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16 长青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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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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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09│ 17.80│ 6.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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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5-13│ 9.07│ 912.90万│
├───────────┼───────────┼───────────┼───────────┤
│增发 │ 2014-12-19│ 21.25│ 5.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15│ 6.57│ 1445.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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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7-01│ 6.57│ 433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7-01│ 16.03│ 1057.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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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3-16│ 17.76│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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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30│ 9.49│ 7613.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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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7-01│ 10.34│ 93.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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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4-09│ 100.00│ 7.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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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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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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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长青水务服务有│ 1400.00│ ---│ 100.00│ ---│ -0.0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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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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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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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长青生物质热电│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358.94万│ 2020-01-01│
│联产项目新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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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 1.60亿│ 0.00│ 1.60亿│ 100.00│ -588.56万│ 2020-05-01│
│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 │ │ │ │ │ │
│电联产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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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热电联产项目 │ 2.80亿│ 0.00│ 2.80亿│ 100.00│ 654.28万│ 2021-05-01│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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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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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转让比例(%)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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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90亿 │转让价格(元)│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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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858.23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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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何启强、麦正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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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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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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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1.3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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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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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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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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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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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全│
│ │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热电”)进行了增资,并在地方行政主管部│
│ │门完成了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 │ 茂名热电本次增资金额共130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注册资本,12900万元为资本公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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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2.9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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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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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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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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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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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
│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鱼台县人民政府管理的鱼台县│
│ │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能源”)于2025年2月18日签署《关于鱼台长青环 │
│ │保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鱼台│
│ │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台环保”)的100%股权转让给华兴新能源(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鱼台环保截止评估基准日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9300.00│
│ │万元,并约定由华兴新能源按指定方式偿还鱼台环保对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0839.85万元。 │
│ │ 由于筹资进度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兴新能源尚未足额支付全部股权交易款,但│
│ │本阶段股权交易款的暂时延后支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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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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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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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保定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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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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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保定市卓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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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
│ │”)与保定市卓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普新能源”或“甲方”)于2020年7 │
│ │月22日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收购由卓普新能源持有│
│ │的保定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供热”或“标的公司”)49%股权,股权转让 │
│ │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青供热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 │其100%股权。 │
│ │ 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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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9514.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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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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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29│标的类型 │股权 │
│ │1131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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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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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何启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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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长青集团")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拟将两人合计持有的长青集团非限售条件│
│ │流通股份37,098,13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中│
│ │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泓源")。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股份的转│
│ │让价款总额为182,967,976元(大写:壹亿捌仟贰佰玖拾陆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其中, │
│ │何启强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8,549,065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5%),麦正辉先生拟│
│ │转让数量为18,549,065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5%)。 │
│ │ 甲方之一(转让方一):何启强 │
│ │ 甲方之二(转让方二):麦正辉 │
│ │ (甲方之一、甲方之二合称"甲方";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 │
│ │ 乙方(受让方):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鉴于:各方于2024年12月24日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原协议》"),于2025年2月19日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
│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现因各方对《原协议》《补充协│
│ │议一》中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明确,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
│ │立本补充协议。 │
│ │ 1、股权转让具体数量、比例及价格 │
│ │ 各方一致同意,由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
│ │截至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将随着债券持有人转股而相应增加。为了明确本次股│
│ │份转让数量、比例及价格,各方确认如下:(1)转让方一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6%股权( │
│ │按照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数计算,对应19291131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 │ (2)转让方二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6%股权(按照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 │
│ │数计算,对应19291131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 │ 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0287716元(大 │
│ │写:壹亿玖仟零贰拾捌万柒仟柒佰壹拾陆元,转让价格各方:95,143,858.092元)。 │
│ │ 近日,公司从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处获悉,中科泓源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协议及补充│
│ │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并正式提出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因此,本次协议转│
│ │让交易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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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9514.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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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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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29│标的类型 │股权 │
│ │1131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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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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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麦正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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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长青集团")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拟将两人合计持有的长青集团非限售条件│
│ │流通股份37,098,13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中│
│ │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泓源")。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股份的转│
│ │让价款总额为182,967,976元(大写:壹亿捌仟贰佰玖拾陆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其中, │
│ │何启强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8,549,065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5%),麦正辉先生拟│
│ │转让数量为18,549,065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5%)。 │
│ │ 甲方之一(转让方一):何启强 │
│ │ 甲方之二(转让方二):麦正辉 │
│ │ (甲方之一、甲方之二合称"甲方";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 │
│ │ 乙方(受让方):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鉴于:各方于2024年12月24日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原协议》"),于2025年2月19日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
│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现因各方对《原协议》《补充协│
│ │议一》中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明确,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
│ │立本补充协议。 │
│ │ 1、股权转让具体数量、比例及价格 │
│ │ 各方一致同意,由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
│ │截至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将随着债券持有人转股而相应增加。为了明确本次股│
│ │份转让数量、比例及价格,各方确认如下:(1)转让方一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6%股权( │
│ │按照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数计算,对应19291131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 │ (2)转让方二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6%股权(按照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 │
│ │数计算,对应19291131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 │ 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0287716元(大 │
│ │写:壹亿玖仟零贰拾捌万柒仟柒佰壹拾陆元,转让价格各方:95,143,858.092元)。 │
│ │ 近日,公司从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处获悉,中科泓源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协议及补充│
│ │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并正式提出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因此,本次协议转│
│ │让交易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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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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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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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5.│标的类型 │股权 │
│ │301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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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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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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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
│ │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于近日将其持有的创尔特热能科技(│
│ │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热能”)5.3015%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在中山市市场监 │
│ │督管理局完成了创尔特热能的股东和市场主体类型的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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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交易金额(元)│2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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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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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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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意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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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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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县热电”或“标的公司”)是 │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9│
│ │00万元。 │
│ │ (说明:由雄县热电投资建设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因不再符合雄安新区│
│ │最新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于2021年报告期内决定终止该项目(详见2022年1月13日披露│
│ │的《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自该项目终止 │
│ │至今,雄县热电依然存续,但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
│ │ 2、公司于2025年9月9日与湖南意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格新材”或“甲方 │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雄县热电100%股权转让给意格新材。双方协商后│
│ │确定雄县热电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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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6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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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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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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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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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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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
│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
│ │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
│ │香港”)、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能源”、“标的公司1”)、中 │
│ │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标的公司2”)于2025年7月25日与│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能│
│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保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公用环保能│
│ │源转让上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49,4│
│ │24.25万元,其中长青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4,973.19万元,长青热能100%股权的交易│
│ │对价为34,451.06万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1 │
│ │ 受让方: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
│ │ 转让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乙方二│
│ │) │
│ │ 交易标的: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股权价格为14,973.19万元 │
│ │ 股权转让协议2 │
│ │ 甲方(受让方):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
│ │ 交易标的: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股权价格为34,45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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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6 │交易金额(元)│3.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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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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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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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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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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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
│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
│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 │
│ │香港")、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能源"、"标的公司1")、中山市长│
│ │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标的公司2")于2025年7月25日与中山公用事│
│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用环保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公用环保能源转让上述标的│
│ │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49,424.25万元,其中 │
│ │长青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4,973.19万元,长青热能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34,451.06│
│ │万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1 │
│ │ 受让方: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
│ │ 转让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乙方二│
│ │) │
│ │ 交易标的: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股权价格为14,973.19万元 │
│ │ 股权转让协议2 │
│ │ 甲方(受让方):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
│ │ 交易标的: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股权价格为34,45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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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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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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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领峯(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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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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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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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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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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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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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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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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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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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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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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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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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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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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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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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5 │
├──────┼────────────────────────────────────────┤
│关联方 │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5 │
├──────┼────────────────────────────────────────┤
│关联方 │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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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茂名热电 │ 3.40亿│人民币 │2024-01-01│2033-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宾县生物质│ 2.38亿│人民币 │2020-05-1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宾县生物质│ 2.38亿│人民币 │2023-02-0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松原生物质│ 2.26亿│人民币 │2023-02-16│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松原生物质│ 2.26亿│人民币 │2020-05-1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蠡县热电 │ 2.20亿│人民币 │2019-12-27│2033-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蠡县热电 │ 2.20亿│人民币 │2023-02-16│2033-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满城热电 │ 1.94亿│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新野生物质│ 1.91亿│人民币 │2020-05-1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新野生物质│ 1.91亿│人民币 │2023-02-0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延津生物质│ 1.68亿│人民币 │2024-01-05│2034-11-30│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滑县生物质│ 1.59亿│人民币 │2020-05-1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滑县生物质│ 1.59亿│人民币 │2023-02-07│2034-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鄄城生物质│ 1.50亿│人民币 │2023-02-16│2033-12-25│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鄄城生物质│ 1.50亿│人民币 │2019-12-25│2033-12-25│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永城生物质│ 1.43亿│人民币 │2019-10-29│2033-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永城生物质│ 1.43亿│人民币 │2023-02-16│2033-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蠡县热电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12-27│2032-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蠡县热电 │ 4731.00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阜宁生物质│ 3001.68万│人民币 │2020-01-08│2028-12-2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宾县生物质│ 1806.17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滑县生物质│ 1763.06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睢宁生物质│ 1740.00万│人民币 │2019-12-11│2027-12-10│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郯城生物质│ 1492.72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永城生物质│ 1439.04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鄄城生物质│ 1402.24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睢宁生物质│ 1373.26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延津生物质│ 1248.64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铁岭环保 │ 1184.93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松原生物质│ 1133.54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阜宁生物质│ 1076.15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宁安环保 │ 700.17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新野生物质│ 431.31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长青(│沂水环保 │ 299.01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
全资子公司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金属”)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牡丹江
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安环保”)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在地方行政
主管部门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除以上变更外,上述两家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
变更。
──────┬──────────────────────────────────
2026-07-08│其他事项
──────┴──────────────────────────────────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
全资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公司”)和江门市活力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相关
变更登记。
──────┬──────────────────────────────────
2026-06-26│其他事项
──────┴──────────────────────────────────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
决议(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于近日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已同步完成变更。
──────┬──────────────────────────────────
2026-06-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应审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应审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
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3人,代表股份467394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4.3978%。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1237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73%。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6157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80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40人,代表股份1627967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独立董事谭嘉因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
包强代为宣读述职报告,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
2026-04-18│重要合同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案变更暨签署投资协
议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述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茂
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
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71亿元,其中电厂工程投资额约2亿元,管
网工程投资额约3.7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
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一)变更情况
由于前述投资项目所在地出台政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锅炉,公司拟对前述投资项目中的
“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本次投资方案变更不涉及前述投资事项的配套管网工程。本项目最终的投资规模以有关部
门备案信息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投资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长青”或“乙方”)于近日与茂
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就乙方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茂名长青热电
联产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一致意见。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茂名高新区前身为2003年8月设立的广东茂名石化工业区,2010年11月被认定为省级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2月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名高新区现有企业130家,其
中规上工业企业5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9家,省级专精特
新企业19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连续2年获评“广东省制造业发展较好县(市、区)”,获评2
023年度特色产业园区(绿色石化),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国家火炬茂名高新区
石化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是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广东省重大产
业集聚区。(以上信息来源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mmht.gov.cn/
)。
2、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2)项目从事产业内容:热电联产(建设2台生物质锅炉)。
(3)项目投资总额:26963万元。
(4)位置:茂名高新区创业路281号公司内预留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8.3亩。
(5)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6)能耗要求: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
控制目标,确保项目能效达行业先进水平。
(7)投资强度: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00万元人民币。
(8)甲、乙双方还就违约责任、闲置土地处理、不可抗力和协议生效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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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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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
性存款等。
2、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
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
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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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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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
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
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
,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长青集团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2026年度,公司
经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协商,2026年度审计费用暂定163万元人民币,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133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30万元人民币,对比2025年度费
用没有增减。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及具体审计要求和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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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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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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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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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14804092.0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为400621721.4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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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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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
全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热电”)进行了增资,并在地方行政主管部
门完成了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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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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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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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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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2026年1月1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延期确认函》(以下简称“《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
体情况如下:
一、《延期确认函》签署的背景情况
1、何启强、麦正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关
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协议约定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
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上市
。
2、2014年6月29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同意上述《一致行
动人协议》有效期延至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有效期届
满,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1月13日完成。因此
,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延期至2018年1月13日。
3、何启强、麦正辉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公司”)的股东,2
015年6月10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何启强、麦正辉
应促使新产业公司在长青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与何启强、麦正辉保持一致行动
。
4、2018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19年1月13日。
5、2019年1月13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0年1月13日。
6、2020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1年1月13日。
7、2021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2年1月13日
8、2023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4年1月13日。
9、2024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5年1月13日。
10、2025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
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6年1月13日。
11、2026年1月12日,在前述基础上,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延期确
认函。
何启强、麦正辉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6%,具体情况如下:
何启强: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
麦正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1711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
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88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二、《延期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在前述基础上,何启强、麦正辉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
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相关事项
达成以下确认内容:
1、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的有效期均延期一年至2027年1月13日止届满。
2、双方一致行动的内容不变。
3、本确认函由何启强、麦正辉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4、前述相关文件确定的一致行动的期限届满后,如果何启强、麦正辉二人不再续签延期
的,则前述相关一致行动人协议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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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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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生物质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全资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明水环保”)、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安环保”,与明水环保合称“两家项目公司”)的长期资产组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
,公司拟对上述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54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两家项目公司均系公司早期投产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分别受项目设备因素或近年来燃
料因素影响导致发电成本高企,叠加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即将到期,两家项目公司的未来盈利
能力及经营前景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正推动两家项目公司的业务模式由以发电收入为主,
向以供热供暖等市场化业务为主进行战略转型。该转型导致相关资产组的经营目标、使用方式
及未来现金流产生模式发生改变,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规定的资产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两家项目公司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及长期待
摊费用。其中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房屋建(构
)筑物等;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及应用软件;使用权资产为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长期
待摊费用为设备大修费。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4543万元,计入2025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该数据未
经审计,具体金额以2025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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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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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构建适应
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提升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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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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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
展,根据公司2026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
2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8000.00万元,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400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流动
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在山东省沂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
产和供应;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余热余压
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沂水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在山东省鄄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2600万元。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研发及综合利用
(生物质发电、供热);供热管网、能源站建设与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核查,鄄城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在山东省郯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
发电;热力生产与供热;供热管网及能源站建设、运营、维护;生产和销售电力产品、热力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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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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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拟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公
司本部申请不超过3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
,公司全年授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
、中期流贷、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中企云链等业务。以上综合
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集团以债务加入的方式为子公司债务承担无条
件的付款责任(中企云链业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
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其中集团以债务加入的方式承担
无条件付款责任的子公司及限额以集团向银行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为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
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
为抵押进行融资,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二、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
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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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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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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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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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部分
子公司于近日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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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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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青集团”)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处获悉,收到了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泓源”)发出的函件,明确无法继续履行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下的股权
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并正式提出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终止。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和2025年2月19日、2月26日、5月31日,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中科
泓源先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两人合计持
有的长青集团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8582262股(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长青集团股份总数
的5.2%)转让给中科泓源。其中,何启强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9291131股(占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时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2.6%),麦正辉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9291131股(占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时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2.6%)。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
币190287716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7日、2025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1)、《长青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但尚未办
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双方权益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但截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有效期届满,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仍未足额收到中科泓
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近日,公司从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处获悉,经多次向中科泓源发出正式催告后,日前
收到了中科泓源的回复函件,确认其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
付义务,并正式提出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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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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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江门市活力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活力”)49%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江
门活力的股东和市场主体类型的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前,公司直接持有江门活力51%股权,通过名厨香港间接持有江门活力49%股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江门活力100%股权。江门活力仍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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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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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相关决议(公告编号:2025-084),公司于近日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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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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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于近日将其持有的创尔特热能科技(
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热能”)5.3015%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在中山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完成了创尔特热能的股东和市场主体类型的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前,公司直接持有创尔特热能94.6985%股权,通过名厨香港间接持有创尔特热能
5.3015%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创尔特热能100%股权。创尔特热能仍为公司的
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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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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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县热电”或“标的公司”)是广
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900万
元。
(说明:由雄县热电投资建设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因不再符合雄安新区最
新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于2021年报告期内决定终止该项目(详见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
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自该项目终止至今,
雄县热电依然存续,但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2、公司于2025年9月9日与湖南意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格新材”或“甲方”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雄县热电100%股权转让给意格新材。双方协商后确定
雄县热电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40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意格新材已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224.00万
元)和雄县热电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债务(30.00万元)。交易双方于近日在雄县行政
审批局完成了雄县热电公司股东等事项的变更登记。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意格新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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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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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青”或“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
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中
诚信国际于2025年6月9日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
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有效期
为受评债项的存续期。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长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目前,公司已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全额赎回
截至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1228张“长集转债”。自2025年11月12日起
,“长集转债”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
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
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广东长青的主体信用评级及“长集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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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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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集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4日
2、“长集转债”摘牌日:2025年11月12日
3、“长集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72号”文同意,公司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5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5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3日起由原8.31
元/股调整为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3日起生效。详见2020年5月28日披露
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8.11
元/股调整为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4月24日披露
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4年3月18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
效。详见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0日起由原6.50
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详见2024年4月29日披露
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9月13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
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8日起生
效。详见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9月24日起由原5.
30元/股调整为5.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4日起生效。详见2025年9月18日披
露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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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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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72号”文同意,公司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5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5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3日起由原8.31
元/股调整为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3日起生效。详见2020年5月28日披露
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8.11
元/股调整为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4月24日披露
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4年3月18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
效。详见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0日起由原6.50
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详见2024年4月29日披露
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9月13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
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8日起生
效。详见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9月24日起由原5.
30元/股调整为5.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4日起生效。详见2025年9月18日披
露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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