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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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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587 奥拓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01│ 16.00│ 3.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20│ 6.85│ 92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4-28│ 12.41│ 37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2-29│ 5.20│ 2589.60万│ ├───────────┼───────────┼───────────┼───────────┤ │增发 │ 2016-12-16│ 11.25│ 2.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5.17│ 248.16万│ ├───────────┼───────────┼───────────┼───────────┤ │增发 │ 2017-01-18│ 13.14│ 1.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31│ 2.70│ 216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06│ 2.94│ 294.00万│ ├───────────┼───────────┼───────────┼───────────┤ │增发 │ 2020-12-18│ 5.20│ 2.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6│ 3.40│ 1006.4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同辉信息 │ 298.00│ ---│ ---│ 0.00│ -407.4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7000.00万│ 78.32万│ 2613.51万│ ---│ ---│ ---│ │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Mini LED智能制造基│ 4000.00万│ 0.00│ 3132.93万│ ---│ 3164.15万│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 409.68万│ 0.00│ 410.47万│ 100.19│ ---│ ---│ │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8600.00万│ 0.00│ 86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1.00亿│人民币 │2021-06-23│--- │--- │是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奥拓│深圳市千百│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7-11│--- │--- │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辉智能工程│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市奥拓│ │ │ │ │ │ │ │ │ │电子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8│股权回购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本 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53)。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8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2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6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4%,最高成交价格为5. 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765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 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 2026-08-28│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 2026-08-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对76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56.0125万份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另外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3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62.05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8月25日办理完成。前述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 2026-08-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3)。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8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200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00%,最高成交价格为5.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84597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 2026-08-19│增发发行 ──────┴──────────────────────────────────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 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 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 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 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 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 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54504156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 2026-08-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 2026-08-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一)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经查, 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1)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连续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无书面请假材料,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下同)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下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计票监票程序不规范,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选举文件材料不规范,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 公告[2018]29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遗漏 公司2018年至2020年有关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存在遗漏,未将审计项目 组除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外的其他成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 2026-08-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6-08-11│股权回购 ──────┴────────────────────────────────── 重要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 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的条件 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5000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 820%;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2500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 .19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 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 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方案条件不成熟或未能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十六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2026-08-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3、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 2026-08-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回购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00000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6139%。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3、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 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师事务 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 2026-08-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 ──────┬────────────────────────────────── 2026-08-11│价格调整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3、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4、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 -012)。 5、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 7、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事 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651544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772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工作,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54504156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725207.80元。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 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40-0.50/10=3.35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3.40元/股调整为3.35元/股。除上述调整内 容外,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均不涉及调整。 ──────┬────────────────────────────────── 2026-08-1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66895.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2 1592.55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82159.26 元,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213599457.6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2266673.33元。公司利润分配 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公 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3599457.6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为体现对 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控股 股东吴涵渠先生提议,董事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50415 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900 83.1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 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 2026-08-11│其他事项 ──────┴──────────────────────────────────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37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 注销。 2、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小 于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业 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70%且小于100%,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6S01778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55394920.51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915308.33元。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76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合计156.01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62.05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 2026-07-16│其他事项 ──────┴──────────────────────────────────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拓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 拓”)因经营发展需要,将其注册地址由“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号荷李活商业中心1111单 元”变更为“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路1号康宏广场南座2301”。近日,香港奥拓已在香港特 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商业登记证》。 二、变更后的登记信息 1、中文名称:奥拓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AOTOELECTRONICS(HONGKONG)CO.,LIMITED 3、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路1号康宏广场南座2301 6、登记证号码:61601691-000-06-26-9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江曼妮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5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1 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5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1 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55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反对1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4、《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7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1 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5、《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 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91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8%;反对15 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本议案属于利益相关的事项 ,关联股东吴涵渠先生、赵旭峰先生、杨四化先生回避表决。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4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反对1 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表决结果:同意2237738 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1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8、《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72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 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7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1 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表决结果:同意2237495 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反对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7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1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12、《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74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1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江曼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5-11│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5月12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6.0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0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2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想数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数维”)独立 自主的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创想数维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 战略投资者深圳市领航兴产数字创意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深圳领航”)及珠海横琴旌荣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旌荣” )。深圳领航与珠海旌荣本次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010.00万元,其中,143.9259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剩余1866.07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创想数维注册资本将由2148.14 82万元增加至2292.0741万元。 创想数维的现有股东,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 奥拓”)及创想数维其他股东深圳卡冈图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卡冈图雅 ”)、吴未先生、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高新投聚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深圳市创科乾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 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前海奥拓持有创想数维的股权比例从47.4828%下降至44.5012% ,虽然公司对创想数维持有的股权比例小于51%,但创想数维的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层均由 公司委派,公司能对创想数维实施控制,创想数维仍为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发生变更。 本次增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奥拓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 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一、锚定高质量发 展目标,深耕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致力于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以人工智能技术及视讯产品为基础 ,持续深化“硬件+软件+内容+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专注技术及应用创新,持续提 升用户体验,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积极推动专业化的“AI+”视讯信息管理、发布、交互解 决方案创新以服务更多专业客户。 公司坚持深耕行业策略,聚焦优势及蓝海市场,积极建立行业合作生态,夯实核心解决方 案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打造单项冠军。目前,公司智能视讯解决方案已广泛覆盖影视、金 融及通讯、租赁及体育、广告、新零售、数字内容等多个细分行业,以客户为导向,构建多元 化产品矩阵,精准匹配客户差异化需求,为各行业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协同的智能视讯解决 方案。 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AI+视讯”战略,聚焦优势及蓝海行业,进一步加大虚拟直播及 新零售等新业务开拓力度;持续强化技术及产品竞争力,夯实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打造单项冠 军;优化人才结构,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降本增效;提升资产质 量,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持续保持技术创新,打造竞争壁垒及行业口碑 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研制出包括MiniLED显示、LED影院系统、LED 虚拟拍摄系统、智能会议一体机、64KLED图像控制阵列、银行远场语音识别、5G+智慧银行、 智慧零售系统、区块链及智慧城市视觉一体化控制平台等行业领先的产品与技术成果。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AI+”、数字中国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产业发展机遇, 在推进“AI+视讯”战略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技术迭代及项目积累,形成了多维度的核心竞 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920项,其中发明专利193项 (其中包含海外发明专利33项),占比20.98%。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推动视讯产品迭代升级,继续实行大客户及 大项目策略,深耕优势细分市场,朝着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稳步前 行。 ──────┬────────────────────────────────── 2026-04-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其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前海奥拓”)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 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 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 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 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 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 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 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 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 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 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 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 ,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 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 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发展所处阶段 、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重视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 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 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 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 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九)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 2026-04-27│银行授信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 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银行具体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 ,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 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0915308.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863937.25元。以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7863937.25元 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3786393.7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34369077.74元后,减去报告 期内分配利润12994173.12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452447.8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为体现对 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772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32577207.80元。 (2)2025年股份回购金额 2025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综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32577207.8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8.45%。 (二)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 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及发放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每位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发放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 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 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2026-04-27│委托理财 ──────┴──────────────────────────────────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 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通过银行 、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 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其他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 (四)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 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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