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54 惠博普 更新日期:2026-04-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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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16│ 26.00│ 8.22亿│
├───────────┼───────────┼───────────┼───────────┤
│增发 │ 2015-03-26│ 9.68│ 5.7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2-21│ 5.09│ 1.01亿│
├───────────┼───────────┼───────────┼───────────┤
│增发 │ 2020-12-15│ 2.33│ 6.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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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东油田服务 │ 27158.56│ ---│ ---│ 0.00│ -582.1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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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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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77亿│ 0.00│ 6.7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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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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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4 │转让比例(%) │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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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75亿 │转让价格(元)│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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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41亿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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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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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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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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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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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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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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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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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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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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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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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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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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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峰 4456.00万 4.16 --- 2017-06-20
白明垠 5356.19万 3.98 72.04 2021-12-04
肖荣 2057.00万 1.92 33.33 2020-05-13
─────────────────────────────────────────────────
合计 1.19亿 10.0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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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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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威县惠博普│ 1.6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凯特数智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凯特数智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惠博普能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惠博普能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凯特数智科│ 828.1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长沙水业集│ 594.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威县惠博普│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长沙水业集│ 230.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华油惠博普│惠博普能源│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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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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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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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变更概述
2026年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与天津
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装备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原协议”),协议约定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414323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
%)转让给百利装备集团。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后,水业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6562738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2%。百利装备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3414323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HBP2026-005)。
2026年3月3日,公司收到水业集团的通知,长沙市国资委已出具《关于同意长沙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向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
,同意水业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百利装备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惠博普股份(341432339
股,对应25.60%的持股比例)及控制权。同时,公司收到百利装备集团通知,天津市国资委已
出具《市国资委关于百利集团非公开协议受让惠博普25.60%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百利
装备集团非公开协议受让水业集团持有的惠博普股份341432339股(持股比例为25.60%)。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HBP2026-011)。
二、《<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办理合规确
认申请前必须提供全部转让价款付清证明的指导要求,作为甲方的公司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与作
为乙方的百利装备集团经友好协商,对原协议中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进行修订,双方于20
26年4月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同条款变更
将原协议“2.2支付时间及方式”条款:
(2)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二期款项,即人民币5872
63623.08元(大写:伍亿捌仟柒佰贰拾陆万叁仟陆佰贰拾叁元零捌分),占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的50%。乙方第一期和第二期款项支付完毕后,甲方配合乙方向深交所提交协议转让的合规确
认申请。
(3)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股份
协议转让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三期款项,即人民币234
905449.23元(大写:贰亿叁仟肆佰玖拾万零伍仟肆佰肆拾玖元贰角叁分),占股份转让价款
总额的20%。乙方支付该笔款项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变更为以下条款:
(2)原协议约定的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87263623.08元(大写:伍亿捌仟柒佰贰拾陆万叁
仟陆佰贰拾叁元零捌分)与第三期款项人民币234905449.23元(大写:贰亿叁仟肆佰玖拾万零
伍仟肆佰肆拾玖元贰角叁分),合计人民币822169072.31元(大写:捌亿贰仟贰佰壹拾陆万玖
仟零柒拾贰元叁角壹分),占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70%,乙方应于原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支付至共管账户。乙方支付该笔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向深交所提交协议
转让的合规确认申请。
(3)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股份
协议转让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条其他约定
2.1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共管账户的共管
机制、交割先决条件、陈述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如原协议
条款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2双方确认,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补充和修改,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拾份
,各方各执贰份,上市公司留存壹份,其余原件用于办理申请标的股份过户等手续时使用,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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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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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存在 不确定性;在
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如本合同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 据合同实际履
约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相应的会计期间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25-036),公司收到恩凯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NKPet
roleum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NK石油公司”)发来的《授标函》,NK石油公司作为伊拉
克NaftKhana油田的运营商,确认公司为NaftKhana油田复产项目的中标单位,决定将该项目的
工程、采购、运营、维护(EPCOM)合同授予公司。
近日,公司与NK石油公司及其伊拉克分公司于伊拉克签订完成NaftKhana油田复产项目合
同,合同金额为2252180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5.96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恩凯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NKPetroleumCompanyLimited
执行董事:戴小平
注册资本:40000美元
注册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注册号:2097081
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领域上下游投资建设运营Upstreamanddownstreaminvestment,cons
tructionandoperationsintheoilandgassector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新鸿基中心19层1917-24号房Rooms1917-2419/F,SunHungKaiCentre,W
anChai,HK
伊拉克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伊拉克巴格达市曼苏尔区阿米拉特街601区15巷30号Al-Mansou
r,Al-AmeeratStreet,Sector601,Alley15,No.30,Baghdad,IraqNK石油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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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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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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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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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业集团”)与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装备集团”)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水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414323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
60%)以每股3.44元的价格转让给百利装备集团,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174527246.16元(大写
: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肆佰伍拾贰万柒仟贰佰肆拾陆元壹角陆分)。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百利装备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
3、百利装备集团已出具承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公司股票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
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但前述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
受前述限制。本次交易后,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
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
机构经营者集中审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相关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与百利装备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约定水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414323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以每股3.44元的
价格转让给百利装备集团,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174527246.1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柒
仟肆佰伍拾贰万柒仟贰佰肆拾陆元壹角陆分)。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水业集团,其持有公司40705972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0.5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长沙市国资委”)。如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百利装备集团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天津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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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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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至9:
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董事推举董事
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24988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4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8833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04%。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7285
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40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4521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8%。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635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3.5073%;反对59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82
%;弃权2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6%。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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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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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
4.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
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
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
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
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
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
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
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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