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45 东方铁塔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25│ 39.49│ 16.41亿│
├───────────┼───────────┼───────────┼───────────┤
│增发 │ 2016-08-11│ 7.62│ 40.6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49214.10│ ---│ ---│ 68160.19│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 5.09亿│ 1231.93万│ 3.83亿│ 96.48│ 2.60亿│ 2015-12-31│
│钢结构项目 │ │ │ │ │ │ │
├─────────┼──────┼─────┼─────┼─────┼─────┼──────┤
│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 1.96亿│ ---│ ---│ ---│ ---│ ---│
├─────────┼──────┼─────┼─────┼─────┼─────┼──────┤
│迁西40MWp地面光伏 │ 4546.64万│ 0.00│ 2926.02万│ 64.35│ ---│ 2017-06-30│
│发电项目 │ │ │ │ │ │ │
├─────────┼──────┼─────┼─────┼─────┼─────┼──────┤
│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 4000.00万│ 144.57万│ 3746.58万│ 93.66│ ---│ 2016-08-31│
├─────────┼──────┼─────┼─────┼─────┼─────┼──────┤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 ---│ 2.00亿│ 100.00│ ---│ ---│
├─────────┼──────┼─────┼─────┼─────┼─────┼──────┤
│输变电角钢塔、单管│ 1.89亿│ 173.55万│ 1.05亿│ 94.41│ 3.96亿│ 2015-12-31│
│杆扩产项目 │ │ │ │ │ │ │
├─────────┼──────┼─────┼─────┼─────┼─────┼──────┤
│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 6003.80万│ ---│ 3279.06万│ 89.53│ 5579.13万│ 2014-07-31│
│造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97亿│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6.59亿│ ---│ ---│ ---│
│)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564.21万│ ---│ 216.47万│ 100.00│ ---│ 2017-12-31│
├─────────┼──────┼─────┼─────┼─────┼─────┼──────┤
│迁西40MWp地面光伏 │ ---│ ---│ 2926.02万│ 64.35│ 1000.46万│ 2017-06-30│
│发电项目 │ │ │ │ │ │ │
├─────────┼──────┼─────┼─────┼─────┼─────┼──────┤
│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 ---│ 144.57万│ 3746.58万│ 93.66│ 714.09万│ 2016-08-31│
├─────────┼──────┼─────┼─────┼─────┼─────┼──────┤
│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 5.18亿│ 1836.62万│ 5.18亿│ 100.00│ 1.96亿│ 2016-10-31│
│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913.38万│ 6942.92万│ 6942.92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07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禄劝│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县舒姑磷矿 │ │ │
├──────┼────────────────┴──────┴────────────────┤
│买方 │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交易概述 │1.出让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2.受让人: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 │
│ │ 3.矿山名称: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 │
│ │ 4.开采矿种:磷矿 │
│ │ 5.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禄劝县雪山乡 │
│ │ 6.资源量/探明地质储量:截止2025年2月1日,累计查明(保有)磷矿资源量(II+III品│
│ │级)矿石量16286.44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3554.238万吨;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91│
│ │0.103万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5822.099万吨。II品级矿石量1623.858万吨,III品级矿石量│
│ │14662.582万吨。另有低品位矿资源磷矿石量7336.824万吨,平均品位P?O?13.96%。 │
│ │ 7.矿区面积:约5.5253平方千米 │
│ │ 8.采矿年限:15年,采矿权期限届满,登记的开采区域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的 │
│ │,乙方可按规定申请续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9.矿权出让收益: │
│ │ (一)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照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
│ │益。 │
│ │ (二)乙方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
│ │ (三)如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量的,应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 │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韩汇如 7500.00万 6.03 12.87 2025-08-07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 4050.00万 3.26 59.59 2022-04-21
业(有限合伙)
─────────────────────────────────────────────────
合计 1.16亿 9.2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10 │质押股数(万股) │5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10 │质押占总股本(%) │4.26 │
├────────┼──────────────┴────────┴──────────────┤
│股东名称 │韩汇如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6日韩汇如质押了53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5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韩汇如 │
├────────┼──────────────────────────────────────┤
│质押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05 │解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韩汇如质押了2300万股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05日韩汇如解除质押23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6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9 │质押占总股本(%) │2.01 │
├────────┼──────────────┴────────┴──────────────┤
│股东名称 │韩汇如 │
├────────┼──────────────────────────────────────┤
│质押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3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说明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
│ │生的通知,获悉韩汇如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韩汇如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7-25 │质押股数(万股) │4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1 │质押占总股本(%) │3.38 │
├────────┼──────────────┴────────┴──────────────┤
│股东名称 │韩汇如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30 │解押股数(万股) │4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3日韩汇如质押了42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30日韩汇如解除质押42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青岛东方铁│老挝开元矿│ 8385.9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塔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质│ │ │
│公司 │(美元) │ │ │ │ │押 │ │ │
├─────┼─────┼─────┼────┼─────┼─────┼────┼───┼───┤
│青岛东方铁│老挝开元矿│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塔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美元)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2│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
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26年05月21日上午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方如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包含原有担保展期及续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
及美元138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可用等值人民币)。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
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及套期保值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合法合规形式。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
相关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
保形式等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
2026-04-29│银行授信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授信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含已设及未来新设的子公
司)。
二、授信用途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项目建设、业务拓展等资金需要,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持续稳健运营。
三、授信额度、方式
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1亿元及美元0.6
亿元(或等值人民币)。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可向银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
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利率等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方式涵盖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贴现、银行票据(含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项目贷款等各类银行授信业务。
四、授信期限及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办理与上述综合授信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筛选确定具体授信银
行、与银行协商授信条款、编制提交授信申请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配套法律文件等相关手续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
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
措施和纪律处分共7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次、行
政监管措施3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4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共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李江山因存在未勤勉尽责、
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
,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拟增加20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
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
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掉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
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外币结算的需要。目前,公司钾肥业务
主要以美元、基普、泰铢等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
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
币种为美元、基普、泰铢)。公司拟采用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掉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等套期工具,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或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本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
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运
作和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6-04-29│委托理财
──────┴──────────────────────────────────
重要提示内容:
1.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
及宏观经济形势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一定存量的闲置资金
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及投资期限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
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董事会评
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报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
内,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良军、许娅南、
杨金萍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获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
2026-03-12│重要合同
──────┴──────────────────────────────────
2026年3月10日,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公布了《臧
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直流设备及线路材料第二批专项招标项目
中标公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中标约2.09亿元人民币,
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98%。现将相关项目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一)臧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直流设备及线路材料第二批
专项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CG2700022002238126)项目招标单位:中国南方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产品:钢管塔、角钢塔
中标标包:800KV直流钢管塔包4;800KV直流角钢塔包4、包18
中标金额:20914.85万元
详情请查看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424554.jhtml
二、交易对手介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8日,该公司是以投资、建设、运营南方
区域电网为核心业务,服务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及港澳地区的特大型国有骨
干电力企业。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工作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2026-02-12│重要合同
──────┴──────────────────────────────────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装置性材料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
第六十六批采购(特高压项目第五次材料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计中标约11053.62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63%
。现将相关项目中标情况公告如下:(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装置性
材料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60TL00121001)项目
项目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钢管塔
中标标包:包16、包62、包12
中标金额:6705.57万元
详情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602104449602434_20180605
01171111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十六批采购(特高压项目第五次材料招标采购)(招
标编号:0711-250TL14621029)项目
项目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标包:包13
中标金额:4348.05万元
详情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602114454401436_20180605
01171111
二、交易对手介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原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更名为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特大型国有独资电力企业。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未来经营工作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2026-01-2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
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0-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
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5-09-18│其他事项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
织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立监事会。
──────┬──────────────────────────────────
2025-09-03│重要合同
──────┴──────────────────────────────────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2025年第四十九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及《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四批采购(特高压项目第三次材料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青岛东
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中标约13726.22万元,约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27%。现将相关项目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十九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
采购)(招标编号:0711-250TL08221015)项目
项目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钢管塔
中标标包:包10、包11、包62、包136
中标金额:9848.20万元
详情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509020502964798_20180605
01171111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四批采购(特高压项目第三次材料招标采购)(招
标编号:0711-250TL08121014)项目
项目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标包:包5
中标金额:3878.02万元
详情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509020502854801_20180605
01171111
二、交易对手介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原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更名为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特大型国有独资电力企业。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未来经营工作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2025-08-29│重要合同
──────┴──────────────────────────────────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元达”
或“子公司”)与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明帝银”或“目标公司”)的7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
有昆明帝银72%的股权,昆明帝银将成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6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目标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硫铁矿勘探”探矿权保留。
交易双方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采矿许可证》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取得事宜签订了《四川省
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在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审批政策及要求的调整,采矿证无法按期
办理完成。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双方就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
《采矿许可证》延期取得事宜,签订《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
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方
甲方(受让方):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转让方):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帝银”)
交易对手方海南帝银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将目标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2.双方同意,如目标公司未能于2026年9月30日前(不含当日)合法取得《采矿权许可证
》的,甲方有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终止本次交易。如甲方选择不终止交易,乙方应
在甲方提出书面意见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登
记(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3.本补充协议二未约定事项,均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继续执行。
三、《采矿许可证》办理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昆明帝银于2025年7月21日已取得昆明市及禄劝县同意《关于云南省禄劝县舒
姑磷矿采矿权新立开展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的审查意见》
,并于2025年8月6日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根据海南帝银向汇元达提出的《关于再次商请延长《采矿权许可证》取得期限的沟通函》
所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精简调整矿业权登记等事项申请资料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
95号文,以及新的《矿产资质勘查规范磷》(DZ/T0209-2020)的实施及新的《矿产资源法》
的执行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于2025年4月1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矿山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5]31号。在办理探矿转采矿手续时,新立采矿权联勘联审
环节涉及市、县审批部门多,审批内容复杂,特别是涉及河道保护、水土保持、耕地保护、林
地保护、交通、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审批用时较长,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政策文
件的更新出台,给采矿权证的办理工作造成了延迟影响。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汤宪东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职工董事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
选举的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简历
汤宪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开元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财务助理,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
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
责人;兼任海南谷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海汇沅达化工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汤宪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胶州市广州
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
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波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
2025-08-07│股权质押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
的通知,获悉韩汇如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
2025-08-01│股权质押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
的通知,获悉韩汇如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