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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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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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296.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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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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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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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万SIGG高端 │ 2.61亿│ 4754.22万│ 1.77亿│ 67.92│ ---│ 2022-12-31│
│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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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2927.36万│ ---│ 2927.3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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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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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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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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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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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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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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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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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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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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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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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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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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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杭州哈尔斯│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实业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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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哈尔斯(香│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港)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浙江哈尔斯│哈尔斯(泰│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真空器皿股│国)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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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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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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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相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
回购股票数量为2.8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295732股减至466267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66295732元减至4662677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
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5
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日8:30—11:30、12: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联系传真:0571-86978623
邮政编码:310000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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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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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32,503.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773,086.19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7,549,768.54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056,721,47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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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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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
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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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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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29人,共计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份额6308300
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63083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9
90000股。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6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17元/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560000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1.62%。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所
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
、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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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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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2024年12月26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子
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前次已预计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最高不超过2.5亿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哈尔斯”)、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HKLIMITED,以下简称
“香港哈尔斯”)、哈尔斯(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以下
简称“泰国哈尔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泰珠,以实际汇
率为准,下同)的担保(该金额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有效
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二)本次拟调整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调整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债务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同时,香港哈尔斯拟以其持有的泰国哈尔斯股权
资产、泰国哈尔斯拟以其自身持有的固定资产为母公司哈尔斯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
高不超过2.5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泰珠,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确
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
署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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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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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名,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54万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同意根
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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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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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
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姚惠庆、栗克勇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万股全部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上述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
回购数量的相关情形,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2.8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0%。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原则/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即P=2.55元/股-0.1元/股=2.45元/
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故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45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686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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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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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2024年12月26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6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哈尔斯
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
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哈
尔斯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二)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46637.9732万股的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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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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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
涉及4名激励对象合计840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80%,回购价格为2.45元/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379732股变更为466295732股。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4000股。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
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胡志生、应智磊、屠颂华、暨亮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万
股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
数量的相关情形,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8.4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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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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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等条款。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0
72786B
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陆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叁拾贰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母婴
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
品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
电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
活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
经济开发区金都路968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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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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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
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
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
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股份的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
股。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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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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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至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
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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