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双星新材(0025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002585 双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25│ 55.00│ 27.07亿│ ├───────────┼───────────┼───────────┼───────────┤ │增发 │ 2014-07-17│ 10.31│ 13.68亿│ ├───────────┼───────────┼───────────┼───────────┤ │增发 │ 2017-03-03│ 11.62│ 19.6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50000.00│ ---│ ---│ 75000.00│ ---│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39800.00│ ---│ ---│ 40677.18│ ---│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300.00│ ---│ ---│ 894.3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 │ 6.62亿│ ---│ 6.62亿│ 100.04│ 3664.47万│ 2011-10-01│ │性聚酯薄膜项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 │ 6.58亿│ ---│ 6.49亿│ 98.57│-1710.44万│ 2014-06-01│ │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 │ │ │ │ │ │ ├─────────┼──────┼─────┼─────┼─────┼─────┼──────┤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179.03万│ 2015-07-01│ │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 13.87亿│ ---│ 14.49亿│ 104.51│-7889.67万│ 2013-06-01│ │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 │ │ │ │ │ │ │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 │ │ │ │ │ │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 │ 13.68亿│ ---│ 12.03亿│ 101.27│ 5160.28万│ 2016-10-01│ │光学膜项目 │ │ │ │ │ │ │ ├─────────┼──────┼─────┼─────┼─────┼─────┼──────┤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 ---│ ---│ 1.80亿│ 100.00│ -179.03万│ 2015-07-01│ │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年产20000万平方米 │ 19.68亿│ ---│ 21.28亿│ 108.17│ -1.21亿│ 2022-12-01│ │光学膜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万 1.66 31.23 2026-03-10 ───────────────────────────────────────────────── 合计 1900.00万 1.6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27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59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8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4日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了1800.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 │ │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8日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8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质押股数(万股) │1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23 │质押占总股本(%) │1.66 │ ├────────┼──────────────┴────────┴──────────────┤ │股东名称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9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30│股权质押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 吴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投资”)的通知 ,获悉迪智成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于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 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原料主要为原油下游产品PTA及乙二醇(MEG),其价格受国际和 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PTA及MEG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 ,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PTA及MEG产品合约。 (二)预计投入的资金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6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 用。 (三)交易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波动对企业成本影响。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 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 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必要的,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是有利的。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 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 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仍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 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 ,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客户共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廷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 日,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天平,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陆友毅,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控复核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6-04-28│银行授信 ──────┴────────────────────────────────── 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89.5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各银行预授信额见附件《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明细表》,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在 总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信银行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总经理 具体执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于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 议案》,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7│股权质押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 吴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投资”)的通知 ,获悉迪智成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3-10│股权质押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吴 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启恒 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09-19│股权回购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 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注销手续。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47428712股变更为1141322612股。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0610 0股,占公司回购完成时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9.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98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0100.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 2025-09-10│其他事项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将由1147428712股变更为11 41322612股。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 2025-09-09│其他事项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将由1147428712股变更为11 41322612股。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 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 2025-08-13│股权回购 ──────┴────────────────────────────────── 1、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610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0.53%。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 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1061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0610 0股,占公司回购完成时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9.289元/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