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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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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9-02│ 18.00│ 3.64亿│ ├───────────┼───────────┼───────────┼───────────┤ │可转债 │ 2019-08-22│ 100.00│ 2.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5│ 2.90│ 704.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1│ 2.90│ 559.7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296.0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00万SIGG高端 │ 2.61亿│ 4754.22万│ 1.77亿│ 67.92│ ---│ 2022-12-31│ │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2927.36万│ ---│ 2927.36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哈尔斯│哈尔斯(泰│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国)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浙江哈尔斯│哈尔斯(香│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港)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浙江哈尔斯│杭州哈尔斯│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未知 │ │真空器皿股│实业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6年4月1日届满 。 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鉴于公司尚未完 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2月10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胡树彬先生主持,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就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会职工代表 经讨论,认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 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 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 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 容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2026-02-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5-1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2万 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 9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根据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审议与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 3、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上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 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072786B 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陆佰贰拾陆万柒仟柒佰叁拾贰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 开发区金都路968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母婴 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 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 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 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软件开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5-11-1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6名,代表股份216,696,52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431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213,948,36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748,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 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748,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 15%。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1-07│其他事项 ──────┴────────────────────────────────── 2025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吕强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浙江哈尔斯真 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强先生单 独持有公司股份176327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2%。吕强先生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 的主体资格,其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且提案程序亦符合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 2025-10-11│其他事项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二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 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198629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2.19%,最高成交价格7.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5.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6518394.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累计取得的股份数量为101986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9%,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 专用账户名称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批)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65人,共计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份额7704796. 68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7704796.68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 存股2638629股。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63862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9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92元/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0198629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2.1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所 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 、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持有人的自愿承诺执行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 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 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的3个月后其持有份额的解锁与分配。 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在永康市哈尔 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花勇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仁标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庭江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及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前三季度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对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受让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受让价格的公告》。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 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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