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65 顺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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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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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3-09│ 31.20│ 9.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6-24│ 4.66│ 3080.26万│
├───────────┼───────────┼───────────┼───────────┤
│增发 │ 2018-04-11│ 7.21│ 1.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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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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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 │ 73960.94│ ---│ ---│ 2559.63│ 1582.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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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 │ 44150.81│ ---│ ---│ 3167.94│ 1382.75│ 人民币│
├─────────┼─────┼─────┼─────┼─────┼──────┼──────┤
│锴威特 │ 17333.08│ ---│ ---│ 1861.57│ -358.26│ 人民币│
├─────────┼─────┼─────┼─────┼─────┼──────┼──────┤
│瑞松科技 │ 6709.46│ ---│ ---│ 1.38│ 411.9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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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 │ 6310.98│ ---│ ---│ 836.66│ -37.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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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 │ 2386.24│ ---│ ---│ 1061.27│ 39.3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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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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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 5000.00万│ 0.00│ 5009.70万│ 100.00│ 0.00│ 2021-10-01│
│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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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 8783.60万│ 0.00│ 4081.77万│ 100.00│ ---│ ---│
│保包装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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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 6348.40万│ 0.00│ 4050.58万│ 100.00│ 0.00│ 2020-09-0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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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944.65万│ 0.00│ 944.6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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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055.00万│ 0.00│ 1055.00万│ 100.00│ ---│ ---│
├─────────┼──────┼─────┼─────┼─────┼─────┼──────┤
│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 0.00│ 0.00│ 5009.70万│ 100.00│ 0.00│ 2021-10-01│
│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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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 ---│ 0.00│ 1999.65万│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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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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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8 │交易金额(元)│7425.0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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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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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33%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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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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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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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2026年6月12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省│
│ │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玉溪印刷")33%的股权以人民币74250170.│
│ │07元转让给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承洛"或者"交易对手")。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将不直接持有玉溪印刷的股权。 │
│ │ 近日,云南承洛已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712,508.50元,并且│
│ │玉溪印刷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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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4 │交易金额(元)│1.1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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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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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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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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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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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5月18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持有的│
│ │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曲靖福牌”)45%的股权以人民币11109│
│ │2397.26元转让给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承洛”或者“交易对手”)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曲靖福牌的股权比例变动为34.4193%。 │
│ │ 近日,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554│
│ │619.86元,并且曲靖福牌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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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4 │交易金额(元)│7498.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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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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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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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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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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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辰光”)增资749803│
│ │70.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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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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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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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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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席总裁持有其99%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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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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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
│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事项概述 │
│ │ 1、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轨道辰光”或“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211,721.82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参股│
│ │公司轨道辰光的股权为27.8174%。 │
│ │ 2、轨道辰光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椿辰光迹”)拟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其余非关联投资方意向投资人民币│
│ │14,500万元,以上投资方拟投资合计人民币17,000万元。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
│ │出资权,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公司将持有轨道辰光的股权从27.8174%变化至23.7756%│
│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
│ │ 3、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99%份额,且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
│ │(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椿辰光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
│ │构成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
│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关│
│ │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74,980,370.16元,该事项亦构成与关联方张哲宇先生控制的企业北京 │
│ │椿辰星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已累计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
│ │会的批准。 │
│ │ 6、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 │
│ │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后续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
│ │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出于谨慎性考虑,董事张善从│
│ │先生作为关联董事(担任本次标的公司轨道辰光的董事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
│ │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放弃参股│
│ │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 椿辰光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99%份额, │
│ │且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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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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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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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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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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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辰光”)增资74,980│
│ │,370.16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持有轨道辰光19.30%的股权,出于看好轨道辰光未来业务的发展前景,为进一步优│
│ │化投资结构与布局,公司拟向轨道辰光增资74,980,370.16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
│ │轨道辰光的股权比例为28.68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2025年9月公司选举张善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目前担任轨道辰光 │
│ │董事长;2025年8月公司聘任张哲宇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目前担任轨道辰光法定代表人、 │
│ │董事、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轨道辰光为公司的关联法│
│ │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轨道辰 │
│ │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轨道辰光增资74,980,370.16元,并 │
│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后续增资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
│ │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关联董事张善从先生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
│ │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轨道辰│
│ │光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本次交│
│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对轨道辰光增资事项外,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6月 │
│ │以1.1亿元人民币参股投资了轨道辰光,持股比例为19.30%,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 │
│ │投资情况未达披露标准。 │
│ │ 二、投资标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善从先生担任轨道辰光董事长、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
│ │担任轨道辰光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轨道辰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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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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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1048.74万 0.99 25.98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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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48.74万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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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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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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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上海顺灏国│ 2497.02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材料科技股│际贸易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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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上海顺灏国│ 25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材料科技股│际贸易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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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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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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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近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及2025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分别为3.96元/股、4.31元/股。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及2025年5
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等相关公告。
2、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故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2.78元/股调整为2.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6月27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3、2025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8661750股已于2025年8月18日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40%,过户价格为2.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
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4、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6年8月19日届满,因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对应的可解锁股票数量
为2866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解锁的股票286617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已解锁的股票已
全部出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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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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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申请以下银行授信:
1、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2、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
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3、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综合授信额度中敞口部分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
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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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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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
灏国际”)申请,公司拟提供以下担保:
1、拟为顺灏国际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国际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拟为顺灏国际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保函、国际信用证等。
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顺灏国际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5号一层195室
4、法定代表人:倪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添加剂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顺灏国际
100%股权。
9、经查询,顺灏国际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顺灏国际分别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
元、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顺灏国际开立保函、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
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灏国际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该公司经
营状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决策、管理和财务收支等人员均由公司
委派,风险可控,故同意本次公司为顺灏国际向以上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
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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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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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6月13日发出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钲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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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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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
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
告。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8.20元/股(
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1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3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
3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134859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2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2.69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7.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489368.4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中约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下限,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6年6月23日。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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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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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调
整为人民币18.20元/股(含本数)。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23日。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9402.45元(不含交易费用)接近本次回
购方案金额下限的人民币10000万元。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
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
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
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464
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2685%,最高成交价为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9元/股
,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9402.4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
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8.20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1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3日起生效。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金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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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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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6月12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省玉
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玉溪印刷”)33%的股权以人民币74250170.
07元转让给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承洛”或者“交易对手”)。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不直接持有玉溪印刷的股权。
同日,公司与云南承洛签署了《关于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
“本协议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标的公司出具关于
除出让方外现有股东放弃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且公司根据其内部决策权限和程
序取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批准之日(两者以孰晚之日为准)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后续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
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8日
5、公司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紫云北路34号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MA6NKMKT2N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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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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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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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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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
及2026年5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钲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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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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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5月18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持有的
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曲靖福牌”)45%的股权以人民币1110923
97.26元转让给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承洛”或者“交易对手”)。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曲靖福牌的股权比例变动为34.4193%。
同日,公司与云南承洛签署了《关于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本协
议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公司根据其内部决策权限
和程序取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后续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
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董事SHENGGUILIU(刘胜贵)先生目前担任标的公司的董事长,出于
谨慎性原则考虑,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承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8日
5、公司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紫云北路34号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MA6NKMKT2N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实际控制人:苏云燕
11、上述交易对手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联关系。
1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3、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信用中国(https://w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发现上述交易对手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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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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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2026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
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0%的股份,
提案人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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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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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上海顺灏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特制定《上海顺灏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
028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
处的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
分配方案,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规范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方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在此前提下可结合股票股利的分配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当年未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负值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不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或者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不
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下一年
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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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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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
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
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
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共发生信用资产
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81.1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23.43%,其中计提1451.02万元,核销988.28万元,转回69.84万元(本公告中
数据若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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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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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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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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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新
增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
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
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
、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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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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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8,939,662.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26,195.2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02,619.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2025年期末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7,150,273.56元、母公司2025年期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4,010,744.6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
,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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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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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
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
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晨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录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2、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晨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于2025年
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录瑶、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金燕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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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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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3月10日发出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SHENGGUILIU(刘胜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3、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94人,代表股份235,895,65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405%(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13,446,41
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6,542,
507股),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3,528,2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358
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5人,代表股份12,367,4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
81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2人,代表股份12,395,1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1.1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7,6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0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5人,代表股份12,367,4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1.1817%。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97.4729%;反对5,094,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弃权86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674%。
该议案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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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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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1、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轨道辰光”或“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211721.82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轨
道辰光的股权为27.8174%。
2、轨道辰光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椿辰光迹”)拟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其余非关联投资方意向投资人民币14500
万元,以上投资方拟投资合计人民币17000万元。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公司将持有轨道辰光的股权从27.8174%变化至23.7756%,不会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3、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99%份额,且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
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椿辰光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
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关联交
易事项涉及金额74980370.16元,该事项亦构成与关联方张哲宇先生控制的企业北京椿辰星迹
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已累计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6、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后续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出于谨慎性考虑,董事张善从先生作为
关联董事(担任本次标的公司轨道辰光的董事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放弃参股公
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6-02-0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甲1号院5号楼2层2990室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7FW674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
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
;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合伙人结构: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信用中国(https://www.c
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发现椿辰光迹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椿辰光迹
为2026年2月5日新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实际运营,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财务数据。
椿辰光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99%份额,且
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
理。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本次轨道辰光新进股东之一椿辰光迹99%的份额,且同时
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椿辰光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
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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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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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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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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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轨道辰光19.30%的股权,出于看好轨道辰光未来业务的发展前景,为进一步优化
投资结构与布局,公司拟向轨道辰光增资74980370.16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轨道辰
光的股权比例为28.68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二)关联关系
2025年9月公司选举张善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目前担任轨道辰光董
事长;2025年8月公司聘任张哲宇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目前担任轨道辰光法定代表人、董事
、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轨道辰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
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轨道辰光增资74980370.16元,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后续增资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关联董事张善从先生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轨道辰光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哲宇
4、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5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北路9号院1号楼13层101
6、注册资本:681.521739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712HB8X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
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
集成;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
云计算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微小卫星生产制造;微小卫
星科研试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9、
实际控制人:北京星辰未来空间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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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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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
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含)。按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11.8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60237股至16920474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的0.80%至1.60%(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2949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8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66236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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