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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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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564 天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3-02│ 29.50│ 13.37亿│ ├───────────┼───────────┼───────────┼───────────┤ │增发 │ 2013-05-27│ 9.00│ 5.73亿│ ├───────────┼───────────┼───────────┼───────────┤ │增发 │ 2018-05-22│ 7.28│ 10.2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张化机(苏州)重装│ 37204.9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天沃恩科(北京)核│ 24952.5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 10.21亿│ 2.98亿│ 10.19亿│ 99.84│ 0.00│ ---│ │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 │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853.7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7.117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 │ │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海河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青海海河铁路运输│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海河”)7.117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11日披露的《 │ │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5年11月14日起,青海海河7.1173%股权于联交所公开挂牌,现已达成交易意向。202│ │ │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联交所送达的《组织签约通知》,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青藏铁路”)成为前述交易标的受让方,公司已与青藏铁路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 │ │合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 │ │ (一)交易双方 │ │ │ 转让方(甲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乙方):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 │ (二)产权交易标的 │ │ │ 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 │ (三)交易价款 │ │ │ 本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853.763822万元。 │ │ │ (四)支付方式 │ │ │ 4.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256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直接│ │ │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 │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 │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上回避│ │ │投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 │ │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 │ │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 │ │供了总额度为30.43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 │ │ │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 │ │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 │ │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 │ │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 │ │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 │ │接受电气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30.43亿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公司相应对控股股东电气 │ │ │控股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30.4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 │ │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二、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 │ │%,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服│ │ │ │ │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天沃科│上海电气控│ 29.65亿│人民币 │2022-12-01│2032-11-30│抵押、质│否 │是 │ │技股份有限│股集团有限│ │ │ │ │押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天沃科│玉门鑫能光│ 2.36亿│人民币 │2019-12-06│2025-01-15│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热第一电力│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天沃科│上海电气集│ 1.00亿│人民币 │2019-12-06│2025-01-15│质押 │是 │是 │ │技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2026-07-03│其他事项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姚丹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为止。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由姚丹花女士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其余委员组成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 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姚丹花(主任委员)、陈寿焕、钱益群; 审计委员会:柳世平(主任委员)、李祺泓、张安频; 提名委员会:陶海荣(主任委员)、姚丹花、张安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柳世平(主任委员)、陈寿焕、陶海荣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一)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余忠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忠海先生因工作调 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余忠海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忠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余忠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余忠海先生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7-0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 026年7月2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0人,代表股份26214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5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36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8%。 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484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8.927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08人(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08人),代表股份136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8 %。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吴婧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姚丹花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01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68%。 ──────┬────────────────────────────────── 2026-06-17│其他事项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 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6-05-23│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和一致性原则,公司对上述投资者索赔进行了评 估,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5092.81万元。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与未决诉讼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 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收到投资者索赔后,逐项对索赔事项进行判断,并由外部律师比对判断。对于有明 确的股东身份信息、符合索赔资格以及索赔金额能计量的投资者索赔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和 一致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收到投资者索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5092.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 的比例为27.35%,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5092.8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 度因投资者诉讼索赔事项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金额5114.4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为27.47%,预计将累计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5114.40万元。 ──────┬────────────────────────────────── 2026-04-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3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 月15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 2026-03-26│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 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上回避投票。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4819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 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查阅财务公司2025年9月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748. 5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58.9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9.60亿元;2025年1-9月实现利息收入人 民币9.20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6.3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93亿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法人。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3-26│对外担保 ──────┴────────────────────────────────── 1.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担保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供了 总额度为30.43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 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 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拟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 措施。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接受 电气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30.43亿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公司相应对控股股东电气控股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30.4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 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 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026-03-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3-26│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25.45亿元,利润总额0.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7亿元,母公司可分配 利润为-50.29亿元,公司总资产57.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6亿元。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 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审验,2025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29.55万元(正数代表 转回,负数代表损失)。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6-03-26│其他事项 ──────┴────────────────────────────────── 1.被授权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2.融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 币35.83亿元。 3.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权情况概述 为满足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 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玉 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融资活动等事项中授予共 计不超过人民币 35.83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借款、融资租赁等,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和前述有效期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并办 理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 资额度分配情况。 二、被授权额度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额度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3)注册资本:85890.4477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 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 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 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 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天沃科技母公司数据):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74421.04万元 ,净资产为-89842.76万元,营业收入为9904.43万元,净利润为-9564.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32.74%。 2.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3)注册资本:87204.9万元人民币 (4)住所:金港街道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 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 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 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 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末,张化机资产总额426481.62万元,净资产为153731.62万元,营 业收入为178130.91万元,净利润为2838.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95%。 3.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吴春明 (3)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 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 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 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末,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49084.19万元,净资产为9939.35万 元,营业收入为50267.71万元,净利润为125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75%。 4.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赵林峰 (3)注册资本:347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郑家沙窝光热示范区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 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末,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35435.07万元,净资产为24509.10 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4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83%。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 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 ,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后授权公 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分配情况。 ──────┬────────────────────────────────── 2026-03-26│其他事项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4709.7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94709.74万元,实收股本85890 .4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9407.14万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盈利4697.40万元,2025年未分配利润为-394709.7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仍存在 较大金额亏损。 三、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持续经营改进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能力,通过加强逾期款项 的回收工作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同时努力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降低融资成本,经营利润实 现盈利,公司业绩逐步企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公司亦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 制订完善2026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 2026-03-26│仲裁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3.涉案金 额:2374.80万元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影响。 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畅亿”)就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买卖合 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张化机向宁夏畅亿支付违 约金及赔偿额外损失合计2374.80万元。张化机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 院《应诉通知书》(2026)宁01民初120号,公司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一)诉讼当事人1 .原告: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夏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二区铁路专用线以南、鸳冯路以西法定代表人:黄斌 2.被告: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19年6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 同》,合同总价7200万元。2019年8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DMO反 应器、乙二醇合成塔买卖合同》,合同总价5850万元。 因宁夏畅亿逾期支付上述两项合同设备款,张化机于2021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 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额为2025万元,并达成和解。后因宁夏畅亿再次逾期付款,张化机 于2022年9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额为3915万元,并再次 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宁夏畅亿仍欠付张化机设备款本金3868.65万元和应付利息。 如本公告前文所述,近日,张化机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根据 本次起诉状内容,宁夏畅亿主张,张化机供货的《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 备买卖合同》项下甲醇合成塔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给其造成损失2374.80万元。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支付违约金2160万元;2.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赔偿 额外损失214.80万元;3.请求判令张化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1、2两项费用合计2374.80万元。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受理情况 张化机于2026年3月23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 )宁01民初120号,本案已获得受理。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无。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规定,以及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 简称“19号解释”),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已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优化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完善信 用风险管控机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 联方往来的实际特征,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历史未发生实质性坏账损失,信用风险极低。原采用“账龄分析法 ”统一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未能准确反映此类往来的低风险实质,可能导致母公司及子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无法真实体现其可收回金额。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并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存在客观减值证据,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若存在减值迹象,则按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本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6-03-26│其他事项 ──────┴──────────────────────────────────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2.本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383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9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9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 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 度聘请容诚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为人民币20万元。在2026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5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的情况下,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不高于2025年度。 ──────┬────────────────────────────────── 2026-03-14│仲裁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1991.59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原告”或“江南锻造”)就与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建 ”)、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建”)等主体买卖合同纠纷,向天 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2起诉讼,要求天津华建、扬州华建等主体支付货款本息合计1991.59 万元。江南锻造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2026)津0115民初3417号、(2026)津0115民初3419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锻造已完 成缴费。 ──────┬────────────────────────────────── 2026-01-3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 026年1月30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 9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085%。 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08人(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5 %。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李鹏律师、张强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4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81%;反对33 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71%;弃权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81%;反对33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71%;弃权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54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1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4:00;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1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 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7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5-12-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 025年12月19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95人,代表股份300138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4.94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3人,代表股份51679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0%。 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484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8.927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793人(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793人),代表股份51679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0 %。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季彦杉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投资建设玉门鑫能30万千瓦“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85 7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80%;反对108605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5%;弃权7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335%。 ──────┬────────────────────────────────── 2025-12-12│其他事项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薛佳祺先 生(项目合伙人)和潘祖立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现委派李雨婷女士接替潘祖立先生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薛佳祺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李雨婷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李雨婷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 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容诚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5-12-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4:00;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 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年11月17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2025-11-11│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原持有参股公司青海海 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海河”)7.1173%股权,现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公司 持有的青海海河7.1173%股权资产评估值为853.76万元,并已履行完毕国资备案程序。公司将 以此为基础制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首次挂牌价格。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海 河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 整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的具体方案(含挂牌价格)、签署交易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挂 牌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挂牌等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 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后续 如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有限公司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如因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挂牌导致公司与 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4:00;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11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 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5-08-30│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3.涉案金 额:2378.60万元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下称“张化机”或“原告”)就与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富宇”或“被告”)买 卖合同纠纷,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富宇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2378.60 万元。张化机于近日收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0503民 初2258号,公司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2.被告: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滨孤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全峰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9月21日在东营市河口区签订了产品供销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购 买氢气水冷器等设备共计14台。上述设备于2023年8月10日交付并在被告现场完成联合检验。 产品供销合同总价为6390.00万元,已支付价款4134.00万元,被告逾期未付设备款为2256.00 万元。经计算,截至2025年7月2日,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为122.60万元。 ──────┬────────────────────────────────── 2025-08-23│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5-08-23│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2日下午14:45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3楼301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 炜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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