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78 闽发铝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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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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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 300.00│ ---│ 100.00│ ---│ 242.6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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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 ---│ ---│ 100.00│ ---│ 825.26│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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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闽发铝业有限公│ ---│ ---│ 70.00│ ---│ -11.29│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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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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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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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 2.66亿│ 2007.73万│ 1.63亿│ 61.08│ 0.00│ 2019-06-30│
│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 │ │ │ │ │ │
│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项目建设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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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 9067.92万│ 750.00万│ 5336.00万│ 58.84│ 0.00│ 2019-06-30│
│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 │ │ │ │ │ │
│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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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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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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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2 │转让比例(%) │3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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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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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96亿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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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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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饶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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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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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4 │交易金额(元)│1264.6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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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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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9.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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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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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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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24年9月21日 │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银行股权的议案》,同│
│ │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汇通村镇银行”)9.│
│ │5%股权转让给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农商银行”)。交易对│
│ │价以南安汇通村镇银行2023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价,即每股价格人民币1.3312元,转│
│ │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64.64万元,此价款含该转让股权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的 │
│ │股息、送股等权益)。本次股权买卖尚需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 │
│ │再持有汇通村镇银行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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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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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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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25%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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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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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秋水、李幼萍、陈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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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24年4月1日召│
│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
│ │公司收购黄秋水、李幼萍和陈荣华持有的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铝科│
│ │技”)合计25%的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
│ │司对智铝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75%上升到100%,智铝科技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 │
│ │司。 │
│ │ 近日,智铝科技已办理完成关于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安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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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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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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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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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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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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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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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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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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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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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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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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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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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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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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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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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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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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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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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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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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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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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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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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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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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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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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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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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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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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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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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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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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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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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江西省闽发│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铝业股份有│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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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江西省闽发│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铝业股份有│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福建省闽发│江西省闽发│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铝业股份有│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福建省闽发│江西省闽发│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铝业股份有│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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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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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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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追认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追认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4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购买理财产品的使用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金额超
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其最高金额为4亿元,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1,659.52万元。公司于2025年4
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前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追认,追认
金额为1,659.52万元。
针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
训,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确保后续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相关制
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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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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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和欧
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
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2025年度进行总
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和5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
产经营,公司计划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南安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
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总经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预计2025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和5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
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成立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对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由
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外销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远期结售汇事项。授权期限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
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
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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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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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
期货交易合约。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
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原铝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
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
此,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投入保证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范围之内,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
合约。
(四)授权及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
经理、分管采购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期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期货领导
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期货交易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
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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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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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清远市华南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
东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广东闽发”)。广东闽
发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50万元,持有其70%的股份;清远市华南铜铝
业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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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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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077411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46313.3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04631.34元后,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减去2023年度分配利润37545207.32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425888943.8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0713674.24元。
综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盈利状况,为增强公司的
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董事
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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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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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
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使用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
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其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
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
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其投资期限不
超过6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在额度使用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
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
8、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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