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71 德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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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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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3-30│ 28.80│ 5.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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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08-01│ 10.40│ 5.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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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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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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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 ---│ ---│ 9.99│ ---│ 374.28│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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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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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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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2014-01-31│
│限公司进行增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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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 1.30亿│ ---│ 1.30亿│ 100.00│-1217.19万│ 2013-06-30│
│限公司(意德丽塔(│ │ │ │ │ │ │
│滁州)水晶玻璃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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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万吨高档玻 │ 1.83亿│ ---│ 1.85亿│ 101.36│ ---│ 2012-07-31│
│璃器皿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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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 8225.00万│ ---│ 8260.47万│ 100.43│ ---│ 2012-10-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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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 4500.00万│ ---│ 1960.81万│ 78.43│ ---│ 2016-06-30│
│仓储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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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2014-01-31│
│限公司进行增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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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2.63亿│ ---│ 2.63亿│ 100.00│ ---│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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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 3700.00万│ ---│ 3700.00万│ 100.00│ ---│ 2014-12-31│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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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万吨高档玻 │ 1.67亿│ ---│ 1.16亿│ 69.72│ ---│ 2016-03-31│
│璃器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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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德丽塔(滁州)水│ 2.89亿│ ---│ 1806.06万│ 6.25│ ---│ 2015-02-28│
│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 │ │ │ │ │
│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 │ │ │ │ │ │
│璃酒具生产线(二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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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力水晶玻璃有│ 1500.00万│ ---│ ---│ ---│ ---│ 2015-02-28│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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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8039.89万│ ---│ 8039.89万│ 100.00│ ---│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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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3700.00万│ ---│ 3700.00万│ 100.00│ ---│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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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 2500.00万│ ---│ ---│ ---│ ---│ 2015-02-28│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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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 8054.60万│ ---│ 212.86万│ 2.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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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 │ 5735.39万│ ---│ 5735.39万│ 100.00│ ---│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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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德丽塔(滁州)水│ 3779.53万│ 1200.39万│ 2748.19万│ 72.71│ ---│ ---│
│晶玻璃有限公司玻璃│ │ │ │ │ │ │
│器皿技改及透镜料块│ │ │ │ │ │ │
│玻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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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7500.00万│ ---│ 7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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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1016.73万│ ---│ 1016.73万│ 100.00│ ---│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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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德丽塔(滁州)水│ 3731.91万│ ---│ 3731.91万│ ---│ ---│ 2017-04-17│
│晶玻璃有限公司玻璃│ │ │ │ │ │ │
│器皿技改及透镜料块│ │ │ │ │ │ │
│玻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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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500.00万│ ---│ 5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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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995.99万│ 995.99万│ 995.99万│ 100.00│ ---│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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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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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9 │转让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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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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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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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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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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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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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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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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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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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凤阳县矿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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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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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德瑞│
│ │矿业100%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补充主营业务现金流需│
│ │求,公司拟以合计135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
│ │瑞矿业”、“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凤阳县矿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
│ │矿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德瑞矿业股权,德瑞矿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款项合计13500万元,德瑞矿业已完成本次股权出 │
│ │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德瑞矿业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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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1.9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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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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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德力玻璃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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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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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德力玻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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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对部分全资孙公司进行减资的│
│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对德力玻璃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
│ │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玻璃”)经营发展需要,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德力玻璃增资1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4400│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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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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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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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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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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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
│ │行股份数量108,65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81,813.45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 │
│ │准。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6月15 │
│ │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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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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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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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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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8,65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
│ │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813.45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 │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6月2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
│ │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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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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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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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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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申请融资额度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企│
│ │业、个人等综合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或│
│ │借款、融资协议金额为准)。综合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
│ │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融资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
│ │范围子(孙)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
│ │ 在上述贷款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
│ │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本次授权生│
│ │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二)担保事项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融资,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
│ │实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拟以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
│ │方式为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
│ │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
│ │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本议案尚须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 │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施卫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被失信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施卫│
│ │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15.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7%,本次为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 │
│ │供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为公司│
│ │及子(孙)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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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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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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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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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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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或“上市公司 │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17,585,2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发行前 │
│ │总股本的30%,全部由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认购。本次向 │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
│ │价格为7.53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41.66万元(含本数)│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
│ │ 2、2025年12月23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 │
│ │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翼元航空为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4、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事项;(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 │ 5、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天重持有翼元航空38%股份、徐庆华持有翼元航空37%股份,合计持有翼元航空75%股 │
│ │份。2025年12月23日,王天重与徐庆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
│ │采取一致行动,共同实施对翼元航空的控制,如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 │,则以王天重的意见为准。因此,王天重、徐庆华为翼元航空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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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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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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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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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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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7,│
│ │585,2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541.66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
│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
│ │ 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5年12月23│
│ │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该等事项已经│
│ │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 │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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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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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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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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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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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或“上市公司 │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17,585,2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发行前 │
│ │总股本的30%,全部由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 │“新疆兵新建合伙”)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 │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12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
│ │额不71,962.1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或偿还银行贷款。 │
│ │ 2、2025年10月15日,公司与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规定,新疆兵新建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
│ │关联交易。 │
│ │ 3、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
│ │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4、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事项;(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 │ 5、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
├──────┼────────────────────────────────────────┤
│关联方 │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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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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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7,│
│ │585,2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962.15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
│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对象为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 │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兵新建合伙”)。2025年10月15日,公司与新疆│
│ │兵新建合伙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兵新建合伙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施卫东 4900.00万 12.50 --- 2018-07-14
─────────────────────────────────────────────────
合计 4900.00万 12.5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48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46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450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4499.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43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4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意德丽塔(│ 3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滁州)水晶│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玻璃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368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339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2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21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21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133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121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JW玻 │ 1000.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用玻璃股份│璃器皿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安徽德力工│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业玻璃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安徽德力工│ 9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业玻璃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9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玻璃(│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安徽德力工│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业玻璃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安徽德力工│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业玻璃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意德丽塔(│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滁州)水晶│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玻璃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36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蚌埠德力光│ 35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玻璃股份│能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德力埃及玻│ ---│人民币 │--- │--- │--- │否 │是 │
│用玻璃股份│璃制品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德力日│凤阳德力药│ ---│人民币 │--- │--- │--- │否 │是 │
│用玻璃股份│用玻璃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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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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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
关重大事项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
本报告期业绩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6-16│价格调整
──────┴──────────────────────────────────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由“7.5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
数量合计由“不超过10865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最高发行股份数量1086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
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2026-06-16│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
股份数量108,65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81,813.45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本
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6月15日,公司
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6-04│重要合同
──────┴──────────────────────────────────
2026年6月2日,德力股份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8,65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813.45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6月2日,
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
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本
次拟向翼元航空发行不超过108,650,0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813.
45万元(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7.5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
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认购对象翼元航空于2026年6月2日签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
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2026-05-2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就2-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
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6-05-29│其他事项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德力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6-017号公告)。近日,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新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
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万圆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黄小峰。
5、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燕南路1268号(智能终端产业园
科技孵化器B栋)。8、经营范围: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光伏组件盖板、技术玻璃制品、背板玻
璃、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的制造、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包装装
潢印刷品印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2026-05-13│其他事项
──────┴──────────────────────────────────
一、原合同签订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光能”)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家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4
月20日签署了《光伏玻璃长期采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终止合作原因
2024年4月,蚌埠光能光伏玻璃产线点火投产,产能陆续爬坡,但受光伏行业供需结构性
矛盾的影响,自2024年下半年起,光伏玻璃价格持续下行,导致光伏玻璃产品出现售价与成本
倒挂现象,出现大额亏损。公司根据形势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蚌埠光能于2025年1月停产
;结合当前行业供需变化的判断,原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经双方确认后续无需再继续履行。双
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无责解除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光伏玻
璃长期采购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双方确认后续无需再继续履行。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无
责解除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
2、协议生效及份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超过一页的,需加盖骑缝
章。双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互相寄送协议文本原件。本协议一式【2】份,双
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但原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
在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依然有效。
4、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可根据实际,经友好协商,另行确定新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所载地址为双方文书有效送达地址。本协议所述的一方给任一其他方的通知或
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在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项下提及的提议、书面文件
或通知,应用中文语言书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邮件的方式递交。上述通知或书面通讯,
如以快递邮件送达,则以其送至快递服务公司之日后第三天视为收悉之日;如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则以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天视为收悉之日。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
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原送达地址继续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
其自行承担。
──────┬──────────────────────────────────
2026-04-28│对外担保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融资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企业
、个人等综合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或借款
、融资协议金额为准)。综合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融资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
孙)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贷款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本次授权生效期
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融资,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实
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拟以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为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
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
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
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施卫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被失信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施卫东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15.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7%,本次为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
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
一)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为公司及子(孙
)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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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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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6年将有部分流动贷款到期需续贷,同时根据公司2026年年度项目建设情况、生
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为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以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子(
孙)公司2026年度共计向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
资额度,公司为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具体如下:
一、申请融资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企业
、个人等综合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综合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等综合融资授信业务,也包括一些融资担保机构为公司的上述融资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此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孙)公司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贷款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本次授权生效期
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拟为7
家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
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申请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其中中长期融
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申请融资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其中中长期融资
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子(孙)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实际担保的金额在以金融机构与子(孙)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
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融资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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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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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变更事项的主要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德力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全资子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
因战略发展规划调整,为了更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的发展,积极发挥各子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观
能动性,拟将以下部分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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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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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
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纯碱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操作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该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
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纯碱期货品种。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境内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
4、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0.3亿
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
额。
5、资金来源: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6、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
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在审批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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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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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报废、处置对应资产减值核销的具体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
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金融工具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相关存货、固定资产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及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确认。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范围、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13684.15万元;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60.32万元;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57.17万元;本次计提的上述减值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
025年12月31日。
2.其他变动:系公司因技改将固定资产转让在建工程,或技改完成后将在建工程转固涉及
到资产对应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变动及汇兑差异。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险
险
(一)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报废、处置对应资产减值核销情况:
公司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统计、梳理,主要对以下类别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一是因长期磨损、损坏无法修复、已足额计提折旧且无使用价值的机器设备进行报废;二是因
国家环保要求、技改拆除、技术更新换代,无使用价值的、如继续使用将导致成本严重增加、
存在严重危险的机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2025年度公司因技术升级、环保改造等,对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运营、环保要求、老化无修
复价值等资产进行处置:
1、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原值4828685.54元,已计提折旧914904.83元,无清理费用;以前年
度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7683.53元,本次将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17683.53元,确认资产处
置损失1032686.81元。本次无在建工程处置。
2、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4551780.19元,已计提折旧2847942.47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730956.98元,本次将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30956.98元,确认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927659.23元。本次在建工程报废原值32594085.91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36
8298.03元,本次将核销资产减值准备8368298.03元,确认在建工程报废损失20067966.48元。
(二)本年度公司存货类资产报废、报损对应资产减值核销情况:
本年度公司对所属的存货进行了统计、梳理,主要对因长期积压且无销售可能、无继续使
用价值的存货、客户专属定制类类因产品质量、标准无法满足客户特殊要求,以及产品更新换
代不满足市场需求的存货进行报废、报损处理。本次存货报废原值6914668.19元,已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951064.42元,本次核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951064.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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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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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08年度起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
,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
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及
相关人员存在明显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做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
00万元,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不包括审计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各项杂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予以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
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方继伟,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党小安,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9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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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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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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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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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
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86407.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14191.93元(母公司口径,下同
),资本公积903773944.85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651604.9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
2864149.46元,本年度期末实际未分配的利润为24349957.53元。
2026年公司埃及生产基地将进入全面建设阶段,需要较大金额的建设资金;其次公司总部
部分燃煤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逐步完成改造后将陆续投产,改造和投产均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且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基于上述原因及计划,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5年-2027年)》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最近三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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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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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力股份”)股份4138645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6%)的大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计
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58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预计减持时间为:2026年4月15
日至2026年7月12日)。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839014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1950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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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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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
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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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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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
关重大事项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
本报告期业绩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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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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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解除股权质押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锦
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通知,2024年11月19日锦江集团因融资需将其持有
公司的2188.645万股股份续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该质押已于2026年1月1
6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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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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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就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
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thy@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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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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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出具的“解除担保通知书”,公司为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提
供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部解除。具体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都瑞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为积极推进项目后期开发建设,中都
瑞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金额为8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瑞矿业持有中都瑞华30%的股权,公司按照30%的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及利息等提供贷款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上限为24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担保余额为1431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都瑞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为积极推进项目后期开发建设
,中都瑞华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公
司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持有中都瑞华30%的股权,公司按照30%的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及利息等
提供贷款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上限为3000万元。该笔项目贷款后期未实际发生,公司也未
与相关方签署对外担保协议,且上述议案已过有效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的公告》)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1
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德瑞矿业的股权,阶段
性对其担保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
司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
二、解除担保的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出具的“解除担保通知书”,公司为中都
瑞华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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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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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或“上市公司”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175852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
的30%,全部由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53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41.6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2、2025年12月23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
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翼元航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2、股权控制关系
王天重持有翼元航空38%股份、徐庆华持有翼元航空37%股份,合计持有翼元航空75%股份
。2025年12月23日,王天重与徐庆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
一致行动,共同实施对翼元航空的控制,如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以
王天重的意见为准。因此,王天重、徐庆华为翼元航空的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情况
翼元航空成立于2025年12月23日,最近三年未开展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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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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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公司”)
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兵新建合伙”)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2025年12月23日,德力股份和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25年12月23日,德力股份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
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
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7585
2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541.66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5年12月23日
,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该等事项已经公
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本
次拟向翼元航空发行不超过1175852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541.66
万元(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7.5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
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认购对象翼元航空于2025年12月23日签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
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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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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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2
5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4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第4次临时
股东会并重新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原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的2025年
第4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股东会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的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会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5、取消的股东会拟审议事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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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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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15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
相关事项之协议》,新疆兵新建合伙拟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同时,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
,施卫东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简称“弃权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前施卫东
已持有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后通过各种途径新增的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
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使得新疆兵新建合伙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详见20
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
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
25-048)。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甲(指“新疆兵新建合伙”,下同)乙(指“施卫东”,下同)双方于2025年10月
15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于2025年10月15日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
协议》,其中约定甲方认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或“上市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同时,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
,乙方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鉴于双方未能就上市公司未来合作发展具
体规划形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双方终止履行《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
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一致同意,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对原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
纷,任一方均无需就原协议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对原协议及本终止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资料负
有保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在本终止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仍然有效。
4、双方承诺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完成原协议终止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交
易终止事项需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或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等相关监管机构、登记机构报备等义务,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按
照相关机构的具体要求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签字盖章。
5、因原协议、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与履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顾问费、律师费等),由双方自行承担。
6、本终止协议系对原协议终止作出的特别约定,与原协议相关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本
终止协议为准。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争议,若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则应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分会根据其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本终止协议自双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本终止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终止原因
鉴于原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核心目标为引入高端产业资源、推进地方招商引资与产业结
构升级,为更高效实现该目标,经友好协商,公司将发行对象由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辽宁华天航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旗下辽宁
华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航空航天、深海装备领域领先企业)。基于上述情况,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合伙协商并决定终止《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
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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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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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
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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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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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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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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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辽宁翼元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于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德
力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
有的德力股份的股份,亦不存在减持德力股份的计划,
3、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承诺不减持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
,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4、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
而发生减持德力股份股票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德力股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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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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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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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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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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