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53 南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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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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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时代(广东横琴│ 1000.00│ ---│ 1.56│ ---│ 0.00│ 人民币│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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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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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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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滚针轴承及单向│ 1.81亿│ ---│ 1.90亿│ 100.00│ 1206.05万│ 2015-12-31│
│轴承总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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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 1.20亿│ ---│ 1.32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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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5300.00万│ ---│ 53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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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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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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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史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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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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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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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
│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 │苏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昌盛”)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史维女│
│ │士向其提供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持南方昌盛的业务发展,满足 │
│ │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已实际到│
│ │账日期计算,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 史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将其以自有资金向南方昌盛提供财务│
│ │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 │
│ │净资产1.70%,属公司董事会审批事项。 │
│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史建伟先生、史维女│
│ │士、姜宗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事项。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
│ │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
│ │的情形,同时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史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9,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系公│
│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史娟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
│ │ 史维女士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通过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昌盛 │
│ │提供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
│ │且不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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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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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伟 3760.00万 10.80 27.29 2019-07-17
史娟华 1731.00万 4.97 ---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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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91.00万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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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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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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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
、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
币流动资金贷款、银承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汇票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
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5年1月16日审批同意:因资
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武进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
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南方昌盛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昌盛”)向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常
州武进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额度授信有效期均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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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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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NanfangPrecisionCo.,Ltd.
法定代表人:史建伟
注册资本:34800.00万元
实缴资本:348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8日
上市时间:2011年2月2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
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K12061113G
股票简称:南方精工
股票代码:00255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网址:www.nf-precision.com
经营范围: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
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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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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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及整改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及整改的情况如下:
(一)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
有关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公司未
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
披露不完整。深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下发《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75号),要求公司核实说明相关事项。公司于《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表示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二)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下发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1、针对上述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于2
023年7月10日向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下发《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史建伟、史维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4号),认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史建伟、史维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未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史建
伟、史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针对上述事项,深交所于2023年8月18日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关于对江苏南方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767号),认为公司
的上述行为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
1.4条、第2.1.5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的
规定;公司董事长史建伟、总经理姜宗成,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史维,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
4.4.2条的规定,对公司、史建伟、姜宗成、史维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已定期开展信息披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公司自身信披专业能
力、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及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力度;同时,公司也不断完善互动易回复和审批流
程、加强管理层对投资者有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避免误导性陈述或
遗漏重要事实。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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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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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8000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鉴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
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36609.42万元,按照假设测算发行价格为12.0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4年12
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则发行数量约为3028.07万股,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
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6、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8.13万元,扣非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88.24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
4年度业绩与上一年度持平。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24年度增长10%、与2024年度持平两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
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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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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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公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
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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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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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
、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
币流动资金贷款、银承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汇票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
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5年1月8日审批同意:因资金
周转需要,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
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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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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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
、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
币流动资金贷款、银承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汇票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
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昌盛”)生
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4年12月2日审批同意:因资金周转需要,同意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2个月。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24000万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本
次授信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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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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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
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昌盛”)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史维女士向
其提供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持南方昌盛的业务发展,满足资金周转
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已实际到账日期计算
,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史维女士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将其以自有资金向南方昌盛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70%,属公司董事会审
批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史建伟先生、史维女士
、姜宗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
形,同时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史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9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史娟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史维女士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通过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昌盛提供
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
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70%。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南方昌盛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2年12月6日
(4)法定代表人:史建伟
(5)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南方昌盛70%股权
(8)财务状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南方昌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为原则,用以补充控股子公司南方昌盛的流动资金,
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史维女士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以借款方式向南方昌盛
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款项支付至南方昌盛账户之日起计(以银行回单日期
为准),借款利率参考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南方昌盛
可提前还款,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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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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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
孙荣发(主任委员)、王芳、单奕
变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
孙荣发(主任委员)、曹春林、单奕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芳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改由公司非独
立董事曹春林先生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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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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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史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史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维女士的辞职自书面辞呈送达本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史维女士辞职后仍然在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在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
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在此,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史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
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需聘任董事会秘书。现经本公司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提名,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王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王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王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
翔路9号邮政编码:213164
截至本日,王芳女士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芳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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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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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599.7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653567590.6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5032223.63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32223.6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34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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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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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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