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09 捷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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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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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智慧停车运营管│ 1470.00│ ---│ 49.00│ ---│ -31.53│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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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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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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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 9.40亿│ 6620.45万│ 3.32亿│ 100.00│ 1683.83万│ 2020-10-31│
│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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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 3.32亿│ 6620.45万│ 3.32亿│ 100.00│ 1683.83万│ 2020-10-31│
│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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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88亿│ 2.38亿│ 5.8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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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2.38亿│ 5.8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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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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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翠英 983.28万 1.52 12.92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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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83.28万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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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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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9 │质押股数(万股) │2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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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3 │质押占总股本(%) │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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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唐健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2-23 │质押截止日 │2024-02-22 │
├────────┼──────────────┼────────┼──────────────┤
│实际解押日 │2023-11-27 │解押股数(万股) │251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7日唐健解除质押78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27日唐健解除质押251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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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20 │质押股数(万股) │3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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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61 │质押占总股本(%) │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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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唐健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2-23 │质押截止日 │2024-02-22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27 │解押股数(万股) │3295.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之一唐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7日唐健解除质押78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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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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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深圳市顺易│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实业股│通信息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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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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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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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
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函拟变更委派
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拟免去李帅
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提名推荐马龙彪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监事变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帅
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次变更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龙彪,男,出生于1990年1月,工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
2017年4月,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总部项目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
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济师、高级经济师;2020年3月至今,任深
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龙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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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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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负责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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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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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1)经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商誉、存货、合同资产、投资性房
地产等),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007.68万元。
(2)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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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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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86543.40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1110243.22元。2024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5392.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取法定
盈利公积327539.27元(母公司口径),减去当年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80893535.13元,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8427797.58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0482115.83元。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560482115.83元,公司总股本为645356761股。
3、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4919473.27元,占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3.12%;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金额为254858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底,公司已回购股份合计365万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
股权激励计划。
3、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0405281.2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4.32%。
(三)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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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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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
现有及后续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
凭证、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等,不投资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
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
3、资金来源及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连续12个月
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
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
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
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则,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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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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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涉及的20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0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5120份进行注销,其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7人
的119520份股票期权,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人的9600份股票期权,注销2024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5人的24600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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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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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捷顺智城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智城科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5FK65E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慧交通系统的设计、技术
咨询;智慧交通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相关;智能化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上门安装、上
门维修;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各类信息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咨询、销售、上
门维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上门维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通
讯系统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调试;从事广告业务;
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
二、减资概述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
进行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捷顺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1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捷顺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29289C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12年03月19日至无固定期
经营范围:磁卡、智能卡、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安全防范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
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
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电子交易收费系统与运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
单位的福利产品设计与管理方案策划及相关商务代理服务(不含金融业务、需人事、劳动及其
他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本次增减资
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智城科技增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
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
本次公司对捷顺通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公司推进业务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
本次增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减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捷顺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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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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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晓宁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
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晓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
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
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
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蔡志敏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事宜。蔡志敏先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蔡志敏,男,出生于1982年12月,工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停车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兼任
路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l月,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2023年1月至今,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任深
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蔡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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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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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陈晓宁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陈晓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晓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晓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晓宁女
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不会对
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晓
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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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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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152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647148281股的
比例为0.2768%,涉及人数571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8476660.60元。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7148281股减至645356761股。公司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杜爽等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2440股;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
及5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3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
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王阳等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
0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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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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