ │ 2、甲乙双方同意对《认购协议》“第一条股票发行与认购”中“4、认认购金额与认购│
│ │数量”中的部分约定进行修订: │
│ │ 原约定为:“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
│ │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 │ 现修订为:“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
│ │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39215686股(含本数)。” │
│ │ 3、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
│ │力。本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
│ │定的,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
│ │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 │
│ │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
│ │ (1)本补充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
│ │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
│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 │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
│ │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 │益的情形。 │
│ │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的批复后方能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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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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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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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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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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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 │
│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 │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海源电源”)日常经营需要,海源电源拟与江西赛维LDK太 │
│ │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LDK”)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江西赛维L│
│ │DK同意海源电源无偿使用其已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图形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26年6 │
│ │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
│ │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为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为 │
│ │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担任│
│ │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 │
│ │维LDK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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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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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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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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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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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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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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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创光科(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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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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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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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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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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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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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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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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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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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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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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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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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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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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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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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创光科(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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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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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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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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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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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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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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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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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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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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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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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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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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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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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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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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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公司原董事分别担任其董事长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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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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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 │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电源”)2023年5月向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LDK”)租赁不动产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等 │
│ │事项,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33年5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 │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海源电源2023年5月与江西赛维LDK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江西赛维LDK将坐落于新 │
│ │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厂内的部分厂房、办公楼等租赁给海源电源使用,租赁面积为54,673.6│
│ │1平方米,月租金为6.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33年5月24日。 │
│ │ 为保持海源电源日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海源电源拟继续租赁上述厂房及办公楼等│
│ │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不变。 │
│ │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
│ │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系本次交易对手方江西赛│
│ │维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
│ │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担任│
│ │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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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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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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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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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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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
│ │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的银行融资授信,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桥│
│ │融资”)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元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刘│
│ │洪超、丁立中、刘浩为融桥融资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 │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浩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际控制│
│ │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就海源新材料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
│ │事项,向担保人融桥融资提供反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七届│
│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刘洪超、丁立中、刘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反│
│ │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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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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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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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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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公司”或“上市 │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9,215,686股(含本数),未不超过发行│
│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锳”)认购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
│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1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
│ │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2、2025年12月19日,公司与滁州紫锳签署了《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
│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滁州紫锳拟以现金方式全额│
│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滁州紫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共同控制的企业,│
│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滁州紫锳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 │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3、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
│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能实施。本次发行能否取得上述相关的批准与核准,│
│ │以及最终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发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对象滁州紫锳为公司实际控制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共同控制的企业,因此滁│
│ │州紫锳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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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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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
│ │限公司为优化光伏组件产能结构,拟向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
│ │光”)采购一条二手150MWTOPCON光伏组件产线(含相关软件),合同金额为963.49万元( │
│ │含增值税)。公司将在此产线基础上再购置少量设备升级到年产300MWTOPCON光伏组件产线 │
│ │。 │
│ │ 滁州紫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洪超、刘浩、丁立中共同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刘浩同│
│ │时担任滁州紫光的董事、总经理,董事唐茂辉、肖浩如过去12个月内曾在滁州紫光母公司任│
│ │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固定资产│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浩、唐茂辉、肖浩如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
│ │ 滁州紫光与公司均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共同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刘浩同时担任│
│ │滁州紫光的董事、总经理。董事唐茂辉、肖浩如过去12个月内曾在滁州紫光母公司任职。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即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即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即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717.50万 18.14 100.00 2024-05-22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 2602.25万 10.01 70.00 2026-04-29
有限合伙)
李明阳 1299.99万 5.00 90.05 2021-01-04
─────────────────────────────────────────────────
合计 8619.74万 33.1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29 │质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4 │解押股数(万股) │557.63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4日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557.63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质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4 │解押股数(万股) │557.63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4日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557.63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3880.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3841.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548.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532.7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970.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970.00万│人民币 │--- │--- │--- │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94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87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江西省融资│ 77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合材料科技│担保集团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责任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江西省融资│ 69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合材料科技│担保集团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责任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625.6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4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西海源复│福建海源新│ 50.4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合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新│ │ │ │ │ │ │ │
│司 │余海源电源│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新余赛│ │ │ │ │ │ │ │
│ │维能源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海源供│ │ │ │ │ │ │ │
│ │应链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西省│ │ │ │ │ │ │ │
│ │紫源新技术│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2026-06-22│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6
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19日,公司与滁州市
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锳”)签署了《公司与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与滁州紫锳签署了《公司与滁州市紫锳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滁州紫锳同意将按照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51365473X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388室
乙方(认购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DPJLQ26W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南谯经济开发区双迎路795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12月19日签署《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紫
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为“《认购协议》”),经充
分协商,甲乙双方拟对《认购协议》进行修订,双方于2026年6月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对《认购协议》“第一条股票发行与认购”中“2、认购价格”中的部分
约定进行修订:
原约定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为7.01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5.6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现修订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2、甲乙双方同意对《认购协议》“第一条股票发行与认购”中“4、认认购金额与认购数
量”中的部分约定进行修订:
原约定为:“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
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现修订为:“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
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39215686股(含本数)。”
3、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定的
,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
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补充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
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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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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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本次公司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
为5.6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
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
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
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
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
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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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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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浩如
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肖浩如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
理职务后,肖浩如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肖浩如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浩如女士在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对肖浩如女士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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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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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
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海源电源”)日常经营需要,海源电源拟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LDK”)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江西赛维LDK同意海源
电源无偿使用其已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图形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
5月31日。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为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为江
西赛维LDK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75877086F
4、注册资本:601385.71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祎秋
6、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
7、经营范围:硅提纯;单晶及多晶硅棒以及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应用产
品、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仓储;蓝宝
石衬底材料、发光二极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
目除外)
8、主要股东:禾禾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持股67.69%,江西兴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9.37%,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持股8.69%。
9、实际控制人:李祎秋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担任江
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2、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江西赛维LDK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本次交易为子公司海源电源无偿使用其已注
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图形商标,因此其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江西赛维LDK同意海源电源
无偿使用其已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图形商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商标使用许可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将已注册的“LDK”图形商标,许可乙方使用。
商标标识:
授权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于光伏产品上使用“LDK”商标的权利。
2、许可使用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3、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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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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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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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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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新余金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能
源”)为被告一,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源复材”)
为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4,75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关于全资子公司金晟能源及公司与无锡江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受理机构: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新余金晟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2022年,原告与被告一(曾用名: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设备采购合同》(
编号:NY20220040PD、NY20220041PD),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定作槽式制绒上料机、在线扩散一拖
二石英舟装卸片机、AGV系统等相关设备,合同总价为4,75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
设备交付义务,但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后因被告一项目暂停,原告应被告
一要求暂将交付的设备取回,等待被告一项目重新启动后再进行交付,被告一亦邮件承诺原合
同履行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
截至目前,原告曾多次向被告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决方案,但被告一至今未继续
履行合同配合办理收货手续,也未就合同履行事宜协商一致提出解决方案。
另查明,被告二系被告一唯一股东,被告二不能证明被告一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
产的,应当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避免给原告造成损失,现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继续
履行《设备采购合同》(编号:NY20220040PD、NY20220041PD)项下在原告方库存设备的收货
手续并支付对应剩余价款,如被告一确认不再履行上述合同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赔偿解除合
同的各项损失(具体金额在库存设备剩余残值评估后明确),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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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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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余金紫欣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紫欣”)的通知,获悉金紫欣将其持有的带押过户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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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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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电源”)2023年5月向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LDK”)租赁不动产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等事项,
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33年5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
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海源电源2023年5月与江西赛维LDK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江西赛维LDK将坐落于新余
市赛维大道1950号厂内的部分厂房、办公楼等租赁给海源电源使用,租赁面积为54673.61平方
米,月租金为6.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33年5月24日。
为保持海源电源日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海源电源拟继续租赁上述厂房及办公楼等场
地,《厂房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不变。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系本次交易对手方江西赛维
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司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
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
,公司每三年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
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75877086F
4、注册资本:601385.71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祎秋
6、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
7、经营范围:硅提纯;单晶及多晶硅棒以及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应用产
品、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仓储;蓝宝
石衬底材料、发光二极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
目除外)
8、主要股东:禾禾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持股67.69%,江西兴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9.37%,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持股8.69%。
9、实际控制人:李祎秋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公司原董事张忠先生分别担任江
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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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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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3-3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363660598.93元,实收股本为26000000
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公司原机械智能装备业务持续承压,市场需求疲软叠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订单量及
毛利率双降。同时,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业务规模较小,研发投入大,短期内未能形成稳定盈利
贡献。
2、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延续增长态势,但全年仍然是产能与供需错配并存,光伏
产业链价格低价运行,产线开工率不足,内卷竞争持续,公司经营整体承压。
3、报告期内公司受光伏行业周期影响经营承压,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公司
亏损增加。
三、应对措施
1、进一步优化现有业务结构,避开竞争红海,深耕高毛利细分市场。对现有业务结构进
行调整,规避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的细分市场,对现有盈利能力不佳的业务通过控制规模
、优化升级等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2025年内公司剥离了机械智能装备板块低效资产。
2、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做大做强新材料板块业务规模。以汽车轻量化业务为核
心,紧密围绕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优质客户,布局新的产能制造基地,持续扩大业务规模
,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探索复合材料在储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扩
大公司新材料产品应用场景和范围。
3、光伏业务稳内拓外,提质增效。公司将通过优化订单结构,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积
极拓展国际销售渠道,分散单一市场风险等方式提升光伏组件业务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
4、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具体业务
流程,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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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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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余金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能源”)于2023年5月25日向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LDK”)租赁不动产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近日获悉金晟能源租赁的江西赛维LDK不动产产权所有人变更为了新余资产重组项
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资产”)。为保障公司权益和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
性,金晟能源拟与现租赁不动产产权所有人新余资产签署新的租赁协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资产重组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C3JGM5XE
4、出资额:49139.503568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金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
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股东:江西兴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8.062%,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31.9379%,江西金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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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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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
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最新财务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99.20万
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80.76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7
918.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57.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6051.94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
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
间,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海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2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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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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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
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的可变
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
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43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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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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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85575586.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8085012.81元,减去2025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0元和提
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63660598.93元(合并数
据)。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
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5年度不派
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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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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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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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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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
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按月度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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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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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6、人员情况:2025年末,天健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7、业务规模:2025年度,天健经审计总收入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
2025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
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振华,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步科股份、明冠新材、华宝新能、联
赢激光、顾家家居、天龙股份、浙江交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憬,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孙敏,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镇洋发展、松原安全、全志
科技、长龄液压、东杰智能、中科电气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并结合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经验和级别、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来定价。关于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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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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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02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2月25日9:15—15:00。
2、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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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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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00元的银行融资授信,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桥融资”)
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元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刘洪超、丁立中
、刘浩为融桥融资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
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浩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
洪超、丁立中、刘浩就海源新材料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事项,
向担保人融桥融资提供反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刘洪超、丁立中、刘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反担
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为全
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4月28日
3、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4、法定代表人:刘浩
5、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9、经核查,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4年9月24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北楼三层
4、法定代表人:李晋智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
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
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经核查,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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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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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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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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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存在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2025年经审计
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
会计年度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本报告期内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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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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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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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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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9日9:15—15:00。
2、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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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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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黄敬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
的公告》(2025-098)。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议案》,同意补选黄敬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
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的辞任申请于2026年1月9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
金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华金秋先生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华金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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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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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
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2)。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废
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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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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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
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
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时
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足一股的
,舍去取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921568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2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
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未来的其他因
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5.02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业绩数据年化后模拟测
算,即分别为-12048.85万元和-9380.03万元。假设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如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
持平,(2)与2025年相比净亏损减少10%,(3)与2025年相比净亏损增加10%(该假设仅为测
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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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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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
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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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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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证监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罚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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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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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海源复合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
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未来经营活动和
投资活动影响等外部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三、本规划具体事项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
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上市后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且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同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正值,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
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2025年至2027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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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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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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