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56 辉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21│ 37.50│ 13.02亿│
├───────────┼───────────┼───────────┼───────────┤
│增发 │ 2019-12-31│ 5.13│ 6.07亿│
├───────────┼───────────┼───────────┼───────────┤
│增发 │ 2020-03-24│ 6.33│ 1.0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万家共赢臻安FOF1号│ 1000.00│ ---│ ---│ 0.00│ 40.55│ 人民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控股子公司 │ ---│ ---│ 1.28亿│ ---│ -330.27万│ ---│
├─────────┼──────┼─────┼─────┼─────┼─────┼──────┤
│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3.71亿│ ---│ 3.73亿│ 100.42│ 70.08万│ 2012-03-01│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273.00万│ ---│ 3495.28万│ 106.79│ ---│ 2012-03-01│
├─────────┼──────┼─────┼─────┼─────┼─────┼──────┤
│设立控股子公司 │ ---│ ---│ 6050.00万│ ---│ 2724.72万│ ---│
├─────────┼──────┼─────┼─────┼─────┼─────┼──────┤
│40万吨/年新型肥料 │ 1.49亿│ 0.00│ 1.18亿│ 79.18│ ---│ 2020-12-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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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 ---│ 5.91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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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 1.06亿 12.42 30.48 2020-06-24
─────────────────────────────────────────────────
合计 1.06亿 12.4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10 │质押股数(万股) │4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5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6 │质押截止日 │2026-06-0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3 │解押股数(万股) │41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6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1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3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1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质押股数(万股) │202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7 │质押占总股本(%) │2.14 │
├────────┼──────────────┴────────┴──────────────┤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3 │质押截止日 │2026-01-03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5 │解押股数(万股) │202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3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027.0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2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5 │质押股数(万股) │1716.51 │
├────────┼──────────────┼────────┼──────────────┤
│质押占所持股(%) │4.80 │质押占总股本(%) │1.81 │
├────────┼──────────────┴────────┴──────────────┤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3 │质押截止日 │2025-09-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28 │解押股数(万股) │1716.51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3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716.51万股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28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716.51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辉隆农│山东辉隆化│ 1.26亿│人民币 │--- │2026-06-15│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安徽辉隆万│ 2000.00万│人民币 │--- │2026-06-29│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乐农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安徽辉隆集│ 1746.61万│人民币 │--- │2026-02-18│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团农业发展│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安徽辉隆集│ 1400.00万│人民币 │--- │2026-05-29│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团银山药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责任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安徽省瑞丰│ 1124.53万│人民币 │--- │2026-02-11│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农业化学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海南省农业│ 1037.54万│人民币 │--- │2026-02-14│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生产资料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广东瑞美福│ 897.72万│人民币 │--- │2026-06-05│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农业科技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辉隆农│广西辉隆农│ 303.93万│人民币 │--- │2026-01-14│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业服务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辉隆农│符合一定资│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资集团股份│质条件的、│ │ │ │ │ │ │ │
│有限公司 │非关联的客│ │ │ │ │ │ │ │
│ │户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946518080元变更为9349408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
2026-07-23│股权回购
──────┴──────────────────────────────────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577,228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22%。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6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7.74
%被动增加至38.21%,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577,228股,最高
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1元/股,成交金额为10,039.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
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577,228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11,57
7,228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
2026-07-04│其他事项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和2021年5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公司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开立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19694276股已于20
21年7月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
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3、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持股
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4年7月6日届满。
4、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2022
年7月8日,本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股数为98471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2023年7月8日,本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届满,解锁股数为9847138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5、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至2025年7月6日。
6、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7月6日。
二、本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6年7月6日存续期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规定,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9694276
股公司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
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后续公司将根据规定完成本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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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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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部
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
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仅考虑本次股份注销的情况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
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6518080元变更为93494085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可以采用现
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电子邮箱:zqb@aha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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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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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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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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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参股公司安徽智益隆华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益隆华”)利润分配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利润分配款项。该笔利润分配款将计入公司20
26年度损益,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收到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的
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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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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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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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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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
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577228股,最高成
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1元/股,成交金额为10039.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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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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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担保,此次担保预计均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拟对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所有公司可以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
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
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均包含对其控股公司的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
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
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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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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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利率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安徽辉隆
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任一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及利率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
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尿素等大宗商品销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
营商品价格波动及利率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
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根据业务经营
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适时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实现价格对冲、套期保值的效果。公司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品种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
以及上述业务的组合。主要涉及的外币币种为美元,也包括业务可能涉及的欧元、港币等其他
币种。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尿素、铝锭等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相关产业链品种。
3、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利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
理层代理人负责办理套期保值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等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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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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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6.5亿元的资产池敞口额度。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
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
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
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
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
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二)业务主体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主体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三)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四)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公司与合
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五)资产池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资产池敞口信用额度,其中,浙商银行不超
过2.5亿元(含2.5亿元),平安银行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
(六)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信息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
的具体合同为准。其中,浙商银行业务中相关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
业务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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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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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
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预付款项等,拟计
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58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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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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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
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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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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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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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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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
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140
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422.3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拟终止实施,现阶段超募资金暂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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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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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控股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
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购买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
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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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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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质
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
,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自主品牌复合肥、农药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一方面,公司坚持做优做强农资主业,构筑现代农资流通网络体系,推进自主品牌
产品制造,打造“辉隆五好”农业综合服务模式。目前,公司在全国20个主要农业省(自治区
)建立了87家配送中心和4200余家加盟店,14家农事服务中心;公司拥有六大肥药生产基地,
超百万吨自主品牌复合肥产能,2000吨/年氯虫苯甲酰胺产能。另一方面,公司创新发展新兴
产业,已构建并持续延伸精细化工、香料香精等业务板块的产业链与价值链。海华科技作为国
内首家打通“间甲酚——百里香酚——L-薄荷醇”产业链并实现稳定量产的企业,现已形成甲
醚、甲酚全产业链优势,其甲酚产品成功打破国外达30年的技术垄断,L-薄荷醇的问世填补了
国内空白,实现香料主品种国产化的重要跨越。目前,公司核心产品薄荷醇产能达5000吨/年
,BHT产能为1.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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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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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下午14:5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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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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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因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福集团”)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辉
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辉隆”)开展不超过1.2亿元的采购担保,担保有效
期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
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
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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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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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7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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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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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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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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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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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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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参股公司宁波正通博源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通博源”)的分配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正通博源的分配方案,公司预计获得分配收益4130.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4.45%。此次分配事项已经正通博源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分配收
益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该笔分配款项。
本次收到参股公司分配款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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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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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内审机构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孙红星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公
司及董事会对孙红星先生担任内审机构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内审机构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
张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2025年12月31日附件:
张明刚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本科学历,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皖北煤电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岗位副科长、科长,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
有限公司监事,铜陵丰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庐江瑞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明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10430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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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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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
露《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拟出资15000万元
参与投资设立华文清能一期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华
文清能基金”)。该基金由公司与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人文
化”)、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滁州市城
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徽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文
清能基金已于2023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B9926。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华文清能
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的手续,并取得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
执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4500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减少非主业投资,拟减少华文清能基金的投资份额,减少认缴出资份
额10500万元。公司的认缴出资份额由15000万元调整为4500万元。经合伙人协商一致,辉隆股
份出资份额调整为4500万元,新增上海九格金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方式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10500万元。华文清能基金出资总额不变。
三、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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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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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1-9月实现
净利润175470351.3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703534.95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88909395.2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1038302.39元。按照孰
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要求,积极响应监管机构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
步提升公司股东投资收益,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
后的股份数量919136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4595.68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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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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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
披露《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拟出资10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庐江振川一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江产业基
金”或“基金”),该基金由公司与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金通智
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
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庐江产业基金已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TK2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360万元,庐江产业基金合计实缴出资7200万元。
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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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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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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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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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安徽辉隆农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
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拟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5506.84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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