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53 南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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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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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永宁新能源汽车│ 550.00│ ---│ 55.00│ ---│ 0.00│ 人民币│
│轴承(浙江)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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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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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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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滚针轴承及单向│ 1.81亿│ ---│ 1.90亿│ 100.00│ 1206.05万│ 2015-12-31│
│轴承总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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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 1.20亿│ ---│ 1.32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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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5300.00万│ ---│ 53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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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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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7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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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6亿 │转让价格(元)│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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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74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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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史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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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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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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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61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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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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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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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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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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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
│ │例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
│ │万元,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40.00万元,胡良豹增资152.40万元,上海│
│ │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17.60万元,王东冬增资7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 │
│ │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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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2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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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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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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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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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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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
│ │例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
│ │万元,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40.00万元,胡良豹增资152.40万元,上海│
│ │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17.60万元,王东冬增资7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 │
│ │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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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152.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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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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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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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胡良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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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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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
│ │例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
│ │万元,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40.00万元,胡良豹增资152.40万元,上海│
│ │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17.60万元,王东冬增资7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 │
│ │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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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117.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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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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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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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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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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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
│ │例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
│ │万元,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40.00万元,胡良豹增资152.40万元,上海│
│ │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17.60万元,王东冬增资7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 │
│ │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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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7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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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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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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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王东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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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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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
│ │例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
│ │万元,上海拥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40.00万元,胡良豹增资152.40万元,上海│
│ │呈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17.60万元,王东冬增资7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 │
│ │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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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7 │交易金额(元)│1.5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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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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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174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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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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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史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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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
│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先生│
│ │于2023年5月17日与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鸿资产”)签署了《史建伟 │
│ │与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史建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7400000股(占│
│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转让给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8.97元/股, │
│ │转让价款总额为156078000元。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 │
│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 │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
│ │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史建伟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 │
│ │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
│ │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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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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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伟 3760.00万 10.80 27.29 2019-07-17
史娟华 1731.00万 4.97 ---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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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91.00万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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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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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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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
、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
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办理授信时可以公司信用或资产作为担
保。本议案中所涉及的担保事项仅针对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
0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不能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
月12日、2022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苏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江苏南方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昌盛”)生产经营
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4年2月21日审批同意:因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向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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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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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及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鉴于该所内部工作调整
,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虞丽新女士更换为倪新浩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由
游世秋先生更换为鲍伦虎先生。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倪新浩(项目合伙人)、沈培培,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鲍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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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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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
、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
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办理授信时可以公司信用或资产作为担
保。本议案中所涉及的担保事项仅针对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不能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
12日、2022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4年1月22日审批同意:因资
金周转需要,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有效
期12个月。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本
次授信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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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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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
、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
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办理授信时可以公司信用或资产作为担
保。本议案中所涉及的担保事项仅针对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不能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长于2024年1月9日审批同意:因资金
周转需要,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有
效期12个月,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有效
期12个月。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本
次授信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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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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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增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微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圳呈”)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
升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圳呈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例
对上海圳呈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资612万元
,增资完成后,上海圳呈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圳呈增资事项已经2023年12月13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手续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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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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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智造”)。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二、注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32040402spj037)登字[2
023]第09070035号,准予注销登记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南方智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
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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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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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方精工”)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
、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目前还在资料编制准备阶段。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深证上〔2023〕767号),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
】)中关于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形: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触及上述规定,公司将重新评估本次
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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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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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事实
经查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6月19日,南方精工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在国
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目前公司和
国内头部两家减速机厂商合作开发新型减速机;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
获得较高认可”。6月20日至28日,公司股价连续上涨,股票交易两次触及异常波动,但公司
在6月26日、28日两次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提及互动易答复事项,并认为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直至本所于6月29日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相关事项后,南
方精工才在7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2022年RV
减速器配套的滚针轴承产品销量约53.3万套(仅滚针轴承),占市场总额的比例为51.5%,但
未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且公司产品并非直接供应特斯拉,也没有取得下游客户将相关样品送
至特斯拉以及试验结果和评价的书面依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
陈述的情形。
(一)责任认定
南方精工的上述行为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
2.1.4条、第2.1.5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
的规定。
南方精工董事长史建伟、总经理姜宗成,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的规定,对南方
精工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南方精工董事会秘书史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的规定,对南方
精工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三)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本所认为:一是对南方精工提出的申辩理
由不予采纳。第一,互动易平台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
对涉及“减速器”“特斯拉”等市场热点概念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
据,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南方精工在互动易平台上有关产品市场份额的回复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完全未作任何风
险提示,公司此后在关注函回复公告中亦承认互动易回复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第二,股价异
动后,公司两次发布异动公告均未就互通易平台回复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并称前期披露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因此,公司所称相关回复仅是“表述
不严谨”“无主观故意”的理由难以采信。第三,关于股价异动原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后,
股价从次一交易日(6月20日)连续涨停,至6月28日股票交易两次触及异常波动。在公司承认
互动易回复涉嫌误导性陈述后,股价又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并再次触及异常波动。公司所称
“公司股价异动受板块影响较大”的理由难以成立。第四,在违规事项发生后“配合监管并进
行整改”属于上市公司应尽义务,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与交易所自律
监管依据不同、维度不同。公司提出的“影响公司可转债融资”“关键少数不存在恶意套现获
利”等申辩理由,不属于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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