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40 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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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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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1-06│ 40.00│ 15.47亿│
├───────────┼───────────┼───────────┼───────────┤
│增发 │ 2017-10-25│ 6.42│ 14.67亿│
├───────────┼───────────┼───────────┼───────────┤
│可转债 │ 2023-03-09│ 100.00│ 11.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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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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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5 │ 17.35│ ---│ ---│ 0.3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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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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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套新能源 │ 4.80亿│ 1.37亿│ 2.83亿│ 58.98│ 0.00│ 2026-12-31│
│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 │ │ │ │ │ │
│统部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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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 3.50亿│ 4816.25万│ 1.04亿│ 29.66│ 0.00│ 2026-12-31│
│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 │ │ │ │ │ │
│零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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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 1.29亿│ 4245.54万│ 1.30亿│ 100.77│ 0.00│ 2024-12-31│
│特种铝型材制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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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000吨高效高 │ 2.00亿│ 1076.10万│ 3997.50万│ 19.99│ 0.00│ 2026-12-31│
│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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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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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4 │交易金额(元)│3901.0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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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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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210113010015GB90002”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地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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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亚太轻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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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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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2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 │(沈土网挂[2024]22号),辽宁亚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竞拍程序参与竞拍宗地编号“2101│
│ │13010015GB90002”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近日,辽宁亚太就该地块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了《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书│
│ │号:沈北交字[2024]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132024A0│
│ │022)(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出让价款3901.08万元,每平方米383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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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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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海 9900.00万 7.91 19.94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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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900.00万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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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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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质押股数(万股)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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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4 │质押占总股本(%)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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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福海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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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2-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6日周福海质押了99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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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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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2-15 │质押股数(万股)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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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4 │质押占总股本(%)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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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福海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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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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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2-27 │解押股数(万股)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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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07日周福海解除质押8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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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周福海解除质押9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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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01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26 │质押占总股本(%) │14.40 │
├────────┼──────────────┴────────┴──────────────┤
│股东名称 │周福海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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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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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2-07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27日周福海质押了18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07日周福海解除质押8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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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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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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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对本激励计
划中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357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570000股;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81名激励对
象自可行权起始日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实际行权数量累计为1624241份,公司
股份总数增加1624241股;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96
5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6965股。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93879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
4988.6782万元减少至124794.798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登载
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34、2025-039)。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
少注册资本事项。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10-88278652
5、传真:0510-88278653
6、邮编:214145
7、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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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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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
(2025年至2027年)》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增强投
资者信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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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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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第五章第六款第(三)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
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的苏公W[2025]A
368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442822551.89元。剔除本激
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后,2024年相较2022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长率为6.59%,2024年业绩目标达成率P<80%,故本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注销本激励计划中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357万份
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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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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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085)
(二)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7)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四)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3-093、2023-094)。
(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
时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9~101)。
(六)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满足行
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5~077)
(七)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
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2024
年10月17日及2024年11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078、2024-
088)(八)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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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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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均为与公
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4、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公司出口销售量不断提升,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
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40
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金额:拟开展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
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
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需相互匹
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符合资格的银行;产品期限以公司正
常的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和期限与公司经营、投资业务预期收支期
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禁止从事任何外汇衍生品风险投机交易。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
6、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7、其他: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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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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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
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明
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公证
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汇新材(0
02802)、贝斯特(300580)、大东方(60032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诗雪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洪
汇新材(002802)、太湖云(87140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证天业在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00万元,本次审
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
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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