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87 奥拓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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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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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6-01│ 16.00│ 3.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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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20│ 6.85│ 92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4-28│ 12.41│ 37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2-29│ 5.20│ 2589.60万│
├───────────┼───────────┼───────────┼───────────┤
│增发 │ 2016-12-16│ 11.25│ 2.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5.17│ 248.16万│
├───────────┼───────────┼───────────┼───────────┤
│增发 │ 2017-01-18│ 13.14│ 1.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31│ 2.70│ 216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06│ 2.94│ 294.00万│
├───────────┼───────────┼───────────┼───────────┤
│增发 │ 2020-12-18│ 5.20│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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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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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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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 │ 298.00│ ---│ ---│ 0.00│ -407.4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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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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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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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7000.00万│ 48.98万│ 2584.17万│ 36.92│ ---│ 2025-12-31│
│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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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LED智能制造基│ 4000.00万│ 0.00│ 3132.93万│ ---│ 1125.86万│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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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 409.68万│ 0.00│ 410.47万│ 100.1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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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600.00万│ 0.00│ 8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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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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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1.00亿│人民币 │2021-06-23│--- │--- │是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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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7-11│--- │--- │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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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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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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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一)机
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6)截至2024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
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名。
(7)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
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02万元,2024年度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共2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饶世旗,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
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6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余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宗龙,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于2022年3月21日因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
020年年度审计项目收到山东监管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2022]12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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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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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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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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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
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已将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全部出售完毕。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2021年2月4日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公司已回购的存
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
购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61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股票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第二批股票可解锁比例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5%,即1,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2155%(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51,544,156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1,835,500股。本公告中计
算相关比例、数量时,总股本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份数,即649,
708,6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份的出售情况
2025年9月29日,管委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
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2155%。后续,管委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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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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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
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80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合计162.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杨文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4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另外1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9.9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8日办理完成。前述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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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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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小
于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业
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70%且小于100%,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5S01626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公司2024年度
“归母净利润”年度考核指标为负值,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80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合计162.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杨文超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其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4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9.90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
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2人调整为80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1.
95万份调整为162.05万份(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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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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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回购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00000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6139%。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3、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
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师事务
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1、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2、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相应权益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
回并择机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
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5S01626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公司2024年度
“归母净利润”年度考核指标为负值,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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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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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及核查,公示时
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8)。
(三)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8月23
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奥电JLC3,期权代码:037384。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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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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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深
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文超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
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
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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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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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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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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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其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
亿元。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
适度调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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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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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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