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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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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573 清新环境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4-11│ 45.00│ 15.90亿│ ├───────────┼───────────┼───────────┼───────────┤ │增发 │ 2021-03-11│ 4.90│ 15.7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18│ 3.35│ 9341.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0│ 2.82│ 812.1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 48450.00│ ---│ 57.00│ ---│ 9564.4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 2.00亿│ 1.02亿│ 2.04亿│ 101.91│ 0.00│ 2023-12-31│ │心升级 │ │ │ │ │ │ │ ├─────────┼──────┼─────┼─────┼─────┼─────┼──────┤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 1.50亿│ 5677.37万│ 1.50亿│ 100.22│ 0.00│ 2023-12-31│ │范项目建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2.24亿│ 0.00│ 12.25亿│ 100.08│ 0.00│ ---│ │银行借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17 │交易金额(元)│2.3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 │ │转让方式,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源”)60% │ │ │的股权以23728.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转让价格不低于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的净资产│ │ │评估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晟源的股权,天晟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晟源对清新环境合并范围内公司无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存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 │ │ 近日,天晟源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562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 │ │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 │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眉山│ │ │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象”)100%股权。若国润水务本次竞买成功,国│ │ │润水务将持有眉山金象100%股权。 │ │ │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于2025年11月17日在西南联合│ │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眉山金象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5,620.00万元。根据│ │ │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的战略发展需要,为推动业务发展,巩固和拓展水务市场占有率,国润│ │ │水务拟参与竞买眉山金象100%股权。 │ │ │ 2025年12月26日金象排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于2025年11月17日在西南联合│ │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眉山金象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5,620.00万元。根据│ │ │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的战略发展需要,为推动业务发展,巩固和拓展水务市场占有率,国润│ │ │水务拟参与竞买眉山金象100%股权。 │ │ │ 由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 │关规定,本次竞买构成关联交易。 │ │ │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 │ │审议。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关联董事唐鸿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 │ │ │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 │ │ │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清新环境42.1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5-11-08 │ ├──────┼────────────────────────────────────────┤ │关联方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使公司进一步战略聚焦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通│ │ │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控股子公司天晟源60%股权以23,728.80万元转让给四川省生态环│ │ │保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晟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由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 │ │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该│ │ │事项。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 │ │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尚需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 │ │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 │ 1.公司名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清新环境42.1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 2.98亿 21.23 50.00 2021-06-23 限责任公司 ───────────────────────────────────────────────── 合计 2.98亿 21.2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清新环│什邡弘润中│ 2.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水务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雅安清新环│ 1.8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北京清新环│ 1.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保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冕宁弘润排│ 1.1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荥经县国润│ 811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排水有限责│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任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达州清新环│ 6251.0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北京清新环│ 5515.9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境节能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新疆金派固│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体废物治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雅安清新环│ 4978.4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什邡国清水│ 4490.6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环境综合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理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绵竹弘润城│ 4232.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市排水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达州清新环│ 4100.2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绵阳市新永│ 4018.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供水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冕宁国润供│ 3706.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米易国润清│ 25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源排水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米易国润清│ 1347.5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源供水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雅安弘润排│ 1202.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深圳市深水│ 263.1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工程造价咨│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询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重庆清新节│ 221.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能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宣城市富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金属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江安国润排│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南部县国润│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排水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深圳市深水│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兆业工程顾│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问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深圳市深水│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川发(深圳│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城市运营│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深圳市深水│ 0.0000│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境技术股份│环境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兴文国润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什邡国润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深圳市佳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技术股份│生态环保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绵阳市新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供水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江安国润供│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技术股份│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清新环│新疆金派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境技术股份│体废物治理│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09│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 、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 激励等组成,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确认和发放;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发放。 ──────┬────────────────────────────────── 2026-05-09│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 5年度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5961189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2.12%,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具备提出临时提 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且其提出的 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 2026-04-30│诉讼事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6,79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 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6,79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其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862.23万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0,936.40万元,具体情况 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涉诉案件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 收款项等。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 的回收工作。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 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决议,张爱民、王华、骆建 华、李其林、贾双燕、蔡晓芳、秦坤不再担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职务;安德 军同志继续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唐华应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唐鸿于2025年11月任北京清新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后于2026年1月离职,王志轩、谢广明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马廷文、田野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子杰任北京清新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周亮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周亮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周亮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工作已顺利移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 展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公 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 需求决定。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 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及授信品种的选择、金额与 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累计提取外币借款9笔,折合人民币7.1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续外 币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3.32亿元,相关借款均已办理锁汇安排,不存在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 提请公司同意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存量外币借款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授权 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公司2026年后不再发生外币借款。本授权有效期一年,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投资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结合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风 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 、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 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5.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规模及期限内组织实施开展此类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危废资源化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铜、金、银、钯等大宗商品受 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铜、金、银、钯等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 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金、银、钯等期货品种,仅限于在 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钯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 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4.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 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与上年度董事会审定额度一致。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持仓手数不超过所持现货库存规模。 5.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规模及期限内组织实施开展此类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 易。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编制了《关于确 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 议,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一)薪酬构成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为15万元/年。 3.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 激励等组成。 (二)薪酬发放及水平 固定薪酬根据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情况、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按一定比例进行预发,最终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为任期浮动收入,与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经任期考核后兑现。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的 净利润-420780158.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488491.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2266494626.2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586391180.5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证股东的 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5 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完成9121500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415267079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15267079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142438.8579万元变更为141526.7079万元 ,除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 ──────┬────────────────────────────────── 2026-02-0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3│其他事项 ──────┴──────────────────────────────────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3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 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由于当天市场情况波动较大,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并获参与本次有效认购 投资者同意,决定取消本次发行,后续发行计划将另行确定。 ──────┬────────────────────────────────── 2026-01-23│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017号文注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3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 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 因市场波动的原因,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现申请将簿记建档结束时 间由2026年1月23日18:00延长至2026年1月23日19:00。 ──────┬────────────────────────────────── 2026-01-22│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5年9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7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 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 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 2026-01-1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2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 2026-01-17│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 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唐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鸿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唐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唐鸿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 会对唐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 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华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同意选举唐华应先生为公 司董事后,董事会同意唐华应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其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由陈竹先生、谢广明先生、王志轩先生、魏远先生、 唐华应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陈竹先生; 审计委员会由刘浪先生、谢广明先生、刘朝安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刘浪先生;提名委员 会由谢广明先生、刘浪先生、魏远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谢广明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 志轩先生、刘浪先生、周亮女士组成,主任委员为王志轩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之日起生效, 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唐华应先生,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无永 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派董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现任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华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 述任职外,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经核查,唐华应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2026-01-13│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股东中泰证券资管-中泰 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 计划”),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15267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1%。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资管计划于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03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 %,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71800000股变为70763300股,持股比例由5.0732%变为5.000%。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资管计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子杰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张子杰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暂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近日,张子杰先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完成并通 过了测试,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146320 传真: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邮编:100142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清新环境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参与竞买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象”)10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 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12月23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25年12月26日金象排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09297299XB 4.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象耳社区8组90号 5.成立时间:2014年03月05日 6.经营期限:2014年03月05日至无固定期限 7.法定代表人:任平 8.注册资本:2370万元人民币 9.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环保技术服务;环保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 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2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为其控股子公司什邡国润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什 邡供水”)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什邡市支行申请9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业务按其持股比例提供 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100万元;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什邡弘润中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什邡中水”)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238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兴文国润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文供水”)向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65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5年12月19日,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 2025-12-16│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017号文注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6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 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 由于当天市场情况波动较大,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并获参与本次有效认购投资者同 意,决定推迟本次发行,后续发行计划将另行确定。 ──────┬────────────────────────────────── 2025-12-16│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017号文注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6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 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 因市场波动的原因,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现申请将簿记建档结束时 间由2025年12月16日18:00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19:00。 ──────┬────────────────────────────────── 2025-12-15│其他事项 ──────┴──────────────────────────────────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5年9月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017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8亿元(含8亿元)。 2.本期债券简称为“25清新K2”,债券代码为“524604.SZ”。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 过人民币8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2025年6月末净资产为74.03亿元( 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74%,母公司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3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0.65亿元(2022 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亿元、1.27亿元和-3.78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人在本 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 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 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 2025-12-15│其他事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5年9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7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 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 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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