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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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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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296.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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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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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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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万SIGG高端 │ 2.61亿│ 4754.22万│ 1.77亿│ 67.92│ ---│ 2022-12-31│
│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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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2927.36万│ ---│ 2927.3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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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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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30 │交易金额(元)│5385.0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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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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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哈尔斯东路2号、6号的一宗面积│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为14,665.21平方米(约22亩)的国 │ │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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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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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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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配合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用地规划整体安排,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近日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浙江省永康市│
│ │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科技园”)签署了《土地收回补偿协议》,│
│ │将公司位于哈尔斯东路2号、6号的一宗面积为14665.21平方米(约2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收储。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
│ │依据,合计人民币5385.0207万元(不含少量地面建筑附属物,其实际补偿金额以第三方评 │
│ │估公司评估报告为准)。 │
│ │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土地收储交易对方开发区管委会为政府管理机构,五金科技园系永康市国有工业园│
│ │区土地开发、服务公司。其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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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5 │交易金额(元)│1.1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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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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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地块名称:永康经济开发区S23-03地│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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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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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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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竞拍获得永康经济开发区S2│
│ │3-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竞得土地情况 │
│ │ (一)宗地编号:工业[2023]-048号 │
│ │ (二)地块名称:永康经济开发区S23-03地块 │
│ │ (三)出让面积:149989平方米 │
│ │ (四)规划指标要求:2.000≤容积率≤6.000;45.000≤建筑密度(%)≤65.000 │
│ │ (五)出让年限:50年 │
│ │ (六)成交价款:11249.175万元人民币 │
│ │ 具体内容以《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土拍告│
│ │字[2023]93号)中对于目标地的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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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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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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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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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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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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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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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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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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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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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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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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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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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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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杭州哈尔斯│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实业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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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哈尔斯(香│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港)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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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哈尔斯(泰│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国)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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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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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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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等条款。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0
72786B
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陆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叁拾贰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母婴
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
品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
电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
活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
经济开发区金都路968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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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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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
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
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
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股份的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
股。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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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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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
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
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预留
份额,预留份额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389.8629万股
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38.2270%,如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
,管理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公司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首次拟授予630万股,由于存在部分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导致实际非交易过户数量
为557万股,故首次授予部分未分配权益份额将计入预留份额。本次预留授予股数为285万股,
占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27.9449%。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
,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如本次预留授予
存在员工放弃认购的情形,则管理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
入后续预留份额。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公
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留份额903.4500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285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39
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同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受让价格为(考虑除权、除息调
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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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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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相
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股票数量为8.4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379732股减至466295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66379732元减至4662957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
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8:30—11:30、12: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联系传真:0571-86978623
邮政编码:310000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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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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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为有效防控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保障产品成本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不锈钢、镍等品
种。
2、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
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
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
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
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不锈钢、镍等品种(镍为不锈钢原材料中
的重要成分,国家产品标准对其有严格要求)。
4、交易期限: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
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
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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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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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鉴于激励对象胡志生、应智磊、屠颂华、暨亮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万股全部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
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上述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数量的相关情
形,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0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80%。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原则/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2.55元/股调整为2.45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2058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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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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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
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原则进行
权益分派,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
年6月4日实施完毕。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原则/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本次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5元/股调整为2.45元/股。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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