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77 雷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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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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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智控(北京)智│ 5000.00│ ---│ 10.00│ ---│ ---│ 人民币│
│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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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 1800.00│ ---│ 6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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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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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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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鼠产品建设项目 │ 2.59亿│ ---│ 2.18亿│ 84.00│ 1050.28万│ 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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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 1050.00万│ ---│ 1050.00万│ 100.00│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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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013│ 1.90亿│ ---│ 1.90亿│ 100.00│ ---│ ---│
│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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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无线音箱与耳│ 7450.00万│ ---│ 4489.76万│ 60.27│ -46.32万│ 2012-03-31│
│机)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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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 5020.00万│ ---│ 3791.27万│ 75.52│ 2.75万│ 2012-03-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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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乐汇天下收购款│ 4.55亿│ ---│ 2.6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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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016│ ---│ ---│ 1.90亿│ 100.00│ ---│ ---│
│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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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5820.00万│ ---│ 1777.14万│ 30.54│ ---│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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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 3765.00万│ ---│ 1482.97万│ 39.39│ ---│ 2012-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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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017│ ---│ 8038.15万│ 8038.15万│ 100.00│ ---│ ---│
│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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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4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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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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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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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6,230.48万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172.31万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6,230.4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总额为3,172.31万元,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
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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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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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依据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
部分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了核销处理,并对部分出售处置的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了
转销处理。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金额为-1362.52万
元。
2.报告期内,对公司部分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以领用、出售等方式予以处理的
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06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20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6.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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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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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3)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5.9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5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250万元(含)和回
购价格上限25.9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8687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按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1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5.9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579151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实施期限: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未来新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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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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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
风险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授权期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投
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投资收
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或极端情形下,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造
成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
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
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有利于增
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此期限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
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
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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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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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
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
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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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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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业务需求,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于20
25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三亿元;
2、申请授信期限:一年;
3、申请授信额度用途: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4、在满足授信期限及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分配授信
金额,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
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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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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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依据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6
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部
分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了核销处理,并对部分出售处置的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了转
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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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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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
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具体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630
0股,回购总金额为237009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59%,最
高成交价为12.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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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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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
.5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7317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
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4878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
7%,具体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24254.76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16081.11万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59496.74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6.58%。若按回购金额总额上限15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
.21%、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约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2.52%,占比均
不大。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2
024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按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731707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回购约4878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
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层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8808
电子邮箱:board@rapoo.com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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