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91 恒大高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10│ 20.00│ 3.8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9-17│ 5.37│ 684.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8│ 4.04│ 145.44万│
├───────────┼───────────┼───────────┼───────────┤
│增发 │ 2017-04-18│ 13.65│ 4.32亿│
├───────────┼───────────┼───────────┼───────────┤
│增发 │ 2017-05-11│ 13.65│ 1.1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7│ 6.43│ 3563.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1│ 3.57│ 496.2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润油 │ 1069.13│ ---│ ---│ 0.00│ 0.00│ 人民币│
├─────────┼─────┼─────┼─────┼─────┼──────┼──────┤
│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 ---│ ---│ 20.00│ ---│ -162.67│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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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金属防护项目 │ 8515.70万│ 0.00│ 5236.03万│ 114.28│ 0.00│ 2016-06-01│
├─────────┼──────┼─────┼─────┼─────┼─────┼──────┤
│倒班楼支出 │ 2200.00万│ 0.00│ 2002.37万│ 91.02│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778.48万│ 0.00│ 4403.22万│ 116.53│ 0.00│ ---│
├─────────┼──────┼─────┼─────┼─────┼─────┼──────┤
│投资子公司 │ 3055.80万│ 0.00│ 3055.80万│ 100.00│ 0.00│ 2014-01-01│
├─────────┼──────┼─────┼─────┼─────┼─────┼──────┤
│投资全资子公司 │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
├─────────┼──────┼─────┼─────┼─────┼─────┼──────┤
│非金属防护项目 │ 6996.50万│ 0.00│ 162.22万│ 100.00│ 0.00│ ---│
├─────────┼──────┼─────┼─────┼─────┼─────┼──────┤
│技术研发中心注 │ 3465.00万│ 0.00│ 2988.11万│ 62.25│ 0.00│ 2014-12-01│
├─────────┼──────┼─────┼─────┼─────┼─────┼──────┤
│投资参股公司 │ 4381.08万│ 0.00│ 4381.08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934.01万│ 0.00│ 3934.01万│ 100.00│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775.00万│ 0.00│ 2000.00万│ 112.68│ 0.00│ ---│
├─────────┼──────┼─────┼─────┼─────┼─────┼──────┤
│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 3099.64万│ 3126.86万│ 3126.86万│ 100.88│ 0.00│ ---│
│组自筹资金对价 │ │ │ │ │ │ │
├─────────┼──────┼─────┼─────┼─────┼─────┼──────┤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 3602.00万│ 0.00│ 1306.17万│ 71.49│ 0.00│ 2016-06-01│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4403.22万│ 116.53│ 0.0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000.00万│ 0.00│ 3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投资子公司 │ 0.00│ 0.00│ 3055.80万│ 100.00│ 0.00│ 2014-01-0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5934.01万│ 103.94│ 0.00│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1.81亿│ 1.14亿│ 1.14亿│ 100.15│ 0.00│ ---│
│对价 │ │ │ │ │ │ │
├─────────┼──────┼─────┼─────┼─────┼─────┼──────┤
│智能软件联盟平台建│ 6000.00万│ 0.00│ 0.00│ 0.00│ 0.00│ ---│
│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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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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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4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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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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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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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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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支持全│
│ │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的业务发展,优化其资本│
│ │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自主融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增强业务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
│ │资金向宝乐互动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宝乐互动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 │
│ │本将由3,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宝乐互动的通知,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8%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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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匠芯新材千吨产线的顺利建设,并满足其产线建成后量产的经营资金需求,经│
│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慎重研究与评估,恒大绿能拟向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拟向匠芯新材现金 │
│ │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1,300万元为公司新增现金出资,700万元为恒大绿能2025年12 │
│ │月11日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偿还款。本次增资完成后,匠芯新材注册资本将由3,15│
│ │0.00万元变更为3,500.00万元,恒大绿能持有匠芯新材股权由20%变为28.00%的,匠芯新材 │
│ │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6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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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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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含本金、利息│标的类型 │债权 │
│ │)及其相关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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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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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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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签约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2、债权情况 │
│ │ 2.1.债务人姓名:曹振军;身份证号:431023198305143937 │
│ │ 2.2.原合同情况 │
│ │ 2017年10月26日,乙方和曹振军等签订关于《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及《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向长沙奇热公司增资2000万元。2017年11月1日,乙方依约向长 │
│ │沙奇热公司出资2000万元。2021年6月23日,乙方与曹振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 │
│ │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二》,双方约定乙方持有长沙奇热公司10%股权均由曹振军在2023年12月3│
│ │1日之前予以回购,回购价款按乙方投入2000万元,并以乙方投入时间按年8%计算利息,直 │
│ │至付清回购价款之日止。 │
│ │ 就本次债权转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万元(¥│
│ │6300000.00元)。 │
│ │ 一、交易概述 │
│ │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 │
│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议案》。为提│
│ │升公司资产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及增加现金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大互联网”)将其对曹振军的│
│ │应收债权(含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以6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 │
│ │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
│ │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
│ │ 2025年4月14日,长沙联德按《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恒大互联网支付完成了首笔 │
│ │债权转让款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出售全资 │
│ │子公司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联德已按│
│ │《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恒大互联网支付完成了剩余的债权转让款330万元。至此,恒 │
│ │大互联网出售债权事项已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84.2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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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0│标的类型 │股权 │
│ │129%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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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省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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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 │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根据实│
│ │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
│ │产结构,促进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孙公司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资源”)55.0129%的股权以84.245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售给江西省│
│ │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文地质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
│ │持有环境资源的股权,环境资源也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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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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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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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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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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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
│ │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699号的自有房产对外 │
│ │出租,租赁面积为26,977.20㎡,承租人为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山 │
│ │舞校”),租赁期限共3年,公司预计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约453.00万元(含税)。 │
│ │ 2.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恩雪为中山舞校的理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中山舞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房屋租赁构成了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
│ │关联董事朱星河、胡恩雪及朱光宇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 │议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3.履行审批情况 │
│ │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章美珍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
│ │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 │
│ │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星河、胡恩│
│ │雪及朱光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 (3)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 │
│ │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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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遂佰 280.00万 0.91 37.87 2020-07-28
陈遂仲 10.00万 0.03 1.80 2020-07-28
陈遂仲 10.00万 0.03 1.81 2020-07-28
肖亮 10.00万 0.03 0.76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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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0.00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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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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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江西恒大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造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江西恒大高│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新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江西恒大新│ 470.6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江西恒大声│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学技术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湖北匠芯新│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湖北匠芯新│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江西恒大高│湖北匠芯新│ 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技术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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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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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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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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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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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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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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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的通知,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其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前: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船舶改装,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
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噪声与振
动控制服务,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
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
造,进出口代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海水淡化处理,专业保洁、清
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变更后: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船舶改装,船舶修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
涂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表面功能材料
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
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
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进出口代理,船用配套
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海水淡化处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恒大高科《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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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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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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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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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与江西恒大绿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的现金流充足,公司同意为该两家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宝乐互动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恒大
绿能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授信细节(包括品种、额度、利率及费用标准)
将依据宝乐互动、恒大绿能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确定,实际使用金额则根据两家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此外,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宝乐互动、恒大
绿能的要求,采用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质押、留置、定金及前述
方式的复合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
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业务。
宝乐互动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
信和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或担保业务履行审
议程序。
恒大绿能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且恒大绿能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若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需按规定重新
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上述具体担保事项将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决策,并负责签署相关担
保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宝乐互动资产负债率为80.18%,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为35.06%。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宝乐互动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为恒大绿能提供担保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系宝乐互动与恒大绿能拟申请的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
具体的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宝乐互动、恒大绿能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
担保总额不会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系综合考虑宝乐互动与恒大绿能业务发展需求
后作出,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
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贴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
需求,不会对子公司正常运营与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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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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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8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邮箱:hdgx002591@163.com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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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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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聘任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江西恒大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为主营方向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
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该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始终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
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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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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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5,859,149.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11
,144,181.96元;实收股本为300,199,484.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762.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5,859,149.56元,本报告期业绩出现亏损,主要系本期资产划转事项致使递延所得
税资产结转并计入所得税费用所产生的影响,同时防磨抗蚀业务收入较上一报告期同比下滑也
有一定的影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系报告期内上述事项导致当期亏损,叠加历史
年度累计亏损共同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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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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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要求,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041953.99元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5年度核销资产为20225454.63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458231.88元、其他应收款
19767222.75元,占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9%。其中1900万元其他应收款核
销原因为债务重组,该债权全部转让,其他资产核销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账龄过长,部分客户已注销,确认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
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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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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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根据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
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已获确认,具体薪酬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制,其中董事长津贴标准为
每年人民币40万元(含税),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
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①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占年
薪的50%~80%,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②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最终根据考核结果
统算兑付,属浮动部分,占年薪的20%~50%,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
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
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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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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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开展投资操作,不过仍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在
确保正常经营与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
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适时购置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由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或存款类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资金余额(含上述交易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在该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实施事项。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与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与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理财产品须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审
慎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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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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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近日公司收到宝乐互
动的通知,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FN97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朱光宇
6.营业期限:2020-09-02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1103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宝乐互动100%的股权,宝乐互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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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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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财务资助。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
求与使用情况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为年利率8%,该利率系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不作调整
,借款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现金增资
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1300万元为公司新增现金出资,700万元为恒大绿能2025年12月11日向
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偿还款。
2.本次恒大绿能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产业战略转型的需要,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恒大绿能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
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得匠芯新材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投
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后管理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大绿能将持有匠芯新材28.00%的股权,匠芯新材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匠芯新材业务的协同合作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效果能否达到预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预期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匠芯新材在
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以及硅碳新能源电池材料产线不
能如期投产或投产后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一、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匠芯新材千吨产线的顺利建设,并满足其产线建成后量产的经营资金需求
,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慎重研究与评估,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
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拟向匠芯新材现金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1300万元为公司新增现
金出资,700万元为恒大绿能2025年12月11日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偿还款。本次增资
完成后,匠芯新材注册资本将由3150.00万元变更为3500.00万元,恒大绿能将持有匠芯新材28
.00%的股权,匠芯新材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2.恒大绿能本次拟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匠芯新
材日常经营,该笔财务资助利率为年利率8%,该利率系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不作调整,借款
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7年12月31日。因匠芯新材其他股东资金有限,未按出资比
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产生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等资金及费用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3.履行审批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
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法人主体
1、企业名称: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梅子溪路与田家河大道交汇处西南
侧
4、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康
5、成立时间:2025-03-13
6、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EEBW6M0M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
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出资情况:黄康出资比例为18.33333%,姚鑫鑫、刘金荣、张叶、吴壮熊、朱安生、杨
士平、白小虎、黄小红分别出资比例为8.33333%,袁亮出资比例为3.33333%,姚建新、孙志珍
、王俊杰、罗小来、程宇超、黄建平、黄亮出资比例为1.66667%。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公司核查,金鸿阁、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出资人与公司及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金鸿阁、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出资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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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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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乐互动”)的业务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自主融资能力与抗风
险能力,增强业务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宝乐互动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宝
乐互动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FN97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朱光宇
6.营业期限:2020-09-02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1103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9.股权结
构:宝乐互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宝乐互动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
100%,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经查询,宝乐互动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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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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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公司
和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未来发展需求,拓宽融资途径并降低成本,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及
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
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需求灵活调配与各下属公司及授信银行间的授信金额,实现额度共享。
具体授信细节,包括品种、额度、利率及费用标准,将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确
定。此外,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采取多种担保方式。
2026年度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恒
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江西恒大智造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智造”)、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德恒茂”)等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种类包
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质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
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
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事项将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决定,并负责
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同时,董事长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灵活调配各子公司在董事会批
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份额,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且
在调配发生时,担保对象不能是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的子公司。如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达
到70%以上,需按规定单独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截至2025年9月30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32.58%,恒大高科负债率55.80%,恒大新能源
负债率50.70%,恒大智造负债率41.71%,宁德恒茂负债率2.97%,恒大高新负债率24.80%,本
次担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6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抵押物
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
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且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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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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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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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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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和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恒大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龙江恒大”)的通知,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了其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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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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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
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
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匠芯新材的经营发展,满足其经
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该笔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借
款期限一年。因匠芯新材其他股东资金有限,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
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已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本次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履行审批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
助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借款方式:现金借款。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实际经营情况向其
提供借款。
3.借款金额及资金使用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向其提供借款,
并签署借款协议,该笔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匠芯新材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
5.担保措施: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匠芯新材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全部费用向公司全资子公
司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匠芯新材未按借款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全资子
公司恒大绿能有权直接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责任。
6.债转股措施:借款到期后,匠芯新材未足额偿还本息,且逾期超过30日的,公司全资子
公司恒大绿能有权选择债转股,匠芯新材及担保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保证债转股得到有效实施
。
7.违约责任:
(1)若匠芯新材未按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在完成债转股前,每逾期一日
,应按逾期支付本金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匠芯新材违反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或其他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
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匠芯新材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担保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3)若担保方未按借款协议约定履行代偿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代偿金额的0.5‰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支付逾期利息,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权通过诉讼、仲裁等
方式要求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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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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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699号的自有房产对外出租
,租赁面积为26977.20㎡,承租人为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山舞校”)
,租赁期限共3年,公司预计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约453.00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恩雪为中山舞校的理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中山舞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房屋租赁构成了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
董事朱星河、胡恩雪及朱光宇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履行审批情况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章美珍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朱星河、胡恩雪及朱光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
(3)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100751108469U
3.开办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潘玲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七路1188号
6.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7.业务类型:普通中等学历教育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恩雪女士为中山舞校的理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舞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房屋租赁构成了关联交易
。
9.中山舞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11.10万元,负债总额2711.80万元,净资产499.30万元
;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15.20万元,净利润-83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987.20万元,负债总额3021.50万元,净资产-34.30万元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9.00万元,净利润-533.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等,均未
发现关联方有任何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履约能力:中山舞校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房屋交易标的系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699号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
班楼,租赁面积为26977.2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及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严格履行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已确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山舞校签
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
2.租赁约定
(1)租赁物业: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699号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班楼。
(2)租赁面积:面积26977.20平方米。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3年,自2025年11月1日到2028年10月31日。
(4)租金计算及支付安排:
①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甲方交付本合同租赁房屋后15日内按总面积计算的一个月租金
计37.77万元(含税)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方式为三个月一支付,即乙方每个季
度缴纳一次租金给甲方,在每个到期日的前5天止,乙方需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必
须及时出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乙方。
②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
通信、网络宽带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若因此导致甲
方垫付相关费用及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5)房屋交付与装修:①交房标准:毛坯房及其他附属设施;②装修改造:此房屋均由
承租人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担。为保证
建筑物安全性,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通过书面向甲方申请并提供装
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的设计、范围、工艺、用料等
均应满足规划、消防、环保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楼梯消防通道使用,不得影响园区整体外观
,其相关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装饰工料费由乙方承担。
(6)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
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7)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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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债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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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议案》。为提升公
司资产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及增加现金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
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大互联网”)将其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
(含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以6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沙联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
司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2025年4月14日,长沙联德按《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恒大互联网支付完成了首笔债
权转让款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
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联德已按《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恒大互联网支付完成了剩
余的债权转让款330万元。至此,恒大互联网出售债权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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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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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匠芯新材”),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恒大绿能计划为匠芯新材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按其持有
匠芯新材20%的股权计算,即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匠芯新材剩余的80%综合授信额度,将由
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等相关事项,以恒大绿能根据
实际需要和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
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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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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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
,促进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孙公司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境资源”)55.0129%的股权以84.245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售给江西省水文地质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文地质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环境资源
的股权,环境资源也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省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昌东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68号
4.法人代表:袁良浍
5.成立时间:1992-06-23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8410W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
源开采,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选矿,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和报告编制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
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地质勘查
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国内贸易代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省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0,540.28万元,总负债8,088
.85万元,所有者权益2,451.4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0.07万元,利润总额19.91万
元,净利润14.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水文地质集团总资产11,370.03万元,总负债8,919.66万元,所有者
权益2,450.37万元,2025年6月实现营业收入597.17万元,利润总额-1.06万元,净利润-1.0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公司核查,水文地质集团、水文地质集团董监高及其股东与公
司及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水文地质集团及其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
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江西南昌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4.法人代表:万胜铎
5.成立时间:2014-08-04
6.注册资本:778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3146689191
8.经营范围:矿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环境资源55.0129%的股
权,水文地质集团持有环境资源44.9871%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环境资源总资产168.48万元,总负债5.21万元,所有者权益163.26
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38万元,净利润-15.38万元。(以上数据
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环境资源总资产163.39万元,总负债1.21万元,所有者权益162.18
万元,2025年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8万元,净利润-1.08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11、环境资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为环境资源提供担保、财务资
助、委托环境资源理财,以及其他环境资源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
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环境资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在本次交易前,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3、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交
易对价为人民币84.245万元。本次交易对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的
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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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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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
议案等文件已于2025年8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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