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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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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550 千红制药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09│ 32.00│ 12.1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信托产品 │ 54080.00│ ---│ ---│ 18600.00│ ---│ 人民币│ ├─────────┼─────┼─────┼─────┼─────┼──────┼──────┤ │其他 │ 12217.92│ ---│ ---│ 13778.59│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肝素原料药及制剂扩│ 2.07亿│ 0.00│ 2.15亿│ 100.00│ 8375.34万│ 2016-06-30│ │产项目 │ │ │ │ │ │ │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 1.06亿│ 0.00│ 1.01亿│ 83.18│ ---│ ---│ │买生产用地和前期基│ │ │ │ │ │ │ │础建设等 │ │ │ │ │ │ │ ├─────────┼──────┼─────┼─────┼─────┼─────┼──────┤ │肝素原料药及制剂扩│ 2.15亿│ 0.00│ 2.15亿│ 100.00│ 8375.34万│ 2016-06-30│ │产项目 │ │ │ │ │ │ │ ├─────────┼──────┼─────┼─────┼─────┼─────┼──────┤ │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 2.63亿│ 0.00│ 2.63亿│ 100.00│ 2.21亿│ 2016-06-30│ │制剂扩产项目 │ │ │ │ │ │ │ ├─────────┼──────┼─────┼─────┼─────┼─────┼──────┤ │购买英诺升康股权 │ 1950.00万│ 0.00│ 1950.00万│ 100.00│ ---│ ---│ ├─────────┼──────┼─────┼─────┼─────┼─────┼──────┤ │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 2.16亿│ 0.00│ 2.63亿│ 100.00│ 2.21亿│ 2016-06-30│ │制剂扩产项目 │ │ │ │ │ │ │ ├─────────┼──────┼─────┼─────┼─────┼─────┼──────┤ │门冬酰胺酶原料药及│ 4268.00万│ 0.00│ 7018.00万│ 100.00│ 851.40万│ 2016-06-30│ │制剂扩产项目 │ │ │ │ │ │ │ ├─────────┼──────┼─────┼─────┼─────┼─────┼──────┤ │常州千红医院项目 │ 8000.00万│ 0.00│ 0.00│ 0.00│ ---│ ---│ ├─────────┼──────┼─────┼─────┼─────┼─────┼──────┤ │门冬酰胺酶原料药及│ 7018.00万│ 0.00│ 7018.00万│ 100.00│ 851.40万│ 2016-06-30│ │制剂扩产项目 │ │ │ │ │ │ │ ├─────────┼──────┼─────┼─────┼─────┼─────┼──────┤ │合资研究院建设项目│ 1.06亿│ 0.00│ 1.06亿│ 100.00│ ---│ 2016-06-30│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5500.00万│ 0.00│ 2.95亿│ 100.00│ ---│ ---│ │) │ │ │ │ │ │ │ ├─────────┼──────┼─────┼─────┼─────┼─────┼──────┤ │合资研究院建设项目│ 1.01亿│ 0.00│ 1.06亿│ 100.00│ ---│ 2016-06-30│ ├─────────┼──────┼─────┼─────┼─────┼─────┼──────┤ │营销及行政管理中心│ 5750.00万│ 0.00│ 8580.00万│ 100.00│ ---│ 2016-06-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28亿│ 1.01亿│ 2.20亿│ 100.00│ ---│ ---│ │) │ │ │ │ │ │ │ ├─────────┼──────┼─────┼─────┼─────┼─────┼──────┤ │营销及行政管理中心│ 8580.00万│ 0.00│ 8580.00万│ 100.00│ ---│ 2016-06-30│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及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及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千红生│江苏众红生│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化制药股份│物工程创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研究院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26│其他事项 ──────┴────────────────────────────────── 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一、本次受让股份相关情况: 1、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受让主体: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轲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耀方先生之 子,与王耀方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股份受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3)股份受让目的:王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4)股份受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本次受让股份实施情况 王轲先生于2025年6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22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截止2026年6月25日。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受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受让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王轲先生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控股权及管理权 的相对稳定,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时也充分表达了公司核心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价 值的信心。 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000000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常州千红生化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34%,过户 价格为4.83元/股,转让总金额为144900000元,所受让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 为不超过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非交 易过户完成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9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止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000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2.34%)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其中2200万股已 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轲先生,剩余800万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根据《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在20 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 2025-04-1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确认,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132850097.16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 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 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279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 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 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000000股,实 施的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407568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1499760 00元(含税),合计总额为290732897元,合计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81.66%。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实施股权激励、可转债发行、股份回购等股本总 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5-04-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 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 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 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 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151.6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 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文凯 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12月开始在公证 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常柴股份(0 00570)、黑牡丹(60051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红燕 200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公证 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新美星(300509)、上能电气 (300827)、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 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 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最 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 2025-04-1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 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证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 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 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 资原则,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大程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在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股票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第四节中规定的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理财合同有效。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 毕的决议继续有效。 5.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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