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9-02│ 18.00│ 3.64亿│
├───────────┼───────────┼───────────┼───────────┤
│可转债 │ 2019-08-22│ 100.00│ 2.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5│ 2.90│ 704.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1│ 2.90│ 559.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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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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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296.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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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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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万SIGG高端 │ 2.61亿│ 4754.22万│ 1.77亿│ 67.92│ ---│ 2022-12-31│
│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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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2927.36万│ ---│ 2927.3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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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哈尔斯│哈尔斯(泰│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国)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浙江哈尔斯│哈尔斯(香│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港)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浙江哈尔斯│杭州哈尔斯│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实业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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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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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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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不少于人民
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元/股(含),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
份的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
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6626773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2638629股,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10=69544365.45÷466267732×10=1.49151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151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一)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在本次回购股份期
间,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回购价格区间调整。即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具体测算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11.00元/股(含)。公司当前总股本为466267732股,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中2638629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量为463629103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流通股未发生变化,上述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63629103×0.15)÷466267732=0.1491511
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1.00元/股(含)-
0.1491511元/股≈10.85元/股(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预计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147465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73732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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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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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
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
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
他应收款、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2,61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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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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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投资者进
行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与
创造力,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
的盈利能力等方面考虑,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
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价格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
/股(含)的条件下,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454.
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
购完成时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
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
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后,公司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回购期限
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顺延实施情况。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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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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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64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
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6544933.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5544529.5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0554452.96元,加期
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940091094.11元,减去已分配股利46175110.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078906061.2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8575337.52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
会提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按照预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463629103股(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26773
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638629股)为基准预计,本次2024年度现金股利的
预计派发金额为6954.44万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5907275.75元(含税),约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6544933.32元的40.45%。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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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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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提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与
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外汇相关衍生品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
品种等。
3、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该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4、审议程序:2025年4月20日,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在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履
约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保障采购与销售环节结算价格稳定性,增强生产经营规划的预见性,防控
和应对外汇汇率、利率以及不锈钢、镍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国际贸易收入占比较
大,美元和欧元是销售环节主要结算币种,其汇率、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
将对公司的业绩表现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主营业务需采购大量不锈钢卷及分条钢,进行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样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2、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货币互换,以及场内市场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如不锈钢
、镍等(镍为不锈钢原材料中的重要成分,国家产品标准对其有严格要求)。
4、交易期限:自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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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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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存款类等投资品种,例如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在此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的存款类等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风险等因
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拟投资产品进行认真评估、筛选,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
资质优良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存款类等投资品种,
例如,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4、投资期限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短
期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公司与拟为公司提供相关现金管
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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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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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等
条款。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072786B
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陆佰贰拾陆万柒仟柒佰叁拾贰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母婴
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
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
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
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
发区金都路968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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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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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
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49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
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基于上述调整,公司相应修订并形成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
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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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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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
涉及2名激励对象合计280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60%,回购价格为2.45元/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295732股变更为466267732股。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
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
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
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姚惠庆、栗克勇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万股全部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要求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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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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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相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
回购股票数量为2.8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295732股减至466267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66295732元减至4662677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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