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86 ST围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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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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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5-25│ 19.00│ 4.76亿│
├───────────┼───────────┼───────────┼───────────┤
│增发 │ 2014-02-25│ 10.15│ 5.80亿│
├───────────┼───────────┼───────────┼───────────┤
│增发 │ 2017-02-21│ 7.87│ 24.48亿│
├───────────┼───────────┼───────────┼───────────┤
│增发 │ 2018-05-16│ 8.62│ 8.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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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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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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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72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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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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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苍南产业集聚│ 3.70亿│ ---│ 3.76亿│ 101.61│ -55.54万│ 2022-01-23│
│区一期开发PPP项目 │ │ │ │ │ │ │
│(一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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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 21.00亿│ 1.02亿│ 16.51亿│ 79.43│ 4571.20万│ ---│
│江两侧围涂建设-( │ │ │ │ │ │ │
│分阶段运行)移交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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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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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交易金额(元)│1.4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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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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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90,308,5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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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隽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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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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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通过宁波产权交易│
│ │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海千年”或“目标公司”或“标的企业”)90,308,5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经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竞价,宁波隽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隽远│
│ │”)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4,632.16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价款14,632.16万元。近日,上海千年已 │
│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千年股权,上海千年不再纳入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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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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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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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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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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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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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关联关系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 │副总经理的议案》,张志建先生被公司聘任为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志建先生│
│ │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阳”)5.68%的股 │
│ │东,本次聘任张志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导致公司与张志建先生对宏力阳的共同投资事项│
│ │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被│
│ │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
│ │立董事一致同意。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姓名:张志建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 │
│ │ 身份证号:33022***********1X │
│ │ 经查询,张志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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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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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2亿 42.14 97.89 2021-02-03
罗全民 1610.20万 1.41 99.73 2020-12-26
─────────────────────────────────────────────────
合计 4.98亿 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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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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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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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安吉宏旺建│ 1.29亿│人民币 │--- │2035-04-27│连带责任│否 │否 │
│建设集团股│设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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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台州海弘生│ 6500.00万│人民币 │--- │2030-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建设集团股│态建设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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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温州乾瑞建│ 5914.94万│人民币 │--- │2036-05-25│连带责任│否 │否 │
│建设集团股│设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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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浙江宏力阳│ 1398.00万│人民币 │--- │2026-08-25│连带责任│否 │否 │
│建设集团股│建设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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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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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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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
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及2026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以及《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议案暨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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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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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jyxx/002001/002001005/2
0260624/0641da4e-259a-4484-8e54-e47be9141c6d.html)查询获悉,已确定江西磻溪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牵头方)、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金浔有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乐平市农产品智慧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881913461.93元(具体合同
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3、工期:720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乐平市农产品智慧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20.
25㎡(约199.98亩),总建筑面积232160.00㎡,计容建筑面积222800.00㎡,其中:农产品智
慧展示交易中心34600.00㎡、智慧冷链仓储110400.00㎡、智慧常温仓库56800.00㎡、智慧分
拣中心14500.00㎡、智慧物流中心6500.00㎡,不计容建筑面积9360.00㎡,容积率1.67,建筑
密度47.89%,绿化率11.11%,机动车停车位560个(大型货车位30个、中型货车位90个、小客
车位440个),汽车充电桩5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80个。配套道路长度1940m,宽度15m。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乐平市农产品智慧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
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42.14%。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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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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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确定公司(牵头方)、福建泰银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联金地贺州数字智慧农业
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的中标单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中联金地(贺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泰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禹澄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4、工期:360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220966669元
2、项目概况: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89893㎡,包含烘干车间、冷库、包装间、包材库、
辅材库、培养车间(含围护结构)、出菇车间(含围护结构)、灭菌车架/养菌培养、下架打
冷车间(含围护结构)。
3、结算方式:项目正式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承包人上报该月合同范
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全过程咨询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发包人核
实,第一期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30%,第二期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50%,第三期及之后
各期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后至确认工程量总价款的80%;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
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结算完成审核后退还(无息)。
4、工期:360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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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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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于2026年6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定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12楼
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函》。截至发函日,宁波舜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
868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并且,宁波舜农持有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宁波舜农合计
持有29.59%的表决权,具有提名围海股份董事的资格,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管理水平,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宁波舜农提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审议《关于选
举韩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
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
不变,现将变动后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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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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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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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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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
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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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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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
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25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在董事长审批
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鹿翔商务中心17幢301室东首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
、建筑工程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2、公司名称: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梅晓路晓墅社区1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威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肆佰零肆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桥梁工
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围海股份30%,湖州甬旺70%
主要财务指标:
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公司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西部商业中心2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钱位国
注册资本:伍仟零壹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处理工程、
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船舶工程机械、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51%,钱位国49%
主要财务指标: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4、公司名称: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171室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土石方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5、公司名称: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7号
法定代表人:孙张波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肆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
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
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
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城乡市容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交通设施维修;工程
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砼结构构件
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船舶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物业管理;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90.91%,张志建5.68%,孙张波3.41%
主要财务指标:
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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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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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融资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
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使用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
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在全资子公司履行完成相关的审议程序后,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
具体的担保事宜,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实际使用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与担保方及其他
有关主体亦尚未就担保条款进行协商。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
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
准。
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待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进展。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
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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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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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并根据
授信额度,办理相关银行贷款、保函、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
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
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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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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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73,367,972.45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2,368,530,028.31元,实收股本1,144,22
3,71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对其2017年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
”)89.4597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2、公司在2019、2020年度对长安银行、顾文举、邵志云、王重良等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
、资金占用事项的损失进行了计提。
3、上海千年自2020年开始出现大额亏损,2025年度公司出售其股权形成实际损失。
4、因影视行业大环境急剧变化,导致文创类相关子公司业务效益不佳,公司根据审慎性
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计提了减值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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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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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73367972.4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69951381.21元,本期未计提相应盈余公积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2177275.9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2368530028.31元,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92225894.77元。
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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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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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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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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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低风险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在此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
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
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低风险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等。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
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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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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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
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
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
保护能力,是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
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见生,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太
龙股份、延江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吴菲,201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
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见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近三年均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刘见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文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2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审计收费及定价系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关于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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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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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获悉,已确定公司(牵头方)、福建泰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联金地贺州数字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总
承包(二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22,096.6669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
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联金地(贺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3、工期:360日历天
4、项目概况: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89,893㎡,包含烘干车间、冷库、包装间、包材库
、辅材库、培养车间(含围护结构)、出菇车间(含围护结构)、灭菌车架/养菌培养、下架
打冷车间(含围护结构)。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中联金地贺州数字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
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90%。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
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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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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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
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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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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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确定公司(牵头方)、中国建筑
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三标段”的中标单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中联投(曲靖)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4、工期:360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65390万元
2、项目概况:三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92131.25㎡,其中包含烘干车间、冷库、包装间
、包材库、牛肝菌辅材库、香菌辅料库及制冷机房2、锅炉房、牛肝菌制包及前培养车间、牛
肝菌后培养车间、香菌制包前培车间、香菌后培养车间、下架打冷车间、原料堆场、牛肝菌覆
土暂存区、消防水池、设备工程、道路及其它硬化路面、货车停车区、电力、给排水、绿化工
程。
3、结算方式: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承包人上报该月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
程量,经监理确认,发包人核实,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
格且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后至确认工程量总价款的80%;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
审定结算价款的98%;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结算完成审核后退还
(无息)。
4、工期:360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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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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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张志建先生被公司聘任为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志建先生又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阳")5.68%的股东,本次
聘任张志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导致公司与张志建先生对宏力阳的共同投资事项被动形成关
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被动
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张志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2***********1X
经查询,张志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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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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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成交
通知书》,已确定公司(牵头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云
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652
27.50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采购人及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联投(曲靖)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3、工期: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
4、项目概况:三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92131.25㎡,其中包含烘干车间、冷库、包装间
、包材库、牛肝菌辅材库、香菌辅料库及制冷机房2、锅炉房、牛肝菌制包及前培养车间、牛
肝菌后培养车间、香菌制包前培车间、香菌后培养车间、下架打冷车间、原料堆场、牛肝菌覆
土暂存区、消防水池、设备工程、道路及其它硬化路面、货车停车区、电力、给排水、绿化工
程。
5、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
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6.27%。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
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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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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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获悉,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
总承包(epc)三标段”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65227.50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
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浙江宇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3、工期: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
4、项目概况:三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92131.25㎡,其中包含烘干车间、冷库、包装间
、包材库、牛肝菌辅材库、香菌辅料库及制冷机房2、锅炉房、牛肝菌制包及前培养车间、牛
肝菌后培养车间、香菌制包前培车间、香菌后培养车间、下架打冷车间、原料堆场、牛肝菌覆
土暂存区、消防水池、设备工程、道路及其它硬化路面、货车停车区、电力、给排水、绿化工
程。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预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6.27%。若公司接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
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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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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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确定公司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
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的中标单位。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工期:1187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312956420.04元
2、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桩号56+450~60+500,包括河道堤防、渔滨河涵洞、衡河泵站、衡河涵洞、衡河调度河节制
闸、衡河临时机口等工程。其中: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深泓扩挖4.05km,南北堤加高培厚4.2km
,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4.2km,南北堤堤坡防护4.2km,调度河清淤4.05km,弃土排泥场布置,
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3、结算方式: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审定确定工程价款结算总
额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植物防护工程施
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工程价款的65%;养护满两年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
2025-11-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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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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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
通知书》,已确定公司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的中标
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312956420.04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期:39个月(1187天)
4、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桩号56+450~60+500,包括河道堤防、渔滨河涵洞、衡河泵站、衡河涵洞、衡河调度河节制
闸、衡河临时机口等工程。其中: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深泓扩挖4.05km,南北堤加高培厚4.2km
,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4.2km,南北堤堤坡防护4.2km,调度河清淤4.05km,弃土排泥场布置,
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
计营业总收入的12.60%。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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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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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
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3/003003003/
20251011/aa3a59da-5657-4cf8-ba7b-b78da8691ccb.html)查询获悉,确定公司为“淮河入海
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312956
420.04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
月14日。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期:计划工期为1187日历天
4、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桩号56+450~60+500,包括河道堤防、渔滨河涵洞、衡河泵站、衡河涵洞、衡河调度河节制
闸、衡河临时机口等工程。其中: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深泓扩挖4.05km,南北堤加高培厚4.2km
,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4.2km,南北堤堤坡防护4.2km,调度河清淤4.05km,弃土排泥场布置,
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
级。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预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
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2.60%。若公司接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
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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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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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获悉,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
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一标段”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14063.00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
签订的合同为准),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联投(曲靖)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3、工期: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66674.78㎡,合计1000.01亩,总建筑面积约42.8万㎡
,主要包括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及生活配套、废料处理处置仓、冷库、打包烘干中心、门房、
污水处理单元、封闭种植棚、智慧种植仓等。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一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20
000.00㎡,包括其中包含设备用房、办公楼、研发楼、运营楼、门卫室、土方工程、污水处理
、土方平衡、10KV专线供电线路(10Km)、室外总评工程。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预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66%。若公司接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
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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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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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
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
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一
、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4、工期:630个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155930014元
2、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23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1732.436公里,表
后采用DN25PVC(M)管铺设1067.248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38116套,共设不锈钢水表箱10893
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10座。
3、结算方式:工程款按月计量。按监理人审核进度款的80%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
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
格并经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97%,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
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的,发包
人有权自行修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4、工期:630个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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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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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
通知书》,已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
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15
5930014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工期:630个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23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
1732.436公里,表后采用DN25PVC(M)管铺设1067.248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38116套,
共设不锈钢水表箱10893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10座。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
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6.28%。
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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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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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02541.6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案件一审均已判决,驳回所有起诉,对公司损益
不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于近日收到浙江省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02民初11
5号、(2025)浙02民初184号、(2025)浙02民初608号】等相关法院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刘立敏等6名投资者
被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立敏等6名投资者损失602541
.67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3年4月29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载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被告子公司上海千年2020年之前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恰当。同时,对账期
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
,且无合理解释。2023年7月27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
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
明被告存在2019年年度报告商誉减值事项存在虚假记载;因部分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
虚增2021年利润等违法事实。宁波证监局拟对被告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的处罚。
原告认为:因被告围海股份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投资损失,应当承担
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刘立敏等6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11元,由原告刘立敏等6名投资者负担。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一审均已判决,驳回所有起诉,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
诉讼案件,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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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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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12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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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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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
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ptsq/005001/005
001012/005001012006/20250806/6e6f0863-ba66-4f10-890c-30211e14cfe1.html)查询获悉,
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
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
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15593001
4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示期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1日。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工期:630个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23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
1732.436公里,表后采用DN25PVC(M)管铺设1067.248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38116套,
共设不锈钢水表箱10893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10座。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
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预中标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6.28%
。若公司接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
积极的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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