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87 奥拓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01│ 16.00│ 3.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20│ 6.85│ 92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4-28│ 12.41│ 37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2-29│ 5.20│ 2589.60万│
├───────────┼───────────┼───────────┼───────────┤
│增发 │ 2016-12-16│ 11.25│ 2.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5.17│ 248.16万│
├───────────┼───────────┼───────────┼───────────┤
│增发 │ 2017-01-18│ 13.14│ 1.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31│ 2.70│ 216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06│ 2.94│ 294.00万│
├───────────┼───────────┼───────────┼───────────┤
│增发 │ 2020-12-18│ 5.20│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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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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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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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 │ 298.00│ ---│ ---│ 0.00│ -407.4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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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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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7000.00万│ 48.98万│ 2584.17万│ 36.92│ ---│ 2025-12-31│
│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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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LED智能制造基│ 4000.00万│ 0.00│ 3132.93万│ ---│ 1125.86万│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 409.68万│ 0.00│ 410.47万│ 100.1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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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600.00万│ 0.00│ 8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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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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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1.00亿│人民币 │2021-06-23│--- │--- │是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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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7-11│--- │--- │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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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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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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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
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80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合计162.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杨文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4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另外1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9.9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8日办理完成。前述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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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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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小
于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业
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70%且小于100%,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5S01626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公司2024年度
“归母净利润”年度考核指标为负值,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80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合计162.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杨文超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其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4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9.90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
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2人调整为80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1.
95万份调整为162.05万份(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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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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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回购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00000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6139%。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3、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
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师事务
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1、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2、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相应权益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
回并择机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
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5S01626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公司2024年度
“归母净利润”年度考核指标为负值,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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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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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及核查,公示时
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8)。
(三)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8月23
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奥电JLC3,期权代码:037384。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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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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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深
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文超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
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
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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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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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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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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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其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
亿元。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
适度调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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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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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
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
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
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
保,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
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
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具备借款人资
格,符合贷款条件;
2、最近三年每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每年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
高于70%;
3、客户不是公司关联方企业;
4、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
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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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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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及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
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
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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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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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
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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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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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
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
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
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
可以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
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
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
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
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
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
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
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
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
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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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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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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