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40 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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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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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5 │ 17.35│ ---│ ---│ 0.3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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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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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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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套新能源 │ 4.80亿│ 1.12亿│ 2.58亿│ 53.77│ ---│ 2025-06-30│
│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 │ │ │ │ │ │
│统部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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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 3.50亿│ 2380.53万│ 7944.67万│ 22.70│ ---│ 2025-06-30│
│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 │ │ │ │ │ │
│零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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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 1.29亿│ 4245.54万│ 1.30亿│ 100.77│ ---│ 2024-12-31│
│特种铝型材制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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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000吨高效高 │ 2.00亿│ 319.35万│ 3240.82万│ 16.20│ ---│ 2025-06-30│
│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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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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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海 1.80亿 14.40 36.26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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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亿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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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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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1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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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26 │质押占总股本(%)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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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福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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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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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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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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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27日周福海质押了18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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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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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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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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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300,000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131股。综上,公
司总股本将减少296,86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018.3651万元减少至124,988.6782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4-077、2024-078)。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
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
少注册资本事项。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10-88278652
5、传真:0510-88278653
6、邮编:214145
7、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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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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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4年11月2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
自筹资金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铝材制品东北总部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北新区”或“甲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原则,就本项目的投
资合作事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同日,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
。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汽车轻量化铝材制品东北总部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成并全面达产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其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资金4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4、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新设子公司辽宁亚太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
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拟15000万元。
5、实施地点、实施计划
本项目拟新增用地约160亩,项目选址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初步确定为大望街以东、蒲
升路(拟建)以北、蒲满路南侧地块。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5年,其中前2年为工程建设期,后3年为产能爬坡期,预计第5年达产。
本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实现年新增产值120000万元。
6、项目前景分析
公司专注汽车轻量化、汽车热管理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关键零部件材料多年,在产品研发、
设计及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对铝及铝合金材料组织结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进
行研究和检测的重要基础,具备国内外先进铝材加工领域先进技术,系统掌握高端铝材和延伸
制造核心技术,充分发挥该领域核心工艺优势,技术水平受到行业内客户的认可。公司本次投
资旨在通过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的充分合作,共同打造国际领先的汽车铝合金零部
件及材料生产基地,助力东北地区汽车产业升级发展,应具备良好市场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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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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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银行融资
及相关保证的议案》:同意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的银
行融资额度以及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044)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亚太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青海”)提供的担
保额度在上述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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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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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
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应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
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3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事项。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后,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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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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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085)
(二)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7)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四)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3-093、2023-094)。
(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
时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9-101)。
(六)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满
足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4-07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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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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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085)
(二)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7)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四)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3-093、2023-094)。
(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
时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9-101)。
(六)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满
足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4-07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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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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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
23年9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085)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7)(三)公司于20
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
司2023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1)。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92)。
(四)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3-094)。(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核实
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时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101)。
(六)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满足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077)(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
权。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
总股本125018365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5837354股后的股本123434629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49994元人民币(含税);2024年9月20日发布《2024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25018591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15837354股后的股本1234348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将针对上述权益分配实施情况,调整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
P=P0-V=5.84-0.3249994-0.16=5.355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综上,公司将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84元/份调整为5.355
元/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导致不满足行权条件的30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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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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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将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8
月20日、2024年9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065)。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名称: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1189732Q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5、法定代表人:周福海
6、注册资本:125,018.3651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铜铝合金材料、散热管、精密模具、汽 车零部件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
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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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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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
操作、客户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汽车热管理
系统零部件材料和汽车轻量化系统部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铝锭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
原材料,公司长期以来保持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和执行“铝锭价格+加工费”的产品销
售定价原则,其中,铝锭价格一般参照结算月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所A00铝锭现货交
易高价与低价的月度平均价确定。由于近年来铝锭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
产品成本,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投资方式:公司投资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期货合约。
4、投资期限: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7、实施流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
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8、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实货需要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
2)保值品质:铝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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